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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4特别策划:民俗学的中国实践”:结束语 [打印本页]

作者: 吕微    时间: 2014-12-4 11:10     标题: “2014特别策划:民俗学的中国实践”:结束语

    2014年的年终就要到了,年初2月25日开场的“特别策划”栏目也该告一段落了,因为是“2014”的特别策划,因为“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感谢中国民俗学会尤其是巴莫曲布嫫研究员在中国民俗学网上为我们辟出讨论专栏!感谢中国民俗学网志愿者团队对本栏目的维护!感谢学界同仁的关心和参与!
   “特别策划”的本意是想召开一次“务虚”的研讨会,“专门就学科内部各个方向之间的相互联结的统一性问题进行讨论,而在会议正式召开之前,先期在民俗学官方网站上开通‘贴吧’,凡愿意参会的学者,均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将论文或论文提要贴在网上,并参与网上的讨论,最后,根据各自论文的主题、内容,自愿组合成不同议题的panel参加实体会议”(“民俗学的中国实践:理论与方法的系统性”研讨会草案)。然而,尽管有热心参与的同人在栏目里贴出了准备发表的论文题目或论文提要(计有:邓苗《民俗学研究的普遍性追求》和《民俗事象研究范式的再审视》、西北狼《“民”与“俗”的关系》、高丙中《民俗学理论与方法的基要主义》、王霄冰《以民俗主义为终结——德国民俗学的浪漫主义传统及其当代式微》、王晓葵《民俗学的日本实践——来自中国视角的考察》、刘晓峰《东亚区域民俗文化中的中国——我理解的民俗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太阳鸟《民俗学缺位与当代中国的情感弱化》、萧放《民俗学与当代中国生活秩序重建》、吕微《中国社会民间信仰之正当性的一个经验性证明》……如有遗漏,非不敬也),也有其他学友的跟帖讨论,但响应者毕竟寥寥。也许真正关心“理论和方法的系统性”的人的确不多,也许这种提法本身太“古典”了,在后现代的今天,许多学者(民俗学者也一样)对所谓“系统性”、“统一性”、“本质”、“普遍”等等提法本身就表示怀疑;于是,作为会议的策划者,我们也就一直没有下定决心召开一次“实体会议”。对此,我们向当初热心参与的同人、学友表示我们内心的歉意!我们想,这样的议题还是留给未来吧!也许有一天,学界会重新燃起对“普遍本质”的系统性、统一性的兴趣,那时,再召开以“理论与方法的系统性”为议题的研讨会或许不迟。
    当然,也许,这一天永远不会到来了。但无论如何,我们仍然相信:不管学术思潮如何变幻,也不管有多少人感兴趣,即使这些问题变得不再“重要”,却不会由此销声匿迹甚至不复存在。因此,我们希望能借助网络的力量,把诸位对这些问题的思考献给当来而未来、不知还有多远的未来(户晓辉《民间文学的自由叙事》“后记”——“献给未来”,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1月版)!只要有未来,我们就(不能不)有信心。这就是说,尽管我们已经决定结束本栏目,但我们认为,在大家的讨论中,有些话题、有些发言还是发人深省并且值得“保护”。因此,我们向中国民俗学网的管理员申请:能否把本栏目作为思想的“遗留物”,安放到一个适合收藏它的地方(仍然可以在上面继续发帖讨论以“开发性保护”或“保护性开发”),供有兴趣的来者能够查阅到:在过去的2014年,在中国民俗学界,有一些人曾经给出过“如是”的思考。尽管在官网栏目中,不再继续我们的集中讨论,但“民俗学的中国实践”即“实践民俗学”(或“民俗学的实践范式”、“作为实践科学的民俗学”)的命题,毕竟在2014年被明确提出来。在当来而未来、不知还有多远的未来,无论有几多学者关心这样的问题,我们却认为,对于当代中国民俗学学科来说,这个问题已经变得日益紧迫而又无法回避。在某种程度上,学者们在这个问题上能否理性地面对以及如何选择,将决定着中国民俗学能否克服自己的内在危机并且真正迎来自己的新时代。我们相信荷尔德林的诗句:“哪里有危机,拯救的力量就会在哪里壮大”!
    感谢诸位!
                                                                                                                                                                                                          吕微 户晓辉
                                                                                                                                                                                                         2014年12月2日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4-12-4 14:25

应该感谢老师们的辛苦和智慧。虽然“发帖响应”看似聊聊,但看帖学习者重重。许多看帖的坛友不敢贸然回帖,还望老师理解。
感谢2014,感谢民俗学!
(论坛需要您们这样的前辈持续关注,需要学生、教师、爱好者在相同的平台上“自由叙事”。我们也欢迎大家注册网名ID,以便讨论交流。吕老师、户老师,可别翻过年去就不发帖了哈!
作者: 小顽童    时间: 2014-12-4 15:10

对啊,主要是各位大侠内功深厚、招式奇妙,晚辈们不敢贸然发言,吕老和户老二位大侠还请见谅!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4-12-5 19:02

雪泥鸿爪。
真的猛士,敢于直视不堪的往事……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4-12-6 13:32

引用:
原帖由 吕微 于 2014-12-4 11:10 发表
    2014年的年终就要到了,年初2月25日开场的“特别策划”栏目也该告一段落了,因为是“2014”的特别策划,因为“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感谢中国民俗学会尤其是巴莫曲布嫫研究员在中国民俗学网上为我们辟出讨论专栏 ......因此,我们向中国民俗学网的管理员申请:能否把本栏目作为思想的“遗留物”,安放到一个适合收藏它的地方(仍然可以在上面继续发帖讨论以“开发性保护”或“保护性开发”),供有兴趣的来者能够查阅到:在过去的2014年,在中国民俗学界,有一些人曾经给出过“如是”的思考。尽管在官网栏目中,不再继续我们的集中讨论,但“民俗学的中国实践”即“实践民俗学”(或“民俗学的实践范式”、“作为实践科学的民俗学”)的命题,毕竟在2014年被明确提出来......
两位大侠客气了!
    请放心,这个栏目的所有帖子会得到妥善保存,并保持开放。
    考虑到栏目内容,我认为整体移至【书场评弹│学理研究版】的【学科问题】栏目下更合适(因系统限制,二级栏目不能原样保留,但我们会在相关帖子的标题前注明原子栏目的名称),这样相关话题依然可以继续在论坛研讨下去,也希望关注的同仁继续去那里发言。
    这里,我也代表志愿者工作团队感谢栏目主持人和所有参与人一直以来对论坛的支持!

    巴莫
作者: xiuli    时间: 2014-12-8 11:47


作者: 笔上苍烟    时间: 2014-12-11 09:30

我现在要去学习了。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4-12-11 21:09

学习永远在路上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4-12-14 11:02

引用:
原帖由 吕微 于 2014-12-4 11:10 发表
    2014年的年终就要到了,年初2月25日开场的“特别策划”栏目也该告一段落了,因为是“2014”的特别策划,因为“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感谢中国民俗学会尤其是巴莫曲布嫫研究员在中国民俗学网上为我们辟出讨论专栏 ...
吕微、户晓辉、巴莫等诸位老师:
    大家好!
    看了原帖与跟帖,我有一个建议:这个话题本来非常好,非常难得,的确需要继续讨论下去。2014年既然开了一个好头,我对于民俗学的话题是个门外汉,但认为2015、2016等年应该继续跟进才对。尽管跟帖少,有多重原因,不能说明大家不很关注。我本来想以一个门外汉的角色跟帖谈点看法,但因手头急写的东西太多,时间调不开,却一直时不时紧紧关注。希望2015年在原板块继续进行为盼!也就是说继续保留这个版块栏目,只需把“2014”改为“2015",把”2014“所有内容打包单列即可。不知妥否?不妥,就算了。

                                                                                                                                                                                            张润平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4-12-15 15:27     标题: 回复 9# 的帖子

张老师,本版块不会撤掉,只是移动到“ 学理研究 ”版块。可以继续发帖,回帖。
作者: 京师园丁    时间: 2014-12-15 16:58

喜欢吕微老师的真人,但是实在不喜欢吕微老师的文字——我等太愚笨,读不懂。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4-12-15 19:42     标题: 回复 9# 的帖子

张老师及各位坛友:
前段时间在单位跟吕微讨论过这个栏目的存续,年底实在太忙,一直没有上来。
今天下班之后就直接到后台处理了栏目搬家问题。
该版块已经移至【书场评弹│学理研究版】的【学科问题】栏目下,为独立栏目。
欢迎各位继续讨论相关问题。请大家移步:
http://www.chinafolklore.org/forum/forumdisplay.php?fid=385

      耑此
敬告
巴莫
2014年12月15日
作者: 吕微    时间: 2014-12-27 17:31     标题: 回复 9# 的帖子

谢谢张润平先生的督促!我就再帖一贴吧(见“2014特别策划”)!
作者: 草民何    时间: 2014-12-27 17:44

未结束的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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