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央一号文件关键词:乡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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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辛巴达
时间:
2015-7-30 17:15
标题:
中央一号文件关键词:乡贤
中央发布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若干意见(全文)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201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深化农村改革力度,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农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农村公共事业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1.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强化对粮食主产省和主产县的政策倾斜,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粮食主销区要切实承担起自身的粮食生产责任。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保障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等政策。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现代灌区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和盐碱地改造科技示范。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实施植物保护建设工程,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2.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序。启动实施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加快发展草牧业,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立足各地资源优势,大力培育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布局调整。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畜牧业和粮食加工业,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政策。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大标准池塘改造力度,继续支持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加强渔政渔港等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3.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知名品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制度,强化地方政府法定职责。加大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力度,保护农林业生产安全。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4.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科研院所、高校科研人员与企业人才流动和兼职制度,推进科研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试点,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建立优化整合农业科技规划、计划和科技资源协调机制,完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机制。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应用的主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在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搭建农业科技融资、信息、品牌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及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职业院校、科技特派员队伍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试点,完善成果完成人分享制度。继续实施种子工程,推进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科学普及。支持农机、化肥、农药企业技术创新。
5.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快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转型升级,着力加强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健全交易制度。完善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大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千亿斤粮食新建仓容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中央和地方职责分工明确的粮食收储机制,提高粮食收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继续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推进合作社与超市、学校、企业、社区对接。清理整顿农产品运销乱收费问题。发展农产品期货交易,开发农产品期货交易新品种。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6.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按规定享受相关财税政策。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力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继续实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开展西北旱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保护力度。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国家水资源督察制度。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力度。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退耕还湿试点范围,推进重要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推进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加强营造林工程建设,发展林产业和特色经济林。推进京津冀、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与修复。摸清底数、搞好规划、增加投入,保护好全国的天然林。提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助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继续扩大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政策。加快实施退牧还草、牧区防灾减灾、南方草地开发利用等工程。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问责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7.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调控,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把握好农产品进口规模、节奏。完善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和关税配额管理,严格执行棉花滑准税政策。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行为。完善边民互市贸易政策。支持农产品贸易做强,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健全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抓紧制定农业对外合作规划。创新农业对外合作模式,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储运、贸易等环节合作,支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推进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开展技术培训、科研成果示范、品牌推广等服务。完善支持农业对外合作的投资、财税、金融、保险、贸易、通关、检验检疫等政策,落实到境外从事农业生产所需农用设备和农业投入品出境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商会组织的信息服务、法律咨询、纠纷仲裁等作用。
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8.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明确政府对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的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中央基建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农民增收、农村重大改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生改善。转换投入方式,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下放审批权限,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投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
9.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实施粮油生产大县、粮食作物制种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牛羊养殖大县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扩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奖补范围。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10.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补贴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合理确定粮食、棉花、食糖、肉类等重要农产品储备规模。完善国家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加强储备粮监管。落实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建立重要商品商贸企业代储制度,完善制糖企业代储制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种植面积和产量统计调查,改进成本和价格监测办法。
11.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帮助农民降成本、控风险。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重点支持为农户提供代耕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稳定和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改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加快研究出台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扩大森林保险范围。支持邮政系统更好服务“三农”。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推动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2.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县)一业,壮大县域经济,带动农民就业致富。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加大对乡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发展的用地、财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激活农村要素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3.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必须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的长效机制。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探索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现阶段,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引导有技能、资金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创业成本和企业负担。优化中西部中小城市、小城镇产业发展环境,为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创造条件。
14.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加快片区规划实施,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推进精准扶贫,制定并落实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措施。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实施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乡村旅游扶贫等工程。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要下放到县,省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健全社会扶贫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平台。完善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加强贫困监测,建立健全贫困县考核、约束、退出等机制。经济发达地区要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三、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15.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任务,推动农村饮水提质增效,继续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2015年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和农村校车安全管理。完善农村沼气建管机制。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深入推进农村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16.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因地制宜保留并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支持乡村两级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以未能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为重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扩大农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国家教育经费要向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筹资机制,同步提高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实际报销水平。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发展惠及农村的远程会诊系统。拓展重大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改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建设多种农村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场地和资源,构建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17.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搞好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继续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河塘综合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加快改善村庄卫生状况。加强农村周边工业“三废”排放和城市生活垃圾堆放监管治理。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扩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范围,重点支持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与管护。完善传统村落名录和开展传统民居调查,落实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规划。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有序推进村庄整治,切实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大规模撤并村庄、大拆大建。
18.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对于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于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制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建设目录,研究制定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职能转移目录,将适合社会兴办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19.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针对农村特点,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精神力量。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继续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等活动,凝聚起向上、崇善、爱美的强大正能量。倡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创作富有乡土气息、讴歌农村时代变迁的优秀文艺作品,提供健康有益、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
20.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进一步选好管好用好带头人。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完善顶层设计,抓好试点试验,不断总结深化,加强督查落实,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1.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完善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服务体系。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服务领域,促进规范发展,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行动。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经营权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硬性下指标、强制推动。尽快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严禁擅自改变农业用途。
2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出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蚀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服务平台作用,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费政策。
23.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实施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缩小征地范围的办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赋予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改革农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的新机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切实做到封闭运行、风险可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24.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运用财政税收、货币信贷、金融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不降低。完善涉农贷款统计制度,优化涉农贷款结构。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提供更优惠的支农再贷款利率。鼓励各类商业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农业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农业发展要在强化政策性功能定位的同时,加大对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审慎发展自营性业务。国家开发要创新服务“三农”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投放。提高农村信用社资本实力和治理水平,牢牢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的定位。鼓励邮政储蓄拓展农村金融业务。提高村镇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做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鼓励开展“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支持业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债券。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试点。完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强化农村普惠金融。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等对农村妇女的支持力度。
25.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广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的成功经验,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鼓励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扶持其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主体。积极发展农村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地、湿地保护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明确生态公益功能定位,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积极发展符合林业特点的多种融资业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碳汇林业建设。
26.加快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坚持为农服务方向,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全国性为“三农”提供综合服务的骨干力量。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加快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股权多元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发挥农垦独特优势,积极培育规模化农业经营主体,把农垦建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的示范带动力量。
27.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扩大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继续搞好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设计,健全村民对村务实行有效监督的机制,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务实管用。激发农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农村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构建农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
五、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农村是法治建设相对薄弱的领域,必须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同步推进城乡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三农”工作。同时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善于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28.健全农村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抓紧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保障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统筹推进与农村土地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抓紧研究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29.健全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营造农产品流通法治化环境。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完善覆盖农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适时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30.健全“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制定规范各级政府“三农”事权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支出责任。健全农业资源环境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耕地、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开发保护,制定完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明确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支农责任,促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加快扶贫开发立法。
31.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改革决策与立法的衔接。农村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立法条件成熟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和废止。需要明确法律规定具体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的,要及时作出法律解释。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继续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农林水利等领域内的综合执法。健全涉农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32.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农民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依法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依靠农民和基层的智慧,通过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引导发挥村民民主协商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切实防止出现放松农业的倾向,勇于直面挑战,敢于攻坚克难,努力保持农业农村持续向好的局面。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研究农业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面临的风险挑战,科学谋划、统筹设计“十三五”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三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农村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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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辛巴达 于 2015-7-30 17:1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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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辛巴达
时间:
2015-7-30 17:16
标题:
胡彬彬:乡贤文化与核心价值观
2015年05月27日11:51 红网
“乡贤”一词,《汉语大词典》的解释是:“乡里中德行高尚的人。”在漫长的中国历史进程中,一些在乡村社会建设、风习教化、乡里公共事务中贡献力量的乡绅或乡贤之士,也都被称为“乡贤”,由此而形成了乡贤文化。乡贤文化是根植于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曾为中国社会的稳定、中华文明的传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建设乡村、改善民生、谋利桑梓等方面的群体追求和故乡情怀。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农村为主体的社会,每个地方都有自己乡贤,他们或以学问文章,或以吏治清明,或以道德品行而闻名。这些最容易引起当地人们的认同感,增强了地方社会的凝聚力。他们中有的人走出家乡,在外面发达之后,仍然与家乡保持密切的联系,并关注家乡的发展,为家乡出谋划策。即便是没有担任过官职的乡贤,他们在地方上也以其特有的身份、地位,维持乡间社会的礼仪和秩序,教化乡里,为一方百姓造福。
乡贤文化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这样一个阶层,在乡村社会实践儒家的“进亦忧,退亦忧”的理念,传承着中国的传统文化,维系着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秩序。他们在地方上热心公益,保家卫国,造福一方;推行以儒家为主的社会价值观,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可以说,中国传统乡贤文化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其珍贵的思想资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丰富的含义,但我们今天只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四个关键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从乡贤文化来看,其中也包含着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相同的终极追求。
简而言之,“善”首先是个体最重要的道德修养。孔子说:“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孔子在后世被称为“大成至圣先师”,对整个东方文化都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但是在当时,他只是春秋时鲁国曲阜地方的一个乡贤。今天我们如果以国际的视野来看,儒家之于中国,孔子则为圣贤。他的各种品质的塑造,与其自身对于“善”的培养分不开。正是在“善”的基础上,促进了他自我人格的其他方面得以不断完善。
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将“友善”置于最后,是因为它是一切价值观的出发点和基础。在实际的践行过程中,则应该反过来看,即从友善出发,进而为诚信,以此为基本原则,本分行事,即为“敬业”。做到敬业,其实就是在为国家作贡献,即是爱国。这四点,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每一个个体做好了这几点,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也就很容易达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目标,那么,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就实现了。
可见,这二十四个字的逻辑关系非常明显,所以我们按照“友善、诚信、敬业、爱国”的顺序,来具体地探讨一下乡贤文化与核心价值观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关系。
友善
一般意义上,我们所说的友善,是指对事物或者他人的一种平和而友好的情感。友爱、互助、善良、正直、宽容、礼让、诚信等都属于友善的范畴,可见,“友善”与其他道德规范的内涵是有交叉的。
传统村落中的乡约、族规和家训等,都由当地的乡贤参与制定,带头遵守。其内容都是规劝人们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要做到友善。具体来说,包括家庭中的孝悌修身、主次尊卑、婚姻祭祀等,进而推及和睦乡邻、规避词讼、调解纠纷、严惩盗贼、保护环境等。
当时的地方官员也提倡制定乡约,促进社会和谐,并鼓励推举乡贤。明代的《南赣乡约》,就是王阳明在当地为官时撰写的。《南赣乡约》整体性纲领指出:“故今特为乡约,以协和尔民。自今凡尔等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死丧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诫,息讼罢争,讲信修睦。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它详细规定了村民应该如何友善对待身边的亲人,并将友善的行为推及其他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共同为乡间社会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于人于己都是有利的。如何才能彰显这些友善行为,最重要的是要有乡贤来领导。《南赣乡约》的具体细则第一条就说:“同约中推年高、有德、为众所敬服者一人为约长,二人为约副,又推公直、果断者四人为约正,通达、明察者四人为约史,精健、廉干者四人为知约,礼仪习熟者二人为约赞。”这个“约长”、“约副”、“约正”、“约史”、“知约”和“约赞”,就是乡贤。
一些乡贤的友善行为,特别被当地人传颂,成为他人的榜样。乡贤的名声也许不出当地,但他们所倡导的与人友善的价值观却能教化一方,甚至在人格塑造方面,发生着深远而巨大的历史影响,直至今日还在深深地影响着村民们的行为。
2013年底,在陕西省铜川市的王家砭村,一辆货车侧翻之后,橘子散落一地。村民们自发前来帮助,将25余吨橘子全部转运到另外一辆货车上,帮助司机踏上路途。通过媒体报道,王家砭村被全国知晓,其实,王家砭村与人友善的风气并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它与村里的一些乡贤的言传身教有关。比如,当时带头捡拾橘子的是热心于助人的老人朱北晨,他的品德在当地有口皆碑。1979年,村民的窑洞不慎坍塌,他及时施救;1995年,一辆装满蔬菜的小货车翻了,他组织村民帮忙把菜装上车……正是在朱北晨这些新乡贤的影响下,王家砭村才会不断地荣获“全国文明村”、“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美德在农家示范点”等大大小小100多项殊荣。
诚信
“友善”重在一个“善”字,而“诚信”则重在一个“真”字。这是传统村落文化中教导人们为人处世的两个基本原则,并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那么,什么是诚信?
张载说:“诚善于心谓之信。”班固说:“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程颐说:“诚则信矣,信则诚矣。”“诚”是“信”之根,“信”是“诚”之用。
一个人品行诚实就会讲信誉,讲信誉就是诚实,信就是诚,诚就是信,二者的基本内涵都是真实无欺。在古人眼里,诚信到底有多重要?《资治通鉴》中有一段话可以看出来:“夫信者,人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诚信首先是个人的一种品质修为,但最终能够上升到治理国家的高度。千百年来,诚信的品质在乡贤文化中代代相传,夯实了其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通过对乡贤文化的研究,我们发现处处都能显示以诚信来维系人际关系的实例。
在传统的中国知识分子中,凡有所成就的,大多都出身于耕读之家。他们通过读儒家经典,修身明志,通晓事理,并影响到家乡其他人。比如,湘军中的将领,基本都是起于地方,称之为“乡贤”毫不为过。出身于湘乡农家的曾国藩就是典型例子,他带领出来一大批湘军将领,在近代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曾国藩一生行事为人,都讲究一个“诚”字,他在《湘乡昭忠祠记》自豪地说:“吾乡数君子所以鼓舞群伦,历九州而勘大乱,非拙且诚者之效与?”曾国藩从小就在父亲执教的家塾里读书,接受了正规的儒家伦理教育,奉理学为圭臬,以诚待人。他在募集湘军时,提出专用乡村朴实、诚笃的农夫,对那些油头滑面、不诚不信者,概不收用。湘军能在近代中国赫赫有名,与曾国藩这番用人的标准不可分离。他说:“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他也教育几个弟弟说:吾辈读书,最重要的就是“讲求乎诚正修齐之道”。在面对出身于城市市民家庭的李鸿章时,曾国藩告诫他说:“少荃,既入我幕,我有言相告,此处所唯一诚字而已。”曾国藩处处以赤诚之心孝顺父母,友爱兄弟,熏陶后人。故而曾氏后裔,多为国家栋梁。
在几乎所有的乡贤,在制定自己本家的家训时,都将诚信视为重要美德,并要求子孙后代能够以此为行事做人的标准。直到今天,一些传统的家族仍然认为,自己的祖先之所以能够开基立业,都是因为他们身上有一种宝贵的品德:诚信。河南省邓城村叶家是邓城村的大户人家,其家族中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人物,都可以视为乡贤。这个家族认为,诚实守信是叶家兴旺几百年的秘诀。相传叶氏来祖叶邵逸在明末清初移居于此的时候,在邓城集开一小茶馆维持生计。一日,一个山西客商在此歇息饮茶,将里面装有金银、账本文契的钱褡忘在茶馆。叶邵逸发现后,忙把包裹收好,以待客商来取。客商回头寻找时,叶邵逸将原物归还。客商深为叶邵逸的忠厚实诚感动。随后,客商以合伙做生意的名义,提供资金从山西运来货物交其销售,并资助其经营。由于叶氏忠厚诚信,生意做得有声有色,很快便成为当地大户。
这种类似的故事,在传统村落中几乎随处可以听到。它们大同小异,也许并不一定完全符合历史的真实,但是,它所透露出来的信息足以表明,诚信依旧被今天的村民所普遍看重,所以才一再被津津乐道。这是一种朴实的品格,极其珍贵。我们提倡这种品格,是因为它是我们的立人之本,齐家之道,交友之基,为政之法,经商之魂。
湖南城步县长安营乡南山脚下,有一个叫“岩寨”的侗族传统村落,至今保持着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古风。家家户户的门上面,都不设锁。户主出门,门都是虚掩着。过路的客人口渴了饿了,都可以进屋喝水找吃。留不留茶水饮食钱,由客人自主。这种古老民风彰显的,是村人对人的友善和诚信。
敬业
友善和诚信主要在于对待他人,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怎么对待工作的问题。梁启超在《敬业与乐业》一文中说:“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便是敬。”他进而指出:“‘敬业乐业’四个字,是人类生活的不二法门。”对“敬业”一词,《辞海》引用朱熹的话来注解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
对于普通人来说,努力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干好,就是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传统的村落中,最重要的工作包括农业和手工业。“民以食为天”,农业耕作的重要性无需强调。按照传统的观点,“士农工商”,手工艺人的地位并不高。但是,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手工艺人对于自己的职业也仍然非常重视。一方面,这是因为他们要靠这个行业吃饭;另一方面,在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他们也把自己的手艺看得非常神圣。最显著的一点就是出现了行业神崇拜。
行业神的原型出现的时间都很早,大多是在某一个领域卓有成就的人物,有些则是该行业中的祖师爷。按照今天的观点来看,这些人在当地都是有极高的影响力的手艺人,推动了该行业的发展,其实也可以视为乡贤之一。此后,传承这些手艺的师傅,尽管没有摆上神坛,但他们依靠自己的能力,将手艺代代相传,对于当地的经济文化的发展,都有一定的贡献,也应该作为乡贤来看待。抛开敬神的神秘色彩来看,对于行业神的崇拜其实就是对于自己职业的崇拜。行业神只是将自己的职业人格化了。
木工行业以鲁班为神。历史上,鲁班在生产实践中得到启发,经过反复研究、试验,发明了刨子、曲尺、墨斗等工具,是木工艺人立足本职、钻研创新的典范。木匠学徒出师时,都要在师傅的指导下祭告鲁班祖师。尽管木工都需要以自己的手艺为生,但他们的最高目标在于服务社会,做一个好木匠。不仅仅是木工,其他的行业也都有类似的出师仪式。这种出师仪式,实际上是师父向已经完成学业的弟子举行的执业授权仪式。只不过是借助于神的权威和神的监督,来使弟子明白自己这一行应具有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并以此作为自己终身的行为约束力量。敬业乐业的工匠,往往能赢得社会的尊敬,获得好的名声,成为地方上有名望的人物,甚至是那个时代的标杆。
这些传统的手工技艺人认为,辛勤付出、遵循行规和尽职尽责,方能够得神灵的护佑。诚然,行业神崇拜的礼仪多带有功利性,但正是这种现实的需求,让一代代工匠们有了行业遵循的承袭模式,从而较完整地保存了行业的内在精神,使得每一个从业者对于自己的职业有了一种自觉的操守。
“敬业”一词的意思并没有那么复杂,其精神实质其实就是“好好做事”。“把事情做好”首先必须有“好好做事”的态度。
爱国
按传统的儒学归纳,中国传统村落可以说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文理想最具基础性和根本性的文化依托。“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个人理想的层层递进,反映了家、宗族与国之间的同质联系。这种精神的传承,自然就离不开乡贤的努力。
乡贤有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地域性和地方性。大多数的乡贤一辈子都在某个区域的乡村生活,对于当地的贡献功不可没。乡贤的爱国,实际上都始于爱家乡。张之洞曾引用《尚书》说:“爱其土物,乃能爱其乡土,爱其本国,如此则为存心良善,方能听受祖考之训。是知必爱国、敬祖,其心乃为善;若反是,则为不善也。”清末,许多乡贤参与到地方志的编撰当中来,无一不以这种“家国同构”的观念教育乡人。《南金乡土志》详细地论述了“爱国始于爱乡,爱乡始于爱家,爱家始于爱身”这样一层逻辑关系:
“中华自立国以来,除残虐时代而外,吾先民未有不爱其国者。惟立爱自亲始。爱家必先爱身,爱国必先爱乡。眷怀桑梓,万众一心,大同之景象迄今犹可想见。所惜者,世风变迁,人不古若。今或有于乡之所可爱。与乡之所当爱,以及乡之所同爱。乡之所独爱者,习焉而不见,惜然而不知。以故瞻顾流连,保持护惜之天真,遂泪没焉而不复发露。有如华屋良田,其家非易致矣。传及昏愚之子孙,往往淡而视之而不萦心。又如祖创父守,其业至难成矣。传及昏愚之子孙,往往浪以掷之而不介意。不知爱家,何由爱乡?不知爱乡,何由爱国?是皆失于教育之故也。”
加强乡人对于本乡本土各种风土人情、文化历史、地理物产等内容的熟悉,可使乡人发自内心地热爱自己的家乡,进而达到爱国的最终目的。这一时期的几乎所有乡土类型的志书,其编撰的宗旨都在于此。贵州《安南县乡土志三编》说:“国家为乡土之集体,乡土犹国家之细胞,欲引起儿童爱国心,必自乡土志始。”四川《蒲江县乡土志》说:“国,积乡土而成,爱乡土即爱国之嚆矢。”河北《赞皇县乡土志》:“中国维新,振兴学校。宗旨教人,爱国为要。爱国之道,始自一乡。”诸如此类,不能一一列举。这种观念不是某个地方的特例,而是遍及全国。
可以说,在中国的传统乡贤文化中,“爱国”是其最终的落脚点。敬祖先,重乡土,爱桑梓,培育乡土观念,成为族人、乡人、国人增强凝聚力的一种方式。因此,在这样一种传统文化的氛围中,走出的不仅仅是一代代、一个个的举人、秀才,更是无数的将相栋梁,他们被乡贤文化所熏陶、所滋养而成长起来,由村落之所最终走向国家之殿,并最终以其丰功伟绩而受到万世敬仰。
当代大学者季羡林先生,出生于山东省临清市康庄镇官庄村,对于康庄镇来说,季老无疑是当地最有名的乡贤。尽管他在故乡仅仅生活了短短的六年,但始终眷恋着故土。1994年,季老获得了北京大学特别贡献奖,在奖金没有领到手,数目也不知是多少的情况下,季老捐给官庄村一万元人民币,用来发展教育事业。他也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家乡修路积极筹款。他在国内外的大城市里住了几十年,但心里割舍不下的仍是自己故乡的普通小村。爱家乡的人才会爱国家,季老以爱家乡为基础,进而对中华民族文化的研究倾注了浓浓深情。季老既没有家学渊源,也没有显赫的家族背景,从一个普通农家子弟走上了学术巅峰,与他的家国情怀不无关系。
尽管不是所有的传统村落中,都走出了类似于季老这样影响中国社会的重要人物,但是,那些村落里的普普通通的乡贤,通过自己言行的感召,同样为当地社会贡献了力量。他们默默地服务社会,造福家乡或者家人,间接也就在为国家作贡献。
新乡贤文化的重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
随着近些年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使得村落被遗弃空置。同时,如同清末民国时期,乡村文化精英出于经济等利益的考虑纷纷走出农村,定居城市。从农村走出的大学生,也很少再返回家乡。
近些年来,一些有识之士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积极倡导乡贤文化。《光明日报》去年推出“新乡贤·新乡村”系列报道,在全国各地发掘“新乡贤”和“乡贤文化”与新乡村建设的新闻故事、新闻人物和新鲜经验,给了我们重要启示。新乡贤的主体范围更加宽泛了,包括乡村干部、文人学者、退休官员、企业家、科技工作者、海外华人华侨等。他们视野开阔,资源广泛,对于哺育自己的家乡念念不忘。他们当年从乡村走出,经过了社会的磨砺,成为精英。如今返回故乡,或以自己毕生所集聚的能力奉献家乡建设,反哺故园。乡贤文化对于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当前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掘与实践表明,乡贤文化是可资利用的重要文化资源。当代乡贤在农村基层建设,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我们需要重建乡贤文化,在当今农村社会中呼唤新乡贤。新乡贤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有着重要的意义。
被称为“小草皇后”的长沙当代新乡贤梁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1999年,她辞掉在北京的高薪职位,回到家乡创业,当起了一名在田里种草的农民。创业之初,她经常自己卷起裤管下地干活。十多年来,梁伟一直有一个“添绿自然、产业报国”的梦想。2010年,梁伟根据“万企联村、共同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对长沙市莲花镇立马村的8000亩土地实行整村流转,发起成立农业合作社,农民不仅可以获得租金收入、工资收入,还可以获得优先股股金分红收入。不仅如此,梁伟还带领公司对贫困户家庭进行支援帮助,收购困难户家中农产品,解决残疾人员工作问题。现在,梁伟的天泉草业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无土草毯生产、屋顶绿化和生态护坡的综合行环保企业。天泉生态草业园也成了省“同心工程”重点示范项目。
梁伟不以自己的成功为终点,同时也帮助乡里其他人致富,关爱并资助困难群体,这就是“友善”;能将产业做强做大,这就是因为梁伟身上具有“真诚”的品质和“敬业”的精神,因此而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分担国家的环境之忧并践行“添绿自然、产业报国”的创业理念,就是“爱国”。可见,在新乡贤梁伟的身上,完全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在城镇化的浪潮中,农村优秀人才大量向城市流动,正所谓“秀才都挤进城里”,有人不禁叩问“乡贤何在”?从现实情况看,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成长于乡土、奉献于乡里,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正日益成为“新乡贤”的主体。
“乡贤文化”从某种意义来看,就是某一个地域中的优秀文化。一方乡贤,在一方乡土中的人文道德力量不可谓不大,由一乡及一县,由一县及一省,由一省及全国,所谓聚溪成流,其影响不可忽略低估。今天我们提倡“新乡贤”文化,既是在延续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也是在新时代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新乡贤文化的弘扬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他们的嘉言懿行能够像古代的乡贤一样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并进一步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深扎根。
(作者系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原文载于《光明日报》2015年5月21日)
(原标题:胡彬彬:乡贤文化与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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