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邸永君】狗年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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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代启福
时间:
2009-4-1 15:59
标题:
【邸永君】狗年说狗
狗年说狗
唐诗有云: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伴随着年终岁末的风雪,我们不经意间已踏入狗年之门。
考察芸芸众生,人类为其灵长,在很早以前就开始懂得将野生动物驯化成家畜,以满足各种生活需要。但此类动物绝大多数都是草食性的性情温顺之辈,容易驯化,就是偶尔犯些脾气,对人的安全也不会构成什么威胁。相反,肉食性动物则大多是另一种性格:脾气暴躁,反复无常,又多桀骜不驯,人类只能知难而退。但凡事都有例外,肉食性动物也有被人驯服并长期与人为伍者,其中就包括狗。狗又称犬,分而言之,则体形大者为犬,体形小者为狗。它们以其对人类特有的依恋和信赖,从野兽群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人类最亲密的伙伴。古人以“马牛羊鸡犬豕”为
六畜,而犬与焉,且在十二生肖中也占有一席之地。
按生物学分类,狗属哺乳纲,食肉目,犬科,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通过1万余年的繁殖、驯养,已培养出多种忠诚勇武,可与人类为伍的爱犬。据统计,目前世界上狗多达400多种,优良品种100多种。其中名犬有藏獒、狮子狗、牧羊犬、娃娃犬、蝴蝶犬、京叭、巴哥、裤裙、贵夫人、猎兔犬、卷毛犬、圣伯纳、博美、鹿狗、腊肠、斑点、斗牛、沙皮、约克夏、凯恩、查理王、阿富汗犬、太行犬、狼狗、黑贝、松狮、细犬、袖狗等名目。虽皆称狗,但千差万别,各具特点。体形高大者达1米多,矮小者仅10余厘米;重者达100余公斤,轻者则仅有1公斤左右。可分为大型犬、中型犬、小型犬、超小型犬。狗对主人感情纯厚,感觉灵敏,记忆力好,适应性强,智力惊人,对周围环境适应极快。以拟人的方法考察之,其具备多种优点,值得大书特书。
狗有君子风范。狗与狼属血缘近亲,但性格迥异。不知先人们用了何种妙法,能把他们对主人的忠诚度训练到了愚蠢的境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狗的性格发生了重大变化,具备了与人相似的某些特点,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机智聪慧,珍惜友情,坚定沉毅,因而备受主人的喜爱,甚至被当作家庭成员,享受着高水平的现代生活。
狗具高尚美德。在漫长而艰苦的狩猎时代,狗为人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同时,它们也造就了自己的光辉形象和口碑。孟子有云: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在此用来形容它们也属贴切。它们忠于职守,任劳任怨;服从命令,决不迟疑;爱憎分明,不附己见;跟定一人,终身不改。简直是古道热肠,视死如归,真勇武忠诚之士也。
狗可充当信使。据《晋书·陆机传》,初,机有骏犬,名曰“黄耳”。甚爱之。既而羁留京师,久无家问。笑与犬曰:我家绝无书信,汝能赍书取消息不?犬摇尾作声。机乃为书,以竹筩盛之而系其颈,犬寻路南走,遂至其家,得报还洛。其后因以为常。唐代诗人李贺曾有“犬书曾去洛,鹤病悔游秦”之诗句,即用此典。
狗曾力救主人。据《太平广记》,唐代太和年间,广陵人杨生有一爱犬时刻不离身边。一个寒冷的冬日,杨生酒醉卧于荒草中,遇火起风烈,情势紧急。爱犬狂吠而主人不醒,便几次跳入冰冷的水中,以水濡湿四周干草,使主人得以脱险。从此便有了“犬有湿草之恩”的典故。另据满族民间传说,老罕王(努尔哈赤)在萨尔浒大胜明军,名声大震,周围各部纷纷归附。而罕王有叔叔名龙敦者,有万夫不当之勇,性情阴险凶恶,常凭借身份在营中胡作非为。一日,他突生加害罕王之念。趁罕王为庆祝萨尔浒胜利置庆功酒宴之际,一改平时骄横神态,与手下亲信向罕王大献殷勤,轮番向罕王敬酒。罕王不知是计,便接杯畅饮,终被灌得酩酊大醉,被抬至大帐休息。众人失去约束,个个喝得烂醉如泥。龙敦趁机抽身悄悄离开宴席,悄悄摸进大营,拔出腰刀朝大帐奔来。而罕王所养大黄狗正趴在帐外,看有人手握钢刀而来,立即奔至罕王眼前狂吠,但罕王未醒,大黄狗便用嘴叼住罕王衣襟往下拽。仍未能将其唤醒。此时龙敦已经来到帐门,大黄狗见其满脸杀气,已知凶多吉少,情急之中,伸嘴便在罕王小腿上狠狠咬了一口,罕王被疼醒。大黄狗转过身扑向龙敦,两爪搭在龙敦肩上,冲着龙敦脖子就要下口。龙敦挥手一刀,狗被砍死。罕王杀死龙敦,厚葬大黄狗,并吩咐部下:“山中各种山猫野兽,尽可以打来吃用,但今后不准再吃狗肉、穿戴狗皮,狗死,要礼葬之。因狗通人性,能救主,是义畜。”自此,满族人开始形成不食狗肉的习俗。
正因为狗有诸多优点,古人甚至用“犬子”作为自己儿子的爱称。据《史记·司马相如传》,相如“少时好读书,学击剑,故其亲名之曰犬子”。后人因以“犬子”谦称己之子也。
狗虽优点多多,但也小有瑕疵,那就是由于行事皆看主人的脸色,无丝毫自己的主见,加之在主人面前毫不掩饰地谄媚讨好,世人多有“摇尾乞怜”之讥。另外,不讲卫生、喜食秽物、体味儿难闻、大呼小叫、仗势欺人,使人很容易联想起毫无尊严的“狗腿子”的卑微形象。总之,狗集众多优点和缺点于一身,因而所获褒贬不一,甚至是毁多于誉。成语中有不少与狗有关,但多贬义。诸如“狼心狗肺”、“狐朋狗友”、“狗血喷头”、“蝇营狗苟”、“狗仗人势”、“狗尾续貂”、“狗皮膏药”、“犬彘不若”等等,真是辜负了狗的一片赤诚。
在生活条件恶劣的远古时代,狗的确曾大有作为,而在已无须与野兽和同类肉搏的今天,狗的英雄豪气多无机会展现,体型硕大的猛犬反不如毫无气力的叭狗拥有人气,致使狗留给人的印象是下作多于勇武,从而严重损害了狗的形象。
其实,对狗的态度往往能折射出一个人的个性和价值取向。一般而言,性情比较专断的人、有失落感的人更喜欢狗,借以享受被无限忠诚的滋味,从而弥补一下在人间想要达到却无法达到的境界。
以拟人的方法察之,狗属怀有入世价值取向的一类,似乎是儒家学说的信奉者。它们几乎是在忘我工作,纪律性强,忠诚而可靠;整日忧心忡忡,用警惕的目光注视一切;它们思维方式十分僵化而传统,在其眼里,只有主人是“人”,其余皆不足道哉;判定善恶是非之标准唯主人马首是瞻,毫无个人主见。与现代意识格格不入。
狗年到来,又让我们情不自禁地重新凝视我们的老友。作为社会性动物,人和狗的确有许多相通之处。我们都拥有丰富的情感世界,需要相互而非单向的尊重和赏识。但愿狗的利他精神,狗的诚信天性,狗的依恋情怀,能够感染我们的心绪和行为,激励我们追求高尚,追求真诚。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
文章来源:
http://www.cass.net.cn/zhuanti/06cj/cjzt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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