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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古墓中的仙童仙女与《项脊轩》外的枇杷树 [打印本页]

作者: 海力波    时间: 2017-2-19 10:49     标题: 古墓中的仙童仙女与《项脊轩》外的枇杷树

古墓中的仙童仙女与《项脊轩》外的枇杷树
       最近,“腾讯”QQ推出了一部网剧,《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在网上挺火的。很多网友看了,直呼过瘾,说这才是真正的盗墓剧,有古墓,有粽子,不过,最吸引人的眼球的,还是剧中古墓里被迫为主人殉葬,在墓中呆了上千年的一对童男童女。这一对童男童女出场戏不多,人品,按说该是“鬼品”也不坏,在古墓中只是逗着主人公胡八一、王胖子玩玩,被他们背出古墓,入土为安之后,还往他们兜里塞了玉佩,以表感谢。只不过这对童男童女实在太过悲惨,活生生地被从头顶灌进水银,被做成万年不朽的标本,永远留在阴深的古墓里为不相干的主人守墓,这样的凄苦命运落在一对无邪的孩子身上,真是有违人伦的底线,不仅让剧中的王凯旋心里堵得慌,也让观众为他们的命运唏嘘,留下的印象自然也更深刻。

       说到童男童女殉葬的事,倒是古已有之,真有其事,不是天下霸唱的胡编乱造。我记得小时候看过一本连环画,名叫《一块银元》,说的是万恶的地主花了一块大洋钱,就买下了穷人家的小女儿,将她嘴里灌满了水银,摆成童子拜观音的造型,她的爸爸妈妈看到神桌上女儿的尸首,活生生地气死在庙前。这本连环画也让小时候的我,留下了至少一块大洋面积的心理阴影,不过,也让自己对“怪力乱神”、能够体现人性极致的东西多了一点兴趣,后来读人类学专业,其原因也有几分在此。前段时间偶然读到下面这一则“归家坟”的故事,觉得很有兴味,颇想和“岭外风雅颂”的大小伙伴们八卦一下,总结一些人生经验,但一时倒也无从开头,直到看了“鬼吹灯”里那一对苦命童男女,才有了桂林话里拉“夜屎”(八卦、闲扯之意)的由头。
        话说这则“归家坟”的故事,其实来自一部民间故事和歌谣资料集,书名叫《陆瑞英民间故事歌谣集》(陆瑞英讲述,周正良、陈泳超主编,常熟市古里镇人民政府、中国俗文学会编,学苑出版社,2007)。陆瑞英是江苏常熟市古里镇白卯乡的一位农妇,自小到老,听过很多江南乡间的传说故事、山歌小调,自己也颇乐于说唱这些民间的口述文学,2006年,陆瑞英老人作为吴歌的代表性传承人入选了江苏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单,她所传承的故事、歌谣也被收录到这个集子里。陆奶奶幼年时到田野中一个大坟墩子上挑野菜,听说坟墩子里有“仙童仙女”,她的伯祖父告诉她:
      “ 我小的辰光,听公公讲归家坟,归家坟里,讲有仙童仙女。
过去辰光,归家有个老太太,死掉以后,归家是个财主人家,到穷人家去,去买两个小人。两个小人呐,一个男的七岁,一个女的七岁,到远处去买,说是领来养的,实际是买来陪葬的,穷人家也勿晓得。
      老太太死后,放在棺材里,葬下去,棺材顶头留五六尺地面,用矾点水砌好,上面用大石头盖牢气么稍微透得出点,暗么暗来墨黑无光。拿两个小人放在里面,放了一缸黑枣、一缸油、一盏油灯、拿灯草点着,骗那两个小人:‘果子吃吃,油干了,缸里舀点。果子吃光,喊,放你们出来。’外头呐,做道场。头七、二七、三七……做七七四十九天道场,功德圆满。里面,果子吃光哉,两个小人想,该放我们出去呐,喊哉:‘油干灯草尽,果子全吃光!’‘油干灯草尽,果子全吃光!’这辰光,啥人搭救他们?听他们喊,喊喊、喊喊,慢慢地低下去,低下去,慢慢死了。
        归家老早算好哉,七个七。断七,功德圆满,小人饿煞。为啥要这样呐,说老太婆到西方路上去,叫仙童仙女陪她一道去。两个小人饿煞,叫啥仙童仙女哉。
       这个,我公公讲,明朝辰光,有这个仙童仙女的坟。 ”
       所谓的“仙童仙女”,自然也就是殉葬的童男童女。陆奶奶的故事比电视剧更生动、也更有细节感。当然,也让我们更同情这一对仙童仙女的命运。她们被活生生埋在归家墓穴里,没有电视剧中的诸般神通,也没有死后不朽的幸运,经历七七四十九天的挣扎后,慢慢死掉,其中所经受的黑暗、饥寒、与腐朽尸身相伴的恐惧,直到最后叫天不应、叫地无门的绝望之情,想想也让我们不寒而栗。陆奶奶的故事不由得让“岭外君”感慨,生活远远比电视剧更刺激人心、劳动人民从现实生活中升华的口头文学远远比白领小遍打造的剧本更精彩。除此之外,“岭外君”和他的小伙伴们应该会有疑问,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家,才会如此狠心,居然会杀害两位无辜的孩子来求得所谓的功德圆满呢?遗憾的是,陆奶奶的故事里并没有说明。
        喝了一杯热茶,盘了盘书桌上的文玩小葫芦压压惊之后,“岭外君”想到,归姓名人并不多,除了金庸老先生笔下的大侠“神拳无敌归辛树”外,还能记起来的,就只有中学语文课本上的明代文人归有光了。归有光(公元1507——1571)是明代中叶的诗文大家,江苏苏州府昆山县人,他推崇唐宋古文,主张文章“应出于意之所诚”,“不事雕琢”、“恬适自然”,一生著作收入《震川先生集》中,其中如《项脊轩志》、《先妣事略》、《思子亭记》、《寒花葬志》等篇,大多篇幅短小,不超过千余言,内容多为哀悼妻母、感伤妾与儿子的夭折等等家事琐事引发之情,最为有名的就是怀念亡妻魏氏的小品文《项脊轩志》: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旧时栏楯,亦遂增胜。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簌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

        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先是,庭中通南北为一。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家有老妪, 尝居于此。妪,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抚之甚厚。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 一至,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妪又曰:“汝姊在吾怀,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吾从板外相为应答。”语未毕, 余泣,妪也泣。余自束发读书轩中,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他日汝当用之!”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轩东故尝为厨,人往,从轩前过。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殆有神护者。
﹍﹍

      余既为此志,后五年,吾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 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归有光的文章读起来细节生动,颇得现代人之共鸣。如《项脊轩志》末句“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就常常被后世的文艺青年叹为情感佳句,以为恩爱缠绵的往事相对应,恰恰体现出归有光与妻子的深厚感情。但说实话,“岭外君”当年初读此文,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慨,此后对归有光其人其文,亦无多少印象。这只能怪“岭外君”性格孤寒,多偏好所谓的恶趣味,总觉得文章背后尚有值得玩味的地方。
        归有光一生至少有三妻一妾,《项脊轩志》中所说的“吾妻”是归有光第一任妻子魏氏,魏氏出身江南大族,其伯父魏校是归有光的老师,也是苏州有名的四大才子之一,由进士官至太常寺卿。据《震川先生集》记载,归有光于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二十三岁时迎娶魏氏,其后六年即嘉靖十二年,妻亡,归有光二十九岁,再二年,令人修葺南阁子,写文志之。可见《项脊轩志》应该是归有光三十岁后所写。但是,据《归有光年谱》(刘骏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中国古典文献学  导师  谈蓓芳  陈宏国,1998)记,归有光在三十岁那年即嘉靖十四年已娶江苏嘉定安亭(今上海)富人家王氏女为妻,徙居安亭江畔,筑草堂而居,直至十六年后,三十四岁的王氏因操劳过度而逝世。写下《项脊轩志》时,归有光其实刚迎娶王氏不久,新欢在怀时追忆旧爱,其感受大概和我们后世读者的理解恐怕还是不太一样的。
       男人失妻再娶,其实也很正常,但是归有光在魏氏去世,王氏未娶之间,倒也颇不寂寞。他有另一篇悼亡文也很有名,主人公叫寒花,是魏氏的陪嫁丫头,文章就叫《寒花葬志》:
     “婢,魏孺人媵也。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葬虚丘。事我而不卒,命也夫!
      婢初媵时,年十岁,垂双鬟,曳深绿布裳。一日,天寒,爇火煮荸荠熟,婢削之盈瓯;余入自外,取食之;婢持去,不与。魏孺人笑之。孺人每令婢倚几旁饭,即饭,目眶冉冉动。孺人又指予以为笑。
回思是时,奄忽便已十年。吁,可悲也已!”
       陪嫁丫头的身份就像《红楼梦》中王熙凤身边的平儿,总难免和男主人有那么一丝暧昧不清的关系。归有光死后,他的孙子归济世收集了他的文稿,曾孙归庄编成了《震川先生文集》,不过为尊者讳,归庄对曾祖父的文字还是做了取舍的,后世《归有光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中未刻稿部分有《寒花葬记》:
       “婢,魏孺人媵也。生女如兰,如兰死,又生一女,亦死。予尝寓京师,作《如兰母》诗。嘉靖丁酉五月四日死,葬虚丘。事我而不卒,命也夫!婢初媵时,十岁,垂双鬟,曳深绿布裳。一日天寒,爇煮荸荠熟,婢削之盈瓯,予入自外,取食之,婢持去不予。魏孺人笑之。孺人每令婢傍几旁饭,即饭,目眶冉冉动,孺人又指予以为笑。
回思是时,奄忽便已十年。吁,可悲也已!”
       葬记与葬志一字之差,内容上却多了“生女如兰,如兰死,又生一女,亦死。予尝寓京师,作《如兰母》诗。”这关键的一句,也坐实了寒花其实是归有光媵妾的事实,寒花随魏氏来到归家之时只有十岁,丁酉年即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死,也才19岁,她与归有光生下女儿如兰的时间是在嘉靖十三年(公元1534年)农历八月,怀上如兰当在嘉靖十二年(公元1523年)年底,而魏氏正是在同年农历八月“突患危疾”,十月病逝。也就是说,魏氏死时也正是她的陪嫁丫头怀孕之时。(邬国平:《如兰的母亲是谁?——归有光<女如兰圹志>、<寒花葬志>本事及文献》,《文艺研究》2007.6)寒花怀孕时也才十五岁,红着脸污污地说一句,她被归有光破身之时应该更小,可能就在十四岁左右。
       明朝皇室信仰道教,注重养生,嘉靖皇帝以为女性的“天葵”,也就是月经,有极大的营养,吃下去可以长生,常吃甚至可以成仙。不过只有处女第一次来的“天葵”才有如此的疗效。为了能吃到处女的“天葵”,嘉靖皇帝就在宫里养了一批十二、三岁的小宫女,不仅吃“天葵”,还玩一些SM之类的游戏(做鬼脸)。可怜的小宫女们不堪忍受皇帝变态的玩弄,在一天夜里,趁着皇帝酒醉后,用绳子勒住嘉靖的脖子,企图弄死他,同归于尽,因为胆怯,绳子打成死结,嘉靖皇帝没有死,只是昏厥过去,结局当然是无数小宫女难逃千刀万剐的下场,这也是明史中有名的“任寅宫变”。虽然古代女性结婚破身的年龄相对都比较早,但是像嘉靖皇帝的做法,还是打破了社会道德的底线,也是后世嘉靖被看做是个昏君的原因之一。
       上有所好,下必盛焉,明朝的士大夫学着皇帝的样子修仙的,也很多,归有光的曾祖父是个举人、做过知县,家里算是乡绅人家,老爹归正、祖父归绅,都是秀才出身兼乡里土财主,没有什么成就,但是都“好神仙之学”“好养生家言,延揽天下方士,有所遇,得导引之术,以高寿终。”所谓导引之术,往往和阴阳采补有说不清的关系,明朝时期的神仙导引之术与唐宋之前的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唐宋以前,多主张修炼外丹,就是硬桥硬马地用水银、丹砂之类的东西炼出长生不死的仙丹,不过到了明清时期,大约吃下仙丹死翘翘的人太多,外丹之道,相信的人已经很少了,那时的人们倒是主张练内丹,说白了,也就是气功,把自己的丹田之气练得红红火火、恍恍惚惚,不过自己的一口气往往不够用,所以明代又兴起以女人的身体为炉鼎,而女人自然是要纯洁干净的处女,以“天葵”为红丹、以精液为白铅,学道之士在女人的身子上滚一滚恋一恋,以为说不定也就修成了内丹,修不成,也没有什么坏处,至少还有几分乐趣,不过被当成炉鼎的女孩子怎么想,自然是另一回事。(郭武:《道教长生成仙说的几个发展阶段》,《宗教学研究》1992.2。)
         归有光继承祖、父的家学,学学嘉靖皇帝的做法,似乎也没有什么奇怪的。顺着这个思路,“岭外君”再回头看看《寒花葬志》里记叙的两个细节:小寒花冬天削好了煮熟的荸荠,归有光想拿,却被小寒花拿去不给,一个十多岁的小丫鬟,和主人有什么仇什么怨,居然敢忤逆主人?小寒花倚在桌边吃饭,却眼珠子溜溜乱转,眼神闪烁不定,魏氏以为是小孩子撒娇,其实何尝不是在害怕躲避饭桌前坐着的什么坏叔叔?当然,小宫女们敢于杀皇帝,所以在史书上可以留下一笔,小寒花没有这个胆量,能做的只有把煮熟的荸荠捧走,以示抗议而已。写到此处,请允许“岭外君”的脑洞再开大一点,大胆假设,不小心地求证一下,魏氏自然心疼自己的陪嫁小丫鬟,也自然还是拿寒花当做孩子看待,所以才会指着眼珠子溜溜乱转的寒花,让自己的丈夫看这个小萌妹子。但是一旦发现这个小萝莉居然怀上了身孕,自己的丈夫做下这样的勾当,她会不会对婚姻大失所望,急火攻心、“忽遘危疾”而一病不起呢?当然,具体的证据是没有的,也只能想当然耳,不过,“岭外君”对归有光这样的行为,总觉得难逃“起步三年,最高死刑”的恋童癖的范围,比起童男童女殉葬的勾当,其邪恶的程度恐怕也是五十步笑一百步的水准而已。
       说到此处,有小伙伴会问:“岭外君”发现的归有光的黑历史,究竟和古墓中的童男童女有什么关系,难道是为黑而黑不成?非也。归有光的前两任夫人和小妾寒花最后都不幸身故,第二任妻子王氏死后一年,归有光又续弦费氏,与费氏生下了三子一女。费氏的具体情况,归有光年谱中无记,看来费氏家境一般,没有前两任那样的显赫家世,幸好费氏活的比较长,归有光去世后也还健在。她生下的孩子也比较有出息,有一个儿子叫归子慕,明朝末年中了举人,官至翰林待招,还娶了明末崇祯年间的宰相周廷望的女儿。还有一个儿子叫归子骏,是子慕的同胞哥哥,虽然只是一位太学生,但是他的儿子归昌世、孙子归庄都是明末清初有名的文人墨客,尤其是归庄,当时和顾炎武齐名,有“顾怪归狂”之称。归有光的后代中有出息的都是这位费老太太的子孙,他们自然对这位老太太照顾有加,“岭外君”总觉得《归家坟》故事里的归家老太太,很有可能就是这位费老太太。
      《归家坟》故事中的财主归家和归有光的家族会不会有某种联系呢?大有可能。归有光是江苏苏州府太仓州昆山县宣化里人,曾一度迁居嘉兴安亭,一生中大多数时间生活在家乡,昆山与陆瑞英老人所在的常熟古里镇白卯乡,从地图上看直线距离不过20多公里,两地相接,正处在归氏活动范围之内,归有光的儿子归子慕隐居无锡江村、孙归昌世移居常熟虞山,可见归氏世代都生活于以上诸地之间。
      从族谱上看,根据清光绪十四年刻印归令望纂修《京兆归氏族谱》记录,江苏常熟归氏下分常熟虞山支、昆山玉峰支、湖州吴兴支,三支同源共祖,皆为南宋归罕仁之后。归罕仁在南宋咸淳年间居官落籍于太仓吴中,其第四世孙归荣迁居常熟白卯埔,也就是《归家坟》故事所发生地白卯乡。太仓昆山玉峰支与常熟虞山支、湖州吴兴支皆奉归罕仁为三支共祖,三支皆称为常熟归氏,归有光即出自昆山玉峰支,其祖归道隆与归荣都是归罕仁之孙。归昌世、归庄等人后来迁居常熟,回到祖先曾经居住的白卯埔也是自然之理。白卯乡野外的归家坟墩虽不能确定是否是归有光本家之坟茔,但至少是其近亲支脉所建,当无疑义。民间故事中的历史记忆范围往往有限,《归家坟》的发生年代最可能在明末时期,也恰恰是归有光的子孙迁居白卯埔之时,费氏老太太当时已经年迈,去世后被子孙安葬在当地,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归有光与妻魏氏、王氏之墓皆在江苏昆山金潼里归氏家族墓地中,今尚存,且为地方文化遗址,只有费氏之墓不知所在,且未入归家祖茔,亦可怪也)。
        那么问题又来了,归有光家族可是诗书传世之家,是否也会像连环画中的土豪劣绅那样,干出拿童男童女殉葬的事情呢?其实,归家本就是当地的土豪。根据归有光自己的描述:“归氏自宋、元至国朝,仕多不遂,竹帛无可称者。然时有倜傥豪侠之夫,肥马轻裘,驰骛乡里,往往为郡守县令所宾礼,至今吾县人犹相传:‘县家一印,不如归家一信。’”“累世承平,皆以高貲雄乡里,子弟多臂鹰骑马,出入驰骋。”(《震川先生集》卷十一《赠子弟敏受尚医序》)放在今天,就是称霸一方,黑白两道通吃,每天出入高档会所,开着奔驰宝马扬长而去的范儿。不过光有财,没有势,总难免吃亏,家世也日渐衰落,直到归有光的曾祖父中了举人做过县官,家业才重新兴旺。在明代的江南,人们把读书考学称为“举业”,如同商业或农业、手工业一样,是一门生意,一旦中了举人,就成了“绅士”,应有尽有,高人一等。(卜正明:《纵乐的困惑——明代的商业与文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既然把读书当生意,节操自然高不到哪里去,也少不了仗势欺人、与人争利、打打杀杀、尔虞我诈。“岭外君”前不久看过一篇小文章《江南的另一面:黑暗史与边缘故事》(徐美洁,《上海书评》第390期),里面就讲到明代的江南可不光只有才子佳人、书画文章、青山秀水,相反,官绅之间、官民之间的互相仇恨和杀戮,可是触目惊心、比比皆是。具体的细节,在这我就不多说了,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这篇文章。我只想说,任何时代,希望依靠人们的节操,即使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的节操,你也绝对会大失所望。
       不谈节操,我们可以谈理性和常识,江南虽然“俗尚巫鬼、地多淫祀”,但归有光这样的儒者,想必不会相信怪力乱神那些污糟的民间的东西吧?然而你又错了。他信,他全家都信。归有光的妈妈周孺人苦于生育太多,“数颦蹙顾诸婢曰:‘吾为多子苦。’老妪以杯水盛二螺进,曰:‘饮此后妊不数矣。’孺人举之尽,喑不能言。正德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孺人卒。”(《震川先生集﹒先妣事略》)生吞田螺,不知是家中老婢女从哪里找来的民间偏方,归有光之母虽然是官宦人家的小姐太太,也只能以此来避孕,刚吞下就口不能言,最后枉送了年轻的性命。可见当时的官宦缙绅和平民百姓也是在共享一套生活的知识体系。归有光的父、祖相信神仙导引之术,归有光本人也十分在意风水、预兆等等,归有光的长子子孝于嘉靖二十七年(公元1548年)十六岁时突然夭折,死前数日,成千上万只乌鸦来到屋檐前竹林中,连续三天,归有光认为这是预祯,却不料应验在自己的孩子身上,令他悲痛万分。孩子死后,守墓的老仆人告诉他,每到傍晚,都会恍惚看到子孝穿着绿衣出现在墓地周围,归有光相信儿子已经成神,所以才造了一座思子亭,写了那篇有名的《思子亭记》。
      还是从思子亭回到原来的项脊轩罢。
       说起《项脊轩志》,大多数人总会觉得文章末尾关于枇杷树的句子,最为感人,“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然而仔细琢磨这句话,倒让“岭外君”有一丝细思恐极的感觉。首先,枇杷树究竟是谁所手植的?不少解读都认为是归有光所栽,但是古文文辞简约,文意上其实颇有歧义,说是“吾(于)妻死之年所(亲)手植也”固然通顺,但说是“吾妻(于)死之年所(亲)手植也”,亦无不可。看来枇杷树究竟是归有光还是魏氏所植,也还是一段葫芦案。“岭外君”总觉得,枇杷树是归有光所植,可能性不大,因为在归有光生活的江南,民俗以为枇杷树并不是适合种植在庭院中的树木,甚至有诸多忌讳。
在归有光的家乡无锡、常熟一带,认为在院子里种枇杷树是不吉利的,因为枇杷在当地方言中与“白扒”谐音,“白扒”者,白做一场无结果之意,又以为枇杷枇杷,有“噼里啪啦”之意,种在家中院落里,会导致家宅不宁,家人不和无宁日。(东林书院论坛http://bbs.thmz.com/thread-1222460-1-1.html
       在浙江诸暨有这样一种说法,不能在天气晴朗的时候种枇杷树,那样会把人的影子种进泥土里去,等枇杷树长大了,种的人就会死掉:
      “当年,我有位堂姑妈嫁到邻村,她的丈夫不知从哪里弄来些枇杷苗,在自己的地里种了,又到岳母家屋后种了一棵。不知他种枇杷的日子是晴还是雨,反正没有等到枇杷树开花结果,这位姑夫就死了。因此,我们村再也没有人敢种枇杷树了。”(博文“枇杷树的禁忌”http://blog.sina.com.cn/s/blog_a47316740102w2ns.html
       因此,在江南民间,通常只有老人才会种植枇杷树,老人已经年岁无多,不需担心枇杷长果之时,就是自己的死期,而年轻人会尽量避免亲手种下枇杷树种。这样的禁忌在今天的江南仍然有所流传,在归有光的时代想必更盛。
       项脊轩本是归家老宅中庭院南边的一间小阁子,“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因为坐落在庭院的南墙边,所以只能“北向”,屋门开在阁子的北面,朝着庭院的方向,这与传统建筑讲究背北面南,门开在房屋的南面,是恰好相反的,因此在风水上,也不吉利。为了采光,归有光只好在项脊轩的北墙上开了四扇窗户,又在窗前加了一堵围墙,这样阳光照射到庭院的围墙之后,再反射到项脊轩内,以便读书。读书人喜欢搞些小情调,归有光在庭院里种一些兰桂竹木,本也不足为怪,结合“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一句,可见修葺时,归有光在庭院里种下不少树木,却唯独没有枇杷树,大概归有光也知道,江南民间本有禁忌,认为在庭院中种枇杷树不吉利。反过来,也让我们相信枇杷树是魏氏在去世那一年亲手所种的理由更加充分。魏氏想必也知道民间年轻人不能种枇杷树的禁忌,那么又是什么促使她义无反顾地种下呢?
      枇杷生长在亚热带,秋日养霜、冬日开花,春天结果,夏初成熟,每年的秋末,正是江南种植枇杷的时节。而魏氏也正是在农历八月忽遘危疾,十月病逝的。想来,她种下枇杷树的时间,也正是得病之后、去世之前的日子。魏氏所遘何病,我们不得而知,所知的,只是患病之时也正是归有光令十五岁的小寒花怀孕之时。魏氏在得知自己眼中还是个孩子的小寒花早已被常常和自己一起“问古事、学诗书”的丈夫破瓜之后,又有何感受,我们也不得而知,更无法感同身受,所知的,只是魏氏在病中强撑身子于项脊轩的窗外种下寓意着家无宁日、夫妻不谐、诸事到头都会一场空的枇杷树。然后,她就死了。
魏氏死后,小寒花成了归有光的枕边人,虽然她只是一个雏妾,虽然这个雏妾的身份在后世归有光的子孙笔下都羞于提及、被一笔抹杀。但至少在魏氏死后的两年里,她应该是得到归有光的宠爱的,否则也不会一连与归有光生下两个孩子,遗憾的是两个孩子最后都没有活下来。
      两年之后,新娶的王氏来到家中。王氏来了,以寒花的身份、年龄和女儿夭折(无子)的经历,她都没有资格住在主宅(“中闺”)里,倒是自从“吾妻死,室坏不修”的项脊轩,东邻中闺,西接厨房,常受烟熏火燎——“轩凡四遭火,得不焚”——符合一个失宠小妾的身份,需要她侍候时,方便招来中闺,平时就让她呆在厨房边,持炊充纫,倒也眼不见心不烦。这大概才是文中所谓“其后二年﹍﹍乃使人复葺南阁子”的真实原因吧。失宠小妾住的陋室,自然也无须像公子读书的地方那么讲究,自然——“其制稍异于前”。
       住进项脊轩一年之后,寒花也死了,如同她和归有光所生下的孩子一样,以她的处境,应该也就是死在项脊轩里,其实,到死,寒花也只是个孩子的年龄。归有光本人自魏氏死后,也“久卧病无聊”,虽后来中了举人,“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 ”此后数十年间,归有光携续弦王氏居于安亭江畔,极少回到老宅。当然也偶有例外,归有光《思子亭记》中称:“十二月己酉,携家西去。予岁不过三四月居城中,儿从行绝少,至是去而不返。”,可知归有光与儿子们常年居住在外,自己,尤其是儿子们极少住在老宅中,但在嘉靖二十八年,归有光与妻长子归子思从安亭江外宅回昆山老宅,不料儿子回老宅伊始即亡故,令其不敢相信这一事实。不仅儿子遭遇不幸,归有光自己八次上京考进士,也都以名落孙山告终,直至六十岁时,才中了一个三甲同进士出身,而那时候王氏也死了十四年了。此后,归有光像他的曾祖父那样被派去做县官,又被调到河北邢台,做起管理朝廷养马场的—— 就像弼马温那样的——通判,三年后,他自己也死了。
也许,当归有光再驻足项脊轩时,他会想到死在这里的小妾寒花,更会想到死因暧昧的发妻魏氏,想到魏氏死前强撑病体在庭前种下的枇杷树,以及枇杷树在那个时代江南百姓心中的种种寓意,甚至有可能将这些寓意与自己此后的长子夭折、功名蹉跎、亲人离世有意无意地联系起来。当然,这些都只能是“岭外君”的脑补而已,我们所知的,只是自从二十七岁以后,归有光不再青睐项脊轩这个地方。(民间信仰认为,树木即使有禁忌或不祥的寓意,但一旦长大,就已经有了灵气,甚至是精怪的化身,这时将其砍伐,反而会带来更不吉利的后果,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项脊轩窗外的枇杷树亭亭如盖而未被砍伐。参见东晋干宝《搜神记》“伐树出血”条,此类故事甚多,容另文讨论)
       从仙童仙女聊到归有光和他的项脊轩,“岭外君”并不是想搞个大发现,然后把归有光批评一番。甚至也不是为了对所谓的人性的复杂做一番评论。按照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的说法,人性其实只是一个空心的洋葱头,外面裹着一层层的,都是文化,把一个个年代的文化葱片撕开,最后看到的只是空荡荡的虚无。(格尔茨:《文化的解释》,《第二章 文化概念对人的概念的影响》,译林出版社,1999.)“岭外君”想要说的,确实就是文化这个东西。正是明代江南的文化,才让归有光和他的父、祖、子、孙以及与他同一阶层、同享一种价值观和文字传统的人们,也就是江南的士人们,能够同时是武断乡里的土豪,同时也是精通诗书画、优雅有文化素养的文人雅士;既相信靠着导引采补能让自己成仙,同时又真诚地信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愿景;能够在自己的文集里花了大篇幅为贞洁烈女做传颂扬,为不畏强暴的烈女奔走呼吁(归有光曾经为当地一位反抗强暴而死的张姓烈女奔走诉冤,最终令其沉冤得雪,在《震川先生文集》中有《书张贞女死事》、《张贞女狱事》、《贞妇辨》、《张氏女子神异记》、《祭张贞女文》、《招张贞女辞(并序)》、《答唐虔伯书》、《与李浩卿书》、《与嘉定诸友书》、《与殷徐陆三子书》、《答俞质甫书》记载此事始末和奔走经过。),同时也能将未成年的女仆破身;能够为保卫家国慷慨不屈——归庄是明末抗清志士——同时也有可能将童男童女埋葬在祖母的坟茔中做殉葬品;能够在拥雏妾迎新妇的同时,写下哀婉的悼亡文,纪念自己的亡妻。当然,如果我们相信前面所说的枇杷树后隐含的民俗信仰与禁忌,也许我们会觉得这并不是一篇单纯悼念亡妻的文章,而是另有深意在焉。
        如果这一层深意真的存在,仅仅靠阅读所谓的文人经典,是看不出来的。尽管我们会想当然地以为自己与祖先有着血脉相连的关系,对古人的文字与生活有着天生的理解力,但正如一位文化史学者所云:“过去即异邦”(罗伯特﹒达恩顿:《屠猫记:法国文化史勾陈》,新星出版社,2006.)我们对古人所思所为中与现代人相异的一面,其实并没有天生的感受力。而这也正是在“岭外君” 眼中,陆奶奶的《归家坟》故事与归有光的《项脊轩志》有着同等价值和重要性的原因。正是通过对不登大雅之堂的民间故事、传说、民间偏方、禁忌等等民俗事项的发掘勾陈,我们才能像《精绝古城》中的盗墓者胡八一、王胖子那样,深入到古人生活中阴暗晦涩的地层之下,通过对童男童女、僵尸粽子这些看似荒诞而不该存在之物的知识考古,乃至暴力发掘,得以发现古人所思所感所生活的世界中被我们所忽略的、隐藏在历史阴影中的另一面。
作者: 海力波    时间: 2017-2-19 10:58     标题: 敬请关注微信公共号”岭外风雅颂“

本文发表于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民间文学与民族文化教研室微信公共号”岭外风雅颂“,本微信公共号以人类学、民俗学、民间文学、民族文化研究为主题,敬请同行师友关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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