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尹绍亭谈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 [打印本页]
作者: silver 时间: 2009-3-12 18:25 标题: 尹绍亭谈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
[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系列报道]
探索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的民族文化保护之路
——尹绍亭谈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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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试点村寨之一的巴卡村举行全乡基诺族妇女纺织刺绣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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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和能力建设是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的重要工作 尹绍亭供图
选择具有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色的村寨,依靠村民的力量和当地政府及专家学者的支持,制定发展目标,通过能力和机制建设、进行文化生态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等途径,使之成为当地文化保护传承的样板和和谐发展的楷模,这就是云南民族文化生态村项目建设的基本思路。作为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云南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项目于1998年10月立项启动。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项目组在云南省内选择了玉溪新平县南碱村、石林月湖村、文山丘北县仙人洞村等5个村寨作为试点开始进行建设。
因为是一个创造性、应用性和探索性的项目,10年来,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既取得了许多实质性的成果,也留下了不足乃至不成功的教训。为更好地推动我国民族地区的发展、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我们推出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系列报道,希望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此做一理论的探讨。
学者小传:
尹绍亭,云南大学民族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云南大学生态环境人类学中心主任,云南省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长期从事文化人类学、人类生态学、物质文化、民族博物学和中日文化比较的教学和研究,为我国最早探索民族生态学和生态人类学的学者之一。
早先关注中日文化之间的关系,后致力于山地民族和云南少数民族物质文化的研究,出版了一批极具创新性的著作。
长期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田野调查,在生态人类学理论和方法上锐意探索,提出了不少新颖独到的学术观点。
迄今已出版《稻米之路》等译著3种,《云南的刀耕火种》(日文版)等专著6种,主编“云南物质文化丛书”、“边地文化丛言”、“人类学田野调查随笔”等丛书。发表学术论文“试论云南民族地理”等数十篇。所著《云南物质文化——农耕卷》荣获第十一届中国图书奖和2001年国家图书提名奖,并被译成日文出版。所著《人与森林——生态人类学视野中的刀耕火种》荣获中国民族文化优秀著作奖,并被译为英文、日文出版。
近年来,积极投身于云南民族文化、生态的保护和云南民族文化大省建设事业之中。所主持的“云南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项目”课题,因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前期成果业已产生较大的影响,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理论周刊》记者(以下简称“记”):尹老师,作为生态人类学研究领域为数不多的拓荒者之一,您可否介绍一下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项目的提出是基于怎样的考虑?
尹绍亭(以下简称“尹”):“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是我们在1997年提出的一个以人类学为主、包括其他学科参与的应用研究开发项目,是一个以地域和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为主旨,由住民、政府和学者等相关群体参与建设的行动计划。
这一项目的提出,可以说是经历了长期的思考、调查、研究的过程。关于地域和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它从来都是文化事业和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进入体制改革、发展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时期,以及席卷而来的全球化浪潮,在“文革”中破坏严重、残缺不全的地域和民族文化又面临巨大的冲击和新的挑战。地域和民族文化在以往被丑化、消化、同化、涵化的基础之上,又被严重地异化、伪化、商化和造化,显然,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与重建,已是刻不容缓,必须提到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上。作为从事文化遗产保护和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研究的学者,对此当然责无旁贷。国家需要决策的参考依据,社会需要认识和行动的理论,民间需要建设的参照和经验,这些都有待我们去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村”,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出于使命感而产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相结合的开拓性项目。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村,从文化事业的角度看,意在探索地域和民族民间文化以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新途径;从学术的角度看,是以人类学为核心的多学科结合的应用研究的新课题;从现代化建设的角度看,则可为国家实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战略提供参考性的理论方法和经验。
记:您可以给民族文化生态村下一个定义吗?
尹:我们认为,民族文化生态村,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在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场景中,力求全面保护和传承优秀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并努力实现文化与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乡村建设的一种新模式。
这个定义有4个关键词值得注意:
一是“全球化”和“现代化”。所谓“全球化”,简单说是指全世界趋向于同一的潮流;所谓“现代化”,通常的意义是指传统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进化。大量事例说明,在全球化的巨大影响之下,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人们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以牺牲地域和传统文化以及文化的多样性为代价,结果便难以避免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和不可持续,这是面对全球化和现代化所必须给予足够重视的问题。
二是“文化保护与传承”。全球化的特征是以强势取代弱势,以同一化取代多样性;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工业文明为标志,工业文明的特征则是以牺牲传统伦理道德、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为代价的技术物质至上主义。它们都存在着吞噬、排斥和否定传统文化及文化多样性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在这样的背景下,积极宣传并努力进行文化保护传承,意义重大。这就是民族文化生态村为什么要把 “地域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作为其主要的建设目标的原因。
三是“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代化建设强调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然而仅有经济的发展是不够的,是残缺不全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不可割裂和偏废,只有齐头并进,和谐共生,才可能持续发展。党的第十六大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方针,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便是贯彻执行这一伟大战略方针的一个具体的行动计划。
四是“乡村建设”。中国是一个乡村社会,乡村是社会的“细胞”。只有广大乡村发展了、和谐了,国家才能够发展和谐。所以民族文化生态村着眼于乡村建设,希望做出乡村发展的典型和示范,并在广大乡村进行推广,从而对国家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记:文化并不是孤立的事物,事实上它与社会经济生态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合体,没有经济基础,没有社会的进步,就不会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项目组在制定建设目标时,对此是怎样考虑的?
尹:从事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进行民族文化保护,既要有综合的关照和整体的思考,也不能脱离中国特定的时空条件。为此,我们拟定了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村应该努力实现的6个基本的目标:一是具有突出的、典型的、独特而鲜明的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特色;二是具有朴素、醇美的民俗民风;三是具有优美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四是摆脱贫困,步入小康;五是形成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相互和谐和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六是能够发挥示范作用。在这6个基本目标之下,我们还制定了由若干层次的目标组成的目标体系。包括村民热爱本地区、本民族的文化,具有较高的文化自觉性;建立由村民管理、利用的文化活动中心;依靠村民发掘、整理其传统知识,并建立传统知识保存、展示和传承的资料馆或展示室;建立行之有效的可持续的文化保护传承制度;主要依靠村民的力量,改善村寨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传统生计,优化经济结构;有一批适应现代化建设、有较高文化自觉性、有开拓和奉献精神、能力强的带头人;有比较健全的、权威的、和谐的世俗和行政的组织保障;有良好的、可持续的管理运行的机制等等。
记:从目前中国乡村的情况来看,实现上述目标似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项目组都遇到哪些障碍和困难?
尹:众所周知,经过“文革”动乱,即便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要想找到一个文化和生态环境没有遭受破坏和污染、没有被异化和劣化的地方,已经十分困难。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深度贫困的状况,既是文化退化、衰落的重要原因,也是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和人居环境恶劣的根源。在文化破坏、信仰崩溃、规范失调、环境恶化、严重贫困的基础上,又突然被施以强势的市场经济的金钱价值观,由此形成的极为短视和功利的氛围和思潮,不仅会形成强大的文化和环境保护的抗拒力,而且很可能导致新的更为严重的对文化和环境的破坏。
上述两个层次的目标,内在联系紧密,相辅相成,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系统之中任何一个或几个目标的短缺或不足,都会影响其他目标的实现,从而导致整个系统工程的紊乱甚至失败。建设民族文化生态村,是由学者提出并运作的项目,然而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作为囊括了社会、经济、文化、环境、脱贫、发展等诸多要素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仅靠学者的力量和努力,显然是远远不够和不可能实现的。它需要社会共建,尤其需要村民的主动参与和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与支持。而要使政府和村民接受学者的理念,并将其转变为政府的政策行为和村民的自觉行动,涉及很多复杂的问题,要做很多艰苦的工作。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虽然面临诸多困难,然而积极的环境和条件也显而易见。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抢救和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已先后成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和大政方针,具备这样的社会和政策背景,对于从事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无疑是非常有利的。
可以说,10年来我们取得了相当的成果,并被集中收录在由我主编的《民族文化生态村——云南试点报告》、《云南民族文化生态村暨地域文化论坛》、《民族文化生态村——中国应用人类学的开拓》丛书(6卷本)等书中。
记:现在全国各地有许多农村也纷纷打出“民族文化旅游村”、“民俗文化旅游村”、“生态旅游村”等牌子,那么,民族文化生态村与民俗旅游村有哪些区别呢?
尹: 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目的不同。如前所述,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的宗旨是保护地域和民族文化,是旨在实现文化与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乡村发展模式;而民俗旅游村是从事旅游经营的村庄,追求经济利益是它的主要目的。
二是理念不同。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主张把文化看做是民族的“根”和“魂”,是社会和谐的纽带,是人们精神的寄托和追求,其价值是不可用金钱去衡量的。不可否认,民族文化可以利用于旅游业,可以作为发展旅游业的“资源”,但旅游绝不是也远远不是文化存在的理由和全部价值之所在。但是在现实社会中,几乎所有的民俗旅游村都主张把文化当做发展旅游的“资源”,当做谋取金钱的“手段”,在他们的眼里,发展旅游就是民族文化价值的唯一所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一流行一时的口号,便是这种文化观的集中体现。
三是关注点不同。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重在提高村民的文化自觉和能力,重在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重在促进社会富裕、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建设等;民俗旅游村则主要关注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设施的建设,旅游的宣传和促销,旅游效益的提高以及旅游者的文化消费心理和需求等。因此,为了迎合和满足游客的欲望,他们可以任意地复制和创造文化,甚至可以不顾一切地篡改和伪造文化。
四是建设主体不同。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主张在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在有关专家学者的指导下,依靠村民的力量,发挥村民的主导作用,建设自己的家园;民俗旅游村则往往是由政府旅游部门或者是由外来的企业或商家投资进行建设。在某些民俗旅游村里,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的主导权掌握在政府下属的企业或私人企业及商家的手中,村民参与的权力非常有限或者完全被排斥于权力之外,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现象,它很可能会酿成矛盾和冲突。
五是建设内容的不同。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着眼点主要放在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上,放在文化事业和文化设施的建设之上;民俗旅游村建设的重点则是餐饮、住宿和娱乐的设施。例如时下的民俗旅游村都打“农家乐”的招牌,就是要千方百计地向游客提供具有农村风味的吃喝玩乐的设施,以招徕游客,赚取利润。
六是基础建设的差异。民族文化生态村主要依靠村民自己的力量进行建设,由于他们尚处于比较贫困的发展阶段,所以在短时期内不可能彻底改善环境,亦不可能迅速改变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所以从表面上看,有的民族文化生态村几乎没有像样的建筑,村落景观也显得陈旧落后;民俗旅游村则不同,投资者往往投入巨资,大兴土木,建设楼台馆所,在短时期内便可使环境发生大的改变,推出良好的旅游设施,这是村民的力量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七是获利对象不同。民族文化生态村也主张发展旅游业,由于是村民自主发展自主经营,所以村民可以充分享受旅游带来的利益,例如我们的试点村仙人洞,村民既是旅游的主导经营者,同时也是利益的直接享受者;民俗旅游村则相反,最大的受益者往往不是村民,而只可能是外来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外来商人对于旅游地当然会作出诸多贡献,然而其负面的影响和作用却不可低估。总而言之,作为民族文化生态村,在村民的能力建设和村寨运作机制的建设均尚未成熟和完善的阶段,是不宜引入强势的企业和商家的。
记:那么,民俗旅游村和民族文化生态村之间有没有相互借鉴的可能?
尹:有啊。世界是变化的,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 改革开放30年来,民俗旅游村可说是应运而生,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乡村旅游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旅游界一道靓丽的风景。然而总的来看,我国现阶段的民俗旅游村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层次低、条件差、粗放经营、服务不到位是其普遍的缺陷,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民俗旅游村昙花一现、不可持续的重要原因。事实业已证明,没有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没有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支撑,没有真正的纯美的民俗,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没有食品安全和清洁卫生,是搞不好民俗旅游村的。因此,我们主张民俗旅游村应该学习民族文化生态村的理论和实践,应该正确认识文化并努力保护文化,应该充分尊重村民以及他们应该享受的权利,应该努力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和经营服务的水平,应该营造真正能够让游人放心、舒适、新奇、快乐的“农家乐”,只有这样,才有发展的保证,才能够获得最大的社会和经济的效益。同时,我们也主张民族文化生态村应该吸纳和借鉴某些成功的民俗旅游村的市场操作经验、促进市场发展的方法和机制、一些民俗旅游村失败的教训,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排除有的民族文化生态村可能出现旅游至上、唯利是图的倾向,这并非空穴来风,应该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中国民族报》 2009-3-6
作者: silver 时间: 2009-3-12 18:27
[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系列报道]
探索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的民族文化保护之路
——尹绍亭谈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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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保护需要当地民众的积极参与,图为月湖彝族文化生态村开展的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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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生态村的文化资源具有很高的商品开发价值,图为民族文化生态村开发的民族工艺品 (尹绍亭供图)
在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中所倡导的民族文化保护模式,是提倡文化的“就地保护”,即主张文化不脱离其产生、培育、积累、发展的环境,不脱离其创造者和拥有者,使文化在其植根的生态环境中,主要由当地人而非外来者来进行利用、保护、传承和发展。
在保护文化的过程中,文化所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也必须保护。只重视文化的保护而轻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不行,世界上因为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文化的破坏和文明消亡的事例不胜枚举;反之,只强调生态环境的保护而忽略文化的保护也不行,许许多多的事例业已证明,一个地方的生态环境之所以保护得好,其实便是依靠了该地方的文化保护。所以,“文化”和“生态”虽然是两个概念,然而两者之间却有紧密的联系,只有使文化和生态和谐共生,才能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
《理论周刊》记者(以下简称“记”):尹老师, “民族文化生态村”这个名称一经使用,便广为流传,许多进行旅游开发的村寨,也争相使用这个名称。您能解释一下“文化生态”的真正含义吗?
尹绍亭(以下简称“尹”):“民族文化生态村”主张根据文化生态学的理论,以“生境适应”的原理去认识文化及其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并进行文化和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通过文化的就地保护,文化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文化与生态环境的适应互动促进社会的发展。
我们可以从3方面来理解该词的含义: 首先,我们所说的民族文化保护,不是一般的提法和一般的做法。它既不像博物馆和图书馆那样,把物质文化集中到城市中进行收藏、展示和研究;也不像艺术家那样,去民间收集绘画、音乐、舞蹈、影像等各种艺术素材,利用其进行艺术的再创造;也不像研究者们通常所做的那样,通过田野调查,研究解释各种事项的文化意义,而是提倡文化的“就地保护”,即主张文化不脱离其产生、培育、积累、发展的环境,不脱离其创造者和拥有者,使文化在其植根的生态环境中,主要由当地人而非外来者来进行利用、保护、传承和发展。
其次,文化需要保护,文化所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当然也必须保护。只重视文化的保护而轻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不行,世界上因为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文化的破坏和文明消亡的事例不胜枚举;反之,只强调生态环境的保护而忽略文化的保护也不行,许许多多的事例业已证明,一个地方的生态环境之所以保护得好,其实便是依靠了该地方的文化保护。所以,“文化”和“生态”虽然是两个概念,然而两者之间却有紧密的联系,只有使文化和生态和谐共生,才能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
再次,在人类学中,“文化生态”是一个广为使用的概念,而且它代表着一个重要的文化理论流派——“文化生态学”(Cultural Ecology)。这个学说的倡导者是美国著名的人类学家朱理安·斯图尔德(Julian Steward)。文化生态学吸取了生态学的理论,认为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仍然是适应的关系,但是人类对于生态环境的适应却不完全属于生物适应的范畴,除了生理的遗传适应之外,还具有更高级更复杂的适应手段,那就是文化的适应。例如农耕民族,他们获取食物的方式并不是简单直接地向大自然索取,而是包括着以生产技术为基础、以土地制度为保障、以宗教礼仪为调适手段的复杂的“文化适应”方式。将文化视为人类适应生态环境的生存手段,把社会发展、文化变迁视为文化与环境适应互动的过程,这就是文化生态学的“文化生态”概念内涵。
记: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的着眼点在哪里?
尹:人类千百年来创造积累的经验和智慧具有特殊的维护和调适生态环境的功能,它们形成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民族,具有特殊性和多样性,所以被称之为“地方性知识”或“传统知识”,也可以叫做“生态文化”。它们也是文化与环境在长期互动的过程中,文化对环境不断适应的结晶。迄今为止已有大量的人类学田野资料证明,许多地区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很大程度上便是仰赖了当地人的“地方性知识”或“传统知识”的调适和维护功能。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致力保护的民族文化,就包含着各民族适应生态环境的这部分文化;而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所宣传和进行的生态环境保护,着眼点也主要集中于传统知识,即把发掘、整理、利用、发展传统知识和实现文化与生态环境的良性互动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
民族文化生态村的5个试点,在上世纪50年代之前,都是生态环境极好、相关传统知识丰富而且富于特色的村寨。例如每个村寨都有神山、神林、神树、坟山等神圣空间的组合,有水源林、护寨林、风景林、经济林、用材林、轮歇林地等的规划配置,还有水源、水井、山泉、河流、湖泊等保护地。对于农业、畜牧用地,则有多种分类和相应的利用方法。 而神圣空间的崇拜和不可侵犯、森林和土地等资源的精心保护和持续利用的知识、法规和措施,则体现于各种宗教仪式、社会活动、村规民约和习惯法乃至日常的家教言传之中。
令人遗憾的是,在盲目崇拜工业文明的潮流中,在疯狂追求物质享受的时尚里,它们像是被遗忘的弃儿,大都走到了消亡的边缘。有鉴于此,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所主张的生态环境保护,就是要认真总结迄今为止忽视传统知识、盲目开发和滥用科学技术等造成严重生态环境破坏的教训,努力发掘、整理、宣传、利用和发展传统知识,找到传统知识与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最佳结合点,创造出能够适应和满足时代要求的环境知识技术体系和环保伦理道德,从而恢复和重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美好的家园。
记: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及其文化多样性的呼声日益高涨。然而,对于民族文化的保护,却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民族文化原始落后,不适应现代社会,应彻底抛弃;有人认为只有民族的才是好的,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所以应该全盘保护。有人认为民族文化中具有生命力的自然会延续,没有生命力的当然会被淘汰,所以没有必要人为地进行保护,也不可能保护;有人认为民族文化不仅应该保护,能够保护,而且要“原汁原味”、“原生态”地进行保护。民族文化生态村所提倡的民族文化保护,和上述看法又有哪些区别?
尹:以上诸种观点和看法,都显得偏颇和极端,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我们认为,民族文化保护应具备以下几个理念:
第一,任何一种文化,都有精华和糟粕之分。无论任何文化,其糟粕当然不应该保护,其精华则应该予以保护和继承,而不能随意破坏和抛弃。不过,对于“精华”与“糟粕”之分,必须慎之又慎。
第二,文化的精华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物质文化的精华,另一类是非物质文化的精华。物质文化的精华也可称之为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物和现代文化艺术精品即属于此类,它们具有宝贵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等价值,而且具有不可再生性。非物质文化的精华也叫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制度法律、伦理道德、行为规范、文学艺术、歌舞戏剧、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等,是一个民族的“根”之所在,“魂”之所依,保护的意义自不待言。
第三,民族文化必须而且能够保护,然而在许多情况下,提倡所谓“原汁原味”或者“原生态”的保护是不妥当和不科学的。理由之一,任何文化都有精华和糟粕之分,应该区别对待;理由之二,变化是一切事物的本质的特征,世界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也找不到一成不变的文化。据此可知,所谓“原汁原味”、“原生态”的概念是含糊不清的,或者说是不科学的。“原汁原味”和“原生态”可以作为商业性的宣传、包装、炒作的用语,但是却不宜作为严肃的科学术语。
第四,讲民族文化的保护,还应该对“民族文化”有正确的理解。说到民族文化,通常便认为是某一个民族的文化,其实并非完全如此。所谓民族文化,往往还具有地域文化的内涵,它可能是一个地域若干民族文化的“杂交种”,亦可能是以一种文化为主的多种文化的融合体。所以,讲民族文化保护,不是闭关自守排斥他者的“保护”,而应该持开放的态度,尤其要注意避免“民族主义”的偏激和狭隘。
第五,民族文化保护强调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然而仅仅守住传统是不行的,还必须积极吸收现代的优秀文化,进行文化的再创造。传统与发展,继承与创造,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只有使继承和发展、传统和现代相结合,文化才具有生命力,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民族文化保护的正确含义。
第六,文化应该由谁来保护?从人类学的角度和从文化有效保护的角度看,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保护,自然应该由这一文化的创造者和拥有者来进行保护。然而就中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由于承受着贫困等带来的种种压力,即使是文化的创造者和拥有者,也缺乏文化保护的自觉和热情,这并非是个别现象。所以,文化的保护要靠文化拥有者的自觉、热情和行动,但是还不够,还需要专家学者的参与,更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投入。
第七,关于文化保护,有各种途径、形式和方法,对于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保护而言,最有效的途径便是“就地保护”, 就是主张文化在其植根的土壤里生长、开花、结果。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提倡文化要在原生地保护是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强调当地民众的积极参与,在此基础上逐渐实现由村民主导的保护和发展。只有当地人积极参与,自我主导,自力更生,才是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第八,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重视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同时主张要尊重当地人消除贫困,改善生活和发展经济的愿望。经济是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才有条件进行文化保护。因此说,民族文化保护还必须重视发展经济,只有建立起经济与文化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文化的保护才有坚实的基础和可靠的保障。
记: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所倡导的文化传承,主要是指由村民自觉进行的传承,在试点村里的文化传承主要采取哪几种方式?
尹:在5个试点村里,仙人洞、南碱和月湖的文化传承做得很好,这3个村寨村民们的文化传承,大致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家庭传承。不管外界怎么变化,村民们在有选择地接受外来文化的同时,依然说本民族的语言,穿本民族的服饰,吃本民族喜欢吃的饭菜,遵守本民族的风俗习惯,按本民族的规矩办事,沿袭着本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家庭依然是孩子们学习作为本民族成员的最基本的学校。
二是仪式传承。村寨保持着传统的宗教信仰,有象征神灵和祖先存在的圣地和特定的空间,在祭师和长老的主持下,村寨每年按时举行各种宗教仪式,年轻人在参与仪式的活动中可以学习到本民族的宗教文化。
三是节庆传承。节庆是传统文化的载体,是各种有形和无形的传统文化集中展现的舞台。上述3个村寨不仅继承、恢复了各自的传统节庆,而且还创造了一些新的节庆活动,大大丰富了文化传承的内容。
四是创建包括传习馆、博物馆、文化广场、祭祀场、文化生态展示区等文化传承展示中心。在创建文化传承展示中心的过程当中,村民们往往会创造出一些新的富于时代特征的文化传承方式,既丰富了文化传承的内容,也提高了文化传承的水平。
五是以旅游促进文化传承。游客到民族文化生态村,目的在于享受文化、消费文化,这对于提高村民的文化自豪感和传承、创造文化的自觉性,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康的旅游业,可以成为地域和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催化剂,可以形成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这已经为大量的事实所证明。
记: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将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和传承作为首要的任务,同时也重视文化的发展和创造,但文化在发展和创造的过程中,既可能产生积极的成果,也会出现消极的现象。在促进文化发展和进行文化创造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原则呢?
尹:我们认为,首先应该尊重文化主体的意愿和选择。每个地域、每个族群、每个村寨,都有选择其文化发展和创造的权利,应该由他们来决定哪些文化能够发展和创造,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去发展和创造;哪些文化不能改变和创造,而只能严格地进行保护,使之代代相传。
第二,能够满足文化主体发展的需要。文化的发展和创造,应该具有满足文化主体现实生活各种需求的功能。
第三,能够满足他者的需要。全球化和市场化,密切了不同族群、不同地域的关系,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相互贡献和共享,已经成为时代的潮流。换句话说,在全球化和市场化的背景下,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地域,都不可能也不会满足于单一文化的消费和享受,都存在着对他民族和他地域的文化依赖。因此,为满足他民族和他地域的文化发展和创造,也是不可或缺的。
第四,有利于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积极的文化发展和创造,应该是基于传统文化根基的发展和创造,是传统文化的延伸、扩展和丰富,而不应该是脱离传统文化的文化取代,更不应该是粗制滥造,破坏、污染、亵渎传统文化的“文化垃圾”。
第五,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安定。
第六,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法还不完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还比较淡薄,在民族民间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说还是空白。鉴于这样的情况,各个方面在从事文化发展事业和进行文化创造的时候,都应该树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避免对知识产权造成侵害。
记: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文化一般被视为资源,因为它可以被开发成商品供人们消费。目前,云南省乃至全国都提出要努力发展文化产业,希望将它作为振兴经济的一个重要发展战略。将文化作为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作为市场开发利用的文化资源,仅仅是文化整体价值和功能的一部分,其更重要的价值和功能,还体现于非市场和非产业的方面,那就是其满足人类精神的欲望、抚慰人类的心灵、维护人与自然及社会和谐的价值和功能。那么,在对文化进行开发和利用时,应该注意什么?
尹:文化是一个具有精神、社会、人文、市场等多元价值的综合体,在积极开发文化资源的同时,不仅不能忽视文化的精神、社会和人文等价值,而且还应该把文化的非市场价值置于文化的主体地位予以维护和尊重,只有充分认识和崇尚主体文化的神圣性,才能避免人类伦理道德的沦丧和社会的混乱、倒退。基于上述理由,几乎所有国家都实行双轨制的文化发展战略:一是大力发展公益性的文化事业,二是积极发展面向市场的文化商业和文化产业。
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应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前提。对于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应实行保护第一的方针。然而,现实的情况往往不是这样,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时候,人们总是急功近利,以牺牲社会效益换取经济效益,从而导致文化资源被破坏。这种状况如果不能有效地杜绝,必将造成新的文化危机。
我们在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目标中曾经提出,民族文化生态村必须摆脱贫困,步入小康,努力实现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既是村民的愿望,也是支撑文化保护的基本条件。民族文化生态村发展经济,主要途径在于改良、丰富、优化传统生计,积极进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使文化进入市场从而产生经济效益。从民族文化生态村试点和许多具备建设文化生态村条件的村寨来看,它们的文化资源都非常丰富,例如纺织、刺绣、服饰、竹编、制陶、面具、乐器、食品等,都具有很高的商品开发价值。至于当地独特的环境、建筑、民俗、风情等,则是发展旅游的宝贵资源。当然,资源并不等于商品,要使资源变为商品,要使产品大量进入市场,还需要资本、技术和人才等条件。云南民族文化生态村在建设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进行过开发文化资源的尝试,迄今为止,有的试点村成效显著,靠发展文化和生态旅游摆脱了贫困,走上了富裕之路;有的试点村因条件所限,发展较为缓慢,尚处于探索的过程之中;也有的试点村在外力的带动下曾经出现过很好的发展势头,然而由于村民的市场经济观念淡薄,而且缺乏开拓性的人才,所以难于持续发展。现实告诉我们,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开发文化资源、发展市场经济也不会一帆风顺,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建设就是这样一个富于挑战和充满艰难曲折的过程。
《中国民族报》 200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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