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巡礼 [打印本页]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3-7-3 06:32 标题: 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巡礼
2013年06月06日 20:26:02 来源: 新华网
传递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能量——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巡礼
新华网北京6月6日电(记者周玮)6月6日,中国艺术研究院“高手”云集——数十位身怀绝技的“非遗”传承人在此获颁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
正如国家“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祁庆富所说:“今天获奖的各位代表性传承人求真务实、孜孜不倦、持之以恒,为传递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正能量做出了突出贡献。”
“中华民族传统技艺在你们的手中,在你们的心里,在你们的口传心授的方式中传承”
此次有60位传承人获得这个奖项,其中一位传承人获奖之后不幸去世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对前来领奖的传承人说:“从一个方面来说,我们对传承人作用的发挥是非常急迫的。要继续发扬以往的精神,把中华民族的传统技艺在你们的手中,在你们的心里,在你们的口传心授的方式中传承,毫无保留传承给年青一代。”
不能亲自来领奖的这位传承人是宝音德力格尔,蒙古族长调民歌代表性传承人。从草原人送给她的称号——“长调歌后”“草原百灵”“草原夜莺”,我们可以想象她纯净而豪放的歌声。她将蒙古族长调艺术引入了正规的音乐教育殿堂,将毕生的精力全部奉献给了民族音乐教育事业,培育了一批又一批的蒙古族长调艺术人才。
在半个多世纪的从艺生涯中,西合道从最初打磨颜料、制作画布的学徒成为热贡艺术的代表性工艺美术大师,他的作品以细腻生动的画面呈现神佛世界令人神往的曼妙境界。从1982年至今,他共收学徒380余人,藏、汉、土、蒙古族都有,其中数十名荣获青海省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年逾古稀的北京评书代表性传承人连丽如,一直以来致力于评书的推广和对传承人的培养,收贾林、祝兆良、梁彦为徒,认王玥波、李菁为义子;先后开办宣南、崇文、东城书馆,使绝迹京城20余年的书馆评书重新恢复,广大观众重新走进书馆,领略现场评书的艺术魅力。
用创新元素丰富既有传统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传承人不仅肩负着延续传统文脉的使命,彰显着遗产实践能力的最高水平,而且对确保“非遗”传承内在动力的持久恒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创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因为很多的‘非遗’表现形式,包括它的本质内涵都要通过创新的方式才能传承下来。”王文章说,坚守不能放弃是一方面,但是仅坚守是不够的,要通过创新把传统继承下来,用创新元素去丰富既有传统也非常重要。
如何在传承中创新,一直是苏绣代表性传承人张美芳苦苦思索的问题。她与著名科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李政道合作《金核子对撞科学图像》刺绣作品,将科学的理念引进作品创作,进行了绣线材料的科研攻关;在苏绣题材的选择上,大胆尝试表现敦煌题材的刺绣精品《净土经变》《唐卡》《万花筒》系列等,获得好评——用最古老的技艺,表现最新的创意,延展了传统苏绣技艺的艺术生命。
作为龟龄集、定坤丹传统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柳惠武全部掌握了龟龄集独特的炮制、升炼工艺,对包括九十九道大工序、三百六十道工艺的项目制作技艺有着其原创性的传承与发展。通过不断摸索探究,他多次对龟龄集传统工艺进行技术创新,实现了龟龄集的规模化生产和质量的不断提高,使这一原来只供皇家贵族的圣品成为可为寻常百姓服务的养生用品。
向全社会传递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正能量
从2003年文化部、财政部等启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奠定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基础,距今整整十年。从十年前世人还说不清“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拗口的语词,到国家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如今“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社会流行、耳熟能详的常用语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在全社会深入人心。
对此,祁庆富感慨良多:可以说,十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感动了中国,感动了世界,以一种前所未有的空前浪潮,向全社会传递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的正能量,这也是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实现中国梦的不可或缺的宝贵精神支柱。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根本在于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祁庆富说,“薪传奖”由国家“非遗”保护专业机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具体体现了“政府主导”的导向性,对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传承人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作用。
“薪火传无尽,春从腊底生。”“薪传”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义务,也是所有有志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人士的共同追求。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3-7-3 06:36 标题: “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 在京颁布
[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在线 | 发布日期:2013-06-09 | 唐红丽
(来自云南省的彝族民间文学“梅葛”传承人(右二)及拉枯族传统舞蹈“拉枯族芦笙舞”传承人李增保(左二)
李克妹是获奖人“拉枯族芦笙舞”传承人李增保的女儿。她告诉记者,她的父亲84岁了,这是他们第一次来北京
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等为获奖人员颁奖
6月6日,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的“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在京颁布。来自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新疆建设兵团和中国艺术研究的60名传承人获得此次“薪传奖”,涵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京剧、内蒙古长调、赫哲族伊玛堪、昆曲、瑶族耍歌堂等近60个项目。
据悉,这是我国首个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工作机构设立的国家级专业奖项。旨在表彰为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做出杰出贡献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60名。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3-7-3 06:51 标题: “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获奖人员名单(60人)
序号 | 省份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项目
类别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北京市 | 谭元寿 | 男 | 汉 | 1928.11 | 传统戏剧 | 京剧 | |
2 | 李春珂 | 男 | 汉 | 1949.3 | 传统美术 | 象牙雕刻 | |
3 | 连丽如 | 女 | 满 | 1942.2 | 曲艺 | 北京评书 | |
4 | 何凯英 | 男 | 汉 | 1956.5 | 传统技艺 | 内联升千层底布鞋制作技艺 | |
5 | 天津市 | 王毓宝 | 女 | 汉 | 1926.11 | 曲艺 | 天津时调 | |
6 | 河北省 | 袁淑梅 | 女 | 汉 | 1966.4 | 传统戏剧 | 评剧 | |
7 | 山西省 | 柳惠武 | 男 | 汉 | 1955.1 | 传统医药 | 中医传统制剂方法(龟龄集传统制作技艺)中医传统制剂方法(定坤丹制作技艺) | |
8 | 任跟心 | 女 | 汉 | 1963.9 | 传统戏剧 | 蒲州梆子 | |
9 | 内蒙古自治区 | 宝音德力格尔 | 女 | 蒙古 | 1932 | 传统音乐 | 蒙古族长调民歌 | 2013年5月22日去世 |
10 | 布林 | 男 | 蒙古 | 1940.1 | 传统音乐 | 蒙古族马头琴音乐 | |
11 | 辽宁省 | 邢传佩 | 男 | 汉 | 1956.11 | 传统舞蹈 | 高跷(海城高跷) | |
12 | 吉林省 | 王中堂 | 男 | 汉 | 1934.7 | 曲艺 | 东北二人转 | |
13 | 黑龙江省 | 吴明新 | 男 | 赫哲 | 1937.2 | 曲艺 | 赫哲族伊玛堪 | |
14 | 上海市 | 张静娴 | 女 | 汉 | 1947.4 | 传统戏剧 | 昆曲 | |
15 | 张心一 | 男 | 汉 | 1958.2 | 传统技艺 | 金银细工制作技艺 | |
16 | 江苏省 | 张美芳 | 女 | 汉 | 1946.8 | 传统技艺 | 苏绣 | |
17 | 徐秀棠 | 男 | 汉 | 1937.12 | 传统技艺 | 宜兴紫砂陶制作技艺 | |
18 | 邢晏芝 | 女 | 汉 | 1948.10 | 曲艺 | 苏州评弹(苏州弹词) | |
19 | 浙江省 | 陆光正 | 男 | 汉 | 1945.4 | 传统美术 | 东阳木雕 | |
20 | 高公博 | 男 | 汉 | 1949.10 | 传统美术 | 乐清黄杨木雕 | |
21 | 毛正聪 | 男 | 汉 | 1940.10 | 传统技艺 | 龙泉青瓷烧制技艺 | |
22 | 安徽省 | 石春彩 | 男 | 汉 | 1951.12 | 传统舞蹈 | 花鼓灯(蚌埠花鼓灯) | |
23 | 邢春荣 | 男 | 汉 | 1954.5 | 传统技艺 | 宣纸制作技艺 | |
24 | 蒯正华 | 男 | 汉 | 1962.4 | 传统美术 | 徽州三雕 | |
25 | 福建省 | 黄春财 | 男 | 汉 | 1936.5 | 传统技艺 | 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 | |
26 | 王顺明 | 男 | 汉 | 1954.3 | 传统技艺 | 武夷岩茶(大红袍)制作技艺 | |
27 | 冯久和 | 男 | 汉 | 1928.1 | 传统美术 | 寿山石雕 | |
28 | 江西省 | 黄云鹏 | 男 | 汉 | 1942.05 | 传统技艺 | 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 | |
29 | 山东省 | 郎咸芬 | 女 | 汉 | 1935.9 | 传统戏剧 | 吕剧 | |
30 | 姚忠贤 | 男 | 汉 | 1941.12 | 曲艺 | 山东琴书 | |
31 |
河南省
| 马金凤 | 女 | 汉 | 1922.11 | 传统戏剧 | 豫剧 | |
32 | 陈小旺 | 男 | 汉 | 1945.10 |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 太极拳(陈氏太极拳) | |
33 | 王素花 | 女 | 汉 | 1935.4 | 传统美术 | 汴绣 | |
34 |
湖北省
| 石九梅 | 女 | 汉 | 1951.7 | 传统美术 | 挑花(黄梅挑花) | |
35 | 湖南省 | 刘登雄 | 男 | 汉 | 1961.3 | 传统戏剧 | 祁剧 | |
36 | 广东省 | 杨坚平 | 男 | 汉 | 1932.1 | 传统美术 | 粤绣 | |
37 | 潘柏林 | 男 | 汉 | 1953.7 | 传统技艺 | 石湾陶塑技艺 | |
38 | 唐买社公 | 男 | 瑶 | 1944.1 | 民俗 | 瑶族耍歌堂 | |
39 | 广西壮族
自治区 | 杨似玉 | 男 | 侗 | 1955.8 | 传统技艺 | 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 | |
40 | 闭克坚 | 男 | 壮 | 1938.7 | 传统戏剧 | 壮剧 | |
41 | 海南省 | 陈育明 | 男 | 汉 | 1937.10 | 传统戏剧 | 琼剧 | |
42 | 符林早 | 女 | 黎 | 1964.5 | 传统技艺 | 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 | |
43 | 重庆市 | 张登洋 | 男 | 汉 | 1963.11 | 传统音乐 | 吹打(金桥吹打) | |
44 | 四川省 | 陈巧缘 | 女 | 汉 | 1967.2 | 传统戏剧 | 川剧 | |
45 | 陈林 | 女 | 汉 | 1960.7 | 传统技艺 | 蒸馏酒传统酿造技艺(五粮液酒传统酿造技艺) | |
46 | 贵州省 | 万政文 | 男 | 苗 | 1951.2 | 传统舞蹈 | 木鼓舞(反排苗族木鼓舞) | |
47 | 王景才 | 男 | 苗 | 1968.2 | 传统舞蹈 | 苗族芦笙舞(滚山珠) | |
48 | 云南省 | 郭有珍 | 女 | 彝 | 1943.5 | 民间文学 | 梅葛 | |
49 | 李增保 | 男 | 拉祜 | 1929.1 | 传统舞蹈 | 拉祜族芦笙舞 | |
50 | 西藏自治区 | 洛桑多吉 | 男 | 藏 | 1956.9 | 传统医药 | 藏医药(藏药七十味珍珠丸配伍技艺) | |
51 | 尼玛次仁 | 男 | 藏 | 1959.8 | 传统医药 | 藏医药(拉萨北派藏医水银洗炼法和藏药仁青常觉配伍技艺) | |
52 | 陕西省 | 高凤莲 | 女 | 汉 | 1936.2 | 传统美术 | 剪纸(延川剪纸) | |
53 | 甘肃省 | 马金山 | 男 | 东乡 | 1946.7 | 传统音乐 | 花儿(松鸣岩花儿会) | |
54 | 青海省 | 西合道 | 男 | 藏 | 1946.2 | 传统美术 | 热贡艺术 | |
55 | 马进明 | 男 | 撒拉 | 1947.11 | 传统技艺 | 撒拉族篱笆楼营造技艺 | |
56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张宝玉 | 男 | 回 | 1946.9 | 传统医药 | 回族医药(张氏回医正骨疗法) | |
5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艾赛提·莫合塔 | 男 | 维吾尔 | 1938.7 | 传统音乐 |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哈密木卡姆) | |
58 | 萨日塔洪·哈德尔阿洪 | 男 | 柯尔克孜 | 1941.12 | 民间文学 | 玛纳斯 | |
5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阿瓦依·哈尼塞提 | 女 | 哈萨克 | 1967.5 | 传统美术 | 哈萨克毡绣和布绣 | |
60 | 中国艺术研究院 | 吴
钊 | 男 | 汉 | 1935.12 | 传统音乐 | 古琴艺术 | |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3-7-3 07:04 标题: “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举行颁奖仪式
“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颁奖仪式
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协办的“第二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颁奖仪式”,6月6日在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行。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副总裁徐建兵,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副司长王福州、蒋明清,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茜、副院长吕品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有关专家、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代表、有关媒体代表与获奖传承人共150余人出席了颁奖仪式。颁奖仪式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新风主持。
“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 (以下简称“薪传奖”)由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出资设立,是我国首个由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工作机构设立的国家级专业奖项。“薪传奖”旨在表彰为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做出杰出贡献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薪传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出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60名。
去年6月6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为60位做出杰出贡献的传承人颁发了首届“薪传奖”。文化部部长蔡武为首届颁奖发了贺信。他在信中指出:“‘薪传奖’不仅对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传承人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作用,还将对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社会激励机制,探索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的保护方式,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的内在动力产生深远的影响。希望大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共同努力,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工作中作出更大的贡献,取得更好的成绩!”一年来,“薪传奖”的评选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反响。各位获奖传承人备受鼓舞,以更大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薪传奖”的设立,对营造全社会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尊重传承人的良好氛围起到了明显而积极的作用。
在首届“薪传奖”成功举办的基础上,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继续与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合作,举办第二届“薪传奖”的评选和颁奖。第二届“薪传奖”继续秉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的原则,面向我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推荐、专家提名或传承人自荐构成候选人,最后经专家评审选出60位杰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获得第二届“薪传奖”。
王文章在“第二届‘薪传奖’颁奖仪式”上致词,对各位获奖传承人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10多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显著成绩,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中国的保护工作实践得到国际社会很高评价。活态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们的文化认知体系中,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由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佛教文化组成,但呈现为中华民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却长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这才急需我们发动全社会的力量保护、保存那些承载着我们民族记忆、文化轨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推进,我们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有了深切认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起步比较晚,但是按照科学保护的原则推进,保护的成效和成果显著,其中,对传承人的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关键环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近十多年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有力推进,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地位、价值得到尊重与肯定,传承人的作用得以发挥。这也正是我们设立“薪传奖”的初衷。就是要承认他们的价值,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与地位,使他们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第二,我国在十几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方面已形成一个较为科学、健全的体系。在这方面,我们重要的经验是: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传承规律,针对不同形态的“非遗”项目,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通过普查建立国家级项目名录,包括建立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公布制度,还有整个保护体系和保护措施的完善,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三,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使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根本性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王文章指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之所以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果,是因为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与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其中发挥主体作用的是各级传承人的传承,保护成果凝聚了每一位传承人的不懈努力。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以活态方式存续,以人的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传统的传承,文化根脉的延续,需要通过传承人言传身教才能够传承下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体是该项文化遗产的持有人,各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持有人中核心组成部分,自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体核心。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使命的传承,不仅肩负着延续传统文脉的使命,而且对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内在动力的持久发挥,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我们大力宣传和呼吁提升传承人的地位,尊重传承人的传承,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设立“薪传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体现。比如在第二届“薪传奖”颁奖仪式即将举办之时,一位获奖传承人、著名蒙古族长调民歌演唱家宝音德力格尔因病去世。在我们心情感到无比沉痛的同时,略感欣慰的是这位传承人用毕生精力传徒授艺,使她的艺术生命仍能够在众多的传承人身上得以延续,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意义所在。因此,保护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文化的繁荣发展,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非遗”保护同样如此。大型民营企业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在出资设立“中华艺文奖”之后,再次出资设立“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更加体现其“奋发有为,服务社会”的企业责任感,体现了社会参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徐建兵代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讲话,对获奖传承人表示祝贺。他说:“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其世代传承,并不断发扬光大,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得益于社会、奉献于社会’是我们长期以来秉持的核心价值观,参与‘薪传奖’的设立,能够为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尽绵薄之力,在中华文化的弘扬和传承中承担更多责任和使命,是我们的荣幸,更是我们的责任和孜孜以求的愿望。希望‘薪传奖’越办越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在颁奖仪式上,王文章、马文辉、徐建兵共同为获奖传承人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第二届“薪传奖”获奖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剧代表性传承人、著名评剧表演艺术家袁淑梅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代表性传承人黄云鹏代表获奖传承人在颁奖仪式上发表获奖感言,表示要认真履行传承人的责任与义务,立足自身,扎根传统,放眼未来,既要继承好前辈的优秀成果,搜集、整理、保存好相关资料,更要用更好的、更有效的形式,积极做好“传帮带”工作,全心全意做好优秀传统文化、传统技艺的传承、保护工作。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祁庆富代表专家发言。他说,“薪火传无尽,春从腊底生。”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走过了不平凡的10年。10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以空前的浪潮,向全社会传递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正能量。这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实现中国梦的不可或缺的宝贵精神支柱。各位传承人求真务实、孜孜不倦、持之以恒的贡献,体现了宝贵的“薪传精神”,应当在全社会发扬光大,这是因为,“薪传”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义务,也应该是所有有志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人士的共同追求。
“薪传奖”的设立,对全面贯彻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起到了积极作用;对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社会激励机制,探索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的保护方式,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的内在动力具有重要意义。相信随着“薪传奖”的继续举办,它所产生的影响必将越来越大,对广大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对文化事业的推进,也将发生重要的作用。
http://epaper.ccdy.cn/page/1/2013-06/17/4/201306174_pdf.PDF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3-7-4 21:40
非遗关键除了传承人之外,观众、听众群体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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