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希特想要完成康德所未做的工作,他“所要求的,毋宁说也可反过来指明,一切现实的东西(自然、物的世界)都以活动、生命和自由为根基……把自由一次构成为哲学的唯一和全部(Zum Eins und Alles),这一思想不仅在其自身方面使一般的人类精神在自由中建立起来了,而且在各个方面比从前任何时候的革命都给予了科学更为有力的推动。观念论的概念对于我们时代更高的哲学、特别是对于我们时代更高的实在论来说,都是真正的奉献(Weihe)”。[8](P63)但谢林同时指出,由于费希特的哲学缺乏自然的概念,自由不仅终归是无基础的,而且,无视自然的结果,使得我们对于恶的本原问题一无所知,这就触及不到人的自由的核心所在。所以,他仍然只是提供了最纯粹形式化的自由概念,不可能真正把自由推广到这个宇宙;也就是说,自由还不是“哲学的唯一和全部”。谢林因此说,费希特的主观观念论是个“自己误解自己的体系”。
通过对系词“是”的这种存在论建构,谢林认为,“被恰当理解的泛神论”指的就是“一切事物都内在于神”的学说。这种内在性是一种存在论上的根源关系、同一性关系,同时意味着一种差异关系。根据这种理解,一切事物,世界与人,都在—神(上帝)—之内—存在;神是“万有”、“大全”、“无条件的东西”,是“根基”,一切都不假外求,一切出于自己本身的意愿;所以,它是“充分的自由”。更为重要的是,在这些表面上波澜不惊的对神的描述中,谢林完全改写了西方哲学中的上帝形象:“由于西方哲学数个世纪以来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思想的强烈影响下一直受着这种教导,说上帝本质上是精神,否则什么也不是。所以从1801年以来,谢林就同这种思想作斗争,为此他强调说,‘现实的东西’必定也存在于上帝之内,这在谢林那里就包含了一种充满激情的重音。谢林确信,《旧约》的上帝是火和激情,但在基督教思想中,这个上帝就被亚里士多德纯粹思辨的、冰冷的神排挤掉了。因而,对于谢林来说,最为关切的事情就是要证明,上帝必定既是光明也是黑暗,既是理智也是意志,既是爱也是威严,等等——用我们时代的话来说,即numen fascinosum und numentremendum(既是令人心醉神迷的上帝又是令人不寒而栗的上帝);既是光明和思想的力,同时也是激情的力。”[3](P29)
剩下的惟一可能的道路只能是重建一种新的神义论,它首先立足于谢林的自然哲学把实存着的东西和实存东西的单纯根基区分开来,这样,对于上帝也同样可以区分为一个实存的上帝,一个作为上帝实存的单纯根据:“由于没有什么东西能在上帝之前或之外存在,那么这个矛盾只能这样来解决:事物所拥有的根据,是在上帝自身之内但不是他自身的东西中(wasin Gott selbst nicht Er Selbst ist),也就是说,在那个只是他的实存根据的东西中。”他进一步解释说:“这是正确的二元论,亦即那种同时允诺了统一性的二元论。”[3](P67)立足于这种区分,谢林的上帝概念就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上帝他自身(Er Selbst),一个是他的实存根据,或自然。有鉴于此,谢林才能把上帝和事物完全区别开来并为人类的现实的自由——恶的能力——找到一个独立于上帝自身的根源,它在上帝之内但不是上帝自身!
②参阅W. E. Ehrhardt: “Freiheit ist unser und der Gottheit Hchstes”(自由是我们的和神性的最高之物)——ein Rückweg zur Freiheitsschrift(回到〈自由论文〉)?载于:H. M. Baumgartner/W. G. J. acobs(Hg.): Schellings Weg zur Freiheitsschrift(谢林通往〈自由论文〉之路),Legende und Wirklichkeit.Schellingiana Bd. 5. Stuttgart-Bad Cannstadt1996. S. 250-251.
【参考文献】
[1]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M].梁志学,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2]K. A. Schelling. Schellings smtliche Werke[M]. Stuttgart und Augsburg, 185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