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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彭兆荣] 实验民族志语体 [打印本页]

作者: 蓝色爱德华    时间: 2016-9-8 11:27     标题: [彭兆荣] 实验民族志语体

一口气读完黄树民的《林村的故事——一九四九年后中国农村变革》。人类学家魏捷兹、何翠萍在跋中以“小说”语体述之,认为黄树民在“这个文类(genre)中找到了更能贴切地表达当今中国社会新的现实的‘书写文化(writing culture)’的新方式”。换言之,小说的文类在《林村的故事》里呈现出某种历史叙事的最大空间。这本书受到国际人类学界的广泛好评,被认为是了解中国当代自一九四九年以来农村生活和历史变迁的“最佳入门之作”,与一种合适的言说性语体的成就无法分开。

人们当然不会愚蠢地认为,以文学的对话式语体民族志反映中国农村历史的变迁是最为贴切的一种文体。至为重要的,是看以什么社会身份表述什么内容之间的合适程度,以及呈现出历史叙事的社会真实性是否能够获取读者良好的、有价值的理解。黄树民成长于台湾,在美国接受人类学训练,现在美国的大学执教。虽然不会有人怀疑以他的阅历、资历和学问,能用方言交流并经过多次、长时间对一个小村落的田野追踪调查,完全可以写出一部高水平的传统民族志来。但是,他所要写的正好是中国历史最具政治意味的一个阶段;地处边陲的林村又因其与小金门咫尺之遥的“前沿公社”之战略地位加重了这种色彩,使得作者无论如何对它进行历史的“深度描述”或阐发相应的政治见解,其特殊身份在读者心中都可能遗留下一个“阴影”。何况,以他这种“中国人”身份倘直接对中国的历史政治做评点,免不了引起人们对类似“东方主义”论者萨义德“巴勒斯坦—美国”身份的关切和好奇。黄树民选择了类似私人对话体的民族志叙述,使他和叶书记之间的关系获得了最大限度的平衡与默契。作者表面上只扮演一个特定语境下“合适的提问者”,林村的历史主要由叶书记——一个“合适的回答者”来完成。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林村故事的叙事主体已经被问者和答者的共同叙事所取代。该书的出版引起西方知识界的重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合适的语体和文类建立在满足了西方社会对于中国执政以来“神话和传奇”般政治历史的认知想像和心理期待层面上。

在《林村的故事》里,叶文德的党支部书记身份之于林村的历史变迁和政治变革叙事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策略性符号,——即借助他的口来传达政党政治的合理性与悖理性以迎合作者“采用生命史的方法(life history approach)”记录林村近半个世纪历史的真正意图。因此,它不是一般的个人传记,亦非学术界近来时兴的口述史记录。毫无疑义,叶文德是个“提纲”人物;他的生命史与林村自解放以来的历史变革相互映照。二者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官方政治与地方知识系统间的冲突。这种冲突让人们清楚地看到中国历史上的政治运动与传统地方性伦理和社会价值之间经过一次又一次冲撞“阵痛”后的整合程度。而且,对政治“结果”进行反思性思考,“倒叙”性理解国家和政党政治的地方性贯彻的变异显得愈发必要和深刻。

“作品”从作者与叶书记相识那一刻起,就揭开了中国“运动式”政治与这个地处闽南小村子所代表的缘生性地方知识(primordial regionknowledge)体系的矛盾。父亲墓碑被人砸毁的激怒与愤懑写在叶书记脸上的却是苦恼和无奈。一方面,他是忠诚的员,是党在基层指派的地方干部,还身兼治保主任;那张头顶“借来的警帽”相片的“父母官”形象指喻着党在地方上的行政及专政力量(党政首长+执法首长)。另一方面,大队书记不是国家干部,仍是靠工分吃饭的农民。叶文德所依赖的全部智慧和价值无不附丽于生养他的那一隅土地。他的形象被残酷地分裂为两面:“公共形象是个暴君般强悍有威严而傲慢的人,私底下却有温和感性的一面。”对这种两面性的回应同时体现在村民对待他的态度上;“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可以跪在他的面前哀求;乡民也可以愤怒地砸他的祖坟。这便是乡土社会。乡土社会的根本属性是什么?依照我的理解,“社—祖”为两个关键词。社,表示人与土地捆绑关系的发生形貌;它历史地延伸出了社稷、社会、社群、社火。祖,则表明土地人群在生殖、传承观念和行为上的照相,它延伸出祖国、祖宗、祖传、祖庙的土地伦理等意群构造。如果脱离这样一种土地伦理,便背离了传统的规约和归属,是为叶文德所深谙。

叶文德的首长身份,除了他个人的经历、机敏和睿智外,还有两种“平衡”力量同时集中在他的身上。首先表现为与地方宗族势力的冲突。林村的主要宗族力量来自于林姓。由于林氏宗祠后面的“龙脉”在挖水沟时被砍断,破坏了原来的好风水,致使林村发生了两次大的瘟疫,人口锐减,“倒房”(断支)者众。由于叶文德的曾祖父母只有一个女儿,为保根脉不断,他的祖父便以招赘方式来到林家。他身上也同时凝聚本姓与外姓的双重宗族因素,并使之在后来林村宗族的争斗中起到平衡作用。事实上,林村宗族间的纷争和械斗一直不断。与邻村的宗派斗争也时有发生。叶文德与陈宝珠的婚姻就实现了林村林姓与邻村陈氏宗亲长期以来历史积怨的化解。第二个因素是他的中农成分。自“土改”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各阶级的成分划分基本上决定了这一时期人们的政治生命。“中农”成分使叶文德获得了在严峻的阶级斗争中处于“骑墙”位置,在历次阶级斗争中他也因此很少受到冲击。一俟时机成熟,他就会自然地走到前台。以上三种因素决定了叶文德成为了林村半个世纪最成功、最具影响力的地方权威。

值得一提的是,林村没有地主。这不能不说是一桩罕见的案例。地主成分的划分主要根据田地的数量和“剥削程度”两项指标。林氏宗亲林柏亨虽然在田地面积上达到了地主的额定指标,“剥削程度”却只有27.3%,未及规定的30%,故而被划为富农。村里两户外姓的田地都达到了三十亩的地主划限,他们的特殊性在于都是在海外经商发迹后回乡置的田产,而且回乡时间不足三年。依照规定,地主必须租地给佃农至少三年。林村无地主的历史事实,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闽南宗族力量的作为以及海洋农业与海洋商业类型密不可分,并同构出地区性生态经济的传统。未来主义大师奈斯比在分析中国近代经济形态时曾有这样的观点,以南方沿海(以闽粤两省为代表)的“商业文化”与以北方核心地区为代表的“宦官文化”形成鲜明的对照和冲突。为了平息两种文化的冲突,通常情况下,南方“商业文化”会以贿赂的方式求得和解。若不能,他们便会以宗族网络关系迁移到海外,并保持与乡亲、乡党间亲缘、地缘长久的联系。

从人类学民族志研究对象与田野作业方法结合的角度看,叶书记无疑是一个理想的报告者。他身上集中表现出官方政治力量和地方草根力量之间高度的聚散效率。比如,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三十年间,“政府锐意要扫除`封建迷信',而民间仍坚持着对传统的执著”。两股力量交汇在叶文德身上不独停留于他时时记住“员”身份的层面;这一身份意味着他必须与“封建迷信”作斗争,即使无力,至少也要保持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高洁。两件连带性事件充分表现出叶文德身处其间的矛盾。第一件是叶文德与父亲的分家。叶文德的分家与传统民族志中注意到和归纳出的分家模式迥然不同。造成叶文德与父亲分家的主要原因是父亲与村里几位有影响的长者一起积极投身于募款建宗庙的工作。作为的村支书,他不能容忍这样的“封建迷信”。作为儿子,他无法阻止父亲。他也深知,乡土社会的宗庙与宗族之间的维系纽带与地缘关系无法断裂。官方可以通过政治运动来改变它、摧毁它,却也徒劳无功。最后他不得不选择分家,“而且必须在村庙预定建成的农历三月二十三日之前正式和父亲划清界限。这样,他就可以不必负什么责任了”。另一桩事是庙会活动。庙会活动构成了林村地方知识谱系中一个不可缺失的部分。颇有讽刺意味,若不是黄树民这位来自美国的教授在场,叶文德或许永远也不会出现在庙会活动的“场合”。其理由依然铿锵有力:“我是员,又是本大队的领导,理应给大家做个模范,反对迷信才是。”与此同时,他的内心时时为痛苦所折磨,他深知任何力量无力铲除“草根”,剩下的只有无奈地、远远地躲着抽闷烟。

《林村的故事》当然不只是一个闽南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口述史记录,人们更愿意把它视为一种实验民族志的文体实践。人们有理由相信,作者在其中充当着“提领”的关键。它的一个作用在于避免习惯性地在说到宗族制度时不得不引入弗里德曼的理论,谈到地方经济活动和市场规律时必须核实施坚雅的模式,谈到闽台文化圈的婚姻形态需要考虑武雅士对韦斯特马克婚姻理论重提及地方性解释,谈到区域宗教时不可回避地带过台湾人类学研究常用的“信仰圈”、“祭祀圈”……这一切对于黄树民来说无疑非常稔熟。他选择这样的文体,除了他身份叙述的便利以外,同时必须冒着民族志写作文体在创新性实践中可能受到的争议甚至失败的危险。当然,恰恰也正是这种勇于创新的胆识使作品获得巨大成功。事实上,如果将《林村故事》的写作仅限于一种民族志文体的实验,显然远远不够。在我看来,这种文体写作凸显出意想不到的价值,即将一般意义上主位(叶)和客位(黄)之间的第三位(他位结构)异质性提示出来。表面上看,书中的他(叶)与我(黄)的关系非常清晰。细揣之后,人们豁然发现,一问一答的背后演绎着一个更大的叙事逻辑和历史自在体。叙事逻辑和历史自在体并不拘泥于故事叙述中的个别“事实”。人们不会要求作者对报告者的每一个细节进行勘验和核实。作者和读者也都明白,当叶文德要求将他的真实姓名公布于众的时候,他的叙述自然会策略性地有所修饰甚至有意遮蔽。尽管如此,人们有理由相信二者的对话足以揭示“一九四九年后中国农村变革”的历史真实性。而这种真实性并不限于所谓的“主位/客位”二元关系中的任何一方或者二者间简单的词汇和语义交流,它会促使人们对隐匿其后巨大的历史真实性进行追问。这种求索超越了传统民族志对每个细节性事实追求的圭臬,达到对历史真实的逻辑把握。

在现代历史民族志的讨论中,一个挑战性的观点是:言说性历史与言说者,——经由具体作者(有着时代限制、国籍规定、族群认同、地方知识系统、个人身份等特征)所描述和记录过去发生的人物和事件的“客观性假定”完全不是一回事;属于“制作历史(making history)”中的某一个“历史制作(historical making)”片段。表现为历史记忆与失忆的同时性发生。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换一个报告人,其言说事实与叶文德的言说会出现选择上的差异,却可能不抵其间对同一个历史真实的叙事。这样的道理同样适用于“林村”这一个案例。在半个世纪的中国历史发展中,林村不过是无数边地区域中的一个,与其他村落肯定存在着许多“事实”性差异。比如我曾在闽西客家地区的王村做过调查,那里的国家力量与草根力量的协调主要通过两类完全不同的权威关系“各负其责”获得,即官方指派的地方干部和村落传统的长老会。前者主要向官方负责,后者则向民间负责。二者有时会出现交叉,然大致上的责、权、利关系很清楚。林村的情况却有所不同,官方与民间事务的平衡主要通过像叶文德这样“地方上的党代表”的实践来实现。他甚至将现代法律与乡规民约揉到一起。简言之,我们可以把不同的村落个案视为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历史变迁中的“事实性差异”,但它们完全可能取得对相同“历史真实”叙事(narrative)上的一致。

实验性的叙事体实践使我们加深了对另一种建设性意义的理解,即把作为“客位”的黄教授对同一历史变革的认识置于动态过程。这很重要。依据传统民族志撰写模式,读者不容易看到人类学家本身在田野作业中认识上的变化图像和心路历程。《林村的故事》就不同,作者形象非常鲜活。黄教授的提问经常表现出因地方知识的欠缺所导致的“半对半错”,或认识上的不足所演出的“尴尬”,通过叶的纠正和陈说达到对事件的深度描述。有的时候,甚至是作者在情景中的行为“失当”,如对米糕的浪费所引出诸如“饥饿岁月”的重大话题。黄教授的林村岁月也不由自主地成为一个活脱脱的个性缀入作者自我“生命史”的插曲之中。在这个意义上,作者与叶书记的客位与主位构造出一个完整的生命史共同体。

掩卷之余的思索带给人们的收获无疑是全观性的,然意想不到的“格外”体验达到了对中国一九四九年来农村变革的崭新认识;这很大程度上受益于一种合适的民族志语体。

作者简介:彭兆荣,博士,厦门大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旅游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探索研究”首席专家;人类学高级论坛学术委员会副主席。研究方向:旅游人类学、文化遗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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