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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保护传统、接续文脉,我们一直在行动——文化部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回顾 [打印本页]

作者: 若只如初见    时间: 2014-3-11 13:23     标题: 保护传统、接续文脉,我们一直在行动——文化部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回顾

保护传统、接续文脉,我们一直在行动
——文化部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回顾


    本报记者  焦  雯  李珊珊

    编者按:“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月17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对传统文化的精辟论述。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在不同场合公开论述传统文化重要意义达13次之多。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明确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非遗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以及复兴民族传统文化,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这其中有赞许、有关心、有建言,也有期待,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事实上,自上世纪70年代末期,文化部门就开始了对民族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尽管面临种种困难,但仍有一大批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血脉得以接续。从不为人知到举国瞩目,漫漫的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之路上,不计其数的文化工作者默默付出了艰辛劳动。

    “作为一名来自文化界的全国政协委员,我特别自豪,也很激动。”3月8日,记者采访了从山东济南来到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国家级非遗项目诸城派古琴第五代代表性传承人高培芬。近十几年来,高培芬和中国非遗事业共同成长,她见证了非遗保护事业的不断进展。正是因为非遗,她得以当选全国政协委员,也正是因为非遗,2013年她完成了自己20多年的心愿——出版发行古琴专著《高培芬古琴打谱集》。此外,在政府的支持下,“高培芬古琴研究中心”在山东博物馆成立,有了这个重要平台,她可以在古琴学术研究和传播方面更好地施展拳脚了。
    “说实在话,我打心眼里感谢国家、感谢政府,没有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也就没有我们诸城古琴的今天。”谈及非遗保护对于自己的意义,高培芬如是说。
    高培芬的故事,只是全国千千万万个非遗传承人经历的缩影。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我国在以往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在国际社会推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背景下,积极履行加入《公约》的义务和承诺, 加强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考和顶层设计,初步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保护制度,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法律保驾,制度护航:非遗保护行得稳、走得好
    近年来,我国政府从建章立制、总体规划、设立机构、提供经费、组织协调、表彰奖励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非遗保护工作,确立了由文化部牵头,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国家民委等14个部委参加的非遗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文化部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成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在今年两会上,文化领域立法的问题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2011年6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施行,这意味着非遗保护由政府工作上升为国家意志。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告诉记者,近3年来,该法的出台对保障我国非遗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3年底,已有浙江、江苏、新疆、山西、河南等13个省区市颁布出台了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各级政府都从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角度推进保护,保护措施也越来越得力。正是看到了这样强有力的促进作用,各界对于文化领域立法的呼声才会愈发高涨。
    此外,国家设立了非遗保护工作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保护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截至2013年,中央财政共计投入专项资金28.04亿元。地方也加强了非遗保护机构队伍建设,全国31个省区市均成立了省级非遗保护中心,22个省区市在文化厅局单独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室)。
    摸清家底,理清思路:
    名录体系建设意义深远
    传承人保护成效显著
    2005年,文化部部署了我国大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普查工作,到2009年底,普查工作基本完成。据统计,参与这次普查的工作人员有50万人次,走访民间艺人115万人次,拍摄图片477万张,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29万多件,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近87万项,抢救保护了一批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结束后,各地文化部门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积极开展对普查成果的整理、研究、出版和利用,将普查成果资源数字化,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2006年、2008年和2011年,国务院先后批准公布了三批12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截至2012年,各省区市公布了8566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地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818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3776项。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初步形成。2012年,文化部对105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作出了调整、撤销的决定,在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动态管理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截至2013年底,文化部已命名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1986名。财政部专门设立了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活动经费,资助每位国家级传承人每年1万元传习经费,支持他们开展传承活动。各地也陆续开展了省、市、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命名工作,截至2013年,全国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9564名。各地文化部门通过记录整理技艺资料、提供传习场所、资助他们开展传习活动、组织宣传与交流、征集并保管代表作品、建立档案等方式,积极帮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等传承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具有创新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方式开始付诸实践。2013年6月,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增设“传统技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研究”方向,招收国家级非遗名录中18个传统技艺项目的艺术硕士研究生。9月9日,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举行导师聘任仪式,共有18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工艺美术大师被聘为研究生导师,既满足了当代教育实践型人才培养的需要,也是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层次传承人的创举。
    把握规律,创新手段:
    保护方式方法日益完善
    数字化保护扎实推进
    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传承、衍变的规律,我国逐渐探索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多种方式,如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这几种保护方式提出之后,得到了学界、保护工作者和传承人的广泛认可与积极响应,在实践中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一方面,遵循抢救第一的原则,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通过数字化信息采集记录,使濒危的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转化为有形的信息形式,为后人留下珍贵的文化基因。
    另一方面,对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炮制和饮食文化类非遗项目进行合理的生产、开发,增强自身造血机能,促进传统技艺的传承、利用和发展。2011年,文化部命名公布了第一批4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树立了一批生产性保护的成功典型。
    以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方式推动非遗的整体性保护,是我国非遗保护实践的又一重要创举。截至2013年底,我国相继设立了15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区既对区域内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非遗进行有效保护,也重视民居、古建筑、历史街区和村镇、重要文物等相关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还兼顾到了自然和文化生态环境。
    此外,文化部积极推进非遗的数字化保护工作,为此专门设立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建设开通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完成了“山东高密扑灰年画”“陕西秦腔”“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等试点项目的数字化采集,制定了数字化保护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为非遗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与丰富搭建了重要框架与模型。
    传播文明,交流合作:
    全社会的遗产意识普遍增强
    国际交流方兴未艾
    人民群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人,人民群众的自觉参与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保护。为了提升全社会的遗产意识,我国专门设立了“文化遗产日”。近年来,文化部和各地文化部门利用“文化遗产日”和民族传统节日,组织举办了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珍稀剧种展演、百名工艺美术大师展示、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等许多重大宣传展示活动,让更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认识、了解和喜爱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文化部多次组织非遗保护领域知名专家举办讲座、访谈、论坛等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各级文化部门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非遗保护工作进展和成果,进行全面的社会宣传和广泛动员。
    如今,普通民众包括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对非遗的认知度、认同感、自豪感和参与意识都普遍提高,这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持续发展具备了深厚的基础。
    在国际交流方面,我国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制定的主要推动者,是认真履行缔约国义务、积极推动公约实施的主要国家。近年来,在法国巴黎成功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在四川成都举办了4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发布了《成都宣言》、《成都共识》、《成都倡议》、《成都展望》,在香港成功举办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亚洲合作论坛”。与蒙古国联合申报蒙古族长调民歌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合作开展蒙古族长调民歌的田野调查和保护。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力支持下,在中国艺术研究院成立了“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
    我国还积极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优秀实践名册”的申报工作,至2013年底,共有昆曲、木卡姆艺术、格萨尔、羌年、中国珠算等3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选,是世界上入选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
    这一系列基础性、开创性的重要工作,使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不断增强,一大批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生存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全国政协委员、知名非遗专家田青用“保护民族的根和魂”来形容非遗保护的重要性,他特别提到其中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问题,指出面对现代化发展,古老传统文化特别是民间民俗文化显得很弱势。“老祖宗创造的民间文化中不乏精彩,如果不保护它,不格外地提倡它,它就会在现代化的社会中消失。必须建立文化的自觉,主动寻找文化定位。要有眼光、有远见,传承好民族代代相传的血脉。”田青说,尽管目前抢救和保护非遗的工作还十分困难而艰巨,但这个工作必须做,而且还要做好,因为它关乎历史传承、关乎民族凝聚力、关乎国家文化软实力。
    对此,文化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



资料来源:中国文化报2014年3月10日,http://epaper.ccdy.cn/html/2014-03/10/content_1197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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