Board logo

标题: [王小健]“史前维纳斯”:解释与反思 [打印本页]

作者: 放牛班的课堂    时间: 2009-4-2 14:55     标题: [王小健]“史前维纳斯”:解释与反思

“史前维纳斯”:解释与反思
王小健




[attach]2263[/attach]



■红山文化彩塑女神头像



20世纪,考古学家在从西欧到西伯利亚的广阔地区,发现了距今两三万年以前的女性雕像。这些长约5—25厘米的雕像,大多用石头、兽骨或象牙制成。其中最著名的是在奥地利威林多夫和法国列斯普格发现的女性雕像,其共同特征是全裸体、鼓腹、丰臀和突出刻画的生殖部位。这些有着“史前维纳斯”美誉的女性雕像引起人们极大的兴趣。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考古界也陆续发现了一些史前女性像。如1979年辽宁喀左东山嘴红山文化遗址出土了陶塑裸体孕妇像及大型女坐像;1989年内蒙古林西拉木伦河北岸白音长汉遗址出土一座插在地上的鼓腹突乳石雕女像;1991年陕西省扶风案板仰韶文化遗址出土一件陶塑裸体孕妇像。

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曾将众多的巫术形式归纳为交感原理,他认为人与自然、偶像的交感巫术曾经流行于世界各地,其中就包括生殖、丰产巫术。丰产巫术基于这样一种信念:妇女的生育功能可以促使农作物多产,而大自然春种一籽、秋收万粒的增殖力也可以转移到妇女身上,致使妇女多子多女。这种普遍存在的生殖交感巫术,使人们相信那些象征生育力的雕像很可能便是用于祈求人口繁衍和收成丰盛的偶像。朱狄先生也持这种观点,他指出许多女性浮雕裸像被发现时,都是雕刻面翻倒在地面而与土地接触,这与许多民族神话描述的丰产女神一样。另外,小型女性雕像总是有着小而无任何表情的头部,而且它经常是低垂的,两臂置于丰满的乳房上;臀部、腰和腹部宽阔而肥大;双脚被简化为一根棒的形状,这种简化的功能,就是便于和地面接触,可以直接插入土中。因此这些作品很可能与期望丰产的观念有关。

按照另一种颇有影响的说法,这些女性偶像是曾经延续两万年的女神宗教的崇拜物——大母神。大母神崇拜的最高形态是女性创世主的神话观念:作为一切生物乃至无机物之母,母神生育出天地万物和人类,她是后代一切女神的终极原型。在人类的创世神话中,男性神创造世界和双性生殖是父系制社会确立以后的产物,而女性单性生殖观念是先于以男性为中心的父系社会而存在的,大母神崇拜就是一个例证。有学者就曾指出:“母系文化的突出特征是远胜于男神的女神崇拜。女娲,是中国的始祖母形象,她创造人的巨大功绩正是始祖母生育功能的神化形式。”

在瑞士学者巴霍芬看来,女神崇拜反映了凡俗中的妇女政治。在中国,人们也喜欢把女神崇拜与母系制、母权对应起来。如有学者就认为,这些女像是母系制时代留下的女始祖神,由于母系氏族中的子女知母不知父,氏族由一位始祖母繁衍下来,因此对女始祖格外崇拜,红山文化供奉的女神应该是部落的女始祖。还有人断言:“这里发现的泥塑偶像全是性别特征被强烈地表现出来的女性,表达了女神在当时人们信仰世界里具有相当崇高的地位”,“遗址中的女神的地位,正是现实社会生活中妇女权势的表述”,“女神占着重要地位的宗教,是和母权制联系在一起的”。

这些塑像果真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吗?它们果真是女神像吗?其实,我们没有任何事实上的依据,我们拥有的只是女神/母权观念的思维方法,以及由此而来的猜想而已。实际上,在那些拒绝赋予妇女正式的宗教权威或其他形式权威的文化里,也经常发现女性个人或女神的形象。例如,自5世纪以来,圣母玛利亚就一直是基督教崇拜的普遍形象之一,但是所有基督教教派都始终将妇女排除在教职之外。再者,即使女神真的具有崇高的地位,也没有迹象表明这是妇女的精神贡献;正相反,大多数宗教形式其实都是男子创造的。今天,当我们面对各种媒体上众多裸露的女郎形象时,我想很少会有人认为这是妇女地位崇高的标志;同样的,对人类史前时期女性雕像的含义做出明确解释通常也很困难:那些丰乳肥臀的女性形象是否代表妇女的客体化和隶属化,我们不得而知。正如美国学者汉克斯所说:“像许多旧石器时代的证据一样,维纳斯人体雕像提供了关于早期人类文化的有趣证据,但是这些证据却难以解释。”

有关女神崇拜的猜想几乎垄断了神话的发生学理论。一本神话学著作明确说:“神话起源于母权制氏族社会的繁荣期,从我国现存的神话资料考察,这一时期的神话,是以歌颂女性的光辉伟大为其中心内容的,如关于女娲造人、补天的神话,精卫填海的神话,羲和生日、常羲生月的神话,都是很好的例证。到了父权制氏族社会,神话就以歌颂男性的神或神性的英雄征服自然、创造文明或战胜敌人等为其中心内容了……如夸父追日、羿射日除害、舜驯服野象、鲧和禹治理洪水、黄帝和蚩尤的战争,等等。”这种阶段排序使人们误以为神话人物但凡为女性就是母权制的反映,但凡为男性则是父权制的写影,实际上却将复杂的文化问题简单化了。

常金仓先生曾经指出这种研究存在的误区,他说20世纪中国神话学的基本理论差不多都是在前辈学者对刚刚传入的西学尚未充分理解消化的情况下创立的,它设定了一个普遍假设,即相信一切神话都是人类童年期的作品,出现在后世文字记载中的神圣故事和神性人物都由千百年口传而来,研究者正是据此而把所有神话故事按照文野的程度排列在各个社会进化阶段中。其实女性创世神话未必是女性单性生殖观念的反映,它的产生与社会性质是母系还是父系也无必然联系。再者,创世神话不一定就来自史前,而很可能是后起的。比如初见于《淮南子·览冥训》的女娲补天神话,张文安就曾指出它完全是汉初方士在战国诸子盛赞禹治洪水的传说上综合“盖天说”宇宙观和气象观念等多种文化要素编织而成的。

在考察女娲造人之类的创世神话时,我们不反对寻找它的历史起源,但是要做到这点必须有直接的依据,而不能仅仅诉诸推测。或许更为可靠的办法是在整体的文化背景下把握神话,寻找其社会学起源,正如从虚构的小说中看社会百态一样。女娲神话包括补天、造人与伏羲兄妹成婚等几个故事,这些故事情节并不是同时产生的,如果我们将其与同样后起的盘古神话联系起来看,倒可以揭示出人类理想或是现实中两性关系的一些踪迹,例如“盘古”与“女娲”的神话结构恰恰反映了男主女辅的性别关系。

在中国的神话中,世界的开创者是男性,所以有“盘古开天辟地”的传说。男人虽然开创了世界,但治理的工作却需要女性辅助,这似乎是女娲补天故事的深层意义。《淮南子·天文训》说:“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女娲补天是在天地倾危的背景下出现的,故而同书《览冥训》说:“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至于女娲造人、女娲与伏羲兄妹成婚的传说,显然都符合女性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角色。正如易安女士所说:女娲能补天,但不能开天;能救世,但不能创世。女性的天职是辅助男性,只有在没有男性的情况下,女性才可能主事,因此女性的角色要按照男性的需要而变化。女娲神话不以“创世”而以“救世”的面貌出现,它符合数千年来中国女性的社会角色和责任。因此,女神崇拜与其说与现实有联系,不如说这种联系更多是社会学意义上的,而不是历史学意义上的,这应该是我们研究这类神话时所坚持的一种思路。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发布时间:2009-3-31 11:11:33




欢迎光临 民俗学论坛-中国民俗学网 (http://chinafolklore.org/foru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