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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官斗,话说“斗”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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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陶成局
时间:
2013-2-15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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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官斗,话说“斗”的由来
民国官斗,话说“斗”的由来
老陶/文
笔者收藏一件民国官斗,木质呈梯形,口沿和四边包有铁皮,整体完好,四面刻有铭文。斗的正面刻有“官斗,民国丙寅,拾月置 (1926年10月) ” 字样;两侧刻有“卢龙南区”“柏家店镇”的字样;背面有“照颁行 (照此颁布发行)”的字样。这件民国官斗,是民国时期政府颁布发行的度量衡标准器之一。民国官斗见证了古代度量衡中量器演变的历史进程。
原始的测量和人类本身一样古老。人类的祖先在长期的劳动过程中,从制造最简单的工具开始,在日常生活中就有了“量”的概念。随着生产的发展,人们对测量数据的准确和统一,逐渐有了要求,从而出现了专用的测量长度、容量、重量的器具,这些测量,在中国古代称之为“度量衡”。
“斗”是古代测量容量的器具之一,斗的由来,可以追溯到7000年前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时期。这一时期制陶手工业出现后,氏族公社开始制造各种大小不同的陶罐、陶钵、陶盆等生活用具。当分配生活资料时,酋长用陶器作为量器,可以较为均匀地分配谷物。这就产生用特定器物为标准作为量器公平分配的原始概念。
人类进入奴隶社会后,商品交易集市的出现,促进了赋税制度和度量衡制度的发展。西周时期,既有“一器之设,一物之用,莫不合王制。”之说。《仪礼•明堂位》说:周公“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仪礼•聘礼》有“十斗曰斛”的记载,斗、斛作为测量谷物多少的量器,在距今3000多年前的西周时期已经出现。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普遍使用,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由于生产关系的变革,新兴的地主阶级逐步成为了统治者。《史记》说:“田厘子乞事齐景公为大夫,其收赋税于民,以小斗受之,其予民以大斗。”讲的是齐国的田氏为夺取齐国政权用大、小斗宠络民心的故事。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了中国,为巩固国家的统一,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来加强专政,包括统一度量衡。秦朝对度量衡器具有严格的检定制度,至少每年要校正一次。秦朝法律还十分详细地规定了度量衡器具在使用中允许误差的范围和违规惩罚制度。其中规定量器:桶(斛)不准,误差在二升以上,罚(本地官府长官)一副铠甲;不满二升在一升以上,罚一盾牌;斗不准,误差在半升以上罚一甲;不满半升而在 1/3升以上,罚一盾;1/3斗不准,误差在1/6升以上,罚一盾;升不准,误差在1/20升以上,罚一盾。可见斗以及其它各种度量衡器具的使用与管理已经相当规范。
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各项措施,对巩固封建社会中央集权起到了重要作用,对其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度量衡制度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汉代的度量衡是在前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无论是文献记述之翔实、理论之完备、器物数量之众多,还是度量衡标准器设计、制造之精美,都堪称历代之冠。汉代既是中国度量衡发展成熟的重要阶段,又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
现存台北故宫博物馆的汉代“新莽嘉量” 是一件五量合一的铜质标准器。汉代以龠、合、升、斗、斛为五量,五量合一为嘉量。新莽嘉量主体部分是一个大圆柱体,近下端有档隔,上方是斛量:下方是斗量;左侧有-个小圆柱体,为升量;右侧也是一个小圆柱体,上为合量,下为龠量。故斛、升、合三量口朝上,斗、龠二量口朝下,根据需要,分别使用。新莽嘉量器身正面刻有81字总铭文,背面还有分铭文,把每一部位的长、宽、高、径、容积都十分详细地刻在器身上。铭文中嘉量中的斗是如此记述的“律嘉量斗,方尺而圜其外,庣旁九厘五毫,冥百六十二寸,深寸,积百六十二寸,容十升”。
“新莽嘉量”流传至今,是研究汉代度量衡的珍贵文物。嘉量设计巧妙,刻铭详尽,计算精确,制作精谌。历经二千多年并能保存至今,被视为旷世绝伦之珍品。
三国两晋时期,中国进入了战乱纷争不断的年代,社会长期处于分裂状态。这个时期,己少见史书系统记载有关度量衡制度、管理、使用的文字资料,流传的器物比秦汉也大为减少。其间,凡论及三国至隋度量衡,多与秦汉作比较,皆称“古制”。当时,北方十六国,虽为少数民族统治,但度量衡的使用是由汉化而成,从一个侧面见证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可见三国两晋时期,中国度量衡末作改制,延用了秦汉旧制。
南北朝时期,由于南北分治,度量衡制度混乱。南朝延续汉制为主,度量衡也依古制,遵而不改。北朝却“于古二而一”“ 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度量衡两三倍大于古制,其主要原因是北朝统治者的贪婪和法制无序。由于南朝与北朝度量衡单位量值竞有数倍之差,便出现了“南人适北,视升为斗”的现象。南北朝度量衡制度之混乱,可见一斑。
公元581年,隋朝王朝建立,隋文帝杨坚继秦始皇后再次统一中国。度量衡也随之再一次统一起来。“周隋斗称,以古三而为一”隋朝度量衡主要以北朝的大制取代了古制。度量衡的再次统一被隋以后的唐朝所沿袭,直至宋、元、明、清各朝代而无大的变化。
清朝末年,鸦片战争以后,外强侵入,西方度量衡也纷纷传入中国,对我国度量衡制度产生了直接影响。
民国时期,政府颁布《度量衡法》,推后公制和市制。其中斗的容量单位为:1斛等于5斗,1斗等于10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通令全国从1957年7月起采用公制。公制容量单位为升。斗作为中国古老的度量衡器具之一,最终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如今,存世的古代度量衡器具珍品大多收藏在博物馆。晚清、民国时期的民斗存世较多,有铭文的官斗存世较少。由于民间有“日进斗金”的典故,古斗是“招财进宝” 的吉祥之物而被人们喜爱、收藏和陈设。
作者:
老陶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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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5 07:11
正面刻有“官斗,民国丙寅,拾月置 (1926年10月) ”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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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陶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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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5 07:13
两侧刻有“卢龙南区”“柏家店镇”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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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陶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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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5 07:15
背面有“照颁行 (照此颁布发行)”的字样
作者:
老陶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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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5 07:18
秦代陶量
高34cm 口径39.6cm
一九六一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大桥出土
秦量有铜量和陶量两种,是秦始皇统一全国量制的标准量器。这件陶量,为圆桶形,左右各有两个凸出的把手。陶质坚硬,呈黑灰色。外壁刻有秦始皇的诏书,篆法瘦劲,与秦诏版的风格完全一致,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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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陶成局
时间:
2013-2-15 07:19
秦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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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陶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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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5 07:20
新莽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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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陶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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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15 07:21
光绪三十四年校准市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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