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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遗:如何与生活、时代和谐共存? [打印本页]

作者: 刘慧    时间: 2012-10-5 20:22     标题: 非遗:如何与生活、时代和谐共存?

在过去七年中,我们看到,随着文化遗产日的设立,非遗和保护非遗的观念日渐受到关注。伴随各种纪念活动的相继开展,我们在思索:怎样才能让非遗不仅仅表演在舞台上,也不仅仅掌握在传承人手里?如何让这些文化现象,不再凭借特殊“保护”而存在?我们在思考,也在寻找……以下是来自学者、政府管理者、群众和业务指导人员的声音。

  让非遗在生活中“活”下来

  □黄挺

  近些年,人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中小学教师、民间艺术家、专业人士等都积极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中来。今年潮汕地区文化遗产日的活动包括潮剧和潮乐的表演,以及相关书籍的宣传、发行。其实,这些工作大家平时都在做,只是集中于这个时间来发布而已。如果谈影响,我个人认为,“文化遗产日”这些活动意义并不明显;应通过更多宣传渠道,如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让人们了解、认可这个节日。

  非遗保护工作,最好要常态化。不少非遗项目跟我们的日常生活、社会和谐有着密切关系。就像我们的传统节日,是不需要花费很大力气去宣传的。以端午节为例,在岭南地区一些条件较好的古村落,甚至某些发达的城市,都保留着端午节赛龙舟的传统;然而,某些地方因自然环境的改变,比如原有的河道消失了,因此不再具备赛龙舟的条件,当地居民就会对失去传统节日活动而产生抱怨。所以,非遗保护工作的宣传要注意把握好立足点。现在,非遗保护工作的出发点更多是与旅游联系在一起,与老百姓从当地环境出发的想法是不同的。而设立传承人和设置传薪奖等项目,往往会带来“利益之争”。

  保护非遗,重在保护观念。保护非遗要重视群众的生活需要,注意保留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从而让人们自发自愿地参与到非遗保护中来。潮剧的保护工作能在各地方戏剧保护工作中取得相对的成功,就在于潮剧现在又有了可以生存的文化环境。在潮汕地区,很多文化遗产都与宗族、民间信仰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如英歌舞、赛龙舟。晚清以后,随着西洋文化的引进,传统文化一度被认为是落后的。没有了拜神,潮剧也就不用在民间演了,即使可以在剧院演出,哪怕是经过艺术家精心设计过的演出,其场次也明显少了很多。与之相反,木雕、剪纸等技艺,则因为是一种生活的需要,世世代代地传承了下来。传承和保护非遗要将其与弘扬传统文化联系在一起,让它们在生活中“活”下来,并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至于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保护与弘扬文化传统,笔者认为,随着环境的改变,有些传统不得不变,甚至会被丢弃,但有些传统则需要传承保留下来,这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一个自然选择的过程。最近几年,我们在马来西亚考察时发现,当地的游神活动保留得比较好,而且规模越来越大。每年正月的游神活动,每天都有十几万、二十几万游客去观看。整个过程,从扫街到游神、进庙,各个环节都做得很好。马来西亚游神活动之所以能够很好地传承,就因为这是一个族群的信仰,是族群认同的一种生活方式,族群内的人都自愿自觉去参与、去传承。这是非遗保护发展的一个方向,政府需要发挥其重要的引导作用。

  (作者单位:韩山师范学院潮州研究院)

   将非遗引入课堂

  □朱光文

  广州市番禺区以“千年古邑、岭南水乡”为引领,致力于打造岭南文化强区。2006年,番禺区成立非遗中心;2012年,番禺区委、区政府在财政预算大量削减的情况下,不但没有降低非遗保护力度,还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非遗保护经费。区政府先后核定公布了两批共29个区级非遗代表性名录,区文广新局命名了首批24名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今年,区政府和区文广新局将分别给区级保护单位颁发牌匾,给区级传承人颁发证书,并给两者拨发补助经费。这些经费数额不大,但是对传承保护者的肯定和鼓励,将推动非遗保护进程。

  非遗中心的日常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对一些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作文字和音像记录,开展非遗历史文化的口述史料采访和记录;其次,做好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工作;再次,组织传承人和相关专家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包括展览、项目互动展演、师资培训讲座、辅导师生开展涉及非遗综合实践活动等,争取逐步形成从幼儿园到大学的非遗进校园传承体系。

  从反馈效果来看,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对组织展演、颁发证书、提供补助、非遗进校园等活动都积极响应,觉得这是对他们的认可;群众对这些活动的反应程度则存在个体差异,知识结构层次较高的群众反应更积极一些。从现实效果来看,经过文化部门的宣传,随着知名度的提高,生产性保护项目的传承活动有了明显进展,向传统技艺传承人拜师学艺的人数也增加了。当然,也有一些项目还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趋于消失,主要是一些民俗祭祀仪式和民间传说。相对于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对非遗的传承保护影响更大。如果在基础教育课程中开设乡土课程,将相关内容引入课堂,给地方文化以生存空间,将会更加有利于推动非遗的传承保护。

  (作者单位:广州市番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非遗保护需扬长避短

  □李健明

  非遗作为文化的一种存在方式和表现形态,一直与人们的生命、生活、思维、习惯、风俗、技艺等融为一体。只是随着外在环境的变化,它们或消亡,或变异,或停滞,或发展,因此,非遗保护需扬长避短,才能各得其所。

  适度融入现代文化元素

  对于与时俱进的非遗项目,在不破坏其文化核心和主体文化表现形式的前提下,需适度融入现代文化元素。

  文化其实一直呈单向线性状态流动,且在缓慢的流动中不断吸纳各种元素。因此,将现代生活中的文化需求作引子,适度加入鲜活而有益的时代元素实为必要。这样既能保持其真实形态,又令其自然融入现代生活中,成为人们生命和生活的常态部分,更在全民参与中不断强化其自身的文化生命力和艺术感染力。比如针对古老的说唱艺术,一些地区通过老艺人开设培训班,将传统技艺传授给少年儿童,令这一艺术形态得以沿用口授心记的古老形式进行保存和传播。而年轻一代将现代语汇适度融入古老曲韵中,形成既具时代风格又散发着悠长古韵的说唱艺术,并水到渠成地解决了传承人等问题,因而深受民众欢迎,同时也令本来内容单薄、传承方式单一的民间技艺形成体系更为现代完善、更具艺术感染力的文化形态,这也为非遗项目的保护与弘扬提供了一个颇具价值的借鉴模式。

  时空的存留与保护

  非遗项目文化时空的存留与保护也值得关注。由于非遗项目自身形成的特殊性,它们大多只有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才会自然出现,因此,对某个特定区域或特定时段,或者特定区域与特定时段交会点的完好保护,也是非遗项目保护和传承的关键。如水乡春节习俗,离开二者时空交叠下的节点则无法构成原汁原味的文化意蕴与价值。因而,悉心保护非遗所在地的整体空间,也是令其具有不朽生命力和强烈艺术感染力,吸引更多民众留意、参与、传承的文化根源和魅力所在。

  不过,所谓整体空间并非此地段所有物体构成的纯物理意义上的空间,而是这一空间存留下来的所有文化遗存。同理,时间段也非纯物理意义上的时间长度,而是这一时间段内非遗项目产生和延续所要保留和必须适时出现的传统文化信息。所有这些都是非遗保护必不可少的基础和关键。

  (作者单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博物馆)

    (来源:《人文岭南》第18期)

    (编辑:江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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