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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沈大力]跨文化对话中的麒麟与龙 [打印本页]

作者: apple    时间: 2009-3-21 20:15     标题: [沈大力]跨文化对话中的麒麟与龙

中华读书报 日期: 2009年3月18日   

跨文化对话中的麒麟与龙

■沈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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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和西方均传说有麒麟,它头生一角,遍身披鳞,似鹿有尾。中国简称“麟”,西方一般叫“独角兽”(la licorne)。中国人称麒麟为“仁兽”,因为它超脱沼泽,行不踩蚁虫,止不踏花草,是祥瑞之先兆,与龙凤龟一并列为民间四灵,还有“麒麟送子”的美谈。麒麟也常借喻杰出人才,《晋书·顾和传》上记载,一位文士雅重其侄,曰:“此我家麒麟”。

  像中国一样,麒麟自古以来在欧洲也被视为智慧的象征,文化艺术的隐喻修辞格。可是,近代一些西方人将之变为金钱拜物教的摩登图腾,牟利者的猎取对象,故有了所谓“金麒麟”。法国当代作家,龚古尔文学院院士埃·罗勃莱斯的一部畅销小说,就取名《追逐麒麟》(La chasse à la licorne),已译成中文在北京出版。当然,西方也有人发出了警惕“金麒麟”的醒世恒言。不久前,德国基督教会主教沃尔夫冈·乌贝就在圣诞节前夜指责德意志银行总裁,说他过度追求利润,奉行新的金牛犊偶像崇拜,引起群众一片反响。西方的现代麒麟观似乎已引进中国,冲击着传统的儒家道德,致使孔子的后代失去自己的社会文化特性,不再甘居清贫,皈依了金钱拜物教。

  跨文化对话,需要知己知彼,同时应该尊重不同国家的文化差异,贯彻合而不同的精神。尤其须避免各自的文化中心主义,摆脱从中衍生的东西方彼此的诸多偏见。否则,往往会出现“聋子对话”,或陷入亨廷顿所称的“文明冲突”。

  文化差异的一个突出例子,就是东西方给龙图腾赋予的不同喻意。犹太基督教文化源于《圣经》,依据《创世纪》将龙看成万恶之源,遂有天使长圣米歇尔镇孽龙,殉道修士圣乔治屠龙救美人的宗教雕塑和名画,分布在欧洲各地。然而,龙是华夏族尊奉的神兽,有轩辕黄帝乘龙飞天的传说。诗人苏曼殊留有“海天龙战血玄黄,披发长歌览大荒”的名诗句。中国人以身为龙的传人自豪,想象绘出展翅的应龙,带麟的蛟龙和长角的虬龙等栩栩如生的图象,尽显神龙风姿,一派龙凤呈祥,生机勃勃的景象。

  无疑,中国人对龙的酷爱与基督教传统风习并非并行不悖。但是,中国龙从丝绸之路传入欧洲意大利、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德国、荷兰,冲破天主教的神学禁忌,滋养了文艺复兴的艺术家,以其多形的美学形象和双重特征吸引了当地人,逐渐被纳入民间锦绣装饰艺术和宫廷雕塑绘画,在西方形成了空前的中国龙文化热潮,进入太阳王路易十四的凡尔赛殿堂,成为十九世纪欧洲浪漫主义的先声,只是随着洛可可艺术的衰落方才退潮。

  中国龙文艺西渐的历程表明,跨文化对话起始或难以完全相互理解,但毕竟会消除不同文明之间的阻障,带来民族关系的和谐和共同繁荣。近年来,世界各国华人每年庆祝春节时舞龙,既有异国风趣,又烘托热情气氛,深得所在国大众欢迎,男女老幼纷纷参与,使当地文化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吕氏春秋·尽数》曰:“流水不腐,户枢不蝼,动也。”各民族之间需要文化交流,也正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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