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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申艳芳、郝大海:外地媳妇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以河北N村外地媳妇为例 [打印本页]

作者: 飞花辞树    时间: 2014-7-28 19:21     标题: 申艳芳、郝大海:外地媳妇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以河北N村外地媳妇为例

《人文杂志》2014年第1期



内容提要:外地媳妇问题本质上是当地社会网络既有平衡被打乱并重建的过程,争取社会资源、确立自身地位是该群体的首要任务。社会网络的重建意味着财富、声望、社会地位等资源的重新分配,必然会伴随各种矛盾与冲突。在缺乏娘家支持与庇护的情况下,外地媳妇展开了围绕其核心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实践,这一实践颠覆了乡土社会传统,而依循自身独特的逻辑,即形成“以干姐妹为内核,以朋友为主体,以自家邻里为外围保障“的社会支持结构。
关键词:社会支持网络 “双重外来者” 娘家与婆家  生活空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在城乡及不同地域间的大规模迁移,导致传统通婚圈越来越深地卷入到全国性的婚姻市场中,异地婚姻日益普遍。而大量农村青年的外出务工也间接使得农村外地媳妇的数量激增。城乡二元格局必然导致农村与城市外地媳妇在婚后家庭生活的适应和建设上存在差异,而以往的研究对农村外地媳妇的生存状态又普遍缺乏关注。本文所探讨的正是外地媳妇在农村社区中的具体生活实践策略,力图揭示在失去原有社会支持力量尤其是“娘家”支持的情况下,该群体如何利用自身和制度的力量展开围绕其核心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建设。


一、亲属关系中“姻亲关系”的重要性

姻亲关系在人们生活实践中的作用日益上升,是近年来我国学者相关研究中的普遍结论。如王思斌在河北农村的研究指出,与女系亲属家庭的广泛合作成为区别于解放前亲属家庭关系的重要特点。①郭于华则以“亲缘关系”这一崭新的概念来表明当前我国农村社区生活中,姻亲关系与宗族关系一起发挥着重要的经济、社会功能。②杨善华、侯红蕊也提出随着我国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壮大,姻亲关系在家族关系中作用的增大,甚至威胁到男系家族关系的核心地位。③这一主张在阎云翔对下岬村的长期考察中也得到了验证。他借用布迪厄的“实践性亲属关系”概念对下岬村亲属关系进行说明,认为村庄中姻亲、朋友、屯亲等关系在个人社会关系中地位上升,对个体利益的追求又使人们不断地重新界定亲属距离。④


社会的剧烈变迁使我国农村社会的主要亲属关系网络不再只限于宗族关系,而将姻亲、朋友、屯亲甚至一种基于朋友关系的“干亲”纳入到日常生活实践。而且这些社会关系在亲属序列中的位置,不再取决于血缘意义上的远近,而更多由一种实践的理性和惯习决定。


李霞以农村已婚女性为研究对象,考察了该群体的亲属关系实践。她指出娘家在该村已婚妇女的生活中具有着与婆家相当甚至更重要的意义,娘家在分家、提高或巩固已婚妇女在小家庭中的主导地位、建构亲属和邻里关系网络甚至是死亡后的葬礼等仪式中都发挥着重要的支持与庇护作用。她以“礼物赠予”和“礼物之灵”的逻辑进一步解释了娘家与婆家的相对仪式地位以及娘家的赠出和保留。“娘家”将新娘作为礼物赠与“婆家”,但赠与的内容只是新娘的劳动力和生育力,“情感”和对新娘生命和福祉的监护权被保留下来。⑤这种“礼物赠予”的发生导致了婆家与娘家地位的不对等。一方面,对新娘生命和福祉的监护权使“娘家”对新娘提供庇护具有了合法性; 另一方面,新娘的劳动力尤其是生育力是一份太过珍贵的赠与,以至“婆家”不可能做出等值回报。在这种“社会交换的不平衡”状况下,作为受惠者的“婆家”只有降低自己在交换中的地位,“娘家”从而在权力结构中获得高位。

但正如拉德克利夫 -布朗所指出,亲属关系只在具备地理上的相近性时,才可能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持续影响。而农村外地媳妇的亲属关系并没有随婚姻而形成一种“跨越村庄界限的娘家-婆家关系结构”⑥,她们被迫放弃婚前的社会支持网尤其是“娘家”这一重要的庇护与支持力量,独自一人适应新的婆家生活,甚至还要应对当地人和婆家的歧视与排斥。


二、外地媳妇的社会支持与社会融合

谭林等人将女性婚姻移民群体定义为“双重外来者”,她们既是当地社区生活的“外来者”,又是婆家家庭生活的“外来者”,兼具“移民”和“媳妇”的特征。⑦笔者认为这一概念同时表明了该群体作为“外来者”打破婆家及其社区生活的既有平衡,并急需建立新的平衡关系。


对于婚姻移民群体的迁移行为,研究者们普遍认为远嫁异地提高了女性婚姻迁移者的物质生活水平,总体上看比待在老家幸福,而在经济参与、社会融合方面存在的障碍是影响其生活质量的主要因素。⑧社会支持网络规模小、主要以家庭网络支持和自我支持为主,以及普遍缺乏多元化的社会交往支持则是该群体社会支持状况的明显特点。


该群体由于迁移而与娘家及婚前交往网络疏远的同时,将交往重心放在对夫妻关系、与婆家各成员之间关系的经营与维护上,以求尽快融入婆家生活。⑨如通过婚后尽快生育和平时努力赚钱来赢得夫家的喜爱,以勤奋工作来赢得邻居和他人的好感,以及在同乡那里获得情感和经济上的帮助等。⑩但这种所谓的“主动融入”无疑只是外地媳妇作为父权制下的弱者对强者的迎合之举。


可以说以往学者的大多数研究都是在’父权制*的霸权视角下进行,这一视角一方面从制度层面较为深刻地揭示了外地媳妇受到所在社区甚至包括夫家在内的歧视和排斥的根本原因; 但另一方面,这些基于父权制的探讨颇有将活生生的现实遮蔽起来的嫌疑,以至于我们无法观察到外地媳妇以核心家庭为中心所展开的主动的、积极的交往和适应策略。


综上,本文所提出的疑问是,对于那些缺乏娘家支持的外地媳妇来讲,她们如何在农村的婆家逐步构建起以自己为核心,包括了核心小家庭以及亲属与邻里网络在内的生活空间? 为了回答上述疑问,笔者对河北 N 村的19位外地媳妇进行了深度访谈,对其婚后生活空间建构的具体过程与实践策略进行深入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和探讨了该群体在由于婚后娘家的缺失,而无法形成“娘家-婆家”并行的亲属关系结构的不利条件下,如何成功地搭建起令她们自身感到惬意和舒展的妇女亲属关系?


三、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的可能途径

外地媳妇在建立和维护以核心家庭为中心的社会支持网络过程中,需要对所有可能的社会支持力量——大致可分为“自家”、“娘家”、“街坊”和“朋友”,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意愿对其在亲属距离的序列中排序。但因外地媳妇婚后与娘家关系基本割断,所以只能从“自家”、“街坊”和“朋友”三类人群中发展自己的支持网络。


1.
“自家”即丈夫所在家族,这一群体无论在血缘还是地缘上与外地媳妇所在核心家庭的关系都是最近的,因此也最有可能成为外地媳妇重点发展亲密关系的对象。但出于共同体对外来者的排斥,夫家及其整个家族往往怀疑她们结婚的诚意,尤其在婚姻初期对她们常常怀有戒备,再加上文化和生活习惯上的差异所导致的不快甚至冲突,也会导致外地媳妇对婆家及其宗族在相当长时间内的排斥情绪,那么在这种情绪的指引下,“自家”也可能会是外地媳妇们主动疏远的群体。


2.
在华北农村,尤其是单姓村中,“街坊”一般不仅仅是居住位置的邻近,而且往往也是相比“自家”稍远一些的宗族成员,当然,由于历史的及其他原因,“街坊”中间或有异姓、无血缘关系的单纯意义上的邻居。不管是远房还是仅有地缘联系的邻居,他们都与夫家的关系较远!但这种关系也使得他们并没有太多机会与外地媳妇产生冲突和摩擦;另外,村中常有的“远亲不如近邻”的说法,也充分体现了邻居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提供直接而及时的支持和帮助,因此,“街坊”这一群体很可能成为外地媳妇们在建立自己的社会支持网络时努力争取的对象。


3.
不同于“自家”和“街坊”,“朋友”是一种获致性的社会资源,它体现了人们自主选择并经营社会关系的成果。一般情况下,村庄里的男性才有这样的社会资源!不同于村庄男人们所谓的“朋友”,外地媳妇的“朋友”大都是与自己同一个省份嫁来的同龄人。11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将这种“朋友关系”视为外地媳妇对“娘家缺席”状况的一种补充,或者认为是外地媳妇之间的互助团体。笔者认为由于相似的生命经历和同乡关系所带来的亲近感,这种“朋友”关系是外地媳妇最希望也最有可能发展为稳固的情感和经济上的支持力量。另外,丈夫的朋友也应是外地媳妇们积极维护的交往资源,但与她们自己的朋友相比,丈夫的朋友可能在其亲属距离的序列中处于较远的位置。

四、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实践12

1.
“干姐妹”:作为“娘家”的有效替代


同本地媳妇一样,“分家”后的外地媳妇以建立和维护新的社会关系网络为其首要任务。娘家庇护和支持力量的缺失,令外地媳妇建设核心家庭的历程更加艰辛,她们积极地寻找能够有效替代“娘家”的支持力量。在村里,这一力量通常由本村及邻村中地缘相近且年纪相仿的外地媳妇组成,并以“结拜姐妹”的形式使这种地缘关系升级为一种拟血缘关系。

“结拜姐妹”实际上是农村外地媳妇为提高自身在婆家的生存保障而采取的“次级关系初级化”的实践策略,她们将拥有次级关系( 地缘相近) 的一群人以一种初级关系——“家庭成员”的互动模式结合起来,从而将彼此的互助义务纳入社会规范来加以约束和稳固。经验表明,通过“次级关系初级化”,该群体间的互助范围扩展至其所在大家庭的各种事务,“干姐妹”也正式获得替代“娘家”的合法性,并在该群体初期的适应以及之后的核心家庭建设中提供重要的支持。


笔者在N 村的调研发现,香兰是村里外地媳妇中命运最为坎坷的一个,曾在家里的一次激烈冲突中气急喝农药轻生。在她获救后村里另一外地媳妇前来探望,两人因相似的命运成为患难之交。用香兰自己的话说,两人的关系“比亲姊妹还亲”。“干姐妹”这一关系资源为外地媳妇提供了情感的依靠和经济的支持,在适应婆家社会的初期为她们开展的核心家庭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持。随着这种关系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这几位外地媳妇又有意识地将这种关系的作用范围扩展到大家庭的各种事务,由此“干姐妹”正式获得作为“娘家”替代力量的合法性,在丈夫的家族以至村庄这一更高层面上为她们提供支持。


但与本地媳妇相比,这种替代依然是有限的。这一方面体现在,本地媳妇的“娘家”是一个包括父母兄弟在内的广泛亲属网络,而当事者的婚姻将成功地激活娘家与婆家两大亲属网络间的广泛互动与联系,而外地媳妇的“干姐妹”,通常只能将双方的家庭联系起来,而不具有更广泛的亲属扩展的意义;另一方面这种有限性还体现在与“娘家”相比,“干姐妹”属于获致性资源,这就意味着并不是每一个外地媳妇都有机会或有能力结交一位或几位感情深厚的“干姐妹”。


2.
“朋友圈子”:核心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


家庭往来的社会关系状况反映着一个家庭在村庄内部的声望和地位。村民们的朋友圈子主要由同学和同事组成。一般来讲,外来媳妇自身的活动范围有限,往往除了几个同乡,很少有自己的朋友!她们所讲的朋友大部分是其丈夫的朋友。与“干姐妹”不同,朋友在规模上相对更大!两者同时在情感和经济上对她们及其核心家庭提供有力支持。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外地媳妇在情感上明显地倚重朋友一方。在访谈中她们会不时地以一种隐晦的方式来表达对自家和街坊的不满,她们微妙地指责她们的帮助更多只是出于一种道义上的必须,而非情感上的自愿。访谈中,快人快语的淑平直截了当地指出了邻里不如朋友这一事实:

外地人在这儿,也不好。头一出,你是外地的,人家看不起你;要是有第二出,你是嫁过人的,就更看不起了,北方人就看不起嫁二回人的。……当地人向着当地人,都是向人不向理的。有次我们家二弟跟一堆人在打麻将,他说话带把儿(指说脏话),两个人这就打起来了,我当时在旁边就拉架。他们不,兄弟也去打、侄儿也去打,都不拉架。


朋友圈子是外地媳妇社会支持网络的重要构成,她们对朋友群体的喜爱是溢于言表的,而且这种喜爱往往暗含着与街坊邻里的对比,在他们看来,朋友对待自己是真诚的,而街坊邻里则往往对自己甚至自己的家庭怀有偏见和歧视。

3.“自家邻里”:善用制度赋予的支持网络

一个社会群体的界限不仅通过明确的地域边界和内部的成员合作来体现,还在排斥陌生人或外来者的过程中得到凸显。农村宗族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群体也不例外。一方面,在子嗣延续的逻辑下,宗族成员认可外地媳妇的内部成员身份; 但另一方面,在群体资源的共享上,他们又将外地媳妇视为竞争者。


首先,家族成员间互惠的道义约束,使得位置相近、资源集中的家族成为能够为外地媳妇提供最及时、有力支持的保障性力量!外地媳妇将这种约束作为制度赋予的保障。作为位置相近、资源集中的大规模群体,自家邻里是唯一有能力为农村外地媳妇提供最直接、最及时也最有力的支持力量。从内容上看,这些支持不仅包括了物质支持,往往还包括情感支持。自家对外地媳妇的帮助通常出于这样一种逻辑,即外地媳妇的丈夫既然身为家族成员,那么就应当集族中众人之力来保证该男子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因为在村庄的舆论中,家族中有娶不上媳妇的男丁这件事,对其家族名誉的损害是很大的!当然我们不能否认这其中也包含了对延续家族子嗣的考虑。


但也如上文所述,“自家邻里”同时也是与农村外地媳妇矛盾最深的。农村外地媳妇的闯入,直接打乱的就是该群体社会关系网络的既有均衡,而她们要争取的地位和资源也直接源于这一群体,在外地媳妇真正成为该群体一员之前,两者之间是利益对立关系。


基于笔者的观察,不少村民对外地媳妇都持一种身份上甚至道德上的优越感,并在日常生活中不时对这些“外地人”进行村庄容忍限度内( 尽管这个限度的界定十分微妙) 的合理伤害。这种伤害通常是由对某种具体资源的争夺引发,除了上文中所提到的农作物外,土地$农具的争夺等都可能引发这种伤害。


对外地媳妇来讲,与邻里关系的好坏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她们能否尽快地融入其中、获得入住村庄的合法性,而且决定着她们日后在村庄生活的便利程度。如何充分利用亲属制度规定下的互惠义务,化解矛盾与冲突并尽快地融入其中,农村外地媳妇通过自己的善意和诚意积极地寻找着这一问题的突破口。当然也不难看出她们的这种态度是基于对对方明确的互惠期望。


五、结论

行文至此,我们了解了农村外地媳妇在婆家生活中面临的种种困境,以及在此基础上试图融入当地生活、摆脱角色困境的种种实践策略。具体来讲,在缺乏娘家支持与庇护的情况下,她们展开了围绕其核心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这种建设依循着自身独特的逻辑,即形成“以干姐妹为内核,以朋友为主体,以自家邻里为外围保障”的社会支持结构。


这种社会支持网络建构的逻辑完全颠覆了我国以“差序格局”为特征的传统社会关系结构,即它并非基于血缘或地缘关系的远近,而是完全从情感上的远近亲疏来安排不同群体在自己核心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中的相对位置。“干姐妹”作为感情最为亲密的群体位于这一网络的核心地位,提供从经济到情感等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朋友圈子”则可视为重要补充力量。而“自家邻里”并未因其在血缘及地缘上的相近性而被农村外地媳妇加以重用。相反,她们只是充分利用现有社会制度对亲属互惠的种种规定,将“自家邻里”作为自己核心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最外围的保障性支持力量。


从实践意义上看,尽管不同地区的外地媳妇所采用的具体实践策略可能稍有差别,但本文对华北农村外地媳妇在现有社会结构中的种种遭遇,以及该群体不断地通过日常生活实践向这一结构性不平等发出挑战,努力尝试改变自身角色困境的理论分析,不仅适用于本文所讨论的农村外地媳妇这一特殊群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对父权制度下从夫居社会中同样具有“双重外来者”以及“娘家缺席”两大特征的诸如城市外来媳妇、台湾新娘,以及越南新娘等跨国婚姻迁移者等群体的深入理解也可提供一丝烛照之光。


农村外地媳妇的社会支持网络构建,一方面完全基于自身的日常生活实践,而另一方面又体现出对现有社会制度的充分运用。笔者认为这种行为策略的出现,实际也与当前我国传统社会关系结构散失以及相应制度文化衰落的现状密切相关。社会转型期,西方现代化观念冲击下传统代际交换关系的维系力量——家庭中男性长辈的权力与权威、宗族制度、传统道德伦理,以及为之提供合法性的儒家思想——的衰落,为农村外地媳妇提供了较大的自由空间,使其社会支持网络的建设过程突显出一种对乡土社会传统的颠覆,而遵循着一种现代性的行事逻辑。不容否认,西方现代性对我国传统的冲击已经深入到我国各个社会群体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留给我们反思的是,当我们的传统在应对以理性化为显著特征的西方现代性的冲击时,我们又该如何去寻找现代中国人生活的可能性? 这正是本文写作的理论意义和关怀。当然,对这一有着深厚历史蕴含的问题的回答,已远非本研究的绵薄之力所能及,希望在未来的研究中,能够在对乡村社会关系变迁的追寻中,探究传统与现代两股势力在乡土社会关系中激烈碰撞的细节及方向,理解传统伦理对中国人的真正意涵,并追问现代中国人生活实践的前进方向与最终归宿。

[ 本帖最后由 飞花辞树 于 2014-10-20 10:42 编辑 ]
作者: 图宾根    时间: 2014-10-18 19:10

留给我们反思的是,当我们的传统在应对以理性化为显著特征的西方现代性的冲击时,我们又该如何去寻找现代中国人生活的可能性? 这正是本文写作的理论意义和关怀。
(杞人忧天VS社会责任?)
作者: 飞花辞树    时间: 2014-10-20 10:48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就我个人而言,我是相对乐观的,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社会与个人总会找到生活的出路,在传统与现代的变动中也不完全是直线的。可以肯定的是其中社会的关注者的思考也是很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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