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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专题讨论】“动物使用”:传统习俗还是现代文明? [打印本页]

作者: 虾哥    时间: 2014-6-14 09:18     标题: 【专题讨论】“动物使用”:传统习俗还是现代文明?

玉林狗肉节之争:现代文明与传统习俗的碰撞

2014年06月11日 13:53 来源:新浪网 作者:

  广西玉林人素有吃狗肉习俗,每年夏至“荔枝狗肉节”这天,当地民众习惯于聚在一起食用狗肉,并用新鲜荔枝就酒。据称这一天全市要吃掉上万条狗。现在离夏至还有半个月,但“抵制玉林狗肉节”的舆论风潮已起,陈坤、杨幂等明星也在微博上呼吁抵制狗肉节。你怎么看?





  随着夏至临近,网络上围绕广西玉林“夏至荔枝狗肉节”的争论日益增多,越来越多明星倡议抵制吃狗肉、取消“狗肉节”,但也遭到玉林当地网民针锋相对的辩驳。不出意料,网络乃至现实里爱狗人士和支持食用狗肉人士又开始混战,转帖、声讨、表态、发誓等等不绝于目,堪称中国公共领域的“年经话题”。

  官方声音:不存在所谓的“夏至荔枝狗肉节”

  玉林市政府6月6日就夏至吃狗肉习俗引发网民热议一事,作出回应——《关于所谓“夏至荔枝狗肉节”的几点说明》。

  一、不存在所谓的“夏至荔枝狗肉节”。近年来,玉林城区少部分市民习惯在农历夏至这一天聚在一起吃狗肉、品荔枝,以至在一定范围内逐渐形成一种饮食习惯。所谓“夏至荔枝狗肉节”只是个别商家和民间的一种说法,其实并不存在这个节日。

  二、政府或社会组织都从未举办过任何形式的此类活动。玉林市政府和任何社会组织都没有举办过任何形式的所谓“夏至荔枝狗肉节”活动。

  三、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倡导文明健康的饮食文化。玉林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综合治理力度,同时大力倡导爱护动物、保护动物,普及科学膳食知识、打造文明健康的餐饮文化。


  玉林民众:爱护动物的人可以抵制,但是不能影响我们

  支持荔枝狗肉节的,首先是有传统,各个地方其实吃狗的也不少。狗和猪牛一样,同样是动物,有什么不能吃的呢。

  这位食用狗肉的玉林市民的观点,在支持狗肉节的一方中比较有代表性。网络上亦有不少网民质问:“为什么鸡肉可以吃,牛肉也可以吃,狗肉就不能吃?”

  一位食用狗肉的玉林市民介绍,他们喜欢夏至前后在大排挡食用肉狗。对于狗的来源,他表示一要靠狗肉老板的诚信,再就是得尝尝,通过食用的味道来判断。

  市民:我们一般只吃那种肉狗。这种养殖的肉狗味道比较好。来源其实各个地方都有。如果是盗取猎杀野狗,或者是偷盗宠物犬来作为狗肉的话,那样是吃的出来的。是一个摊位,至于监管的话我想应该是政府部门做的事。


  争论焦点之一:被食用的狗是否遭到了虐杀?

  动物权益保护组织指出,每年有10000条狗在狗肉节被宰杀,许多甚至是被活活电死、烫死或者剥皮的。许多狗被剥皮、用钩子吊着,路边还堆着许多狗的尸体。

  在玉林,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吃狗之风从农村刮到城市,狗肉馆越开越多,以至于“十步一狗肉店”,狗肉宰杀已从小摊小卖发展到成行成市,一条条活生生的狗被当街予以血淋淋的宰杀。

  媒体指出,玉林狗肉节最遭诟病之处在于,当街杀狗,狗尸遍地,捕杀之残忍,场面之血腥,数量之巨大,实在骇人,让人难以容忍。假如如此举办牛肉节、羊肉节,有识之士绝对照样抵制。而且,我国目前并不存在肉狗养殖场,也没有狗肉的安全检验标准,这也是与牛羊动物食品所不同的。


  争论焦点之二:狗肉从哪里来?

  狗肉节上大量的肉狗来源引发公众担忧。据公安部门此前接到的举报情况看,以抢夺、投毒方式偷狗的行为日益增多。而市场上销售的狗肉是不是来自宠物狗?

  记者在玉林市一个综合菜市场看到,最外面一排摊位摆卖狗肉。一位姓王的摊主告诉记者,这些狗肉都是来自当地的土狗,大多是从统一地点进货。当被问及是否有宠物狗肉出售时,这位摊主摇摇头说:“我们从来不进宠物狗,宠物市场才有宠物狗卖,那都是喜欢养狗的人买回家玩耍用的,根本没人吃。”

  玉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的工作人员韦万里告诉记者,根据调查,玉林市场上售卖的狗肉来源以外地贩进的居多,本地土狗也有一些。每一批运输肉狗的大货车进入玉林,检验检疫部门都要求运输车辆提供由始发地检验检疫部门提供的检验检疫证书,没有或证件不齐的均不允许进入玉林。

  争论焦点之三:在哪宰杀?安全如何保障?

  据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滔滔介绍,当狗肉流入到市场、餐桌后,食药监、工商等部门会联合执法,要求零售商提供销售许可证和肉品来源,证件不齐或无证件的店面一律予以取缔,努力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记者了解到,由于目前国家对狗的屠宰并没有像对生猪一样要求定点屠宰,屠宰点以私有居多,并且大多是夜间屠宰,流动性强,目前监管难度较大。

  玉林市政府在声明中也表示,市政府正在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规范肉品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加强源头监管;加强屠宰环节管理,倡导文明屠宰,严禁在街面上屠宰;加强肉品流通环节监管;对各餐饮单位购进肉品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偷盗狗类犯罪行为。


  吃狗肉:舌尖上的美味还是陋习?

  其实除了广西,湖南、广东、浙江等地也有食用狗肉的习俗,而在国外,韩国、越南以及部分欧洲国家也有食用狗肉的人群。

  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称,食用狗肉不符合当今世界尊重生命、倡导文明的历史潮流,现在已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禁食猫狗等伴侣动物,显示人类对动物朋友的尊重和感恩。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认为,吃狗肉,只要是肉狗,实际上反映的是社会多元的饮食结构,是正常的饮食习惯,但食用肉狗应当尽可能地减轻它们在宰杀过程中的痛苦。同时,对于爱狗人士不食狗肉的观点也应该予以尊重,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政府应多提倡文明的饮食习惯。

  “对吃不吃狗肉的争论,实际是民间习俗与动物保护之间的矛盾。保护动物应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但同时也要尊重每个人正当的饮食需求。”周孝正说。

  狗肉战争背后:如何走向文明?

  对于一些爱狗人士来说,他们的终极目的是希望通过法律禁止食用狗肉(乃至一部真正的《防止虐待动物法》),台湾已经做到了这点。这也引发了强烈的反弹,很多人认为,以法律来禁止人们食用一种兽肉,是决不可接受的暴政。

  “要不要抵制广西玉林荔枝狗肉节”、“该不该吃狗肉”这些问题已然成为屡被质疑、反复解释的老话题,但各方争论依然不断,这表明那种缺乏对基础事实的认知、隔空争论的态势无助于争议的化解。

  每年这个时候,动物保护主义者和民间习俗捍卫者不出所料地爆发激烈争论。其中有不少人在争论中恶言相向、掀起骂战,更有人言语中透露出一些暴力倾向,让这一话题脱离“文明”的初始话题,让人沉重。

  结语:抵制派和赞成派与其各执一词,不如相互尊重。首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己所欲,也应勿施于人,最起码也勿强施于人。传统习俗,无论好与陋,都有其生命周期,都有从产生、成长到消亡的过程,我们需要给出宽容的时间和适当的理解。

    相关文章

本文转载自:http://www.cssn.cn/zm/zm_bjtj/201406/t20140611_1206075_1.shtml



广西玉林狗肉餐馆将招牌中“狗”字遮挡
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 ... hlight=%B9%B7%C8%E2

[ 本帖最后由 南池子 于 2015-8-2 20:22 编辑 ]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4-6-19 23:04

从不吃狗肉。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4-6-19 23:06

俗之陋良,关乎时运。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5-6-20 19:21     标题: 中国网民回应外国对狗肉节批评:抗议圣诞吃火鸡

2015年06月19日09:14 参考消息
参考消息网6月19日报道 外媒称,随着夏至临近,中国又传出人们熟悉的故事。几年来,中国和世界各地的动物权益保护者都对玉林狗肉节提出抗议。由于狗肉交易没有受到严格管控,很难弄清每年到底有多少狗被屠宰,据估计有上万只。

  据美国“石英”财经网站6月17日报道,吃狗肉的问题在中国已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争议。2011年,中国东部某地取消了一项吃狗肉的活动。去年,浙江省的一个团伙被控给狗下毒,然后卖给餐馆。

  报道说,一些国际动物权益保护主义者在2013年就开始抗议玉林狗肉节。他们与当地的动物权益保护主义者合作,使狗肉节在某种程度上变得较为“节制”。去年,抗议仍在继续,当局与狗肉节保持一定距离。动物保护主义者则把狗买下来,使它们免遭屠宰。

  狗作为宠物在中国日益壮大的中产及以上阶层中越来越受欢迎,这或许是中国国内反对狗肉节的部分原因。

  今年在英国,演员里基·热尔韦和歌手利昂娜·刘易斯等名人都参与了反对玉林狗肉节的社交媒体运动。

  据英国《独立报》网站6月18日报道,彼得·李(音)走访玉林郊区一家屠宰场时,第一印象就是脏水、狗毛、血和肉皮混在一起的恶臭。

  李先生是动物权益保护组织国际人道协会的专家。他在早晨6点半到达现场时发现,当天的主要屠宰环节已经完成。堆在肮脏地板上的动物内脏就是证明。

  他说:“我看到猫狗的肠子和挂起来的尸体。工人们正在用喷灯处理尸体,让它们看起来光亮,准备送往餐馆。有些狗还活着,关在笼子里,但看上去无精打采,又瘦又脏。”

  报道说,一年一度的玉林狗肉节引发国际上的强烈谴责。这一活动将在6月21日举行。每年狗肉节通常有大约1万条狗(最近还有猫)配着荔枝酒被吃掉。

  几个星期以来,国际社交媒体上出现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运动,反对玉林狗肉节。但这引发了中国一些网民的强烈反应,他们批评外国人指手画脚。

  一位网民写道:“吃狗肉是一些人的习俗,就像一些人不吃猪肉一样。而他们不会抗议我们吃猪肉。我们应当彼此尊重。如果你不想吃某种东西,那就别吃。”另一位网民写道:“让我们都来抗议圣诞节吃火鸡的习惯!”

  玉林的“荔枝狗肉节”活动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一些地区有吃狗肉的传统。

  设在香港的非政府组织亚洲动物基金公布了一份调查报告,称中国每年约有1000万只狗被屠宰用作食物。该组织说,这些狗很少由供应商饲养,大多都是买来的,或者像某些抗议者所说的那样,是偷来的。

  近些年来,在中国,一些人发起了反对吃狗肉的抗议。微博上有数以万计的人参与有关玉林狗肉节的讨论。这些讨论既包括支持方的观点,也包括反对方的观点。动物权益保护主义者也因此动员起来。

  报道说,这些动物保护者的努力已经开始产生作用,狗肉行业开始衰退。去年,玉林的一些餐馆把狗肉换成了驴肉。在广州,1963年开张的提供狗肉的老字号阳光香肉店已经关张。

  在玉林,李先生说:“有个屠宰场的女老板告诉我,她十几岁的儿子问她,来自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压力那么大,她为什么不转行干别的。她回答说,‘我们得靠这个谋生,你以为我们很喜欢干这一行吗?一点也不。但我们只会干这个’。”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5-6-20 19:23     标题: 2015年狗肉节报道集锦

社会组织调查揭开狗肉产业链:基本靠偷抢
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 ... hlight=%B9%B7%C8%E2

范冰冰联合众明星狗肉节发声 倡导尊重生命
http://hb.qq.com/a/20150620/011723.htm

广西玉林狗肉节即将开幕 摄影师走访当地餐厅
http://news.cnr.cn/native/gd/20150620/t20150620_518900817.shtml

玉林“狗肉节”:美食Or罪恶?
http://news.cnr.cn/tjch/20150619/t20150619_518899145.shtml


郑州爱狗人士聚集为猫狗祈福 抵制玉林狗肉节(图)
http://energy.chinanews.com/sh/2015/06-18/7351737.shtml

切尔西学霸呼吁抵制玉林狗肉节:错误!必须制止!
http://gb.cri.cn/41280/2015/06/19/7511s5003083.htm

英喜剧演员抵制玉林狗肉节 号召影迷签署请愿书
http://www.taiwan.cn/xwzx/gj/201506/t20150618_10063183.htm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5-6-20 19:48     标题: 转自百度贴吧“玉林吧”

(转)冒死科普一下:关于吃狗肉和狗肉节,外国人吃狗肉吗?
http://tieba.baidu.com/p/3021992640
作者:涅槃的老牟

      每年五六月份,网上都要掀起一波抵制狗肉节与反抵制狗肉节的舆论战。来来回回这么多年,我看的都烦了,所以特此把相关问题用长文的形式写下来,心平气和普及一下常识。
      大家且看且吵且珍惜吧。

1Q :外国吃狗肉吗?
A :韩国是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狗肉是韩国传统美食,偶吧们吃的不少。日本吃狗肉的地方不多,但四国地区有,其他地方没研究过,不敢乱说。东南亚食用狗肉的习俗自古已有,不必赘言。
      至于欧美地区,直接摘取维基百科,更客观。“Human consumption of dog meat has been recorded in many parts of the world, including East and Southeast Asia, West Africa,Europe, pre-Columbian America. Dog meat is consumed in China, Korea, Vietnam, and in Switzerland. Dog meat has also been used as survival food in times of war and/or other hardships.”
      所以,不少国家及地区都有食用狗肉的记录。

2Q :国际上会不会认为吃狗肉不道德(违法)。
A :在德国,许多人都会问华人,你们是不是吃狗肉。他们认为无法理解,我的德语老师就曾经被问过。但后来他被德国朋友带着去德国朋友的爷爷家吃了一顿壁炉慢熏狗肉,老师问你们不是不吃狗肉吗?德国小伙说,吃,分地方,咱们吃咱们的,他们不吃是他们的事,谁都别打扰谁。
      美国吃狗肉的不多,奥巴马就曾因为吃狗肉被普通民众鄙视了一把,但也有。至于法律上,像老美各个州都不一样,他们还有半夜洗澡是犯法的奇葩法律,所以具体哪个州规定吃不吃狗肉,这事儿闹不清楚。
      同理,世界各国法律习俗都不一样,对这事儿看法不一。
      所以这个问题最好的答案是:国际上目前为止没有针对这一无聊的问题作出回答。

3Q :玉林狗肉节是怎么回事?
A :咱们正经的说,不开玩笑,玉林狗肉节是人家当地文化传统。玉林这个地方,在广西,古称欎林。地理上是北回归线以南,所以天气炎热降水丰沛,夏天时候暑气难熬,湿气严重,所以古人吃狗肉以避暑气。(这事儿都有文献记载)
另外也别认为只有玉林吃,广西广东东北部分地区,湖南、湖北、山西……嗯,吃狗肉的地方挺多的。

4Q :狗肉节吃的狗都是啥狗?是宠物狗吗?
A : 吃的狗肉,以养殖肉狗为最主要材料。(但不排除有不法分子猎取农家土狗或大型犬类的可能)至于宠物狗,像什么泰迪拉布拉多腊肠京巴博美……人家根本不惜的吃,个头儿小,肉质松,城市养殖有污染,关键是不好吃。(这么说可能对饲主不太尊重,我自行掌嘴)
      这种基本常识,其实想几秒钟就知道了,吃鲫鱼吃草鱼吃鲶鱼,但您吃金鱼吗?

5Q :对明星号召抵制狗肉节怎么看?
A :个人自由,他愿意抵制,是他的事儿。有人愿意和他一起抵制,也是他们自己的事儿,这是他们的自由。养狗的人爱狗的人爱屋及乌,这事儿很正常,我们电台院儿里有一个老赵,养了五条小狗,自己从不吃狗肉,别人杀狗他也不看,朋友知道他不吃狗肉,也不喊他。总而言之一句话,自己的自由,大家互相尊重。
但不能搞绑架或批判,比如有人吃狗肉,你就骂别人野蛮,说没良心,没理智,能干出这事儿的人没脑子,大家吐口唾沫。

6Q :狗狗是人类的朋友,所以我们不能吃它。这句话怎么看?
A :这话错了!又把自己当民意代表了。这句话应该这么说:狗狗是我的朋友,所以我不吃它。我不吃它的理由,是因为我把它当朋友,基于情感原因,我不会下口。但搁在其他人身上,覆盖面太大,有走央视煽情路线的嫌疑,理智和基本逻辑上无法接受。
      不过形成这样的共识,我觉得是不错的,比如:不吃宠物狗,不轻易杀害宠物狗(出现伤人行为例外)既照顾了养狗人的感情,也为吃肉狗的人予以认可。最重要的是,对于那些又想讨好养狗的女朋友,又好狗肉这一口的吃货们,这是多么难得的啊!

7Q :地震里的搜救犬,聪明的导盲犬,它们帮了人类那么多,为什么要吃它们?对这句话怎么看?
A : 大家不吃搜救犬,也不吃导盲犬。(天了噜,难道没有坏人去偷吗?)啊,坏人偷不到,他们都是专业培养,搜救犬在部队里……导盲犬不好吃(饲主们对不起,我再掌嘴),所以偷了也是卖给宠物店,而不是吃掉。
再说点儿残酷的现实,地震发生后,还会扑杀城市犬类(流窜犬为主),因为它们吃尸体。

8Q : 狗肉节现在还有哪些隐患没解决?(往大了说,吃狗肉会出现什么问题吗?)
A : 老实说,与其用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这样的理由来抵制狗肉节,还不如找现实弊端给力。
虽然目前狗肉节是以养殖肉狗为主,但依然不排除有不法分子盗猎农村土狗与大型犬的可能(再重申一遍)。另外卫生检疫,既病犬死犬问题依然是亟待解决的。市场上流通的狗肉是否健康,是否能够食用,是否有相关部门监督,这都是问题。
      曾经有案例报道,有人偷猎农村土狗卖给城内餐馆做狗肉,结果食客吃了纷纷中毒。原来之前偷猎的时候是用毒液投食(毒弹击入)的方式,做狗肉的时候,厨子也不知道,结果导致了中毒现象。所以友情提醒,吃狗肉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9Q :对公路拦车救狗的行为怎么看?
A :分两面说。首先,确确实实知道这是偷猎盗猎犬,拦车救狗是维护饲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并予以支持。(记得报警啊!)
      但是也有不少逗逼,人家合法养殖的肉狗,养的种狗,养的业务犬(分类别使用的),也半路拦下要放了……咱能别逗么,好好过日子,拥抱美好的明天行么。(司机赶紧报警啊!)
      另外,哪怕是第一种正面行为,也得注意后续完善,有不少人救了狗就不管了,嗯,自生自灭,拖欠医疗费,最后死的狗也不少。

10Q :如何从权利与自由,道德与法律的角度看这个问题(一下子就高大上了有没有!)
A :吃不吃狗肉是每个人的自由,吃不吃狗肉是每个人的选择。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干扰其他人权利的实施。你抵制你的,无论是基于健康原因,爱心原因,情感原因,那是自己的事情,是自由权利的行使。网上说抵制,也是你的言论自由。我也可以发起一个活动,抵制吃冰淇淋,抵制吃牛肉面。
      但如果你的抵制行为损害了其他人合法利益,嗯,做好赔偿准备。
      至于道德和法律,道德只遵从于内心,目前中国社会没有对吃狗肉行为形成传统道德价值核心。(一下子就有八荣八耻的感觉了!)中国法律也没禁止吃狗肉,法无明文禁止既自由。

11Q :说了这么多,对待这事儿该用个什么态度?到底大家有什么样的认识,才算是达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初级阶段的认知水平呢?
A :我觉得用汪曾祺老先生在《四方食事》的文字回答是最好不过的了。
      “有些东西,自己尽可以不吃,但不要反对旁人吃,不要以为自己不吃的东西,谁吃,就是岂有此理。比如广东人吃蛇,吃龙虱;傣族人爱吃苦肠,即牛肠里没有完全消化的粪汁,蘸肉吃。这在广东人、傣族人,是没有什么奇怪的,他们爱吃,你们管得着吗?……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
      孟子也说了: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这种以羊易牛的典故就是最大的事例了!
      奉劝各位 多看点儿书,多提高姿势水平,理智发帖,总没有坏处,就写到这儿吧。
作者: 谢燕清    时间: 2015-6-22 17:27

尊重公序良俗。良性互动,友好协商。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6-22 20:54

我从小就吃狗肉,但现在因为身在外地,吃的就少了很多,不过寒暑假回家后家里还是会准备一些的。狗肉在我们沛县至少有2000余年的历史,2009年鼋汁狗肉烹制技艺被列入江苏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而“狗肉不上桌”的认识在我们那里是没有的,狗肉可是宴请来宾的高级菜肴!

不过,我依然认为,狗肉也好,猫肉也好,必须有安全的进货源头,我们的法律建设中,为什么不能建立像牛、羊、猪那样的运输、屠宰等管制措施!

[ 本帖最后由 孟令法 于 2015-6-22 21:08 编辑 ]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6-22 20:55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你认为这是良俗还是陋俗,你的标准是什么呢?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6-22 20:58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我觉得,这是没得商量的!吃与不吃就是二元对立的,谁向谁妥协,谁向谁让步呢?即便是法律,也不能因为部分人的喜好而抹杀另一部分人的权益!法律是公平、公正、公开的!
作者: clamstock    时间: 2015-6-23 09:40

类似于政治正确
作者: clamstock    时间: 2015-6-23 09:41

我也不吃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6-23 13:02

广西玉林狗肉节“温和”登场 狗肉餐馆一座难求
2015年06月22日22: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广西玉林狗肉节“温和”登场 狗肉餐馆一座难求
  广西玉林狗肉节“温和”登场 狗肉餐馆一座难求
  【解说】6月22日是夏至,也是广西玉林民间的“荔枝狗肉节”,与往年相比,爱狗人士的行动收敛了许多,而当地民众的反应也温和了不少。当天下午,众多食客云集玉林江滨路,但让不少人失望的是,狗肉餐馆一座难求。
来自:http://society.people.com.cn/n/2 ... -27190325.html?jsdb
作者: 沙野    时间: 2015-6-23 15:16     标题: 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被众多的人当作“经典”引用,然而却查不到出处。有些人误认为这句话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的,其实大谬不然。黑格尔的原话是:“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小逻辑•导言》)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5-6-23 16:22

我虽不吃狗肉,但是我觉得玉林市民吃狗肉本身无可指摘。市场需要更加规范是另一个问题。(日本吃濒危动物鲸鱼和这不一样!)
那些动物保护主义、素食主义、动物权益主义、宠物主义,都是有着极强排他性的,系统不兼容,其行为往往不理智,我很反感。反对之!

(态度很鲜明哈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5-6-24 12:26     标题: 平和的狗肉节更耐人寻味

2015年06月24日06:19 法制网-法制日报
                                                 □杜晓
  今年的玉林狗肉节之所以能一扫去年的暴戾之气,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完全回归法治轨道。卖狗肉者、吃狗肉者、爱狗者以及当地职能部门都严格遵守并执行相关规定

  

  没有张灯结彩,没有敲锣打鼓,没有鲜花,也没有掌声,今天,广西玉林“荔枝狗肉节”平静地开幕了(6月23日《法制晚报》)。

  如果说去年的狗肉节是一部紧张刺激的动作片,时不时就冒出令人血脉偾张的画面,今年的狗肉节只能算是一部波澜不惊的剧情片,没有太多刺激人们眼球之处,一切都在平静中进行。出现这样的局面,缘自于吃狗肉者与爱狗者各自退让一步。对于吃狗肉者而言,不再在路边耀武扬威般大啖狗肉,而是在店内低调享用,街头也没有了血腥的屠宰场面,当地人甚至给爱狗者送来冰棍;对于爱狗者而言,感受到并充分肯定玉林的变化,有些人不再试图用过于激进的方式阻止当地人吃狗肉,并坦言“吃狗肉是他们的习俗,我不想去改变什么……”

  尽管吃狗肉这一颇受争议的行为仍将会长时间存在,但大大缓和的狗肉节氛围让原本对立的双方感受到了更多不一样的东西,在相互理解和尊重逐渐建立的过程中,吃狗肉者和爱狗者关于狗肉节的共识也正在形成:这是当地一项重要民俗,很难改变需要保留,但不宜以过于血腥的方式开展。

  玉林狗肉节为人们观察当前很多问题推开了一扇窗:最开始由互联网引爆,接着舆论场争议升级,最后在现实中引发冲突。类似的问题是否都能像玉林狗肉节一样归于平和,人们不得而知。互联网信息不受时间空间限制高速传播,在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有些时候也让一些潜在的或者短时期内无法消弭的分歧,以一种过分夸张的方式凸显出来。就拿玉林狗肉节来说,本来只是生活在一个西南小城的人们夏天的一种饮食习惯,在被互联网曝光之后立刻引发无数爱狗人士的不满,随即蜂拥而至,怀有各种各样利益者对此也纷纷发表意见,最后几近酿成大规模冲突。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对于社会经济快速前行、信息传播迅猛发展带给人们的突兀感和生硬感,需要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努力寻找共识,不要从一开始就陷入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思维定式,过于指摘对立一方,将其贬斥得一无是处,那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还可能让事情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在今年玉林狗肉节期间,有一段插曲耐人寻味:在距离玉林市中心4公里的谷山村,举办了一年一度的素食节,同样有好几百人捧场。人们一方面应该尽最大可能调和不同之处、争议焦点,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独特方式表达自身诉求,求同存异尽可能多的影响共识形成。

  今年的玉林狗肉节之所以能一扫去年的暴戾之气,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完全回归法治轨道。卖狗肉者、吃狗肉者、爱狗者以及当地职能部门都严格遵守并执行相关规定,维护法律尊严,不逾雷池一步。当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占据主导,人们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平等沟通,人与人之间关爱、包容、理解、尊重等诸多正能量能不断得到彰显,最终换来的是社会大踏步前进。就像爱狗志愿者评价玉林的那样,“这座城市比以前进步了很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人们在面对所有争议分歧、矛盾纠纷时最需要寻找的共识就是法治,不管认为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都必须相信法律、遵守法律,在法治共识下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最终迎来共赢的局面。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6-26 18:40

“诉诸情感”与“诉诸传统”是双方论证的主要方式,但都是不完全论证。
这种讨论难以形成共识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5-6-26 18:49     标题: 从“人吃狗”到“人斗人”:玉林狗肉节为何受关注

甄善美
2015-06-26 16:25 来自 思想市场
      今年夏至的玉林狗肉节没有了去年的激烈对峙,不管是买狗肉者,还是爱狗者都做出了一些退让。在玉林,狗肉商铺的招牌把“狗”字都隐去了,一些商铺也被政府换了位置,街头宰狗的血腥场面也消失了,食狗肉者也从街边被统统移到了室内。爱狗人士的行为也不再那么激烈,以买狗救狗的方式为主。但两者的对立依然是鲜明的,整个事件也依然被广泛关注着。玉林市以发展旅游为目的来主推荔枝狗肉节的行为也被挖掘出来,媒体人甚至发现尼采也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因为他曾抱着一匹被鞭打的马痛哭,爱狗人士正是这种悲力量的继承者。对尼采的解读也许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也不知爱狗人士对自身所具有的悲悯力量是否自觉。但如果套用《孟子》中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用“狗吾狗以及人之狗”来解释爱狗人士的行为更说得通一些,对人贩子恨之入骨和对吃狗肉者坚决抵抗可能在本质上是同一种情感。
       首先,爱狗人士和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心情和思维方式都是能够理解的,他们也有自由表达自己的价值观;而食狗肉也是广西一带固有的习俗,不违反法律,不违背道德,也应该得到最起码的尊重。但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这两种观念交锋的时候渐渐失去理智,从“人吃狗”演变成了“人吃人”?
       事实上,早在2011年的时候,就是因为爱狗人士的强烈反对,浙江金华的“湖头狗肉节”被政府紧急叫停了。而近年来的玉林狗肉节,动物保护人士也试图用相同的方式来取消这个节日。这期间,明星发微博谴责狗肉节、甚至举行公益演出;爱狗人士在社交媒体上发起爱狗誓言;媒体争相报道出现在玉林的各种爱狗护狗行为。这些暂且都在理性的范围内,因为我们处在民主自由的时代,每个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最后发展至不断电话骚扰狗肉餐馆老板,甚至发出生命安全的威胁;爱狗人士踢坏商户大门;食客不敢堂吃,怕被媒体跟拍。当一部分人的言论自由威胁到另一部分人的人身基本权利之时,为什么玉林市政府先要马上撇清同自己的干系?为什么资深媒体人不愿就此事件发声?因为对于前者,这是一个公关事件,处理不好,仕途中断。对于后者,这是一个舆论的漩涡,稍不注意就会深陷泥潭。
       据媒体报道,玉林市政府之前曾下发内部文件,禁止公务员及其家属近期内于公共场所食狗肉,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保护自己人的明智之举;而在商户财产受到损失的时候,玉林公安也只能是劝和为主,尽快息事宁人,并没有依法处置当事人,也不失明哲保身之举,在舆论面前,法律也没了底气,先保住官帽再说。舆论就像一把尚方宝剑,它可以揭露不法行为,可以检举贪官,但使用不当的时候它也会割破正义,撕毁人权。
       再看看媒体人对此事件的反应。据白岩松所言,他们在做《新闻1+1》的选题之时,也不得不考虑“狗肉节”这个选题很容易得罪公众,要么是爱狗人士,要么是嗜狗肉者。而作为最早关注狗肉节的资深记者梁伯钧,曾拒绝大部分国内外媒体的采访,因为不想卷入到这场争论的漩涡,他曾对凤凰财经的记者说,你根本想不到网络舆论的压力。而事实上梁伯钧在2012年的时候就深入调查过玉林狗肉节的实际状况,可以说在这件事情上具有一定的发言权,而又是什么让他失声的呢?因为他害怕成为众矢之的。
       其实爱狗与吃狗的争论根本不算什么大事件,那么为什么玉林狗肉节关注度如此之高?因为它本质是一次典型的网络舆论事件。这种事件一般有两个领导者,一群参与者,并借助于互联网平台大肆传播。先说领导者,主要是媒体人和明星。前者是无冕之王,拥有常人无法比拟的媒体资源和一张无所能阻挡的通行证;后者则拥有巨大的影响力,通过微博发表个人观点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一群参与者是广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可以自由发表意见。而互联网巨大的传播效应使得片面的事实得以迅速传播,比如狗被屠宰的血腥场面,其实没有什么屠宰的场面是风花雪月的;也提供了一个“人肉”搜索的平台,真不知那些媒体人将狗肉食客拍下来的居心到底何在,如果这些视频一旦传播开来,食客将会遭到爱狗人士的人肉搜索,那么很快就会从人吃狗变成为人吃人。所以网络舆论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很容易从观念之争转变为人身攻击,人们会在瞬间集体失去理性。
       北京大学的张颐武教授曾对媒体说,动物保护主义可以宣传他们的价值,但是将吃狗肉作为传统文化,就要低调一些。细细琢磨,这句话可谓意味深远。事实上,动物保护主义和其他主义一样,它们的根基都建立在最早由西方提倡的民主与自由之上,它们不自觉得带有一种普世的价值,一种强势的推广力量,它们都有自己坚强不可推倒的逻辑。比如说爱狗人士可称狗是人类的忠诚伴侣,可以质疑狗肉来源的合法性,总之可以列出种种理由来反对狗肉节。而对于吃狗肉的习俗来说,其中没有什么逻辑可言,他们就是喜欢吃狗肉,这就是当地流传的习俗,但他们也没企图把这个习俗传播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于是他们成了舆论的弱势方。
       事实上类似于动物保护主义的各种主义,都带有一种全球化的特质,都带有基督教的普世价值,他们试图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实现统一的价值观。人类总体在从野蛮慢慢发展为文明,从强调人权开始到强调动物的权利,从不能忍受对人的残暴行为到不能忍受对动物的残暴行为。这只是历史的发展趋势,不置可否。但这种表达一定要在理性和法律的范围之内,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要警惕他们打着文明的旗号却实施着野蛮的行为。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44679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5-6-26 19:01     标题: 专访钱永祥:中国大陆亟需为动物立法

澎湃新闻记者 李丹
2015-06-19 11:26 来自 思想市场

作为台湾著名政治哲学学者和《思想》杂志的主编,钱永祥先生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研究领域:动物伦理和动物福利。在打狗事件频出、玉林狗肉消费狂欢又将开始之际,他给出了有切肤之痛的哲学思考。
       澎湃新闻:您早年关注台湾的民主思想启蒙,后来治的是西方思想史、西方政治哲学,一直研究民主转型与社会公平这些人类社会的大话题,兴趣点又是如何转向动物伦理和保护的呢?
        钱永祥:我会关注动物伦理学以及动物保护运动,自然有一些个人的原因,例如我喜欢看到动物,也想要为动物做一点事;我又喜欢乱读书,彼得·辛格原本即是不错的哲学家,他的《动物解放》在1975年出版以后在西方声名远播,让我多少会注意到已经有哲学家在开辟“动物伦理学”这个新的领域。
       但是这些个人的因素毕竟属于次要。我猜想,社会或者时代的氛围,对于一个人的想法与感性所产生的塑造作用更大、更实质。关心或者喜欢动物或许仅是个人的事,属于偶然。但是动物议题要成为学院里的研究主题,乃至于在社会上构成“运动”,就不可能靠偶然的因素,一定有其深厚的历史背景。
       让我们举两个西方的例子。动物保护在近代西方第一次进入人心,成为“运动”,是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法国大革命点燃了“人权”的呼声,英国人开始正视工业化以及资本主义所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于是在一种人道主义情怀的推动之下,黑奴解放、保护少女(妓女)、保护童工、救助游民,乃至于要求妇女投票权,劳动条件的改善等等追求“人道”的改革要求蔚为风潮。在这种氛围之中,动物保护运动也告出现,并且开始发展动保的论述。英国第一个动保团体,便是在1824年成立的。
       到了二十世纪后半叶,动保运动又一次复兴,则是在七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也适逢二战后的旧秩序遭到强烈的挑战,黑人民权运动、妇女解放运动、反越战、生态保护,以及年轻人的“反文化”(counter-culture)运动如火如荼。在这片追求“解放”的氛围之中,彼得·辛格的《动物解放》适时问世,造成很大的冲击。也是在那几个运动交会的历史时刻,辛格可以直率地将人类对于其他物种的歧视与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相提并论,从而把动物议题的地位提升到与人类问题几乎同样重要的正当地位。到了今天,保护动物已经是社会上、学院之内、以及各国政府都必需关心、正视的议题,其起源必需追溯到1960、70年代的各个社会运动。
       到了台湾的八十到九十年代,旧的秩序受到挑战,民主化以及各种社会运动风起云涌,社会上许多不合理的现象,在昔日大家可以冷漠地承受,如今却遭到质疑与挑战。劳工、环境生态、妇女、消费者保护、原住民、学生等各方要求竞相爆发。1993年,在反对“挫鱼”(一种用大钓钩直接刺穿鱼体”钓鱼”的民间变态娱乐)声浪的刺激之下,“关怀生命协会”成立,这是台湾第一个将动物保护变成社会“运动”的团体。当时我自己找上门去,接下了翻译《动物解放》的工作,让这本西方动物保护运动的“圣经”变成中文,我自己也开始积极地阅读西方的相关理论著作。回顾这些历史,可以看出,动物议题其实是时代的产物,也是社会求变的一个环节。我们个人会走上这个方向,很大程度上是历史条件的成熟,逼迫我们觉醒、面对问题。
       至于我同时对政治哲学与动物伦理学感兴趣,倒不是问题。这两者之间的距离当然很大,可是也有相通甚至于互相发明之处。政治哲学追问:如何从道德原则判断政治制度、政治关系的是非对错好坏;动物伦理学追问:如何判断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是不易能够满足道德原则的要求。两者的出发点都是道德,而道德观点所关心的最根本的问题,当然就是生灵所承受的各种苦难、压迫、剥削是不是符合“正义”。在这一方面,从古到今,人类与动物经常有着共同的遭遇与命运。所以,我研究政治哲学,同时也研究动物的伦理议题,可以相辅相成。说来并非偶然,当代政治哲学的奠基者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并不包括动物,但是他必需说明他的理由何在;另一位诺奇克则数次讨论到动物伦理学的问题。
       澎湃新闻:您能否简单介绍下西方动物伦理学的脉络?
        钱永祥:西方动物保护意识的兴起的历史脉络,我们已经在上面作了简单描述。至于动物伦理学的理论脉络,由于整个领域扩张很快,引入的理论资源很多样,从效益主义、权利论、德性论、女性主义的关怀伦理,到欧陆思想以及后现代的解构,各家理论杂陈,并不容易归类综合。
       但是我有点排斥很花俏的理论;我深信,动物伦理学背后有一个基本的动力,那就是一种道德上的迫切感:动物分明是在活的生灵,却在人类手中以极大的规模遭受残酷血腥的对待,如果所谓“道德思考”竟然不能腾出一点位置给动物,找不到严肃的理由谴责、阻止对动物的残害,那足以显示整个道德哲学的体质有严重的扭曲,它的视野遭到严重的遮蔽,进一步反映出人性人心的嗜血与自私。当代动物伦理学的各家各派可以各逞其能发展精妙的理论,但都必须面对这个严肃、棘手的考验。
       在这里,我们无法进入技术性的哲学讨论,不过动物伦理学经过这几十年来的层层追索,一个逐渐明朗浮现的想法是:人类如何对待动物,固然涉及动物身上的特色,但同时也反映了人对于自己的认知与想象;如何对待动物,所涉及的并不祇是动物本身的利害,更彰显了人类本身如何要求与界定自己。
       动物伦理学的主流一向比较关注动物自身的某些“能力”(例如感知痛苦,例如作为生活的主体,例如有待活出生命潜能的主体),以及这类特色所涵蕴的“利益”,进而强调动物的这种利益与人类的同类利益具有同样的道德意义,因此人类必须尊重、考虑动物的利益,不能只从人类利益的角度决定如何对待动物。这是一种强调“受者”即动物的思路。
       但是当代动物伦理学同时也在开发另一个思路,那就是指出,人类能不能看出并且承认动物具有这些能力与利益,并且严肃地思考自己该如何对待动物的能力与利益,其实并不只靠外来的诫命,要求你遵循。一个人怎么想象与看待动物,其实反映了他怎么想象自己,希望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他可能希望自己更仁慈与怜悯,也可能希望自己理性而节制,或者多几分感情的投注,或者减少外界的感情牵挂。这些都会影响到人如何面对动物、对待动物。关键的问题是,人对自己的期望并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需要援引时代的评价资源,但这种资源必然有其历史可言。
       试想,在过去,蓄奴、娶妾、酷刑、围观各种凌迟死刑都是正常的事,但是到了某个阶段,人们开始无法承受这类暴行,情绪上生出反感,对受害者生出同情,在价值上则谴责这类作法。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原因当然极为复杂,不过一个简单的总结就是:人类的道德意识、对于他人苦难的感觉方式,在历史中一直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的关键一步就是:我所想象的自我,对自己的期待,已经不容许我再重复前人那些伤天害理的暴行。在今天这个时代,评价的资源是一种平等主义、人道主义的资源,一旦借用这种资源来界定与想象自己,我们不会容许那些事重演。
       同样的情况,在动物议题上也出现。在今天,人们可以继续吃肉,不过不同于以前,如今要把养殖场与屠宰场都隐蔽起来,甚至于要求豢养与屠宰方式要够“人道”。犬儒之士会说这是伪善,但我认为这确实是人类道德进步的一步;踏出这一步,人类就意识到杀害动物生命是需要掩耳盗铃的,并不光彩。比起昔日猎捕、屠宰动物而大家围观抢购不以为意,今天的人所援用的评价资源,强调的是减少暴力,减少痛苦,减少口腹之欲,减少对于自然与生命的戕害毁灭。根据这套评价资源,人类正在调整自己与动物的关系。如果这样一种评价资源在我们这个时代里取得主导地位,你会不会认为构成了一种道德进步?当代动物伦理学,既是趁着这套评价资源的出现而生,也对这套评价资源提供了许多理论助力。
        澎湃新闻:那么如何把西方动物伦理学与中国语境结合?
        钱永祥:西方动物伦理学的主要著作多数已经译成中文出版,中文学界也有学者在这个领域耕耘。不过参照上面的观点,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意识如何发展,能逐渐酝酿、经营出什么样的评价资源,供当代中国人界定自我的道德形象,形成对自己的道德要求,乃是在中国思考动物伦理议题的大脉络。(其实其他许多涉及平等、正义的公共议题,例如教育、医疗、性别、族群等等,也都要在这个大脉络里面成形、讨论。)我想要强调的是,人间并没有一个抽离的“道德”领域;道德必然寄身于生活中特定具体的切身议题上,所以道德意识也是在众多具体议题的讨论与实践之中逐渐成形。我认为,当前中国社会正在摸索一种适应国情与时代价值的道德意识。在这个意义上,积极关注动物议题,进行相关的道德思考,有助于当前中国社会的道德意识发展。动物伦理学有这个作用,其他如女性议题、资源分配议题等所牵涉到的道德思考,也都会大有贡献的。
        澎湃新闻:很多人对动物保护主义者的一个批评是,他们关注动物权利甚于人类权利,您怎么看?对动物的保护会不会导致对身边人类的缺乏关注?
        钱永祥:这个批评我觉得并不是真诚的讨论,应该说只是为了在辩论比赛中得分。第一,它完全悖离事实。十九世纪英美第一代的动保运动人士,同时也是废奴、保护童工、争取妇女投票权等等运动的先驱。在今天,也有很多人,同时探讨人类议题与动物议题,动物伦理学者辛格、里根、纳斯鲍姆皆是如此。谁规定了一个人只能选一样事情关注?其次,这种措辞假定了社会议题也有“差序格局”,关心者得分出亲疏、划清远近,不能逾越。这种差序格局也许是人情之常,却并不具有道德上的决定性意义。许多人愿意投身帮助远方的异邦人,难道是道德上的错误?不是有不少外国人放下本国的事情,却跑到中国来做出贡献的?第三,这个说法预设了一种社会问题的阶段论,即必须先解决某某问题,才能去关注其他问题。但是即使在人类的范围之内,无数议题都很迫切,除了技术考虑之外,你要根据什么标准去说某问题应该优先,某问题必须压后?何况,人的问题解决得完吗?俟河之清,然后再关心动物?
       说到最后,这种批评只是暴露了一个成见:动物没有人类重要,动物的地位次于人类,所以动保人士是轻重倒置。其实这也没有关系。假定动物没有人类重要好了,为什么我只能关注“重要”的对象?道德的重点并不在于我们关心的对象多“重要”,是不是与我同类,而在于我是不是认真、无私地关心其他生命的遭遇与命运。发挥这种同情心与正义感,国境、种族、阶级、物种,都不会构成藩篱的。
       澎湃新闻:情感在动物保护主义者中起了多大的作用?当看到虐待动物的行为时,个人义愤会不会压倒理性的学术观点?
       钱永祥:许多人认为情感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冲动反应,那是严重的误解。人类要从事任何有意义的事情,都必然要藉助情感。情感帮我们聚焦于特定的对象,并且认定这个对象对我具有突出的重大意义。不用情感聚焦,我所面对的只是没有脸孔的赵钱孙李,我如何辨识对象?没有灌注情感,对方的遭遇如何引得起我关心?在这个意义上,情感其实是一种认知性的判断:我需要思考与斟酌,才能专注于一个对象,也需要谨慎评价,才能判断该对象对我是有特别意义的。在这两方面,我都可能犯错;但是犯错不正是做判断时的常事吗?
       关心动物议题的人,特别需要情感的指引与支持。由于人们对于动物充满偏见与成见,加上物种界线隔阂,要意识到动物的存在,认知他们是互异、特定的个体生命,想象他们各自的特定生活与感觉,是非常困难的考验。很多人,是因为跟小动物的近身相处互动,对他们滋生深挚感情,才开始注意到动物议题,并且产生关心。关心之余,你会意识到动物在这个社会里的遭遇影响到了你自己:周遭动物的苦难令你愤怒悲伤而不忍坐视,同时你也不甘心生活在这样一个残酷血腥的社会中。这种情感激发许多人以各种方式开始保护动物。最后,当关心动物的人相聚,这种情感产生交流与共鸣,将会为他们提供更大的力量。
       至于“义愤会不会压倒理性的学术观点”?我觉得相反:动物伦理学并不是抽象的概念游戏,而是要面对人性的短缺与生灵的苦难。所以它不能温吞随和,而是要挑战与批判。义愤让我们的理性更有棱角、更具生气、更能战斗,同时也有助于检验我们的学术观点是不是早已脱离了动物生命状况的现实。
        澎湃新闻:近年来在中国,动保者支持者众多,也是备受争议的,多是因为以正义之名实行的匿名攻击和语言暴力,您怎么看这一矛盾?
        钱永祥:匿名攻击与语言暴力在这个网络时代已经成为普世的病态,对于公共讨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很不认同。动保支持者在社会上本来居于弱势,亟需争取中道力量的认同,更需要进行大量的说理工作,唤醒大家的动保意识。这时候,逞口舌之快,以暴力语言进行人身攻击,岂不是徒然激发反感,对改善动物的处境并没有帮助。
       但是我也了解,动保运动走在时代的前端,对抗主流民意,感受周遭的压力(甚至是敌意),一定备感辛苦与孤立。但这本来便是历史前进的规律,社会的学习是很缓慢的,进步是要付代价的。密尔(旧译小穆勒)说过:“任何伟大的运动,都要经历三个阶段:嘲笑,讨论,接纳。”他可能忽视了还有一个“敌视”的阶段。但是无论如何,动保运动者身处一个并不友善的环境,更需要动心忍性,为了动物而多所承担,避免以敌意还诸他人。
        澎湃新闻:每过一段时间,大陆都会爆发涉及动物的新闻,例如去年四川警察打死流浪汉的狗,或者近年的广西玉林狗肉节。对这些事件,您的思考是怎样的?
        钱永祥:这些事件都让我很哀伤:一个文明大国,为什么容许这类残酷的事情堂而皇之地发生?两位威武矫健的制服警察,有什么必要用铁叉铁铲在马路上活活打死流浪人用链子牵着的小狗?他们不忌讳血迹溅上他们雪亮的皮靴吗?这些事件让我想了很久。我的结论是,中国大陆亟需为动物立法!立法不只是为了保护动物,也是为了公务员在管理动物的时候,可以遵循符合人道的规则。推广而言,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肉用动物养殖与消费国家,又有众多的动物园、马戏团,还需要大量的动物供科学实验与教学之用,每年所“处理”的动物一定是天文数字,可是这个国家居然还没有一部《动物保护法》,跟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相比都显得落后,确实令人惊愕与遗憾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39517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5-6-26 19:06     标题: 山大教授调研玉林狗肉节:只是盗贩杀狗黑色产业的冰山一角

澎湃新闻记者 李丹
2015-06-26 08:47 来自 思想市场

玉林狗肉节只是整个盗贩杀狗黑色产业的冰山一隅,近些年中外媒体“起哄”效应显著,却鲜少深入了解事情发展的脉络,背后的深层原因。
       在广西玉林郊区,因盗狗、抢狗已经引发了太多的暴力流血事件,也许受害的贫困阶层才代表了真正的玉林人,而他们的声音却几乎未被听见。
       如果从最初的东北开始算,中国盗贩杀狗黑色产业链已有将近三十年的时间,东北是起点也是消费终端,蔓延到广东,最终这个市场又被开发到广西,货源则来自河北、山东与河南等受害地。
       不为人知的是,盗狗抢狗已成为中国很重要的一个社会问题,因为它直接威胁到了乡村的安全。如果不能看到大的画面,而仅仅集中在玉林这个小的点,可以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以上观点来自多年针对狗肉消费及相关社会问题进行深入社会调查的郭鹏。她现任山东大学哲学与伦理学副教授。2011年,当“4•15”京哈高速公路拦截运狗车将狗肉问题暴露于公众视野之时,她只想做一两个月的短暂社会调查,没想到这一触目惊心的问题让她深深卷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拼凑起了全国范围畸形网络的整个图景。
       近两年,出于对舆论暴力的忧虑,郭鹏回避再在媒体对玉林狗肉节加以评论,但在澎湃新闻记者的坚持下,她同意说出一些和主流不同的声音。        
        澎湃新闻:今年对玉林狗肉节有怎样的观感?
        郭鹏:去年和今年4月份的时候,我都在网络上呼吁,对玉林狗肉节要冷处理。因为今年有了一个动物保护五人律师团,他们运用法律手段和政府的接触,已经有很大的推进。在我看来,玉林狗肉节只是整个盗贩杀狗黑色产业的冰山一角。
        这些年中外媒体“起哄”效应比较显著,却很少有人能去深入了解这个事情发展的脉络、探寻背后的深层原因,而是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在是不是应该吃狗肉的问题上,无形中激化了社会矛盾。与此相对照,那些直接揭露这个黑色产业的大量的视频和文字报导却未能引起大众应有的关注。
       根据达尔问自然求知社与山东大学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一份不完全统计,仅在2014年关于偷狗案件被报导就有224起,其中因为盗抢狗造成人身伤亡的有21起。
       在我看来,在玉林问题上,媒体的“起哄”效应到了现在已经对玉林人民整体形成了一种精神伤害,用术语来讲,已经变成了一个“舆论暴力”。
       这非常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因为它一方面,会挫伤地方人的自尊心,另外,会误导公众的意见。根据我们所做的调查,“玉林狗肉节”的攒动、发起似乎与玉林本地人的关系并不是很大。当地知情人讲,发起原因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广东狗贩子要扩大市场。        
        澎湃新闻:那么玉林狗肉节为什么却会成为全国、全世界关注的热点?
        郭鹏:这与玉林市政府的工作盲点有关,在当时,政府没有经过严肃与慎重的考虑,就把狗肉节作为拉动经济的项目来推广。当外地人来到玉林时,这里的出租车司机、小商小贩都会把狗肉节当作地方特色向外地人推荐,一来到玉林就会被这样的氛围包围,正是这一点引人注目。
       我们调查显示,那些刻意讲一些关于狗肉的传统故事的,反而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那些四十岁、五十岁以上的人反而不把吃狗肉当作传统,他们只是偶尔会吃,而且以前吃的也很少。年轻人有的会说的有鼻子有眼,并且会把这一“传统”归源于乡村——显然他们经常上网,已经意识到网络上的压力。
       但是,当我们真正到了玉林农村去,反而根本没有夏至吃狗肉的习俗。“传统”的说法,事实上也是商家“挖掘”出来的,其中最有根据的说法是一个清代退休的官员,回到家乡后有一群小混混把狗弄来做给他吃。且不说清代末年离我们还相当近,这种说法在玉林附近的乡村中根本得不到印证。
       在玉林,这个问题也根本不像某些人猜测的那样是少数民族的习俗问题。根据玉林市统计局2010年公布的统计数据,在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占99.23%,少数民族人口只有0.77%。
       究竟谁代表玉林人?大众媒体也没有充分挖掘。我们去做调查时,录制了大量的视频和录音,许多是受害的农民的谈话,他们的声音在媒体上是听不到的,他们也是玉林人。当条件成熟时,我希望把这些资料公布出来。        
        澎湃新闻:为什么当时没有公布?        
        郭鹏:因为给我们反映情况的人都很恐惧,他们害怕偷狗人报复。
       据他们讲,去村里抢狗的人大都携带着土枪,有的村民因为长期不能容忍十几年的盗狗人骚扰(还伴随着其他财物的丢失),抓到盗狗贼后对他们进行毒打,这些村民因此被判刑了。
       在玉林周边由盗狗引发的暴力冲突很多。这些乡村人也是玉林人,而且他们的利益与安全与玉林市区的狗肉消费息息相关。由于社会整体不够开放,媒体关注的不够深入,我们听到的好像是:玉林人都在维护吃狗肉,反对吃狗肉的只是外地人,甚至是外国人。
       近两年,许多动保人呼吁对玉林事件要进行冷处理,因为当地政府已经开始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并有所表态,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让消费者了解真相,拒绝盲目消费,并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所有这些工作都不需要仅仅在夏至这一天进行。同样,媒体对冰山一角的放大不仅会遮盖整个问题的严重性,同时也给玉林地方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和社会压力,从而产生更强的抗拒心理。
       另外,我不建议把玉林的事件夸大为“狗肉节狂欢”,比起广东,比起以长春为中心的东三省的狗肉消费,玉林的情况都不是最严重的。它只是整个大的黑色链条的一个销售终端。        
        澎湃新闻:整个黑色链条大致是怎样的脉络?
        郭鹏:这个产业链基本可以分为南、北两大线路,其中有交集,更确切地说是一个网络。
       北线的销售主要在以长春为中心的东北地区,产业链形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早期的货源(盗窃犬只)主要来自内蒙及东北乡村,2000年左右向河北扩展,至2006年左右扩展到山东一带,现在主要的受害区是河北、山东与河南。
       南线的销售区是广东与广西,主要的货源(盗窃犬只)来自安徽、浙江、两湖及四川等地,现在也有从山东及河南专门向两广输送的。
       这个黑色产业链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销售规模最大的是吉林省。由于当地政府欠缺考虑,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和合法的议程就把狗肉列入在正常的食用动物里,这无形当中给这个黑色产业打开了合法销售的渠道,一发不可收拾,这个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由此而刺激起来的黑色产业链条。
       由于在起点上没有任何饲养成本,巨大利润与市场优势使这一产业吸引了大量的人,它已经不是任何个人和企业能够有力量将它扼制的。现在已经有律师对吉林省政府进行问责,我希望这能引起政府的足够关注。
       今年,《中国青年报》记者宿希强对山东的肉狗养殖场做了调查,以《狗肉来源调查》在中国青年网上连载,他发现所谓肉狗养殖其实就是个骗局,不仅狗的来源不明,并且以20多元的价格收小狗崽,被当作“狗苗”以100多元卖出去。
       山东的志愿者去年夏天曾经拦截过以快递形式发货的近百只“狗苗”,在运输中有的已经得狗瘟死掉了,被救下来的小狗,由于狗瘟传染,活下来的不到三分之一,并且都是混种小土狗,这些狗现在都已经长大了,不过是很普通的狗,一般体重在三四十斤左右,不可能像他们宣称的那样长到几百斤。        
        澎湃新闻:为什么山东等地成为盗狗的中心地?
        郭鹏:因为这些地方现在依然没有形成吃狗的风气,在乡村狗都是散养的,盗狗者非常容易得手。我在长春去一个大的屠宰场了解情况时得知,河北这一带已经被偷过一遍了,土狗已经偷得差不多了,现在许多人养的是藏獒,村民以为大狗难偷,但是“打狗人”的手段已经升级了,用弩射狗,因此河北偷来的狗很多是藏獒。现在从山东这边运来的狗还是以土狗为主,我看到一车一车拉的都是黄色的小土狗,四五十斤左右。        
        澎湃新闻:吉林的狗肉消费是打着少数民族传统的旗号吗?
        郭鹏:确实如此,在整个东北都有这个倾向,但是无论从业者还是消费者,在延边以外,其中少数民族依然是少数,甚至许多根本与少数民族无关。在东北三省之中,吉林的情况是最为严重,这里面牵涉到政府工作的不当,使狗肉销售屠宰在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得以合法化。
       现在,每天都有四五辆大型运狗车开往长春,一旦被跟踪或拦截,就会转道去延吉。
       以前,延边自治区针对朝鲜族民众出台过相应的法规,即少数民族自养的犬只如果决定食用,可以带到一个指定的屠宰点去。这个政策是很好的,并且限于朝鲜族聚居区,不宜扩大到非朝鲜族聚居区之外。否则,目前的情况就不可避免。由于狗在汉族地区是作为家庭卫士,处于家庭生活的最外围,是保护人的,得不到人的相应的保护,非常容易被盗。
       我希望媒体能够督促吉林省政府,针对延边少数民族地区制定特殊的区域政策,防止一些不法人员以少数民族风俗的名义经营黑色产业,因为这不只是将少数民族污名化,同时还危及到全国其他省份的乡村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
       我们去了长春一家大型屠宰场,场主讲每天在那里实地进行分流的只有一大车来自山东或河北的狗(每车500-700只不等),那里每天自行屠宰的只有一百到两百只。但是还有几车“不落地”的几大车狗经他的手中转,每天要好几车。这个钱对他来说赚的太容易了,可以说欲罢不能。他说自己良心上有时也过不去,因为明知道狗都是偷盗得来的,而且屠宰手段很残忍,但是因为钱来得太快,太容易,他欲罢不能。        
        澎湃新闻:有一个问题似乎很值得深思:吃狗肉是因为狗肉便宜。
        郭鹏:是啊,细想一下,狗不能靠吃草料,它的养殖成本要高于猪、羊,但是为什么狗的收购价要比猪和羊要便宜得多?为什么会有大量死狗肉冒充羊肉进入烧烤摊?更讽刺的是,在全国这么大的狗肉消费量,竟然找不到所谓的肉狗养殖厂?
       只要我们冷静想一下这个怪问题,答案就离我们不远了——因为这些狗系盗抢而来,根本没有养殖成本。我发现,在吉林市有一个大型的狗肉加工厂,也是到在到处收购狗,这些都没有监管。
       这个产业链,只要各个环节都公开了,即使不懂经济的人,也能明白它是一个什么样的产业。这在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畸形的全国性的黑色产业链。
       如果不能看到大的画面,仅仅集中在玉林这个小的点,可以说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首先,玉林的狗肉消费者与全国其他地区的狗肉消费者一样,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真相,也不是每个人都支持将消费变成销赃。我们需要做的是告诉民众事实真相,并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其次,不要仅仅在夏至这天关注狗肉黑色产业问题,平时更要关注;不只是在玉林做工作,在其他地方也要做。        
        澎湃新闻:那么您觉得应当怎样呼吁公众认识这个问题?
        郭鹏:目前,盗抢狗的最大受害地区是山东、河南和河北等省份,而最大的消费地是在东三省和两广。我希望公众督促有关政府正视这个问题,被盗省份要把保护乡村人安全问题纳入议事日程。
       狗肉的主要消费省份的政府更需要把错误的政策改正过来,要特别禁大批量跨省运输活狗,因为跨省运输未经检疫的动物本身已经违背了动物传染病防疫法。
       吉林省是中国最重要的农业大省,我去调查的通榆县本来是一个无动物传染疾病的地方。但是现在大批从山东、河南运来的活狗在这里被消费。我从长春到内蒙的路上,六个小时长途汽车,沿途就看到13家狗肉店,每个停车休息的地方至少有一个大的狗肉店,都属于低档消费。玉林也是,主要的消费还是大排档的消费。
       这个黑色产业链已经有将近三十年的历史,是一点点蔓延开来的。其中涉及的食品安全还在其次,最主要的问题是对乡村治安的威胁。
       一直关注狗肉黑色产业问题的“亚洲动物基金”在今年发布的对狗肉黑色产业的调查中也没有专门提玉林,而是把它作为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来做的。
       我赞成这样一种立场。对国内与对国际上关心动物问题的人,都不要把问题的一部分当成全部,或者过分放大。山东、河南是供源大省,是受害的重灾区,这些地方政府也应该意识到这个问题。
       现在并不存在不吃狗肉狗就会繁殖过量的问题,因为中国乡村狗的医疗并没有提高多少,成活率也很低,现在疯狂的盗抢狗风潮只是迫使乡村人选择养小狗,并且加重了母狗的生育负担,以前狗可以养活到自然死亡,现在养一两年后就不见了。
       对狗肉的盲目消费,是关键,市场规律就是“水往地处流”,哪里的利润空间大,就会吸引从业人员,一个巨大的黑色产业就这样壮大起来,当我们发现时已经不相信它竟然已经存在了这么久,规模大到超出人们的想象。
       要呼吁盲目消费的人去了解狗肉消费背后的社会危害,我们自己节制一点,就是给乡村人的安全一点关怀。这是在我们监督政府工作到位之前,对普通的公民进行的呼吁。
       你甚至不需要去爱动物,但是作为社会公民,面对这样巨大的社会问题,我们有这样一种拒绝不当消费的责任。
       要呼吁民众了解真相,不要在盲目消费当中被变成集体暴力的一部分。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45295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6-27 13:43     标题: 回复 19# 的帖子

我还是那句话,我是食狗肉长大的一辈人。制定法律势在必行,但法律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不能因为一部分而损害另一部分人!就像美国刚刚通过的“同性恋”法案一样!这少部分的人的权利不也得到了维护吗?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6-27 13:55     标题: 回复 20# 的帖子

这个里面有很多是胡扯八道,我们沛县有很多肉狗养殖场,并且成立了“肉狗养殖协会”!说什么狗全是盗来的,这是完全错误的!我并不反对部分狗肉的来源问题,在网上有一篇名为《狗肉加工大户道破秘密来源》的报道(http://jiangsu.sina.com.cn/news/ ... afs0072863-p2.shtml),然而针锋相对的是文中所提到的肉狗协会会长樊宪涛接受《徐州日报》记者采访的文章的《沛县肉狗养殖协会会长:调查内容不实》(徐州日报,2015年6月12日,A04版:直播彭城·调查)。
我作为沛县人也曾做过类似的调查,我发现,我们沛县的狗肉除了“樊哙狗肉”这个品牌外,大部分都是小本经营,而并非所有沛县人(徐州人)天天都在吃狗肉,因为狗肉是不能常吃的,只是作为其他肉类的补充。那些做得比较大的,如上面那个报道所说的“张吉亮活鲜狗肉店”,也并不是每天都是客满,他只是一个小吃店而已,与肯德基、麦当劳的店面差不多大!而他们的狗肉来源也并非报道中的张进所说的那样,而是他们通过农户散养的模式进行收购,也就是说在沛县农村,一家养七八只甚至十来只的农户不在少数,我大伯家现在就在做这个事(主要是土狗,俗成四眼狗;也有宠物犬——这是绝对不售往狗肉店的),我们沛县城关有很大的狗市,并且有开市时间的规定,基本每月五六次,在这里有土狗售卖处、宠物狗售卖处,还有一处斗狗场。
我希望大家在关注这些事件的过程中,擦亮自己的双眼,用事实说话!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我是佛教徒,虽说佛不提倡食肉,但也不反对他者食肉,同时对在家居士的五戒中,也没有专门的食肉禁文,所以我还是个杂食者!我数不清我吃过哪些动物的肉——羊肉、牛肉、鸡肉、鸭肉、鱼油、虾肉、鹅肉、兔肉……但我并不觉得我是罪恶的!济公活佛曾言: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而做善事与不杀生是两码事!在台湾霹雳布袋木偶戏中有一位角色:佛剑分说,他的慈悲之心与梵天一页书等高僧一样无以言表,但他的诗号却是“杀生为护生”!
总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自己将猫狗作为自己的“血亲成员”时,你不能保证更不能强迫他人与你一样!而法律的制定不是对部分的保护,而是对全体的公平对待!

[ 本帖最后由 孟令法 于 2015-6-27 14:30 编辑 ]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6-27 18:05

猫狗虽然可以视为家畜,但从生产、蓄养到喂养,它们都不是收益最高的肉类。AAF特意做了一个详细的狗肉来源的调查,可以多看看再下结论。你看到的可能是合法,不代表全部合法,不代表没有非法的偷盗行为存在。在地方民众不接受放弃狗肉习俗的情况下,尽量不血腥宰杀、虐杀,做好肉狗的饲养管理,应该先考虑的措施。

我挺赞成印度教在处理神牛与其他民众的牛肉饮食的态度。毕竟,道德伦理是指向和规范个人的,宗教信仰也是如此。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6-28 13:34     标题: 回复 23# 的帖子

我虽然没有看到你所谓的AAF的调查报告,但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调查应该没什么大的区别,无外乎大谈特谈猫狗肉来源不明,虐杀现象严重等,其实这些东西我不必去看,对于一个生活在狗肉环境下的人来说,这很显然!可以这么说,在我初中毕业之前,我家里养的狗狗的确不断有被偷被药的情况,而且不是少数!因而我也曾伤心流泪!但随着我高中毕业,进入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后,便跟随易小松老师学习民俗学,自此我就不自觉的对家乡的风俗习惯产生了兴趣。我在大二的时候以我奶奶、大姑、大伯母、我妈和小姑为对象,做了有关“蒸菜”和“烙馍”的调查(但没成文),读研以后我做了有关“伏羊节”和“胡辣汤”的调查(这个已经写了调查报告),而自2012年开始,有关猫狗肉的事件引起了我对家乡狗肉文化的兴趣,虽然现在依然在调查中,但已初步掌握了狗肉的发展脉络、狗肉交易形式和分布地区,而对于狗肉来源问题,我也初步做了一些访谈,就包括上面说的那几位从事狗肉生意的人,他们与我这个老乡的谈论是和报告写作者有出入的。正如我上面所说,在我们沛县曾经有几处大型的养殖基地,但由于县城拓展,老城区以北的大屯镇有三分之二被纳入新城区的范畴,就包括樊宪涛所在郝寨行政村(那里也是我奶奶的娘家),迫使很多自然村拆迁,所以一些分布在北部的养狗基地被迫关停,甚至至今也未找到地方!而南部的张庄镇、张寨镇、胡寨镇比北部的杨屯镇、龙固镇、安国镇吃狗肉更甚,但同样由于乡镇发展,位于镇中心的养狗基地被撤销的很多,除了樊哙狗肉等少数几家依然有不算大的养殖基地,即便每年的产量虽不能完全满足自我需要,但从外地进狗也是采取就近原则,基本没有出过苏鲁豫皖四省交界的地方,并且数量有限。而那些小餐馆大多通过城关狗市买卖“肉狗”。如果你走在沛县街头,虽然能够看到不少狗肉馆,但你是不可能看到当街屠狗这种事情的,我活了27年了,从未见过这样的场面,倒是杀猪、杀羊、杀牛的比较常见。我们大家应该都知道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曾说被调查者告诉我们的东西不一定是真实的,而调查者所写的调查报告难道就是真实的么?“百闻不如一见”、“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眼见也不一定为实”、“道听途说”……这些都在告诉我们,面对一些材料,我们还是要审慎对待!人文社会的研究虽是科学,但它更注重情感,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而不仅是简单的技术和物!
        我还是那句话,我虽信佛,但不唯佛!我虽吃肉但不干扰不吃肉的人!立法要公平、立法要公正、立法要公开!为什么2010年由数十位法律专家制定的《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至今未得人大批准,因为它仅保障了部分人的利益,而剥夺了其他的权益!在目前“法无禁则可行”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探讨更好的解决办法,但这并非几个法律专家或学者就能说的算的,而应该采取更大范畴的普通人的参与!不要忘了,金华湖头狗肉节虽取消,但湖头村的百姓依然在吃狗肉!这就是事实!总之,我们不能 罔顾事实存在,而将文本视作自己的真理!古人早就告诉我们“尽信书不如无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而玛格丽特·米德的“萨摩亚”和德里克·弗里曼的“萨摩亚”的不同,正是这个道理(即便他们的观察角度、理论倾向不同)!
作者: 虾哥    时间: 2015-6-30 15:56

讨论一带着情绪可就容易跑偏了。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5-7-1 18:46

玉林狗肉节,还是及早停办吧
2015年07月01日06:39 正义网-检察日报

     广西玉林的狗肉节又到了。在食客们的觥筹交错中,舆论照例又是观点对立双方一番激烈的争吵。食客们抛出诸如“中国有吃狗肉的传统,樊哙就是杀狗的”“你不吃狗肉,但不能反对我吃狗肉,这是民主社会的准则”等论点,反对方则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不杀戮狗是世界主流”。

  说实话,中国在历史上的确有人吃狗,但一直没有像韩国一样形成民族传统。直至今日,且不说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即使在大多数中小城市也很难找到一个狗肉馆。正因为如此,今天玉林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才能凭借“吃狗”这个噱头在铺天盖地的新闻中“脱颖而出”。如果单纯从出名的角度,玉林的确做到了。

  吃狗之所以不能在中国这个一直以敢吃著名的国度里成为传统,主要是因为狗体型小、肉少,再加上勇猛、敏捷、忠诚,用狗去打猎和看家显然比单纯提供肉食更划算,所以狗从人类身边一出现就发挥着和猪、羊等迥异的作用。当然,也不排除在某些时候狗被某些人吃掉果腹,“易子而食”都发生过,何况是狗?

  现代人吃狗不是果腹,主要是猎奇和尝鲜。客观地讲,即使是猎奇,爱狗的人也不能阻止吃狗的人大快朵颐,他虽然伤害到爱狗者内心的情感,但并没有对社会造成现实的危害。你可以温和地劝阻,广泛地宣传,甚至像天津杨晓云阿姨那样自费解救狗狗,但你无权夺下食客的筷子扔在地上,或者打开摊贩的笼子放狗狗逃跑。如果那样做,无论出于多么强的道德正义感,无论博得旁观者多少热烈的掌声,你同样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但需要注意的是:吃狗肉和过狗肉节是两回事。你是饕餮之徒,你关上门,拎着棍子,对着哀嚎的狗狗,你有着充分的权利:打死它,蒸熟它,吃掉它,吃完再心满意足地吧唧吧唧嘴——没人干涉你。但毕竟你是少数人,你要顾及到他人的情感,顾及到自己和国家的形象,你不能在公共场合高调表演这个杀戮和咀嚼的过程,更不能过什么——狗肉节。

  甭拿传统挡箭:玉林这个狗肉节2009年才由一帮狗肉商人吵吵着弄起来;少用民意说事儿:在玉林,在广西,在中国,谁对这事做过科学分析缜密统计?“狗肉搭台,经济唱戏”?笑话!你只看到卖了几条狗赚了几个钱,你看到整个地方形象尽毁造成的长远损失了吗?

  不但要吃狗肉,还要成千上万人凑在一起轰轰烈烈地吃,以“传统”的名义将其进行道德的无害化过滤,以“群体”的数量获得对抗他人的力量,以“节日”的方式将其固定化、推广化,使其成为一张城市名片,从这个角度看玉林狗肉节,对个体而言是填饱肚子享受美味,对群体而言是对持不同意见者的挑衅:我就吃了,你能怎么着?你敢阻拦我?

  今年的玉林狗肉节,在强大的国际国内压力下,政府表现低调,一直努力在撇清自己与这个节日的关系,也尝试做一些管理上的措施:规定不允许在大街上杀狗、不许各种字号公开招徕狗肉生意、不许公务员近期吃狗肉等等,这些临时规定有的徒劳,有的违法,有的敷衍,显然不是正确的路子,能够最终定分止争的只有法律。对中国而言,显然仅仅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是不够的,我们应该尽早制定我们的动物保护法,对猫狗之类的宠物能不能吃,如果能吃怎么吃,不能吃如何管控,能否举办类似节日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规范。大家以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吵架,道理才会越吵越明。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7-2 14:30     标题: 回复 26# 的帖子

为什么要停办?说说你自己的理由!如果没有自己的思想,只是转帖别人的,那也是枉然!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5-7-2 22:26     标题: 回复 27# 的帖子

刚看到虾歌的一句话:讨论一带着情绪可就容易跑偏了。
楼上的情绪失常表现在:你自己可以转帖,别人一转帖就叫嚷没有思想,这是什么歪理?别拿鸡毛当将令!
转帖是因为同意其中的观点,正如研究须基于前人研究成果,引用他人的观点就是没有思想,不见得没有半点转引,都是自己的真知灼见。
所转帖子已经说得很明白,我以为不需要自己饶舌了,竟然也“思想”来压人,把我的“思想”转引如下:
甭拿传统挡箭:玉林这个狗肉节2009年才由一帮狗肉商人吵吵着弄起来;少用民意说事儿:在玉林,在广西,在中国,谁对这事做过科学分析缜密统计?“狗肉搭台,经济唱戏”?笑话!你只看到卖了几条狗赚了几个钱,你看到整个地方形象尽毁造成的长远损失了吗?
我的观点:狗肉节是传统的民俗节日吗?制造这样一个节日的目的意图何在?反对打着传统节日招牌反传统的低劣做法,反对狗肉节并不意味着反对吃狗肉。焦点在此。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5-7-2 22:32

由此想到:当下的民俗学论坛日益沦为鸡肋的症结所在,别看虚长的点击率,作为论坛的灵魂所在——建设性的探讨与交流功能日益丧失,原来一直提倡的具有声气往来,生动活泼,批判与自我批判之精神的学术共同体并未能建设性发展。
别太拿自己的一孔之见当“思想”,持不同之见不见得就了不得的“思想”,思想基于和而不同,前提是和,继承发展,尊重、平等。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7-2 23:54     标题: 回复 24# 的帖子

这个现象很多地方也有,屠宰照片也都看得见,沛县怎么样不能说明人家玉林、越南吧,您说这概念偷换的是不是有点大啊?其次,个人的饮食习惯和宗教信仰也只说明了某个地区某个人的问题,并不代表其他人的态度和行为。您都没看他人的报告就想当然的认为别人想必如何如何,这恐怕不是一个适合的讨论方式吧?不然,您又有何理据批驳其他人只相信文本,而且还是一个有调查有数据的文本,比相信您个人的经验想像来的更不靠谱呢?最后,既然您认为人家机构出具的调查报告不严谨甚至不准确,而又坚称自己有过一系列调查和访谈,那您就从数据上像人家报告那样定量说明之,如何?说不定您还能改变一下大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功莫大焉~

还是那句话嘛,讨论是往共识上走,通过逻辑、通过实证,不是我认为、我觉得,您说呢?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7-3 17:34

对于这个问题,我还是那句话,我和那些“狗肉粉”是一致的,虽然我们处在学术的探讨中,但这并不代表我非得去和“狗粉”谈一致!另外,对于那些文本,我可以负责任的说,他们调查的人,我也调查了,但他们告诉我的和一些报告中的东西完全相反,你让我相信哪个,难道这些人说的是两面话!难道要让人去对比分析,是从什么角度呢?
对于这个事情,相信论坛中的很多人是与我相左的,但作为生长在这个环境中的人,我不得不放弃学理的思考,而做出情绪上的对抗,以保障这一区域的“属地主义”,维护这一区域的生活稳定!我们在保护文化遗产,却又在矛盾中“破坏”遗产!我们要走国际路线,但对是否迎合国际标准而“内讧”不已!在“法”的标准出来以前,我承认我是“内讧”的一方!我更承认我是不妥协的一方!
在所谓打着传统的幌子干现代的事,在所谓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大批评背景下,我依然要说,这是事实,我们不得不面对这个事实!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发展,发展的模式多种多样,而文化同样是发展的一个元素,它不可能独立的存在!看看我们的非遗保护对象,有多少本就是为了生计而存在的,这本身就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并且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为什么要批判它?
什么是本真性,什么是原生态?世界真的存在“本真性”吗?世界真的存在“原生态”吗?那么何谓“生产性保护”?何谓“应用民俗学”、”经济民俗学“、”应用人类学“、”经济人类学“?而何谓”低劣“?什么才是”高尚“?民俗本身就是民众的生活,民众所追求的所谓”高品质“生活,和”低劣“的对立面”高尚“是一样的吗?民众有选择自己的生活的自由,而我们哪个不是生活的一份子?你可以构建你的生活标准,我也可以构建我的生活标准!但这种标准能互相强加吗?文明难道就是不吃猫狗肉吗?
学术从总体上看是”公平“的,但这种公平依然是在具有一定倾向性上做出的!也许我们的文章中没有体现,但我们的心中却无时无刻不在”拷打“自己!人们常说”真话难听“”良药苦口“”忠言逆耳“,就是这样!很多时候我们不敢直抒胸臆!总是害怕”祸从口出“,害怕”文字狱“!这不只是中国的特色,在其他国家同样存在!
论坛本就是一个各抒己见的公共空间,何来”鸡肋“之说?什么才是建设性的讨论和交流,我不明白!难道我们对这一事件的各抒己见表达不同,甚至说些情绪话, 就背离了”宗旨“?不具声色,不够活泼,不是批判与自我批判?学术共同体难道就只能是一个鼻孔出气?难道只穿一条裤子?古人云:”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别人的一句话,甚至一个词,都可能将自己点醒,难道这不是别人的“一孔之思”吗?
我们是要在前人资料与理论的基础上进行更深度的更有意义的研究,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不对这些前人的材料进行筛选与印证,为什么前人总说“孤掌难鸣”“孤证不立”,为什么别人举例都是三个或三个以上,且表现出不同时间、不同群体、不同地域呢?我们做田野,不是有主位法和客位法嘛,它们虽各有特点,但两者共用是不是会更好呢?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已经没有了泰勒、弗雷泽等人对文献的梳理能力了!更没有我国古人的训诂能力了!而且如今的花花世界迷人眼,究竟什么是真的,什么假的,的确是“给我给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世界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如果不是闫肃先生在“开讲啦”中讲这首歌是其创作的“打假歌”,真想不到那英这首歌还有这个内幕)!
耳朵不好用了,眼睛也开始欺骗我们了!只有这张嘴还可以“大放厥词”“胡吃海喝”,而心呢,心中有没有追求“真”的勇气,只有自己才知道!

[ 本帖最后由 孟令法 于 2015-7-3 18:02 编辑 ]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5-7-4 09:48

既然你选择了“不得不放弃学理的思考,而做出情绪上的对抗……”,每个人都有选择不(不屑或不愿)对抗的权利,来这儿不是为吵架而来的。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7-5 15:36

这种选择的无奈,你可明了?我何尝不希望自己的家乡成为某些人口中的文明之地!然而,这种真是文明吗?人类在自我文明定位中早已丧失了作为一个生物的真实!而这也是我没什么走上研究非遗法道路的重要原因之一!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5-7-26 12:21     标题: 丹麦法罗群岛大规模捕鲸

http://news.sina.com.cn/zxt/#vid=138526924
注意视频介绍的最后一句话。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5-7-26 12:23     标题: 丹麦法罗群岛居民血腥捕鲸震惊世界 当地人坚称可以接受

2015-07-26 10:01: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

央广网北京7月2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丹麦海外自治领地法罗群岛,深蓝色的海水变成了红色。染红海岸线的不是别的,而是250头领航鲸的鲜血。媒体公布的照片显示,当地居民将鲸鱼赶到岸边,并用刀和鱼叉杀死他们,由于被杀死的鲸鱼数量众多,鲜血已经将整片海域染成红色,场面十分骇人。

法罗群岛是丹麦王国的自治领土,有自己的政府,但在经济上并不独立,要接受丹麦政府的支持和援助。新华社哥本哈根分社首席记者石寿河介绍说,法罗群岛的居民捕鲸有很长的历史,自从诺曼人在法罗群岛殖民就已经开始存在,并演变成为当地的一项重要的活动,往往在夏天举行。

石寿河:法罗群岛的自然条件比较恶劣,土壤贫瘠,农业欠发达,当地人无法依靠农作物收成维生,而捕猎的鲸鱼肉和鲸脂是他们食物的一个重要来源。尽管丹麦是国际捕鲸委员会的成员国,但在法罗群岛的捕鲸活动并非由国际捕鲸委员会监管,而是由法罗群岛当地的政府监管。法罗人每年集体宰杀的长肢领航鲸从几百头到上千头不等。由于集体猎杀鲸鱼会染红海水,场面看上去非常残忍血腥,经过媒体及动物保护组织曝光后,往往引起大波,并遭到不少名人的抗议。

法罗群岛的捕鲸活动与日本的捕鲸活动齐名,也同样争议不断。不过,尽管丹麦法律禁止捕鲸,但法罗群岛捕鲸是合法的。而且当地人认为,从他们的捕杀方式、捕杀动机、捕杀后果来看,遭到抗议实不应该。

石寿河:当地政府对捕杀工具、捕杀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参与捕鲸的人事前也要接受训练。鲸鱼被捕杀后,鲸肉和鲸脂将被分给当地居民食用,而不会用于商业销售。至于捕杀鲸鱼是否残忍,捕猎者称,宰杀鲸鱼的时间很短,鲸鱼会在几十秒或者最多几分钟之内死亡,并不会产生太多的痛苦。法罗当地人认为,这种集体捕鲸的狩猎行为,已成为他们的生活文化及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他们称,不少人对于捕猎方式并没有充分的认识,而且对捕鲸活动对当地人经济上的意义也缺少了解。鲸鱼被捕杀鲸肉和鲸肢将被分给当地的居民食用,而不会用于商业销售。最后还有一点,被捕杀的长肢领航鲸并非濒危物种,而每年法罗人捕杀的数量仅为这一物种总量的约0.1%,捕杀行为不足以让这一海洋物种灭绝,这也是为什么丹麦政府及国际社会并没有在这一问题上发声的原因。

尽管同样场面血腥、声名在外,但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欧洲部主任崔洪建表示,丹麦法罗群岛的捕鲸活动与日本南极捕鲸活动并不相同。其中丹麦的捕鲸活动,当地更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保留其早期为生存而同自然作斗争的记忆。而日本的捕鲸行为却是有组织、有规划、有政府支持的,更有着巨大的商业利益。

崔洪建:那么法罗群岛这个捕鲸的活动更多是一种文化的,或者表达一种传统的,类似于民间习俗的这样一种行为。而且它后面没有太多的商业利益。但是日本就不太一样,日本我们知道它的所谓的大规模的捕鲸活动,第一个它是常年持续的,第二个它是有一些公司或者政府后面支持。而且其实最早日本捕鲸的传统来源于他需要食用鲸,来维持他国内的肉类的供给。但实际上我们知道现在对于日本国民来说,肉类的供给已经不成问题了。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对鲸的捕杀仍在继续。除了对鲸的肉的需要以外,他们还有一些从事其他方面的一些制作,比如说对鲸的其他身体部位进行一些产品的加工等等,实际上这后面也有巨大的商业利益。

在欧洲的一些国家看来,丹麦法罗群岛捕鲸的行为似乎是可以接受的。但目前国际社会关于其捕鲸的争议仍在持续。

崔洪建:就像欧洲人,或者说西方人总是质疑东方人的一些生活和饮食习惯,比如说吃狗肉,或者说别的时候。那我们回过头来看,其实西方国家或者说社会也存在一些让我们东方人感到比较困惑的一些习惯。当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说从动物保护,或者说从友善的对待自然界这个角度来说,的确这个问题是可以探讨的。

新华社哥本哈根分社首席记者石寿河也透露说,尽管捕鲸之后,鲸肉和鲸脂一般都被分给法罗群岛当地居民食用。但随着海洋环境变化,当地政府目前也并不鼓励更多食用鲸肉。

石寿河:随着海洋环境的恶化及海上污染的加剧,鲸鱼体内汞的含量上升,鲸鱼肉已经不再适合食用。而法罗政府也在2011年给出食用指南,建议成人每月最多食用一次鲸鱼肉或鲸脂,而幼儿、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科学家更是建议不要食用。

(原标题:丹麦法罗群岛居民血腥捕鲸震惊世界 当地人坚称可以接受)

http://news.163.com/15/0726/10/AVEM2UVU00014JB5.html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5-7-26 12:30     标题: 这个话题的关键:

引用:
那么法罗群岛这个捕鲸的活动更多是一种文化的,或者表达一种传统的,类似于民间习俗的这样一种行为。而且它后面没有太多的商业利益。但是日本就不太一样,日本我们知道它的所谓的大规模的捕鲸活动,第一个它是常年持续的,第二个它是有一些公司或者政府后面支持。 ...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7-26 14:27     标题: 回复 36# 的帖子

就目前国际上关于捕鲸方面的组织和协约而言,更为重要的可能还在于:
“被捕杀的长肢领航鲸并非濒危物种,而每年法罗人捕杀的数量仅为这一物种总量的约0.1%,捕杀行为不足以让这一海洋物种灭绝”

而对于动物组织而言,即便合法、合理捕杀动物,也希望做到“人道主义”,所以下面这一点也是丹麦方面所面临压力很小的另一重要原因:
宰杀鲸鱼的时间很短,鲸鱼会在几十秒或者最多几分钟之内死亡,并不会产生太多的痛苦
作者: 放牛班的课堂    时间: 2015-7-26 15:48     标题: 回复 37# 的帖子

记得有一年美国印第安人类学者有一场讲座,讲的是“人为放山火”,是为了森林的生态平衡,其效果也是经过科学验证的。
丹麦捕鲸是否也有这层含义?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7-26 16:33

对于这个问题,怎么说呢!我是第一次听说法罗群岛的捕鲸活动,但相较于日本,我对这一地区的捕鲸活动只能表示沉默!因为它所选取的鲸数量庞大,且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从而在一定时间内给予鲸鱼自我种群补充的机会!鲸鱼毕竟现在没有人工饲养的?也只能说这些了!
作者: 放牛班的课堂    时间: 2015-7-26 17:34

之前还有LV养殖商用鳄鱼的报道。。。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7-26 17:41     标题: 回复 40# 的帖子

类似的新闻报道很多,除了鳄鱼皮、狐皮以外,还有熊胆、鹅肝
甚至前几天还有一个抗议北京的某个萤火虫晚会。。。。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5-7-26 19:14     标题: 回复 41# 的帖子

是的,这块的空间很大,但要理论清楚也不容易。。。
作者: 谢燕清    时间: 2015-7-26 21:26

这个事件本身就带有民俗塑造过程,至少会留下某些划痕吧。印象中看到的饮食史材料提到狗肉在汉人饮食中的地位下降时中晚期的事情。以后逐渐成为社会底层民众的食品,俗语里也有狗肉上不了台面的说法。具体该俗语产生何时何地鄙人不清楚。但狗肉成为饮食禁忌,显然应该是和中产阶级养狗,社会老龄化有关系。而且这一习俗明显是从西方国家最先开始的。首先出现于西方的影视传媒里,将狗塑造成各色人等的亲密角色。这种落差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时,中国人看西方电影尤其之大。中国人也喜欢狗,但这种喜欢是穷人的喜欢,和西方人富裕起来后的那种休闲式的或者闲极无聊的喜欢是不一样的。穷人的喜欢是在饿极了就杀狗成人之美,那时候的中国人还残留着三年饥荒的饥渴,对优先吃饱没有异议。因此对西方人那种与狗或者说与大自然生命那种所谓亲近态度很不理解。在中国人,看来大自然生命就分两种,能吃和不能吃。
大约到了九十年代开始有养宠物狗,但仍然较少,直到本世纪以来,一下子呈现燎原之势。在这个基础上,爆发了对吃狗肉的讨伐。我们不得不说,这些人中大部分是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新人类。相较而言,一些老人虽然也养狗,但却不采取极端行动,可能他们是比较能够理解吃狗人的心情,或者自己曾经的挨饿经历。乱说一通,只是猜测,吃什么和不吃什么,很大程度上和经济状况有关系,也和代际更迭有关系。我们现在吃的东西和三十年前有很大不同了,其中有一些是经济有关。另一些则是其他因素。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7-29 20:44

人和动物的关系真的复杂,动物在人的视野中是食物的、娱乐的、陪伴的,还是……而人在动物的眼里是……不知道……没看过相关研究……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8-2 20:19     标题: 尼泊尔女神节狂屠动物 尸横遍野太血腥终被禁止

参考消息网7月31日报道
  台媒称,尼泊尔南部每五年会有一次大规模的动物献祭,目的为了讨好女神来达到安居乐业,这个名为嘉蒂麦女神节(Gadhimai)的节庆已经持续了265年之久,现在当地的宗教领袖发出声明,是时候改变旧传统了,从现在开始全面禁止该活动。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7月31日报道,每一次的大规模献祭都要牺牲数以万计的水牛、山羊或是鸡,2009年与2014年两次的献祭活动,总计惨忍地杀害了超过50万头动物。在寺庙旁就有约200名持着锋利长刀的刽子手来进行献祭,高举着长刀,朝着动物的头部用力砍。
  这样大规模的血腥斩首献祭引起抗议,且动物保护意识抬头,Delhi寺决定结束这样血腥的传统,认为是时候改变了,应该以和平的庆祝活动来取代这些不必要的杀戮及暴力。
  据了解,该节庆为期两天,约有500万名信徒前来朝圣,其中有80%为印度人。该节庆起源于印度教神话,一个封建地主在狱中睡觉时梦见,只要他能够以血来献祭于嘉蒂麦的女神之力,那么他就可以脱离世俗的磨难,虽然女神向他要求人血,不过最后他成功地以动物的血来提供,由此开始,该节庆就这样一直流传至今。

以上文字来源:http://cul.sohu.com/20150801/n417981448.shtml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8-2 20:19     标题: 尼泊尔女神节献祭活动画面曝光 宰杀数十万只动物

国际在线专稿:据英国《每日邮报》7月29日报道,为期两天的嘉蒂麦(Gadhimai)女神节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献祭活动,每五年在尼泊尔南部举行一次。每当庆祝该节日时,都会有数十万只动物被屠宰后献祭,数百万人观看。上一届嘉蒂麦女神节于2014年举行,有关此次庆典的照片日前曝光。

  在2014年,被屠宰献祭的动物有25万只。而在2009年,被屠宰的水牛、山羊、鸡以及其他动物数量达到50万只,有500多万人围观,约80%的人来自印度。

  嘉蒂麦女神节起源于265年前。据印度神话故事记载,当时一名封建地主梦见只要为权力女神嘉蒂麦密献上人祭,他就能摆脱世间所有苦难。但他选择了动物献祭,这种仪式从此流传下来。

  嘉蒂麦女神节从黎明开始,献祭的动物主要有5种,分别是老鼠、山羊、公鸡、猪以及鸽子。到当天结束时,数以千计的动物尸体和头颅堆满神庙前广阔的草地。

  尼泊尔宗教领袖决定结束这种长达数百年的古老仪式,2019年的庆典或许将不再流血。(杨柳)

以上文字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photo/2015-07/31/c_128078015.htm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8-2 20:27     标题: 尼泊尔举行全球最大动物祭祀 将屠宰数十万动物

环球网实习记者关翔报道,据《印度时报》11月24日报道,超过100万印度人从与尼泊尔接壤的比哈尔邦、北方邦等地涌入位于尼泊尔南部参加五年一次的嘉蒂麦(Gadhimai)女神节。在节日期间,印度教教徒们带着各种牲畜前往尼泊尔南部某小镇的嘉蒂麦庙进行大规模祭祀,在那里会有祭司挥刀屠杀这些牺牲祭神。嘉蒂麦是印度教中的力量女神。印度教徒这些印度教教徒坚信,用于祭祀的动物可以满足他们的心愿。

  尽管关于尼泊尔Gadhimai集市肆意屠杀动物的争论已经愈演愈烈,但仍然阻止不了狂热的印度人参加这场五年一次的集会,因为印度已经禁止类似的动物祭祀。在屠宰开始时,在场的每一个都在重复一个名字——拉曼塔库尔(Raman Thakur),这位来自印度锡达默里的农民五年前曾求神灵赐予他一个儿子,这次他献上了105头水牛感谢神赐。

  无数男女以及儿童从印度比哈尔邦偷渡涌入尼泊尔,其中大多数牵着山羊带着小鸡。教徒Kalaiya指着因严重营养不良而枯瘦如柴的男孩儿说:“我儿子Vishnu卧病多年都不能走路,这次我会献上一只鸽子,如果神灵能让他重新站起来,下次我会带一头水牛来还愿。”

  面对指责,当地官员Shiv Chandra Kushwaha说:“75%的祭祀者是印度人。我们不能阻止他们,因为这是一种宗教感情。为什么指责我们?做祭祀的又不是我们。”

  当地政府估计,仅24日一天,大约有15,000水牛被杀死,而被屠宰的山羊,鸡和鸽子的数量将达到几十万。当局已经花费500万卢比新建了一座屠宰场以及一座深坑用以掩埋被屠宰动物的头。这些兽皮也正在被印度和尼泊尔的皮革制造商收购。

  尽管动物保护者和动物学家指出这种屠杀可能造成类似于猪流感、禽流感等动物疫情的传播,但尼泊尔政府仍然拒绝禁止这种大规模屠杀。 

以上文字来源: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09-11/643937.html
作者: 放牛班的课堂    时间: 2015-8-22 11:48     标题: 七夕节因何伤害萤火虫?

中新网 2015年08月19日 10:13 来源:南方日报
  潮白
  明天是农历七月初七,也就是传统的七夕节。“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秦少游的句子是对七夕最精辟的概括。然而昨天却看到这样一条被普遍转载的消息,说是一到夏季,全国各地就会刮起一股萤火虫热潮,临近七夕,网络萤火虫贩卖也愈演愈烈。江苏青环志愿者服务中心调查就发现,今年网络销售萤火虫的数量已经超过千万只,比去年同期翻了十多倍。
  萤火虫我们都不陌生,当年生态普遍比较自然的时候到处都能见到。萤火虫与其它昆虫不同的奇特之处,在于它的尾部能发出黄绿色的荧光,夏夜中盘旋舞动,催生了诗人的浪漫遐想。当然,现实中总不免带些残酷。《三字经》列举家贫而不废读书时提到“如囊萤,如映雪”,前一个说的就是晋代车胤夏天以练囊装萤火虫,借那点儿微弱的光亮来读书。最残酷的,莫过于如今的捉之贩之了。但是,七夕因何与萤火虫关联在一起,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关联在一起的,我一概百思不得其解。要说牛郎织女相会的媒介,那是鹊桥,喜鹊搭成的桥,萤火虫“躺枪”的因由何在?
  在传统七夕的文化内涵里,我们也觅不到萤火虫的踪影。爱情因子之外,七夕还有乞巧的一面,“望月穿针”嘛,妇女们向传说中的织女学艺求巧,所以七夕节又称乞巧节。宋朝七夕过得非常热闹,根据孟元老《东京梦华录》里的描写,“七夕前三五日,车马盈市,罗绮满街,旋折未开荷花,都人善假做双头莲,取玩一时,提携而归,路人往往嗟爱。又小儿须买新荷叶执之,盖效颦磨喝乐。儿童辈特地新妆,竞夸鲜丽”。与此同时,人们还“以小板上傅土旋种粟令生苗,置小茅屋花木,作田舍家小人物,皆村落之态,谓之‘谷板’。又以瓜雕刻成花样,谓之‘花瓜’。又以油面糖蜜造为笑靥儿,谓之‘果实’,花样奇巧百端”。倘若现代人真心弘扬传统文化的话,该有多少发力点?
  传统节日诚然需要推陈出新,需要注入时代内涵,但是可惜,许多人的所谓“另辟蹊径”,做的却是祸害萤火虫的文章。有记者调查也发现,网上不少贩卖萤火虫活体的商家,都是针对七夕节推出的活动。每只萤火虫的售价大约四五元,有的还弄出一套俗不可耐的讲究,推出所谓“萤火虫套餐”:装20只,表示爱你;装55只,是我爱你;装99只,是天长地久;装199只,表示海枯石烂。由于萤火虫在寄送过程中容易死亡,有的卖家还多送20%。好端端的七夕节,就这样无端端地给异化成了萤火虫的“七夕劫”。如果说打萤火虫的主意就是在拓展七夕外延的话,我要说,真亏得那些叫做人的人能想得出来、做得出来!
  萤火虫是益虫,水生萤火虫捕食金螺,能控制血吸虫的数量,陆生萤火虫则能控制蜗牛残杀植物。前两年看过一部日本关于萤火虫的动画片,记不起片名了,但不是《萤火虫之墓》,那是讲日本战败后一对战争孤儿如何生活的,我看的这个是讲和平年代因为一条河流改造,导致了萤火虫的数量锐减,当地老师和学生如何尽一己之力来保护生态环境。但我们许多人,显然还意识不到这一点。在七夕之外,我们看到一些城市在搞所谓“萤火虫主题公园”,不管萤火虫水土服不服,但求捉满足游客的兴致。有识之士已经指出,这种大规模捕捉,对捕捉地的萤火虫将带来不可预计的伤害。由此看来,生态文明岂能只在保证天蓝、山青、水绿上发力?
  “万叶敲声凉乍到,百虫啼晚烟如扫。箭漏初长天杳杳。人语悄。那堪夜雨催清晓。”七夕之夜,没事可干的话,诵一诵欧阳修们这些关于七夕的句子,横竖要比伤害萤火虫浪漫得多吧。
作者: 放牛班的课堂    时间: 2015-8-22 12:14     标题: 珠海萤火虫文化节吸引游客 萤火虫被关在蚊帐中

2015年08月18日 15:26 来源:羊城晚报
   
  萤火虫被“困”在“蚊帐”里面供人观赏

  羊城晚报讯 记者钱瑜摄影报道:萤火虫“进城”,到底是浪漫还是伪环保?8月14日-16日,珠海市开启首届萤火虫文化节。活动分两阶段进行,下一阶段定为20日-23日。
  有家长捉来给孩子玩
  据悉,萤火虫文化节由中山一家公司与珠海某大型景区联合举办,在珠海尚属首次。占地约10亩的景区被分为萤火虫观赏区及放飞区两大块,活动计划放飞六万只陆栖萤火虫。主办方相关负责人称,展示的萤火虫均来自云南西双版纳,是人工饲养的。
  14日晚,羊城晚报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不少市民慕名前来,主办方称当日观众约为200人。草地上放置着若干“蚊帐”,萤火虫就“困”在里面供人观赏。主办方会选择一个时间点放飞若干只萤火虫。
  不少家长带着小朋友前来观看萤火虫。珠海市民张小姐称,萤火虫飞舞的场景一度让她觉得浪漫无比,不过遗憾的是萤火虫都被“关”起来,效果不够好,如果都在室内全部放飞可能效果更好。
  一些孩子的家长因为对萤火虫感兴趣,甚至趁着夜色打开“蚊帐”捉了几只萤火虫给孩子玩。
  所谓养殖其实是捉的?
  在一些市民感到“新奇”“怀旧”的同时,质疑声也随之而来。今年7月以来,一封环保人士的全国联名公开信《我不去萤火虫坟墓》在网络上十分“热”,公开信中称,我国第一位从事萤火虫研究的博士、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技学院副教授付新华,曾撰写中国大陆第一份《活体萤火虫买卖调查报告》,他透露,萤火虫人工繁殖的成本是每只10-20元,而野外捕捉的只要5毛钱一只。“中国大陆出现的所谓大型萤火虫养殖基地,其实多是野外捕获而来,包括自称有人工繁殖基地的众多网络电商在内,野生萤火虫被以养殖名义进行贩卖。”公开信同时称,萤火虫发光特性,原本是繁殖期求偶行为的一部分,如果此期间遭到大规模捕捉,很可能影响其求偶和繁殖,给这一地区萤火虫种群带来毁灭性伤害。另外,萤火虫展览可能传播疫病、造成外来物种入侵,影响生态平衡等。
  羊城晚报记者翻阅资料发现,付新华曾接受媒体采访称:“从专业的角度来讲,饲养(萤火虫)真的是很难很难,萤火虫在自然界是一年一代,三到五年的时间才能把一种萤火虫的习性彻底摸透。中国现在常见的有100多种萤火虫,但是并不是所有种类都能饲养,有些根本没办法人工饲养。你看我研究了15年萤火虫,现在也只能饲养几种萤火虫。”
  珠海萤火虫文化展负责人刘先生称,此前在广州、中山均办过萤火虫展,“不会亏本。”记者发现,此次珠海萤火虫文化节的门票价为成人60元、儿童30元。主办方预计此次观展人数为3000人,假设3000人均为成人,则门票收入为18万元。其间放飞萤火虫6万只,如要不亏本,萤火虫的成本应低于3元。
  来源成谜多地均叫停
  珠海市民林女士质疑称,萤火虫展非常不环保,“运过来的路上就得死一批。为了城里人一饱眼福,多少萤火虫死去。”对此,羊城晚报记者询问主办方:“萤火虫以何种方式运到珠海?需要几天?”展览负责人刘先生称:“这不了解。”随后他补充称:“可能是空运吧。”记者追问:“萤火虫是野生的还是养殖的?”刘先生:“养殖的。”记者:“你们的购买方是哪家公司呢?”刘先生:“这个不能说。”
  据悉,“萤火虫展”曾在长沙、杭州、上海、青岛等地都上演过,因萤火虫来源成谜、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等为各方人士所诟病,最终均被叫停。
  网友辣评
  “28号幸福站”:环境被破坏到不得不通过“展”来告诉民众这是萤火虫。
  “空琉__甘蓝杏仁玉汤圆”:说真的,展览一次死一堆萤火虫,也不好跟孩子解释……
  “456789sh_46122”:为饱一己私利,肆意妄为,到最后萤火虫以及自然界很多生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有何意义呢?
  “空心爱情”:可不可以在萤火虫比较多的自然村落设立展示点,根据时令变化来安排观看时间,这样是不是会好一点,伤害小一点?
作者: 放牛班的课堂    时间: 2015-8-22 12:19     标题: 七夕节成萤火虫"七夕劫" 网上售出千万只(图)

2015年08月18日 08:16 来源:扬子晚报


  左图:网上售卖萤火虫的页面。

  下图:采样购买的萤火虫都“趴窝”了

  一到夏季,全国各地就会刮起一股萤火虫热潮。临近七夕,网络萤火虫贩卖也愈演愈烈。日前,江苏青环志愿者服务中心调查发现,今年网络销售萤火虫的数量已经过千万,比去年同期100多万只翻十倍多。
  扬子晚报记者 王 娟
  1 组织调查
  今年网上萤火虫活体贩卖火热,价格也不菲
  环保组织的调查显示,全国今年统计到的大小萤火虫展览超过60次,志愿者们为搞清楚这些展览所用萤火虫来源,专门进行了调查摸底。“淘宝上有37个商家在出售活体萤火虫,其中17家售出超5万只萤火虫,单个页面交易成功最高近5万单,所有店面汇总的萤火虫数量超过千万只,”江苏青环的环保志愿者告诉记者,“不排除部分刷单的现象,但还是比去年统计的100多万只多得多。”
  记者也发现在网上贩卖萤火虫活体的商家还真不少,很多都是针对七夕节推出的活动,其中每只萤火虫大约四五元,有的甚至推出“装20只,表示爱你;装55只,那是我爱你;装99只,是天长地久;装199只,表示海枯石烂的“萤火虫套餐”。这些套餐价格不菲,50只售价268元、99只售价460元、200只售价800元……卖家近的在上海、江浙一带,远的有湖北、四川、云南、广东、江西、山东、广西,尤其以云南、广东、广西居多。由于容易死亡,有的卖家还多送20%的萤火虫。
  2 记者尝试
  寄到南京的萤火虫“不怎么动”,邮寄活体动物涉嫌违法
  志愿者联合记者就销售虫量最多的6家店面进行了采样,其中4家店面成功下单,另外2家无人回复。最早的一单于8月16日下午5点左右到达南京。记者发现,托寄物品内容为生鲜肉,业务类型为生鲜速配,打开后看到很多树叶围绕着一个钻有小孔的塑料罐子,里面零星有一些虫子。当时购买的为30只送6只萤火虫套餐,收到后有2只死亡,经过辨别,有雷式萤13只,端黑萤19只,2只黄守瓜(一种害虫),1只小蟑螂。活的30来只萤火虫很明显全部“趴窝”了,打开封口,除了2只黄守瓜很快地爬了出来,其他的萤火虫几乎不怎么动,这与商家介绍的萤火虫飞舞的情况不符。
  “人到不同的地方有不适感觉,萤火虫也有,改变了它生存的环境后就会变得不适。我们连续好几年关注淘宝萤火虫这个问题了,今年的萤火虫贩卖更加集中化,往年可以按照单只进行自由搭配,但是今年大多数买家都要求套餐购买,159元30只送6只是最低价格。”青环志愿者服务中心方建波向记者介绍。
  方建波告诉记者,6个店家无一不是顺丰发货,其中4个快递都从同一个站点寄出,4单快递2单空运,2单路运。“顺丰发货”也成了店铺卖点。方建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活体动物属禁止邮寄类物品,很明显这是违法行为。志愿者随即向顺丰客服进行了举报,记者同时也联系到了顺丰江苏公司。目前,相关调查信息都进行了提供。他们表示,将进行内部核查,制止萤火虫的运输。
  3 专家说法
  卖家号称所售萤火虫人工繁殖,99%在撒谎
  志愿者也对网购萤火虫来源进行了询问。一位卖家说,其养殖基地设在云南,一般供应沪浙苏皖的卖家,需提前预约。“由于萤火虫是比较脆弱的昆虫,我们一般选择空运,缩短运输时间,保证萤火虫的成活率和活跃度。若选择一般快递,成活率会降低。
  同时,在运输时采用瓶装,瓶内放上植物,以保持瓶内一定湿度。此外,会多准备10%的活体,因为运输途中难免有死亡。”
  对此,专家直截了当地指出,“号称所售萤火虫人工繁殖”的卖家99%在撒谎,国内真正掌握萤火虫人工繁殖技术的人极少,人工繁殖成本相当高,是网店售价的一倍多,大部分都是野外捕捉。
  萤火虫之殇缘何而起?
  各地办虫展吸引游客或成“推手”
  记者从江苏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8月7日,镇江本地的论坛一则《热议:镇江金山湖举办萤火虫活动,你愿意参加吗?》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大讨论,和全国众多类似活动一样,该活动被环保组织“盯上了”。“比其他的萤火虫活动幸运的是,镇江主办方与志愿者达成共识,他们停止了萤火虫的采购,以荧光粉等手段营造了现场氛围,改萤火虫展为萤火虫科普展,现场展示的活体萤火虫来源于广州萤火虫公园养殖的子二代,志愿者全程参与监督,这也是国内首例通过志愿者行动推动的萤火虫科普展览,我们希望今后为各地提供一些解决类似问题的案例。”方建波介绍道。
  环保专家表示,“把一件破坏生态的坏事改成环境教育的好事,这是大家所愿意看到的。”而令人担忧的是,从今年来看,萤火虫展览已从单一的几家放飞公司延伸到各种景区、商家自行采购萤火虫组织活动,如此井喷式的发展,可以预见,接下来将对捕捉地的萤火虫带来不可预计的伤害。
作者: 虾哥    时间: 2015-8-23 12:04

这么热的帖子,给我加个精华呗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8-29 14:25     标题: 上海宠物葬礼悄然兴起 社会观念两级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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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身着白衬衫、戴白手套的工作人员将宠物遗体放入订制的棺材中。(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萧君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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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装着宠物狗遗体的棺材被工作人员抬起,极具形式感地抬上灵车(A8L轿车)。(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萧君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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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主人一走进追悼室,就哭了起来,十分伤心。(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萧君玮 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花床、木棺、舒缓的音乐低回,在闵行区一处私密的悼念室内,一场小型追悼仪式正在举行。但特殊的是,约一米长的迷你棺材里躺着的是一只小狗。小狗擦身、主人追忆……仪式一丝不苟,这是一场专为宠物举行的“殡葬”仪式,操办仪式的年轻人名叫周近夏(化名),在五年时间内,他的宠物丧葬服务正逐渐走上正轨。
  探秘:宠物葬礼怎么办
  今天清晨6点,天蒙蒙亮,早些时日送达的宠物遗体已被整形化妆。周近夏期望,无论人或动物,最后一面都应安宁祥和。简单交代后,几名身着白衬衫、戴白手套的工作人员将宠物遗体放入订制的棺材中。据介绍,这只小棺材是根据需求订制的,在上海地区,可能属于独家。
  跟殡仪馆的殡葬服务一样,装着宠物狗遗体的棺材被工作人员抬起,极具形式感地抬上灵车,被选为灵车的是一辆A8L轿车,随即开往将举办追悼仪式的场所,并最终进行火化。进行火化后,骨灰甚至可以制作成钻石,并由主人永久保留。
  “不养了,以后肯定不养了,太难受了。”今天在现场追悼的小狗名叫“爱文”,主人一走进追悼室,就哭了起来,十分伤心。
  谈起爱犬,主人家的话匣子开了便停不住,“特别乖,周二发心脏病去世了,每天晚上听不到它动静很不习惯”。而考虑为爱犬举办一场告别仪式,也是曾经在周近夏处做过宠物丧事的小区邻居介绍,“我们倾注了很多感情,已经和家人一样了。”宠物火化结束,宠物主人将骨灰捧在手心,找周近夏多要了两张名片。
  周近夏说,在目前国人的概念中,对死去的宠物如何处理还没有共识,给宠物火化甚至举行追悼仪式,在很多人看来匪夷所思。“但在国外,宠物死后不火化,刨个坑埋了可能才匪夷所思。观念在改变,2006年我刚开始做这项业务时,一周只有一单活,但现在,可以说每天都有,甚至一天不止一次。最远的有从西安来咨询的。”话间,一位在上海居住的韩国客户打入电话,称家中的宠物狗去世,手足无措中从网上找到周近夏的店铺,周在电话中介绍处理方式,并派员工前往。
  困局:社会看法两级分化
  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的周近夏,之前在一家知名国企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在2006年前后,他的宠物狗因中毒身亡,死前极为难熬。周近夏回忆,当时他几乎是抱着宠物狗看着它死亡,心中久久难以平静,也萌生了为宠物送葬的念想。
  “其实网上做动物火化的不少。”周近夏认为,自己的服务理念卖的是火化之外的事情,追悼仪式就是其中之一。从2011年成立释友宠物殡葬至今,不少名人通过口口相传找到周近夏的店为自己的宠物处理后事。但大多数人,对这项业务抱有顾虑。
  周近夏坦言,此前他曾因明晃晃挂出“宠物殡仪馆”的招牌而不得不几次让公司搬家。之前他们接送遗体的车辆还贴有广告纸,后来有客户反映,虽然家里宠物去世很悲痛,但是并不想被别人知道自己花钱为宠物追悼火化。此后,周和员工前往工作,都低调行事。但也有顾客对追悼仪式有要求,周曾接过一个房地产商的单子,对方的要求就是为去世的宠物犬举办一场风光的葬礼,几百元的费用被认为太过便宜,后因满意服务,又追加了几千元的小费,远远高于明码标价的费用。
  周近夏的客户多数来自网络电商平台,并以一种口碑传播的方式带来新的客户,宠物葬礼的收费档次则从500元到9000元不等。周近夏表示,他正考虑将业务延展到高端——更考究的礼仪、更个性化的选择、更昂贵的收费。(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萧君玮)

文章转载自:http://shanghai.xinmin.cn/msrx/2015/08/29/28487010.html
作者: 归有光    时间: 2015-9-3 09:36     标题: 罗东:“为狗抗议”与变动中的中国社会

近年来,在中国一些城市和高速公路多次出现了为动物表达抗议的事件,即围绕着保护“狗”和“猫”等伴侣动物生命权利的集体行动。这意味着,动物权利运动正在中国兴起。这些行动者广泛使用游行、示威、广场聚会与演说、公路拦车,以及国家信访等渠道来表达他们的抗议,同时,在行动中还不乏暴力和民众冲突。

2014年6月21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荔枝狗肉节”后,这一连串的社会运动迅速以“高姿态”的形象进入到了公众的视野中,仿佛在一夜间,“动物权利”、“爱狗人士”连同“狗肉节”一起变得家喻户晓。关于它的话语斗争与新闻报道,在近二十年来的中国集体行动中更可谓首屈一指。

不同于传统的抗议,动物权利运动的对象既不是工人阶级抗议的资产阶级,也不是动迁户或业主抗议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或开发商,而就是社会本身,即社会中的一群人针对另一群人的抗议,同时,它不再将物质或政治权利作为诉求对象,而仅是想改变社会中的某些主流价值、观念和行事方式。

但同大众舆论与传媒不同,目前动物权利运动在中国学术界还远未成为一项研究议题,也没有一例基于实证的研究。尽管如此,有关动物权利运动在中国的若干令人诧异的运作和逻辑,仍然像谜一样地吸引着笔者。带着这样的疑惑和问题,笔者于2015年6月21日至23日,在广西玉林市做了三天的田野研究。该市多年来因每逢夏至日举办“荔枝狗肉节”而成为了中国动物权利运动最激烈的一个城市。这次田野研究,证实了这些“迷”的存在,同时还带来了更多的困惑。但在这里,本文只关注和回答这么一个问题:作为一项有组织的集体行动,动物权利运动在西方社会也是20世纪70年代之后才逐渐出现和发展起来的激进的集体行动,属于新社会运动的范畴,但又何以在法律、财产等公民权利尚未落实且“国家与社会”关系下社会空间相对狭小的中国社会发生?它的条件结构是什么?

在西方社会中,20世纪60年代以来,就先后出现了像动物权利等大量的新型社会运动。针对这些社会抗议,美国和欧洲学术界提出过两种重要而又迥异的范式。在美国,麦卡锡和扎尔德等学者提出资源动员理论来解释了这些新的运动议题,认为女性权利和环境抗争等社会运动的井喷式涌现是在于行动者手中能够掌握的时间、资金等资源多了,正是这些丰富的资源才使得行动得以可能。该理论的重点在于反思和批判早期社会运动研究的框架局限,从中归纳出的诸多论断同旧的社会运动并没有实质性的冲突,因为他们关注的对象就存在很大的差异。相反,这一点在欧洲新社会运动理论那里就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即直接着眼于议题、抗争对象的不同,突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出现的社会运动的“新”,强调手段和目标的“非政治性”。在新社会运动理论下,这些行动并没有一个像无政府主义等这样的宏大意识形态,而被认为是后工业社会中的价值冲突,是为控制和挑战主流价值或文化的一种认同政治。他们的主导者往往是中产阶级,坚持平等、民主决议的组织原则,抗争对象又时常就是gongm**本身。正是如此,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多数学者都是在新社会运动理论而不是资源动员理论下做动物权利研究。

三种抗议选择

尽管那时以来,众多研究为我们观察中国的动物权利运动提供了一定的理论资源,但在笔者看来,他们往往粗糙地将动物权利运动归因于后工业社会的价值和文化的变迁与重构,除了有研究关注到机会结构外,多数研究缺乏行动产生的具体条件与结构。同时,一个更重要的方面是,这些研究来源于西方社会,那里的“国家-社会”关系同中国情况相差甚远。在欧美等西方社会,社会空间相对丰富,大多数社会运动已被制度化,这样一来,行动者的策略就局限于如何通过话语和文化的建构技术来挑战市民社会的主流价值。但在中国,国家和社会关系下是空间狭小的社会,从而缺乏西方那样较为丰富的社会空间,行动者仍然面临合法性的困境,即使是像动物权利这样的运动,仍需要在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中周旋,同它们产生着这样或那样的复杂勾连。
作者: 归有光    时间: 2015-9-3 09:37

今天网超卡,我只能打开新闻的第一页。。。。。。
过会儿再发下文。。。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9-3 13:38     标题: 接续53#

在针对玉林的抗议现场中,笔者观察到了三种抗议选择,简叙如下:一是到菜市场和狗肉餐馆的游行、拉横幅,横幅的文字内容从前两年的“我的狗狗去哪儿了?”等感情表达,转变到使用来自中央政策和领导人讲话中的食品安全内容,如“李克强总理强调: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等,在他们看来,狗肉未经检疫,将可能夹带狂犬病给人身带来危害;二是到市政府广场做演讲、拉横幅,抗议市政府在管理和规范市场秩序中的不作为,包庇和纵容盗狗、未经检疫交易狗肉等违法行为;三是通过行政复议和立法来抗议和抵制狗肉产业链,他们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法》来论证该产业链的不合法性,对于地方政府的纵容、对民众提出的举报不予处理的渎职行为提出行政复议,同时还在积极推动国家立法来保护小动物。

同欧美社会一样,中国的抗议者也呈现出中产阶级化、以女性为主的特征,从笔者的深度访谈中知晓,他们多是社会中具有稳定收入且有一定地位的中青年女性。他们是律师、大学教师或民办学校创始人等。但他们的这种阶级特征,如果回到多年来中国突出的贫富差距这一事实中来,就招来了较他们低的社会经济阶层的质问。就连中国网络红人“凤姐”也在嘲讽,这是富人才有闲情玩的东西。他们倡导的保护伴侣动物,在当下的中国,没有一个广泛的民众支持,被认为是激进的、有病的,还被污名为“拜狗教”、“狗奴”和“勾结境外反华势力”等。这意味着,在这种夹缝中,他们缺乏一个有着民众基础的话语框架,如果简单是“爱狗”这样的情感表达,很难得到认同。他们不得不转向那些建立在广泛民众基础中的话语框架,最终选择了食品安全这一公共议题。在众多关于中国民意调查中,食品安全是民众最关注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频繁产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更是增加了民众的忧虑和不信任,同时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有着《食品安全法》和中央领导人讲话等国家政策支持。他们认为,市场交易中的狗肉是未经检疫的,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人身将造成潜在的健康威胁。但事实上,笔者在专注于动物权利的Journal of Animal Ethics杂志一次专题讨论中看到,在动物权利运动繁荣的欧美那里,他们在2011年还在为抗议里是否可添加动物权利与人类健康这一议题而争议,但这在中国的“为狗抗议”中已被发挥得淋漓尽致。这种超前性,来自当下中国在变动中出现的众多问题,这样一来,即使动物权利本身缺乏一个有效的话语框架,丰富的现实问题仍然为它提供了话语资源。

同时,在这些行动中,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影子随处可见,这又同中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是一脉相承的。社会空间狭小,当社会中的一群人要抗议另一群人,这种市民社会本身的对抗没有空间、条件和经验来单独完成,强国家的传统最终在这里出场。如此一来,这一场原本是抗议市民社会本身的社会运动,不得已变成对地方政府的抗议。但反过来,这将带来同动物权利在西方特别不一样的意义。它同工人抗议、业主维权和城市抵制拆迁等行动一样,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生长点。他们抗议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渎职,逼迫落实依法治国,拓展言论、游行表达自由的空间。以“为狗抗议”为内容的动物权利运动,将可能重塑转型期中国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成为“强国家”下生产出来的一支社会力量。

作者是中国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生

文字来源:http://www.zaobao.com/forum/views/world/story20150828-519812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9-3 13:54     标题: 落户江苏千条获救“玉林狗”现状:大批死亡仅剩400只

央广网高邮9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广西玉林狗肉节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一些爱狗人士通过赎买的方式将原本要成为盘中餐的狗救下。

  7月初,1381只“玉林狗”经过35个小时的长途颠簸后,被送到了江苏高邮三垛镇一处生命护生园。但现在,加上去年从玉林过来的400多只,原先收容了1800只玉林狗的狗舍如今仅剩400多只。

  刚到的时候每天都有狗死去,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受了感染,不少狗得了狗瘟,每天都有狗死亡。另外,狗刚来的时候,护生园吸引了很大的关注,动物医生、志愿者从全国各地赶来,狗粮也各地寄到这里,最高峰时曾有有几十名志愿者,但是随着社会关注度的降低,志愿者也少了,现在只剩三个。护生园土地是从农民手中租借,日常开支基本上靠社会捐赠,生存成了问题。

2015-09-01 07:51:00 来源:央广网
http://china.cnr.cn/yaowen/20150901/t20150901_519728356.shtml

救了又能怎样!这些人是一时冲动,才干出这个事的吗!如果,真有爱心,这些狗狗应该是寿终正寝才是呀,为啥不到三月就成这样了呢?“爱”不是借口!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9-27 00:42     标题: 中国宣布将禁止国内象牙贸易,国际环保组织称“创造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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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9日,北京,中国国家林业局和海关总署在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联合举行了“中国执法查没象牙销毁活动”。 CFP 图



在中美两国承诺颁布禁令,将几乎全面禁止象牙进出口后,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IFAW)评论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共同创造了历史。”

据新华社报道,9月22日至25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美期间,与美国总统举行了深入、坦诚、建设性的会谈。据中国外交部官员介绍,双方达成了49项共识和成果,其中关于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内容如下:

双方认识到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承诺采取积极措施应对这一全球性挑战。中美承诺在各自国家颁布禁令几乎完全停止象牙进口和出口,包括明显且及时限制象牙狩猎纪念物进口,采取明显且及时步骤停止各自国内象牙商业性贸易。双方同意进一步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联合培训、技术交流、信息共享和公众宣传,强化国际执法合作。双方同意与其他国家合作,以全面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

野生救援协会(Wild Aid)就此评论称,这一协议是习近平主席首次公开承诺在中国停止象牙贸易,也表明中国政府兑现了在今年5月做出的逐步停止象牙商业性贸易的保证。

“习近平主席的这一宣告令我们欢欣鼓舞。它展现了中国政府在打击濒危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方面坚定的信心和实际的行动。中国是象牙消费第一大国,停止国内象牙商业贸易是推动减少盗猎非洲象的一大步,直接有益于保护和恢复非洲象种群数量。因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野生救援协会中国首席代表子雯女士说。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总裁兼首席执行官Azzedine Downes对此评论说:“今天,习近平主席让这场保护大象的战斗,取得了巨大的胜利。”

据估计,每年有35,000头大象因象牙而遭到猎杀,也就是说,每15分钟就有一头大象被猎杀。“今天,中国对以谋杀大象而获利的所有人关上了大门,”Downes说:“该禁令将拯救数以万计的大象。”

“中国颁布象牙贸易禁令,同时配合有效的执法,并对犯罪分子加强惩处,将给象牙消费打上耻辱的标签,帮助减少象牙消费需求。作为一名在美华人,我很骄傲的看到中国和美国——世界两大强国联手领导这场拯救大象的战斗。”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亚洲区总代表葛芮说。


以上内容转载自:澎湃新闻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79579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9-29 12:03     标题: 来信|全面禁止象牙贸易拯救非洲大象,中国能够做什么?

9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访美期间,中美两国达成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承诺。双方一致决定:在各自国家颁布禁令,除少数特例外,全面停止象牙进出口贸易;同时,还将采取政策逐步停止本国的象牙贸易。但具体措施以及开始时间还未公布。

中国将全国禁止国内象牙贸易,这被一些环保组织称为“创造了历史”。

目前的现实是,非洲野生象群正面临灭顶之灾。1979年,非洲有大象130万头,现在仅剩约50万头。2013年,共有超过2万头非洲象被偷猎,2014年则有约3万头。

其实,早在1989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就禁止了全球象牙交易。但是,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TRAFFIC)管理的大象交易信息系统(ETIS)的监控数据显示,仅2013全球被查获的非法走私象牙约为41.5吨,而这可能只是象牙非法贸易的冰山一角。

原来,CITES公约在禁止了全球象牙交易之后,非洲部分国家囤积了大量象牙,其中也包含从自然死亡的大象而得。于是,2008年,南非、津巴布韦、纳米比亚和博茨瓦纳得到了特别许可,允许出售108吨的象牙,中国获准进口了62吨象牙。

这种“合法”象牙,成为走私象牙的掩护,加剧了象牙走私和盗猎。就中国来说,因为监管疏漏,一些“象牙指定销售点”存在违反国际公约或国内象牙管理和经营利用等规定的行为。此外,“合法”象牙的存在,让一些消费者对象牙交易产生误解,反而助长了象牙消费需求。

事实上,以象牙为代表的网络非法野生物贸易,在中国正呈现独特的变化。近两年,通过网络和新媒体进行的象牙交易猛增,交易由公开的、交易类的电子商务网站,转向以更为私密的社交媒体平台交易,如微信和QQ群等。但是,在中国,任何通过网站和社交媒体进行象牙交易,都是违法的。

从宏观上说,2009年开始,全球象牙非法贸易激增,非法象牙主要从坦桑尼亚和肯尼亚开始,经过中转,到达泰国和最重要的象牙消费市场——中国大陆。2014年2月,在伦敦召开了专门针对非洲大象和犀牛盗猎问题的国际会议,此后又于2015年3月在博茨瓦纳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并定于明年在亚洲召开第三次会议。一时间,国际舆论都将矛头指向中国,中国被推上了象牙贸易的风口浪尖上。

客观地说,中国政府这些年一直在做出积极努力。比如,2014年,中国内地首次公开销毁查没的象牙及制品,共计6.1吨。2015年2月,国家林业局宣布,临时禁止进口CITES公约生效后所获的非洲象牙雕刻品。2015年5月,国家林业局原局长赵树丛表示:中国将在公约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严格控制象牙加工和贸易,直至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其制品活动。再到如今,中美两国达成结束各自国内象牙贸易的承诺。

如果说,今天世界上仅采取一项行动,就足以拯救非洲大象的事,那就是中美禁贸。中美两国,都是象牙消费大国,这项中美的共同承诺展现了两国在全球打击非法象牙贸易斗争中的领导作用,必会引起剧烈的连锁效应。这也显示了中国领导人应对这一国际敏感和热点问题的自信。此举最大的受益者,将是非洲大象种群。

不过,在中国有效实施全面禁止象牙贸易绝非易事。政府需要提出一个时间表;国内象牙雕刻企业需要转型,合法商铺需要改变经营;继续提升公众意识,引导目标消费群减少对象牙制品的需求;最重要是修改国内法规,并封堵执法监管环节的漏洞。

(作者系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TRAFFIC 中国项目主任)
以上信息转载自: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80303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10-6 20:51     标题: 景区斗鸡“诈死”拒绝表演 疑因疲劳过度

2015年10月5日下午,广东清远一斗鸡场,负责斗鸡表演的杨伟颇为愤怒地说,由于国庆期间游客众多,斗鸡表演从原来的2场加到8场,累坏了的公鸡为了达到罢演的目的,竟然诈死想瞒天过海,最后还是给他识破了……

来源:http://news.qq.com/a/20151006/022292.htm#p=1
作者: 孟令法    时间: 2015-10-14 12:43     标题: 广东大学生虐猫被人肉 虐猫群按杀猫数量“晋级”

新京报讯(林斐然 2015-10-14) 近日,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大二学生虐猫事件引爆网络。该校方官微就此事回应称,已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心理干预,该学生亦表示悔过。
昨日中午,多名动物保护志愿者前往该校门前拉起横幅、悬挂虐猫照片表示抗议,并通过微博公布了涉事学生的虐猫视频。此后,广东财经大学学生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息,称动物保护志愿者行为过当,“人肉学生照片,将虐猫视频二次传播不妥”。
昨日,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校方,校方未对抗议事件进行公开回应。

校方称学生离校,已道歉
据当地媒体此前披露,一段学生虐猫视频日前被网友发布在网络上。视频中,涉事学生先后做出用弹弓打猫眼,电烙铁烫猫下体和嘴巴,电锯四肢等行为,场面血腥惊悚。
据网友称,事件由两人共同拍摄,两名虐猫者之一被认出为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的大二男生。
针对此事,广东财经大学官方微博就此事回应称,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校方确认该学生系校内在校学生,该学生心理受到冲击,情绪不稳已离校,并已在网上作出公开道歉,希望给予他“一个证明自我的机会”“赎罪”。校方亦已通过家长对该学生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将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0月9日,佛山市伴侣动物保护协会通过官微发布了“公开倡议书”,对涉事学生长期领养猫,用电钻电锯虐杀猫并拍摄视频的行为表示抗议,“虽然学校已对此事作出回应,但据此学生身边同学以及匿名人士爆料,此人依然在虐杀动物群和他人谋划虐杀动物。”呼吁学校和社会对涉事学生的心理问题予以引导和帮助。

有志愿者拉横幅到学校抗议
该事件昨日再起波澜。昨日中午,有动物保护志愿者持易拉宝、横幅等材料前往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门前进行宣传。据多位目击者称,校方安保人员与志愿者发生冲突。
网传图片显示,志愿者将涉事学生、以及其虐猫的照片摆放在学校门前,并悬挂起了“尊重生命,反对虐杀”等字样的横幅。
“我们宣传生命平等,不要虐待小动物。”一要求匿名的志愿者告诉新京报记者,中秋节前后,即有动物保护志愿者与校方反映此事,校方介入后,该学生解散了其日常分享虐猫视频的群。
前述志愿者称,该学生将其斩断猫的四肢、耳朵等行为拍成视频上传到网上,“他在网上称自己还有一只白猫,我们希望找学校要回小猫,由我们来领养照顾。”
但志愿者此举也引发了学校部分学生的不满。广东财经大学多位要求匿名的学生称,该虐猫男生系会计学院学生,虐猫事件发生后,学校内的大部分学生都在朋友圈声讨这种行径。虐猫者的行为令大家愤怒,但人肉学生照片、曝光其个人隐私、发布虐猫视频抗议的行为“有些不妥”。
一名学生称,从虐猫照片中的瓷砖来看,确实与学校宿舍地砖一致。但该学生已经离开学校多时,何去何从他也不了解。

讲述
“虐猫群等级严密按杀猫数量晋级”

昨日,有网友陆续发布了多段疑似涉事学生的虐猫视频。视频中,当事人使用电钻、电锯、电烙铁等多种工具对猫进行虐杀。据该网友展示的截图显示,其从多个虐猫群中至少保存了数十段群内成员的虐猫视频。
新京报记者联系到虐猫视频发布者网友“血债必须血偿”。该人士称,发布视频的初衷是“希望曝光虐猫事件”。
该人士介绍,他与一些朋友从去年开始关注多个虐猫群。视频的来源是他的朋友“卧底”其中一个虐猫群时看到有人发布,并进行保存。
“网上现在热传的视频是一网友在群里发布出来的,一共有两个人制作视频,其中一个人被我们确认为广东财大的学生。”
上述人士称,虐猫爱好者的虐杀群等级制度严密,分为初级虐杀群、中级虐杀群、高级虐杀群,核心虐杀群,“要交一部虐杀视频才可以进到初级群,卧底用一部他们没有见过的国外虐杀视频进到这些群里。”此后可按杀猫数量不断晋级。
新京报记者获得了多张虐猫群截图,疑似当事学生的用户在群里用照片直播的形式,将一只小黄猫锯掉四肢,并砍下了脑袋,现场鲜血淋漓,并自称“今天的作品叫做猫彘”。
前述知情人士称,遭遇网络曝光后,这些虐猫爱好者已经重新建立了新的虐猫群,“现在要熟人介绍,拍完视频才可以进。”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尝试加入上述多个虐猫群,发现有的群已经解散,有的群已经转变为其他性质交流群。记者输入“虐猫”等字样,也发现了疑似群组,但均显示不再对外添加新成员,记者尝试联系数位群主未果。

追问
虐待小动物担何责

目前法律难规制虐猫狗行为
北京市公士公益发起人律师张新年介绍,我国目前只有针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普通动物并未纳入保护范围,所以对于虐待普通动物的不端行为不能称之为犯罪行为,很多虐猫虐狗事件,难以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制,更多的只能在道德层面进行谴责。
他说,鉴于当下虐待动物的不正之风甚嚣尘上,出现了一些比较极端的虐待事件,已然引发了网络公共事件,破坏了社会风尚,建议人大立法予以规制。
遇到虐猫素材应该怎么办?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虐待非国家保护动物并不直接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但有悖社会的公信良知和保护动物的主流价值观,“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5条,互联网信息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九不准的内容,第八个就是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教唆犯罪等。”
赵占领称,平台或社区不应传播暴力虐待动物的视频,网友发现此类信息,可向各级电信管理机构举报,由相关机构进行处罚。
张新年称,如网友将虐待动物的图片或视频上传至网络用于盈利,则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网上也经常能看到有网友发帖曝光甚至人肉一些动物虐待者,“其实也侵犯了虐待动物者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行为欠妥。”

如何心理干预虐猫者
“先认识到欺凌弱者是错误的”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 (微博)认为,出现该问题可能基于两个原因,一方面是心理扭曲,无处发泄,将小动物当成发泄对象,另一方面则可能是这些大学生本身缺乏保护动物的意识。
他表示,目前高校对于大学生的心理教育问题并不重视,部分大学生可能有知识而无德行。同时,在社会和家庭教育中,往往更关注学生的分数,过于关注知识教育,反而忽略了生命教育和心理教育。
据此前媒体披露,校方已经介入对涉事学生进行相关疏导。中科院心理研究所教授王二平认为,尽管涉事学生已经成年,但干预的难度不算很大,“他在这个问题上可能有此类表现,但在其他方面还是正常的。”
他表示,这种改变应该从教育入手,让他看到这种强者可以随意欺凌弱者的做法是现代社会不能容忍的,即使他可以凌辱弱者,也相当于承认比他更强的强者可以随意凌辱他。
王二平称,想要改变一个人的人格,让他保持比较稳定的行为方式,可能需要比较漫长的过程,还应通过全方位、多层面的教育,使其开始厌恶、摒弃此前的行为,从而实现改变。

来源:新京报(http://news.qq.com/a/20151014/00 ... 015&ptlang=2052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5-11-30 22:47     标题: 不顾国际社会反对,日本将强行在12月重启南极捕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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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水产厅宣布将于2015年度内重启在南极海域的科研捕鲸。图为2001年至2002年的科研捕鲸活动中捕获的小须鲸,摄于南极海域。 东方IC 图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水产厅11月30日宣布,科研捕鲸船队将于12月1日从日本山口下关及广岛因岛的港口启程驶往南极海域。另有部分船只已于11月30日从宫城盐釜港出发。

捕鲸作为日本的传统文化之一,可追溯到1300年前。日本大规模的商业捕鲸也已有400年的历史。

1986年,国际捕鲸委员会通过了《全球禁止捕鲸公约》,明确提出禁止商业捕鲸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日本长年以“科学研究”的名义进行捕鲸行为。

去年3月,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曾作出裁定,勒令日本停止在南极海域的科研捕鲸。自那之后,日本暂停了捕鲸活动。

但在本月27日,日本政府向国际捕鲸委员会(IWC)提交了有关重启捕鲸活动的新计划。

事实上,日本政府在去年9月斯洛文尼亚召开的国际捕鲸委员会(IWC)大会上就曾表态称,尽管国际法庭叫停了日本在南极海域开展所谓“科研捕鲸”活动,但日本仍将在“尽量不违背国际法庭判决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科研捕鲸计划。

据BBC中文网报道,日本水产厅表示,将在明年3月之前按照修订后的捕鲸计划行事。依照新计划,日本将每年捕杀的小须鲸数量减少三分之二,至300头左右。自2005年以来,日本捕鲸项目已经捕杀了约3600头小须鲸。

日本当局确信,他们的新计划在科学上合理,但这很可能引发国际公愤。

共同社报道称,反捕鲸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政府已分别表态反对日本重启南极科研捕鲸。反捕鲸团体“海洋守护者协会”也发表了谴责声明,声称将对科研捕鲸船进行阻挠。(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原文刊载于:澎湃新闻
本文文字版转载自:http://news.163.com/15/1130/18/B9MIFCQ700014AED.html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5-12-8 19:40     标题: 马戏团猴子被暴力训练 部分被虐致抑郁自残

一位PETA(善待动物组织)调查员走访了10家马戏团和训练机构,记录下了骇人的情况和动物承受的痛苦。 猴子除了被迫表演,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被单独囚禁在移动拖车和生锈、肮脏不堪的笼子里,甚至脚下都踩不到坚实的平面。他们被迫坐在笼中的铁条上保持平衡,几乎无处活动。他们被戴上拴有铁链的脖圈,铁链另一端固定在铁笼上。他们只能在这一个狭小的空间内进食、饮水、睡眠、排泄,别无选择。我们的调查员还发现猴子被关在狭窄的板条箱里,甚至要待上数月动弹不动。水碗是空的。一些猴子有着皮肤磨损。

  自然环境中,猴子天生富有活力,喜欢在树间荡来荡去,和他们的家人一起生活,为彼此梳理毛发,给彼此慰藉,呼吸新鲜的空气,充分享受生活。他们是极度社会化的动物,需要族群的友谊和陪伴。猴子被囚禁和强迫表演剥夺了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一切。他们在恐惧中度日,终日被暴力驯练。他们经常被人拽着脖子上的铁链从笼子里拖出来。PETA调查员看见猴子表情扭曲,挣扎着反抗被拖拽的铁链,在惊恐中失禁,试图脱离驯练他们的人。

  我国没有动物福利法,所以人们可以对动物为所欲为而没有任何顾忌会为此受到惩罚。根据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教授、国内最著名的动物权利呼吁者之一蒋劲松副教授所说,“虐待动物的人甚至会炫耀他们的残酷暴行….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来约束这类行为,致使这种情况很难被控制。”

  一些被调查员记录下来的虐待行为如下:一只叫露露的猴子被铁链拴在一只山羊的角上,被迫在山羊爬梯和站在高挂的细杆上的花瓶时,在山羊头上倒立。在露露挣扎着想保持平衡的同时,训练他的人反复地用金属棍戳刺他。在那场表演后,他被人拽着脖子上的铁链扔回了笼子。

  一只叫可可的猴子被强迫踩高跷,而训练她的人在过程中一直朝她大嚷并猛拽她脖子上的铁链。几分钟后,她摔落在地。摔倒不到几秒,她就又被强迫骑单车。

  一只明显受到惊吓并奋力挣扎的猴子,看起来还太小并不适合开始训练,却被拴在一个离地面三米高的花瓶上,在单薄的细杆上保持平衡。

  一只叫小花的猴子绝望地想逃离驯练她的人,但训练师却一直拽着她脖子上的铁链,就像拽着一个没有生命的物体一样,试图把她从地上拽起来。

  猴子是有着敏锐智慧和社会意识的动物,当被剥夺了一切生命的意义后会变得严重抑郁。大多数都衍生出反常行为,比如不停摇摆和踱步。一些甚至出现自残行为,啃咬自己的手指和四肢,这都是极度的寂寞和压力所造成的。

  大多数这类的表演团和动物园合作,出借猴子进行表演。有些还把猴子租给商场、地产公司和其他公司作秀。其他的则是被用来繁殖更多的猴子,做训练和表演用途。请帮助猴子,永远不要支持动物园、马戏团和任何以动物为娱乐的活动!

*(据PETA亚洲善待动物组织)
文字来源:http://news.sina.com.cn/c/nd/2015-12-08/doc-ifxmihae9291887.shtml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6-1-17 21:44     标题: 【转载】梁治平: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向何处去

近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将《草案》与旧法相对照,可以看到一些立法上,尤其是法律技术方面的改善,但是无论以当初人大代表提出的修法议案来衡量,还是以国家新的发展理念来观照,其不足都显而易见。甚至在表明立法基本理念的原则方面,《草案》不进反退。这一进一退,不但反映出立法过程中的观念冲突和利益纠葛,也彰显出《草案》本身无法克服的结构性矛盾。

关于立法上的改善,有《草案》公布者所做的说明在,不赘述。这里仅就其最主要的问题略加陈说。


修法未改“野生动物利用法”之实

旧法开宗明义,将立法主旨界定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范围欠广,“利用”却是无所不在。旧法实施20多年来野生动物保护不力,尤其是滥捕、滥杀、滥用、滥食野生动物的情形愈演愈烈,部分地与这种立场有关。
正因为看到这一点,人大代表修法议案的第一条,就是要求改写立法宗旨,明确禁止对野生动物的商业性利用。然而,这一主张完全没有被采纳。《草案》第一条:“为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规范野生动物资源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虽然增加了栖息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诸端,但是旧有的视野生动物为资源、以所谓合理利用为原则的立场却无改变。

更重要的是,这里的“利用”,不限于公益性的,如科学、教育、物种保护等,也包括(实际上更主要是)商业性的。《草案》第二十四条关于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许可证制度,第二十六条关于国家允许利用和人工繁育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对利用和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目的和范围均未设限。而在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和三十条里,我们看到,对野生动物的利用可以是经营性的,其范围包括公众展示(演)、药用和食用。

这些规定马上让我们想到近年来一些极具争议性的话题,比如屡屡传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非正常死亡的狮虎养殖业,欢乐其表残酷其里的动物表演,各种滥用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尤其是以残忍闻名的“活熊取胆”。黑熊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却被规模化地豢养繁育,活体抽取胆汁以牟利,此一行业以其残酷无益而招致社会公众的强烈批评,却在过去30年间发展壮大,恰与《野生动物保护法》同时。这些,在许多人大代表和公众眼中,既是旧法失败的一个明证,也是它必须要修改的一个缘由。

尽管《草案》细化了保护条款,加强了保护机制,强化了法律责任,但它不仅没有放弃利用原则,反而不惮重复,比旧法更直接地更具体地再三申明这一原则。这意味着,新法的用途不是通过限制、引导,最终减少乃至取消对野生动物的商业性利用,而是为这种利用提供新的合法性。

旧法因为保护对野生动物的利用,而被批评和嘲讥为“野生动物利用法”,《草案》无意改变这一点。问题是,一部为商业性利用野生动物大开方便之门的法律,真的能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切实的保障吗?


对野生动物的商业利用必须遏制

一种为商业性人工繁育和利用野生动物辩护的说辞是,这样做有利于野外野生动物的生存。但事实恰好相反,当所谓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公开合法地成为人们的赚钱工具时,它们那些生活在野外的同类就将面临更大的灾难。因为,它们是真正野生的,它们更具经济价值,更能满足捕猎者的贪欲和消费者的虚荣。当那些形态各异、血肉丰满的野生动物在人们眼中不过是一件炫富的皮草、一桌猎奇的菜肴、一群活的赚钱机器时,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不过是为了利用的保护,而这种保护不可能真正奏效。今天的世界上有野生动(植物)物保护法的国家不在少数,但是把利用奉为其原则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却绝无仅有,原因就在于此。

这里,关键的问题是,野生动物究竟是我们应当怀抱敬畏之心对待的大自然的一部分,还是我们可以据为己有、予取予求的某种资源。要维护生物多样性,只能采取前一种立场,而以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相标榜的《草案》采取的却是后一种立场。尤其是,它反复重申的“利用”原则,不但让现有各种商业性利用野生动物的活动都成为合法,还为进一步发掘野生动物的商业价值留下巨大空间。

《草案》第三条规定:“国家保障依法保护、繁育、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但《草案》通篇没有对可以人工繁育和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的资质提出特别要求,没有对从事这类活动的目的做出限定,也没有对可供人工繁育和利用的野生动物的种类和范围加以分类和划定界线,更没有表现出对这类活动加以限制以减少乃至最终取消之的意向。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草案》成为法律,很快就会有新一波开发、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商业活动出现。

如何从需求方面减少和阻断对野生动物的杀戮,这是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一个挑战。如今,“没有消费,就没有杀戮”的理念已经妇孺皆知,但是如果没有政策和法律的介入,单纯的道德呼吁难以奏效。


修订草案整体上的正当性存疑

然而,针对国内巨大而畸形的野生动物消费市场,包括大量公开或半公开的违法消费活动,以及各种虚荣、腐败和野蛮的消费习惯,《草案》没有作出任何有力应对,却规定“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符合公序良俗”(第二十七条)。这种冠冕堂皇的说法,与其说是限制对野生动物的商业性利用,不如说是通过把这种活动与人们日常最普通的活动视同一类而充分肯定了它们的正当性。

让我们看一下那些常见的法律表述:“合同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或者,“公民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然而,对野生动物的商业性利用难道不是一种需要法律加以特别限制和规制的事项?一个健全、良善、文明的社会,难道不应该把尽量减少乃至最终不再利用野生动物奉为值得追求的目标?

《草案》紧接着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中医药药品、保健品、食品经营和利用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中医药药品、保健品、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且不说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中医药药品、保健品、食品经营和利用”视为当然在今天如何不当和危险,一部冠以野生动物保护之名的法律,不能对这类活动加以规制,难道食品和药品方面的法律能够为保护野生动物提供有效手段?

《草案》在重要问题上的无所作为不止于此。比如,在旧法支持下形成的人工繁育、养殖和利用的野生动物数量惊人,其中不乏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对于这方面的情况,公众只是经由诸如狮虎被饿死或因饥饿相残、老虎被电击致死分售一类新闻才间接知晓,政府方面则没有一套严密完整的制度和手段来加以监管,更不用说让整个过程向社会公开和透明。这些严重问题没有进入《草案》的视野,或者不如说,《草案》无意改变现状。

总之,在涉及野生动物这样一个同时关涉生命、生态和人与自然关系的特殊议题时,《草案》仍持旧时以发展为中心的立场,这种立场不但已经不合时宜,而且正变得越来越有害。因此,我们不但有理由怀疑《草案》提出的各种新举措能够取得多大预期的效果,而且有理由在总体上质疑它的有效性和正当性。


文章转载自:凤凰网
http://news.ifeng.com/a/20160114/47072806_0.shtml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6-6-6 16:57     标题: BBC纪录片《亿万富豪的衣橱》 揭皮草交易残忍真相

原文翻译:  纪录片之家字幕组
全世界的壕们热衷皮草制品,中国人成了主力消费群。但有谁知道皮草从何而来?奢华背后的代价又是什么? BBC深入产地,记录触目惊心的捕猎、养殖、剥皮画面...采访设计师及从业者,揭秘高昂价格内幕。

http://news.sina.com.cn/voice/all/voice-ifxryhhi86425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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