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文中,nation、national、nationality属于同源衍生词系列,nation指国家民族,是与国家(state)互为表里的词语,在联合国(the United Nations)的表述中nation就代表一个国家,对一个国家来说则代表国家层面的民族。National通常指民族的、国家的、国民的、或国立的,例如“国家民族事务”的表述理应是State National Affairs,也就是“中华民族事务”。在国内, National economy指国民经济,在对外关系涉及中国、中华民族经济利益时,National economy则会表述为民族经济;national university通常译为国立大学、也可理解为民族大学(今天中国的民族大学都是招收56个民族学生的大学)。Nationality是指具有享有一个民族国家的国籍,也就是指享有国家民族的归属。这种民族的归属也就是享有国家民族的“族籍”。总之,对这些词语的理解,必须立足于民族国家的时代,对中国来说就是必须立足于中华民族观念。
近年来,人们常说要淡化民族意识、强化中华民族意识。那么,这种愿望要淡化的显然是构成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的族别意识,当然许多更明确的指向是少数民族意识。这种民族意识增强,至少被认为是使用了英文的nationality一词。但是,如果nationality意味着中国的国籍、中华民族的“族籍”,那是要淡化还是强化?显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观念层面需要强化的是中华民族意识(The consciousness of Chinese nation)。在过去56 nationalities的表述中,Han nationality(汉族/汉民族)究竟意味着“汉国籍”还是“中国汉族”?(没有人愚蠢到把享有他国国籍的海外华人称之为Han nationality)将这种英文表述理解为给予汉族以国籍地位,是“信达雅”的翻译还是“直翻硬译”的理解?如果从nation、national、nationality的现代国家民族观念去理解,nationality无论理解为中国国籍还是中华民族“族籍”,Han nationality都可以理解为“享有中国国籍的汉族”、“中华民族的汉族”。至于citizenship一词,主要是指能够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公民身份,而不能涵盖所有享有某国国籍的人,如未成年人有国籍但没有公民身份。
自上世纪90年代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英文译名改为the 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之后,“去nationality”的ethnic大行其道,“56 ethnic groups(56个族群)说”推动了所谓“去政治化”思潮的流行。在淡化56个民族的民族意识(national consciousness)同时,却强化和增多了“族群”意识(ethnic consciousness)。以至于不得不从历史中去寻找中国原本没有“族类”观念的传统资源,最终导致原本就不应该学习苏联搞民族识别、不应该搞民族区域自治的“反思”。中国的民族工作领域、民族研究学界都把上世纪50年代(1957年以前)视为“黄金时期”,但是在今天一些人看来则是“错误学习苏联的时期”。似乎按照1939年顾颉刚先生的主张行事,就不会有今天这些“作茧自缚”的民族问题烦扰。
总之,仅从概念的中西话语之辨而言,今天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英文表述为The 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恰恰强化了ethnic的族别意识,而疏离了national的中华民族意识。因此,从建构中华民族的理论观念和整合实践的要求去思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英文表述应该是The State National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如果从职能定位为少数民族事务,准确的理解性表述应该是The State National minority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