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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南民族大学接收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 [打印本页]

作者: yangdancheng    时间: 2014-3-25 13:06     标题: 西南民族大学接收201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

1.附件中所列专业均有部分名额接收考生调剂。

2.考生的调剂复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等同对待。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试点院校的经济学联考(396)科目可替代数学三(303),但在复试中须加试高等数学(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一志愿报考学术型专业的上线考生可按相近原则调入专业学位,反之不行。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本科毕业三年以上或专科毕业五年以上的考生可调剂到我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这些专业。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法学各专业的考生,若本科毕业专业也是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的可调入法律硕士(法学)专业。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录取。我校不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调剂。

(7).调剂的非外语专业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必须是调入专业招生简章所公布语种,否则调剂无效;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调剂考生外语科目必须是日语或法语,印度语言文学专业调剂考生外语科目必须是梵语或英语。

(8).调剂是否最终完成,以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确认我校的“待录取”为标志。



3.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立即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按调剂系统的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我校研招办将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发送复试通知。(特别提醒: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4.具体调剂要求请浏览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页(西

南民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研招办联系电话:028-85522031



                    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附件:     接收调剂考生专业一览表(见研究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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