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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越系文化香榧传说群的若干思考(上) [打印本页]

作者: 边缘人    时间: 2013-5-18 05:49     标题: 越系文化香榧传说群的若干思考(上)

越系文化香榧传说群的若干思考(上)

刘锡诚



【摘要】会稽山地区的香榧树群是第三纪古生物孑遗,围绕着香榧树的果实香榧子,形成了种种传说、故事、歌谣、谚语、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承载了、体现了、延续了农耕文明条件下会稽山周边地区世居农民、手工业者等人群的宇宙观、生命观、伦理观、理想和憧憬,并在一定程度上穿越时空传承了上千年之久而不衰,时至今日,成为当今现代社会文化的一部分。这笔文化遗产的发掘,为碎片化了的古“越系文化”展露并增添出了一片新的景观。调查发现,香榧传说在其传承传播中构成了一个以会稽山周边地区包括江苏南部、浙江、福建、江西、安徽、湖南、贵州等地,以绍兴市的诸暨赵家、绍兴稽东、嵊州谷来、东阳(磐安)等地的传说圈。香榧传说是继人参传说、葫芦传说之后,被发掘现世的第三个“中华人文瓜果”。在为申报世界农业文化遗产的同时,对香榧传说在科学理念指导之下的普查和忠实记录,是“活态保护”之外的另一种必要手段。



香榧树是我国原产的果树,其果实香榧子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干果之一。其果实又称赤果、玉山果、玉榧、野极子、三代果等,是一种红豆杉科植物的种子,外有坚硬的果皮包裹,大小如枣,核如橄榄,两头尖,呈椭圆形,成熟后果壳为黄褐色或紫褐色,种实为黄白色,富有油脂和特有的一种香气。

据考证,香榧树是第三纪孑遗植物。作为一个远古残留下来的物种,如今在会稽山脉东白山区等地还有大量遗存,并形成了几个占地面积很广的古香榧树群;榧树所结的果实香榧子,被当地世居民众赋予了种种文化含义,从而成为榧树分布地区民众口口相传的一种地方风物传说。

近年来,绍兴市的文物和农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世界农业文化遗产,进行了大量的田野调查,并获取了大量关于香榧的相关口述资料,弥补了传统的研究在史料方面的不足。同时,绍兴市文广局也组织力量,从2012年的4月份起,在古香榧树集聚的一些乡镇,对古香榧群的基本情况及与香榧有关的习俗、传说、民间故事、歌谣、手工技艺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实地调查,撰写了《绍兴市会稽山古香榧田野调查报告》以及《嵊州市谷来镇古香榧田野调查表》、《嵊州市谷来镇古香榧田野调查表》、《嵊州市竹溪乡古香榧田野调查表》、《嵊州市王院乡古香榧田野调查表》、《嵊州市雅璜乡古香榧田野调查表》、《嵊州市通源乡古香榧田野调查表》、《嵊州市长乐乡古香榧田野调查表》、《绍兴县稽东镇古香榧田野调查表》、《诸暨市枫桥镇古香榧田野调查表》、《诸暨市赵家镇古香榧田野调查表》、《诸暨市东白湖镇古香榧田野调查表》、《诸暨市东河乡古香榧田野调查表》等11份调查表,比较系统地发掘了这个地区有关香榧的民间传说、歌谣、习俗等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1] 作为2005—2009年我国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补充,这次针对与香榧相关的非遗的调查,发现在当今现代化、全球化、信息化、城镇化浪潮的巨大冲击下,主要在农耕文明和家族伦理制度社会条件下被世世代代的民众创作和传承的传说故事、歌谣、民俗等,而今还在民间、主要是在会稽山广大地区的世代居乡民社群中,以口口相传的方式传颂着。初步摸清了香榧传说的贮存和传承的“家底”,以及所涵盖的内容和在乡民社会中的社会功能,为下一步的全面记录、保存和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些民间传说故事、歌谣、谚语、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态,承载了、体现了、延续了农耕文明条件下会稽山周边地区世居农民、手工业者等人群的宇宙观、生命观、伦理观、理想和憧憬,并在一定程度上穿越时空传承了上千年之久而不衰,时至今日,成为当今现代社会文化的一部分。

也许由于古榧树主要生长在会稽山周边的山区,而在上古时代,会稽山尚属于不发达地区,榧树又是一种古生物物种的孑遗,故古代文献上的记载,不是很多。清人蒋廷锡主持编纂的《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草木典》中,尽管将载籍搜寻以尽,也不过汇集了区区两个页码!提供了最为丰富的香榧知识和人文信息的,莫过于自汉代罗愿《尔雅翼》和如李时珍、陶弘景等诸多医家的记述,以及北宋诗人苏轼的《送郑户曹赋席上果得榧子》和南宋诗人叶适的《蜂儿榧歌》两首诗

苏轼《送郑户曹赋席上果得榧子》咏曰:“彼美玉山果,粲为金盘实。瘴雾脱蛮溪,清樽奉佳客。客行何以赠,一语当加璧。祝君如此果,德膏以自泽。驱攘三彭仇,已我心腹疾。愿君如此木,凛凛傲霜雪。斫为君倚几,滑净不容削。物微兴不浅,此赠毋轻掷。”

叶适《蜂儿榧歌》诗云:“平林常榧啖俚蛮,玉山之产升金盘。其中一树断崖立,石乳荫根多岁寒。形嫌蜂儿尚粗率,味嫌蜂儿少标律。昔人取急欲高比,今我细论翻下匹。世间异物难并兼,百年不许赢栽添。余某何为满地涩,荔子正复漫天甜。浮云变化嗟俯仰,灵芝醴泉成独往。后来空向玉山求,坐对蜂儿还想象。”


《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草木典》所收苏轼《送郑户曹赋席上果得榧子》



前引这两位诗人由于都曾亲近越地和古香榧,所以对香榧有着独到的感悟和情怀。苏诗不仅写了“玉山果”(香榧)的珍贵和榧树生长之地的良好生态环境,还以诗人的感悟赋予它“凛凛傲霜雪”的崇高品格。叶适咏唱了香榧之“世间异物难并兼,百年不许赢栽添”、“浮云变化嗟俯仰,灵芝醴泉成独往”的高洁品性。榧树所结果实香榧,历来被认为是坚果中的上品,不仅是疗治五痔、去三虫、治落发的良药,而且是赠送朋友和宾客的珍贵礼品。

可惜,现当代以降,一百年来,我国的人文学者和作家诗人,很少有人涉足香榧这一领域,更没有人在会稽山地区对香榧及其民间文化做过系统的调查,甚至连1980年代以降的25年间所进行的《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民间故事、歌谣、谚语三套)大调查,都未能提供本应提供的相关记录材料。可以聊以安慰的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人类学的理念与方法逐渐进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并发挥作用,作家学者们也开始对香榧投以关注的目光。著名科普作家、中国自然博物馆前副馆长黎先耀于2001年发表了散文《枫桥香榧》[2],2010年浙江作家协会举办了“冠军香榧杯”全国微篇文学征文,一向被文学界忽略的香榧及其民俗文化开始进入了文人作家的视野。在2003年我国开展“政府主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开展以来,笔者只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诸暨文化丛书”之一的《西施传说》这本书里,读到一则由叶小龙搜集整理的、实际是“写定”的香榧传说《西施眼》。[3] 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绍兴市文广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12年4月主持的这次“会稽山古香榧(民俗和传说)田野调查”中所发现的“活态”的香榧传说,填补了我国民间文学调查搜集的空白。香榧传说的被发掘,在近20多年来我国和日本的学者合作进行的“越系文化”的调查研究[4],特别是我国政府启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9年以来,在碎片化了的“越系文化”中展露并增添出了一片新的景观。

一  香榧:又一个“中华人文瓜果”



据资料,香榧的主产地在江苏南部、浙江、福建、江西、安徽、湖南、贵州等地,以浙江诸暨赵家、绍兴稽东、嵊州谷来、东阳(磐安)等地分布最多。通过绍兴市文化主管部门2012年4月的这次摸底调查,大致可以确认,在会稽山周边地区一带,至少在诸暨市、绍兴县、嵊州市的一些榧树群密集分布的乡镇,在经历了极其漫长的口耳相传的历史发展后,形成了一个以榧树和香榧子为中心主题或原型的别具特色的民间口头传说群,我们不妨沿用“文化圈”的理论,把这个传说群流传的地区称作“香榧传说圈”。“传说圈”(文化圈、文化区),其实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化生态保护区”,不过“香榧传说圈”要保护的对象,是有关榧树以及香榧子的种种传说而已。这个传说圈的边界划在哪里,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调查采录,才能做出科学的界定,但现在不妨把以行政区划绍兴市范围内的诸暨市、绍兴县、嵊州市三个市县的一些乡镇如诸暨的枫桥镇、赵家镇、东白湖镇、东和乡,绍兴县的稽东镇,嵊州市的谷来镇、竹溪镇、王院乡、雅璜乡、通源乡、长乐镇等作为这个传说圈的中心区开展深入的调查采录。说这是一个狭义的香榧传说圈,也无不可。如果我们把21世纪的今天还在这个传说圈里流传的香榧传说(即常说的“活态的传说”),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采用笔录、录音、录像等手段,科学地记录下来,不仅使香榧传说这一刚刚被发掘出来的传统非遗项目,得到很好的保存,可以印成书籍,制成光碟,以其“第二生命”向更为广大的读者提供阅读,为中华传统文化增加一份此前未知的鲜活的元素和资料,如此,将是我们这一代文化人对中华文化史重构的巨大贡献。这一地区是古越之地,香榧传说的搜集、记录、传播和研究,无疑也是对由于人口迁徙移动等原因而碎片化了的“越系文化”重构的一个重要方面。



会稽山一带的广大世居榧民,一代又一代,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创作和传播的香榧的传说,穿过跌宕起伏、剧烈动荡的漫长历史而延续到21世纪的今天,特别是在当代全球化、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的巨大冲击下,大量的民间文学和民间文化因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农耕文明条件的削弱乃至丧失而无一例外地处在式微状态中,而香榧传说还能借助于榧树和香榧子这一物质的载体,而能保留下来许多在不同时代里产生并适应于当时的那些传统的观念,仍然以口头的方式在民间流传,实在是一件幸事,也因此值得我们珍惜。笔者对调查报告《绍兴市会稽山古香榧田野调查汇集本》中所涉及的田野材料略作梳理和分析,起码读到了八九个相对较为完整的传说。这些传说是:

(1)《七仙女、五通岩与香榧》,嵊州市通源乡松明培村裘先生讲述,钱增方、张小英、史庭泉记录
(2)《金榧变香榧》,嵊州市长乐镇小昆村马昌樵讲述,钱增方、史庭泉记录
(3)《香榧的来由》,嵊州市长乐镇小昆村郭书念讲述,钱增方、张小英、史庭泉记录
(4)《香榧的名讳》,嵊州市长乐镇小昆村小昆讲述,钱增方、张小英、史庭泉记录
(5)《西施眼的由来》,嵊州市长乐镇小昆村郭大伯、马小昆讲述,钱增方、张小英、史庭泉记录
(异文:《西施眼》,叶小龙记录,诸暨市,《西施传说》,中国美术出版社)
(6)《王羲之提笔书“香榧》,绍兴县稽东镇高阳村黄永标讲述,俞国荣记录
(7)《香榧的来历》,绍兴县稽东镇占岙村黄望土讲述,俞国荣记录
(异文:《香榧的来历》,诸暨市浣江小学老师钟秀萍记录,网上材料)
(8)《香榧传奇》,诸暨市枫桥镇海角村陈佐天写定
(9)《走马岗和香榧》,诸暨市赵家镇宣家山村宣曙映讲述,赵校根记录

在这些传说之外,还有一些传说的记录文本,因种种原因而没有进入我的视野,它们或者还仅仅是个线索,或者记录不完整,或者与香榧无关,等等,不一而足。如果深究其原因,大多是因为调查者不得法,采录不科学,不符合“真实性、科学性、代表性”的民间文学调查原则,不是根据口述做的记录而是调查者根据自己的记忆印象而加入自己的思想、用自己的语言(知识分子语言)创作出来的,等。如果能够在下一步的调查采录中以科学的态度重新加以搜集采录,可以预期将成为一件件合乎要求的成品。

我把流传于会稽山地区的香榧传说,称作“传说”类中的“地方风物传说”。25年前,在我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编纂工作的时代,总编辑部曾经组织力量撰写了一本《中国民间文学集成工作手册》,实际上是全国参与其事的人员共同遵守的工作规范,把“传说”分为八类:(1)人物传说;(2)史事传说;(3)地方传说;(4)动植物传说;(5)土特产传说;(6)民间工艺传说;(7)风俗传说;(8)其他。作者在阐释中称:八类常常有交叉,如史事传说与人物传说就很难截然分开。地方传说、土特点传说、风俗传说也很难与历史人物传说无缘。这种区分是相对的。[5] “三套集成”所以作如此细的分类,是考虑到编书的需要,因为如果类别太大、作品多,就难于编排,而“类”小一点细一点,就会显得相对好编排一些。

中国的文化之所以自然地形成为若干区域文化,如吴越文化、齐鲁文化、燕赵文化、荆楚文化、秦晋文化……等,就是因为口语方言、风俗习惯、精神气质等的差异决定的。一个地区的“地方风物传说”所以凸显,也是由于当地的山川地貌、气候物候、口语方言、精神气质、人文传统的不同造成的。我认为“地方风物传说”单列为“传说”中的一个小类,较为符合中国民间文学的实际情况。在一些高等学校撰写的教学用的教科书(如钟敬文主编的《民间文学概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原版)里正是这样做的,一般把“地方风物传说”单列为一类。这本书的作者这样阐释地方风物传说的内容和特点:

这类民间传说叙说地方的山川古迹、花鸟鱼虫、风俗习惯或乡土特产的由来和命名。它们同解释性的神话相似而又不同。第一,神话解释的主要是具有普遍性的自然现象,如天地日月和人类的起源等;传说大都是解释某个特定的地方事物,如某山某水某树某兽等;第二,神话解释事物来源主要通过幻想方式;传说则往往通过日常生活的方式,尽管也可能包含幻想成分。第三,原始人对解释性神话信以为真;传说一方面由于附会于实际事物而显得像真有其事,另一方面在可信的问题上呈现出复杂的情况,……说的人和听的人都未必尽信,也未必都不信。”
……民间风物传说,通过把自然物或人工物历史化或人格化,使他们和人民生活融为一体;对风俗习惯也给以饶有兴味地解说。它们的产生,说明劳动人民既有传述历史的严肃意思,又有健康丰富的生活情趣和无比活跃的艺术想象力。[6]

“地方风物传说”的一个基本的特点是其解释性。即对所说的风物的由来、名称、特征、形体的由来做出解释,因为要解释,所以一般是有头有尾,或加入人物、事件、地点、过程等外在的、但又是必然的环境描述和叙事。由于地方风物传说大多是附着于现实世界里某种实有的风物,因而风物传说对风物的解释,也就大体上不会脱离这些风物的本体和品性,或者说以现实中的事物为本,但细细分析起来,您又会发现,地方风物传说对地方风物的解释,却又并非都是或大多不会是科学的,而更多地是艺术的,因为这些进入人们头脑中的风物,大多是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命运与共的,人们自然地会赋予它更多的同情和关爱,赋予它超现实的美丽的品质和有益于人的功能,现实中不能实现的东西,一旦进入形而上的创作领域,便平添了更多的想象和幻想,以及嵌入了人们的超越现实的憧憬和愿望。这也就是恩格斯在论述《德国的民间故事书》中所说的:“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农民做完艰苦的日间劳动,在晚上拖着疲乏的身子回来的时候,得到快乐、振奋和慰藉,使他忘却自己的劳累,把他的贫瘠的田地变成馥郁的花园。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手工业者的作坊和一个疲惫不堪的学徒的寒伧的楼顶小屋变成一个诗的世界和黄金的宫殿,而把他的矫健的情人形容成美丽的公主。但是民间故事书还有这样的使命:同圣经一样培养他的道德感,使他认清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权利、自己的自由,激起他的勇气,唤起他对祖国的爱。”[7] 香榧的传说正是承担了这样的一些使命的民间文艺作品。这一点,即使在现有的数量和题材都还很有限的香榧传说中,也已经可以看得很清楚。

根据调查所提供的线索,这个“香榧传说圈”(文化圈)中流传的香榧传说,就其题材和内容,以及其所反映的和隐含的思想(有的是明显的,有的是遮蔽着的),应该是很广泛的。至少包括下面五个方面的作品:

(1)有关香榧树渊源和香榧子由来的传说。(如“榧王”和香榧由来的传说)。如:绍兴稽东镇流传的一个传说说:香榧是天女从天庭偷到凡间来的。偷香榧的天女下凡,因而受到了天帝的惩罚,她的双眼被挖出,扔到了香榧树苗上,故而每一个香榧果上都有一对小眼睛,那就是那个被天帝处死的天女的眼睛。诸暨枫桥流传的一个传说:嫦娥欲下凡人间,与凡人结为夫妻,玉皇大帝成全了她的痴心,给她香榧树和佛手树作为嫁妆,于是人间才有了香榧树。香榧被广大民众赋予了神圣性和灵异性。嵊州市通源松明培村流传的传说说:是玉皇大帝的小女儿七仙女给人间送来两粒香榧种子。因此,七仙女受到当地榧农的崇尚和祭祀,悬挂在在山岩上的小庙和所享受的香火,表明了人们不忘给他们带来香榧种子的七仙女。在通源,七仙女的故事与全国各地其他地方的七仙女故事迥然有异。
(2)带有神圣性的传说(如关于嫦娥、娥皇、女英等与香榧传衍关系的传说)。
(3)神话人物和历史人物传说(如秦始皇、舜、西施、王羲之等)。如舜的传说。舜的传说是浙东地区的重要神话人物传说或历史人物传说之一。舜的贤能传为美谈。唐《括地志》引《会稽旧记》云:“舜,上虞人,去虞三十里有姚丘,即舜所生也。”神话说,尧禅位于舜,尧的儿子朱丹起而与之争夺皇位,发动争乱。谦让的舜避之于故里上虞。回乡途中为大水所阻,一头大象从林中出来背舜过江。平朱后,百官来会,请舜继皇位。而舜为迎接百官而修筑桥梁(百官桥)。《风土记》:“虞即会稽县。”与今上虞近邻的绍兴县稽东镇流传的一则传说,将舜躲避朱丹于于上虞的神话传说,附会上本地的内容,成为一个生动的香榧传说:舜为了躲避朱丹的迫害而与娥皇、女英遁入会稽山腹地,靠采摘野果度日。舜下会稽山会百官,两位妃子饥饿难当,突闻远处飘来异香,循着香味走去,但见一位老妪正在用石锅炒干果,并告之其为“三代果”。原来这位老妪正是舜的母亲,当她得知娥皇、女英身陷困苦时,便下凡来以“三代果”搭救她们。于是,两妃子把“三代果”种子在当地种植。舜死后,两位妃子投湘江而死,后人以“湘妃”相称,于是会稽山一代的榧民便移花接木,把她们种下的“三代果”也称作“湘妃”,久而久之,“湘妃”衍化成了“香榧”。
(4)地方风俗传说。如嵊州市竹席乡明珠庙会的传说。
(5)地方风物传说。如五通岩与香榧的传说。

二、“中华人文瓜果”传说



在我国政府主导下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对珍贵的项目和濒危的项目进行抢救已成共识。香榧传说在普查中被发现和被记录,是地方政府和民众文化自觉得到提高的表现。就其在中国文化中的重要意义而言,笔者以为,香榧堪称是继人参、葫芦之后的第三个“中华人文瓜果”,而香榧的传说,自然也就理所当然地可以称作第三个“中华人文瓜果”传说。

历数“中华人文瓜果”的家族,不能不首先提到长白山和大兴安岭中的人参。记得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吉林省通化地区长白山密林里流传的人参故事(传说)陆续被地方文化人记录下来,并接连在首都的报刊上发表,一下子引起了广大读者的浓厚兴趣和广泛关注,挖参人及其命运、挖参故事,以及充满了幻想色彩的人参娃娃、棒槌姑娘、小龙参等奇异诡谲的形象,在万千读者面前展现了一个深邃、陌生而有趣的世界。人参故事误打误撞地成为了第一个“中华人文瓜果传说”,并且一时间风靡了中外知识界。人参故事的发掘和张扬,不仅得益于《民间文学》杂志的发布于宣传,而且也得益于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的援手,这两家出版社各自出版了一本《人参的故事》,把这段历史公案记录在了纸上。

几十年后的1996年,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在北京召开“民俗文化国际研讨会”,主题是葫芦文化。从《诗经》里的“绵绵瓜瓞,民之初生”的瓜果葫芦,到在大洪水中人烟灭绝时,借助葫芦得以逃生的兄妹二人经过种种考验而结为夫妻、绵延后代的神话传说,给葫芦赋予了身后的人文性质,从而成为中外学者关注的一个焦点。当时健在的钟敬文先生在会上首次把葫芦定名为“中华人文瓜果”,最是引人注目。商务印书馆还在“东方文萃”书系下出版了一本《葫芦与象征》,把第二个“中华人文瓜果”的公案定格在了书中。

香榧及香榧传说,是古越之地或所谓“越系文化”的一个代表性文化符号,我愿意把它称为在人参及人参传说、葫芦及葫芦传说(洪水传说)之后的第三个“中华人文瓜果”传说。

三  进行一次专题调查



民间文学是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门类和领域之一,是民众口传心授、世代相传、集体创作、集体享用的语言口头艺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民间文学”都是列在第一位的。由于十年前的20世纪80年代我国曾经进行过一次民间文学的普查,2005年6月开始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又对民间文学来进行了一次“跟踪”式的调查。“跟踪调查”或每隔几年进行一次的“重复调查”,是国际民俗学的一种重要的、普遍采用的调查方法。普查十年之后,再做一次全面的调查,不仅如古人所说的“可以达下情而宣上德”(清·刘毓崧《〈古谣谚〉序》)、了解民心、研究国情(现代化进程对社会进步的推动和社会价值观的变化)是十分必要的,而且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嬗变本身来研究文化移动的规律也是十分必要的。与2005—2009年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不同,我们即将在会稽山地区进行的香榧传说调查采录,应当是一次专题调查,即围绕着一定主题和预定目的的调查。

民间文学的专题调查,在我国,60年来,各地进行过多次,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次香榧传说专题调查,其目的,笔者设计为两个,供大家讨论和参考:(1)通过实地调查摸清会稽山地区古老的香榧传说在当代社会中的生存和流传状况,从而探讨和制定保护措施;(2)通过实地调查采录民间口传的有关榧树和香榧子的传说故事,挖掘和发现优秀的故事家(传承人),收集相关的民俗文物和民间抄本、印本。

下面笔者就这次专题调查的理念和方法谈几点意见,供讨论。

一、文化理念与指导思想

专题调查一般都是预设了一个调查的主题(专题),比如我们要调查和采录的是与榧树和香榧有关的传说,要想在规定的时间里,最好地完成预定的主题和达到既定的目标,就必须要求所有参与调查的人员遵守一个共同的理念。这个理念,简单说来,不外下面的三点:

第一,民间文学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而是一定地域文化及其叙事传统的一部分。你所面对着的被采访人,不是随机碰到的任何一个人,而是经过选择的故事家或歌手,一般说来,他在村子里是个能说会道的人,是掌握地方传统较多或最多、较系统或最系统的人,但他的讲述,肯定是地方叙事传统下的一种个人的叙事,而个人叙事又是有个性的,也就是说,有个人创造因素的。但任何有才能的人,他的讲述,从内容到风格,又绝对离不开地方传统,除非他是个最近来到此地的外来者,如打工者,过路的客人。因此,要求调查人员在采录传说故事时,要尽可能地同时记录下与讲述者所讲述的传说故事相关的环境材料,如讲述者的身份、年龄、性别、地点(在家里还是在学校、村委会办公室,有没有听众等),以及与故事有关的文化、民俗。比如,会唱戏的人,走南闯北的人,做买卖的人,他们在讲述时不仅语言华丽、眉飞色舞、引人入胜,也可能会随时附会上一些本地叙事传统中没有的东西。而那些没有走出过本村本地的人的讲述,则是另一种风格,他们也许更多地恪守或继承了本地传统,在讲述的语言上,也往往以朴实平易见长。如果是一个妇女,她的讲述,其情节的简繁,不仅可能与她的娘家的地方叙事传统有关,她的身世、遭遇也可能给她的故事以显著的影响。我们现在有了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摄影录音录像,完整地记录讲述者的讲述环境,和讲述文本的相关材料,已经不再是难事了。

第二,讲述文本的现代性。我们要调查的,是现代社会条件下、亦即21世纪第一个十年仍然“活”在老百姓口头上的民间传说故事。民间文学不是与社会绝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客观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变化而发生着或快或慢的嬗变的。客观社会环境,指的是在全球化、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条件下生产方式、居住模式等的变化,过去那种自给自足的农耕生产方式开始发生着深刻的转型,过去聚族而居的那种村落式聚落在很多城镇化了的地方也已成了往事。人文环境,指的是中国的血缘家族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礼俗制度,逐渐衰弱甚至崩溃,也就是说旧日的那个“乡土中国”已逐渐退出我们的视野。这些变化是深刻的,给长期以来作为“乡土中国”里的老百姓的主要精神文化的民间文学(民间传说故事),从语言的变迁开始,逐渐注入一些“异类”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或发生着令人惊异的变化。我们所要记录的民间传说故事,是21世纪第一个十年还在口头上传播的作品,这些口述作品中必然地会反映这个时代的巨变和面貌,但这巨变和面貌是通过生活在乡土社会中的老百姓的口述描述的,而不是那些见多识广的干部、退休的公职人员们笔下的巨变和面貌。我们常常看到一些假托某农民讲述的传说,其语言却是一些文绉绉的书面语言与成语,和与土生土长的村里人无缘的叙事方式和知识分子腔调。

民间文学的调查,要求记录下来的文本反映和适应现代性,但这个现代性是老百姓的现代性,而不是知识分子和政府官员设定的现代性。具有现代性的记录文本,与过去时代的记录文本之间既有连续性,也存在一些差异性,人们从这种差异性中,可以了解和研究中国的基本成员——农民在现代化条件下生活的变迁和文化的嬗变,亦即“乡土中国”的变迁。

总之,采集当下时代还在民众中流传的民间文学作品,是本次香榧传说调查采录的最基本的任务,因为提供不出当代还在民间流传的传说故事的记录文本,就使这次调查失去了意义,而有了当代流传的民间文学作品及其相关的民俗文化事象的忠实记录,就保存下了当代所流传的香榧传说故事的时代面貌,从而也就为根据民间作品所提供的和折射出来的社会的和精神的资讯,研究民众的思想和世界观提供了可能,为制订、实施和修订保护规划,为党和政府制订文化政策,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第三,遵守科学性、全面性、代表性三原则。据我的理解,“科学性”是调查采录、特别专题调查采录时的主要指导原则。所谓“科学性”,其核心就是真实性。真实性,就是按照民间文学作品在流传中的形态,真实地、不加修饰、不加歪曲地将其记录和描述下来,更不要以自己的想象或凭自己的知识和爱好去篡改民间文学作品。从以往的情况、特别是80年代的调查来看,主要的倾向是后者,即不愿意下苦功夫作实地调查、忠实记录,或随意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趣味、或按照当前的政治口径和政策要求乱改乱编,随意拔高其所谓思想性和艺术性,不能提供民间流传的“原汁原味”的调查资料。当下学术界和媒体上对过去的某些调查资料的非难,也主要在是否合乎“真实性”这一点上;只有符合“真实性”要求的调查材料,才算达到了科学性的要求。

所谓“全面性”,即在调查和采集的过程中,要以历史唯物史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调查和采录,避免教条主义和机械主义,避免主观地、轻易地舍弃一些一时间认为没有价值的作品或材料。

所谓“代表性”,指在普查中,任何人都不可能对一切民间文学现象平均使用力量,要善于在一个地区的范围内,发现哪些形式、哪些作品、哪些类型是有代表性的,抓住了这些形式、作品、类型,也就抓住了主流的或主要的东西。而在后期的编纂工作中,不大可能有闻必录,而会从中遴选那些有代表性的文本。

只有把科学性、全面性、代表性三者结合起来、统一起来,符合这“三性原则”的调查和采录成果,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第四,处理好数据和文本的关系。在民间文学的专题调查中,一定的数据是需要的,但不可能用数学的统计法(量化)解决一切问题,故而要求采录者在采录时忠实于具体的讲述者、传承者、表演者的讲述和表演,只有出自他(们)之口和他(们)之手的作品,才能代表他(们)和他所属的那个群体的一般思想观念和审美取向。

口头文学是民众的语言艺术,因为它以通过语言、思想、形象、智慧而使其具有教化作用,即古代文艺理论说的“文以载道”。口头文学又与一般的文学不同,而是一种特殊的文学,不能用纯文学的原理和艺术的审美标准来衡量,因为它与人类生存的其他生活形态粘连或融合在一起。尽管“类型化”是民间作品的一个普遍性特点,但出自不同性格、不同气质、不同人生观的故事讲述家讲述的故事,和不同性格、不同气质、不同人生观的歌手唱出来的民歌,在语言叙事的方式、词语所表达的文化意义涵、细节的铺叙、幽默感等方面,往往表现出迥异的特点。故而在记录他们的讲述和歌唱时,要尽可能忠实于他们讲述或演唱的语言(包括方言土语)、音乐,尽量避免用通行的官话或采访者自己的语言,替代讲述者的讲述语言。保持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就能得到有个性、有风格的民间作品的文本。这是民间文学调查的基本要求,也是考察调查者的基本功的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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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草木典》之榧图、《尔雅翼》.  [时间:2013-5-18 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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