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今世界各地区各语言社会的姓名结构,并非完全遵循这一规则,也就是说,很多社会的姓名顺序,与该社会所使用语言的修饰词序并不具备如前所述的那种相关关系。是历史造成了这种不规则变异。对历史学家来说,观察这种违背语言规则的文化现象本身,就是理解深度历史过程的重要关节点。比如,尽管越南语有着与汉语AN语序恰恰相反的NA语序,古代越南却完全接受了汉语修饰语序所主导的姓氏在前人名在后的姓名制度,而没有自创出同具NA结构的人名在前姓氏在后的姓名制度,如同中世纪以后欧洲人的“given name + surname”那种结构。这反映了历史时期拥有文化优势与政治优势的语言对弱势语言的强力渗透。又比如,当芬-乌(Finno-Ugric)语系的匈牙利融入印欧语系的西方基督教社会以后,在姓名结构上就面临着顺从自己的语言规则还是迎合西方姓名传统的尴尬,最终匈牙利放弃了自己语言的AN制约而接受了西方的“名+姓”结构。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近代以来阿尔泰语系的土耳其、蒙古国和前苏联中亚突厥语各国,当这些社会为适应近代文化体系下的姓名制度而开始创造姓氏时,就不约而同地违背自己语言的AN修饰语序,而一律把姓氏放在人名后面。这当然反映了近代以来印欧语西方社会的文化优势地位,其背后的变化机制与古代越南社会采用汉语修饰语序的姓名制度是一样的。
越南语现今使用的书写系统称为“国语字”,采用拉丁字母。这种拼音文字是以法国传教士罗德(Alexandre de Rhodes, 1591-1660)设计的方案为基础创制的。1884年,越南成为法国的“保护国”,法国开始在越南南方推行拉丁化拼音文字,后来传播到越南全国。1945年越南独立后,这种文字成为法定文字,不再使用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