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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读后感] 【彭牧】共享的经验、深奥的知识和拜:中国农村对阴间的想象 [打印本页]

作者: 蚊中子    时间: 2012-10-5 19:21     标题: 【彭牧】共享的经验、深奥的知识和拜:中国农村对阴间的想象

共享的经验、深奥的知识和拜:中国农村对阴间的想象
(Shared practice, Esoteric knowledge, And Bai: Envisioning the yin world in rural China)
彭牧

         中国农民是怎样实践他们的民间宗教(popular religion)的?没有教堂和制度性宣传,他们是怎样形成对其精神世界即阴间的想象的?作者基于2005—2006年在中国湖南茶陵的田野作业,探索什么样的社会过程和事件及其这样的社会过程和事件怎样影响并形塑了个人和农村社区的宗教信仰和实践的生产与再生产。并描述日常生活实践、过渡仪式(丧礼)及年度性节日表现(中元节等)是怎样塑造了人们的思想和身体,其中,作者特别强调奔走于乡间的各种各样的仪式专家,认为正是这一既是普通村民又是乡间流动者的群体,塑造了当地传统,同时也被当地传统所塑造。
        论文集中讨论了信仰实践的现场再生产,该论题涉及到更大的问题:一般的宗教研究和特殊的民间宗教研究。宗教、信仰和祖先崇拜均为现代西方的概念范畴,而中国意义上的宗教、崇拜、信仰和信(至少在某一时空中的)是什么?作者在此援引当地词汇“拜”来具体阐明中国行动意义上的宗教。因为,一方面,拜本身指向具体的身体动作,它表达尊重和敬畏,例如,仪式场合中的鞠躬、下跪或供奉供品。另一方面,在当地村民看来,拜不仅仅只是概括仪式敬拜的一般性的词,它还被用来概括村民的宗教倾向和实践的特征。即拜作为一种实践,融合了思想和身体,信仰与行为。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这篇论文是一篇关于拜的民族志。具体地说,即文化和社会实践是怎样培养人们正确地“拜”及对阴间的想象。作者认为,宗教实践是渗透在人们的信仰和宗教行为方式中的,正是在人的身心作为一个整体的动作(拜)中,对阴间的想象成了根深蒂固的观念。
      除了注重对当地词汇“拜”进行“深描”外,作者也梳理了中国意义上的宗教词汇的词源。在《Religion与宗教:分析范畴与本土概念》一文中,作者对西方的religion 如何成为现代基本分析范畴及信仰与仪式二元对立的宗教研究基本范式进行扼要的介绍与分析后,详细而又深入地探讨了宗、教、道等概念范畴在中国的话语史。首先,“宗”与Riligion有重合之处,因为在词源上,“宗”有祖先、源头、宗族传统、祭祀等义,而祭祀祖先是上古宗教实践及民间宗教实践的根本。“教” 是教化之意,既是名词也是动词,名词义强调内容,即上古圣人传承的教诲与实践,因而具有权威性。其动词义则表明达至圣人说教的方法,即在实践中提高修养,达到“化”的目的。同样地,“道”本身也是双性词,既指道路,也有行走、运动、创造新路的含义。如果说名词道路强调已形成的、外在的的路,则动词行走就加入了不断变化、边界超越与多种可能性。由于“教”与“道”本身就包含了名词与动词义,即信仰内容与实践方法,从而体现出不同于西方宗教研究基本范式(信仰与仪式的二元对立)的信仰与实践的合而为一;再加上二者在根本上的边界模糊性,从而也体现出中国宗教的强烈的包容性和灵活性。通过词源上的追溯与分析,作者为我们理解中国宗教实践提供了新的理论出发点与可能性。
      另外,作者认为,中国上古传下来的礼与民间传承的俗共同构成了中国的仪式实践,它们是中国宗教实践的特征,并指导了中国宗教实践。而且宗、教、礼等对宗教的讨论均在抽象概括层面,而俗则阐明了日常生活中人们的实际宗教实践。礼与俗共同规训了人们的身体,形成了特定的惯习和经验,而这些惯习和经验反过来又创造和重构着礼俗。由此,可看出村民与当地传统之间的动态的相互形塑关系也充满了创新性和灵活性。
西方传统的宗教研究,将信仰与仪式分开,并重视信仰内容的研究,而忽视仪式实践行为的研究。涂尔干(Durkheimain)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也认为宗教包括两个部分:信仰和仪式。但他更强调信仰的基础,突出宗教的集体社会性的一面。在他的宗教社会学中,仪式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方式。他及后来的很多学者共同关心的问题是:是什么使表面上看起来一盘散沙的中国社会凝聚在一起的?受涂尔干的影响,一些学者开始强调仪式的规则、功能等,中国民间宗教研究由关注信仰内容的研究转向仪式实践的社会和文化功能研究,甚至认为仪式是维护中国社会团结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由信仰研究转向仪式研究,其实并没有超越信仰与仪式的二元对立的宗教研究范式,只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所以,彭牧老师论文的意义之一或许就在于她想尝试着去打破宗教的这一信仰与仪式的二元对立研究范式,不论是在本土概念的运用和溯源上,还是在村落日常生活、仪式或节日的宗教实践上,都表现出信仰和行为熔铸于宗教实践经验的思想。
       因此,宗教不仅仅只是信仰的事。作者以中国农村为案例,试图提供一种民族志批评,即宗教作为一种为人们提供与生的渴望和死的恐惧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的方式或技能的可能性。


作者: 土家寨子    时间: 2012-10-6 15:38

仪式的作用使人们聚在一起,风俗的约束在一些地区可比法律有用。
作者: 南池子    时间: 2012-10-30 19:31

彭牧:《祖先有灵:香火、陪席与灵验》,《世界宗教文化》2012年第02期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jzjwh20120201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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