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文化變遷一樣,宗教變遷在人類社會自古以來周期性地發生。但本論文集討論的宗教變遷,如同本書丁仁傑的論文所指陳,係聚焦在「新興宗教」(New Religions)或「新興宗教運動」(New Religious Movements),這指涉了上個世紀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新陸續浮現的宗教發展趨勢,並成為新興的學術研究領域。但它之所以為「新」,是相對於西方過去的宗教傳統而言。
儘管世俗化理論已成為一般性的觀點,但其發展之初便一直受到質疑。比如,Martin(2005)認為世俗化可有多樣性,而不必以西方的發展為模式。他更質疑宗教的定義,因許多宗教活動看似世俗化,卻也有其他活動被認為具有宗教性。又如Heelas(1996)以靈性(spirituality)取代宗教,來回應世俗化理論的發展。而Casanova(1994)進一步指陳,世俗化理論往往混淆了以下三個問題。其一,宗教的客體化,並與其他功能的分離,特別是政治和經濟。其二,存在於公共領域的宗教私有化。其三,做為情緒與實踐的宗教,隨現代化的進展而消散。他認為第三個問題是錯的,第一個是事實,第二個則有可能。事實上,宗教並未隨現代化而消失,反而是以新的形式出現,特別是以去地域化(deterritorialized)的方式。縱使表面上屬於事實的第一個問題,Hefner(1998)及van der Veer(2001)皆指出,即使就西方的歷史經驗而論,它不一定導致宗教的沒落。Hefner(1998)特別強調,現代化雖造成專業化、多元化的發展,造成宗教私有化,且不易與公共領域結合,但現代性發展的方向關乎國家與市場的權威是否與宗教結合。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伊斯蘭教因被奉為國教,反而加強了宗教在公共領域中的支配力量與地位。對照之下,van der Veer(2001)則以英國與印度現代化過程的相互依賴與對比,突顯世俗化理論往往是建立在西方基督教的歷史經驗,特別是教會成員身份、教會的參與以及徵募新成員的模式上,忽略了在英國國族主義及公共領域的建立過程中,宗教在創造及模塑公共領域上的角色。然而,這些發展並不影響世俗化理論廣為學者和一般大眾接受。直到Charles Tayor(1999, 2007)及Talal Asad(2003)相繼解構世俗化理論後,學界才認真考慮前述質疑背後的理論意涵。
以存在主義的先驅齊克果(Kierkegaard)為例,他不僅強調存有先於思想,以及主體性思想的優先性,更在Attack upon Christendom(1968)一書中提出了類似「個人化的宗教」的想法。他的終極信念是「基督教只限於個人有關」,強烈質疑制度化宗教的意義。即使身為基督教徒,他終其一生關心的還是個人(白瑞德 1969)。之後,提出「存在先於本質而強調人先存在,然後塑造現在的他」的沙特,繼而成為西方思想界的翹楚,更是存在主義的高峰。此一趨勢充分反映出現代化導致個人主義普及的結果與趨勢。在此整體社會思潮與條件下,新興宗教同樣呈現出個人化的趨勢,並直接衝擊著當時既有的制度性宗教,使信徒得以在既有的宗教活動中,尋找展現自我的可能性。這不僅見諸台灣漢人民間信仰,且至今仍在進行中。
對於當代宗教的研究,國際學界基本上是延續二次大戰以後的新興宗教研究的學術傳統,因而產生無法有效再現當代新現象的問題。我們看到不少新創名辭,如covert forms of religion、implicit religion、self-religion、invisible religion、quasi-religion、「世俗性宗教」等等,在在都反映了此一研究傳統之不足而頻頻出現捉襟見肘的窘境。關鍵點在於研究當今宗教現象者往往對資本主義的新發展--新自由主義化,缺少足夠瞭解,因而無法掌握新時代的宗教問題,無法瞭解究竟與二戰後的宗教問題有何根本上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