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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海要求非遗与旅游融合 景区没“文化”拒授3A级 [打印本页]

作者: Robot    时间: 2012-6-21 20:56     标题: 青海要求非遗与旅游融合 景区没“文化”拒授3A级

2012年06月21日 17:24 来源:青海新闻网 

  实现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 景区没“文化”拒授3A级

  为深度挖掘大美青海本土文化内涵,将青海厚重的生态、历史、文化融合于自然景观之中,带动旅游业长足发展,近日,青海省旅游局下发《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工作意见》,其中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融入景区之中,将成为评定、复核3A景区的重要标准之一。

  青海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文化与旅游高度融合,就是为了把大美青海瑰丽、雄奇、博大的自然景观呈现给世人的同时,将我们历史悠久的文化传承也展示在大众面前。省旅游局强调在各大景区、旅游业相关单位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时,要注重原真性、保护性,提高规划创意水平,充分体现文化在自然景观中的不可替代作用。未来,我省将在景区景点建设、旅游线路设计、品牌宣传、乡村旅游、特色餐饮、服务管理等方面,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旅游发展的全过程,集中力量提升青海旅游文化软实力,实现旅游与文化的双赢。

  我省将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3A级以上旅游景区工作,并将其作为评定、复核3A景区的重要标准之一。其中包括,在全省3A级以上景区,结合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因地制宜,重点抓好以民俗文化为特色的文化资源开发,以民族文化为特色的地方民族文化和昆仑文化的开发,以河湟文化为特色的地方文化资源开发,使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青海特色文化与景区建设相互推动,形成良性循环;重点抓好黄南热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格尔木昆仑文化旅游区、湟源丹噶尔古城排灯之乡、塔尔寺藏传佛教文化等的文化旅游产品在景区的展示、宣传,挖掘和开发民间六月“花儿会”、土族纳顿节、刺绣、剪纸、皮影、排灯等产品,逐步推向旅游市场;重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3A级以上景区的配套设施完善,保证非遗产品在景区内有宣传、展示、销售的场所,形成展示、游览、购物、旅游服务体系,真正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的旅游产品融入景区。   

  大美青海还将开展旅游演艺活动进入景区,提供寓教于乐的文化旅游产品,实现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将非遗文化产品、青海特色商品等进一步加大研发、策划、包装,提升创意水平,全面引入旅游消费市场等相关工作。(作者:王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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