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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婚姻·爱情·同性 [打印本页]

作者: 九号风筝    时间: 2014-11-27 00:04     标题: 婚姻·爱情·同性

  男女的婚姻结合是整个社会结盟的基本形式,他们以爱情的名义走到一起,为家族传宗接代,为社会增添劳动力,为人类繁衍生息。或者说男女的结合是男性群体和女性群体的平衡手段,他们互为人质,来避免性别的差异带来的冲突,同时,两个群体的联姻从某种意义上增强了人类对抗第三方恐惧的能力。
  
  爱情似乎是一种个体的情感,但个体的情感在小集体当中仍然影响着集体情感,比如一个村子当中夫妻都很恩爱,男女老少和平相处,他们有意或无意的把爱情当做集体情感的一部分,哪怕有一家夫妻不和,都会使他们心灵受到打击。但从社会意义上讲,婚姻和谐并不只是爱情的和谐,当一个家庭因婚姻在社会上产生时,两个人之间已产生了爱情之外的某种情感,珍惜婚姻也不仅仅是为了保护爱情,也是为了维护一种基本的社会秩序。因此,婚姻破裂不一定破坏了爱情,但必定破坏了社会秩序。比如夫妻为了分到房子假离婚,爱情犹在,但这种行为伤害了他人或者集体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秩序。
  
  同性之间的爱情是个敏感而且有趣的话题,从社会角度讲,统治者可以禁止他们结婚;从自然角度讲,却不能阻止他们相爱。同性婚姻之所以不能成为社会的主流,是因为其违背了性别结盟的规律。如上文所说,男女的结合是双方交换人质来维护性别平衡的一种方式,而同性婚姻并不能起到这种作用;相反,同性的结合会增加性别之间的危机感。男男结合与女女结合使双方各自的力量变得强大,因此陷入一山不容二虎的尴尬境地,导致男女结盟的破裂,因而减弱了人类对抗第三方恐惧的能力。
  
  参考文献:(法)葛兰言《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
作者: 九号风筝    时间: 2014-11-27 00:08

纯属胡扯,仅供娱乐
作者: 辛巴达    时间: 2014-11-27 16:52

富晓星:《空间、文化、表演:东北A市男同性恋群体的人类学观察》
何东平:《中国同性恋人权保障研究》
凯特·伯恩斯坦 (Kate Bornstein) ,廖爱晚 译:《性别是条毛毛虫》
杜玉婷:《基诺族传统爱情文化》
杨福泉:《玉龙情殇:纳西族的殉情研究》
坚赞才旦,许韶明:《青藏高原的婚姻和土地:引入兄弟共妻制的分析》

[ 本帖最后由 辛巴达 于 2014-11-27 16:58 编辑 ]
作者: 辛巴达    时间: 2014-11-27 16:59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还有一部电影《光棍》,也是较好地反映了中国北方农村的婚姻、性、爱情现状。
作者: 九号风筝    时间: 2014-11-27 17:32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3Q,我只是看书偶尔想到一点,可能是胡言乱语了,谢谢推荐资料,有时间一定好好阅读一下
作者: 山间野人    时间: 2014-11-27 18:26

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 ... iewnews-itemid-5602

科学研究领域的冷知识一旦通过大众媒介(包括民间叙事)成为热知识,就会改变日常生活的固有逻辑。
作者: 九号风筝    时间: 2014-11-27 20:18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谢谢分享
作者: 荆楚苗乡    时间: 2014-11-27 21:39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这问题值得你抓紧时间去实践,经历了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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