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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视角”呼唤与时俱进──一论当前民族理论研究中的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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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ot
时间:
2012-6-8 09:57
标题:
民族“视角”呼唤与时俱进──一论当前民族理论研究中的热点话题
□ 明浩 中国民族报 2012年6月8日
当前,民族理论研究中出现的一些热点话题,从某种意义上也说明民族理论研究中存在着不足,即民族理论研究的基本理念和方法论缺乏创新,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缺乏说服力,不能有效解答思想和实践中的一些困惑。因此,进一步探讨民族理论中的一些问题,特别是重新梳理与民族理论研究有关的平等观、发展观、国家观和方法论等重大议题,不仅有助于回应民族理论研究中的一些热点话题,也有助于民族理论研究能够更好地与时俱进,对现实重大的民族理论与政策问题做出具有时代性的解读和阐释。
平等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理念,是当代政治合法性的前提和基础。然而,由于平等理念在内涵和实际运作上的多义性和复杂性,人类对它的认识、理解、掌握和实践,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在民族事务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有人主张以“公民平等”否定“民族平等”,表明他们在平等理念上的困惑和误解。对此,可从“包容性平等”的视角切入,为公民平等与民族平等的互补与统一,为处理好当代民族事务构建理念基础。
绝对平等观及其“民族”问题上的局限性
当法国大革命席卷欧洲大陆的时候,刚刚摆脱自然经济和封建等级制束缚的人们在共和主义的旗帜下欢呼平等的到来。然而,这里所谓的平等是不分出身、性别和族别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种抽象的平等是充满内部悖论的理念。无论是在群体层面上,还是在个体意义上,人类的多元性和多样性都使得平等处处感到力不从心。由于人们所处的环境不同、能力也不一样,如果只讲这种简单、抽象和绝对的平等,其结果只能是导致结果的不平等。同时,某一方面的平等可能带来另一些方面的不平等,现实中很难实现能够考虑到方方面面、包罗万象的平等。无奈的人们不得不承认:“在一切可能特征上的平等,这种事情并不存在!”
以某一要素指标为标准的绝对化平等,自其诞生之日起就着手背叛平等原则。对这种单个要素的标准化,其结果必然是对其他要素的视而不见或排斥否定,从而也必将导致以一种平等践踏其他平等的结果。在所谓的民族国家内,所谓的平等对非本民族成员来说是排他性的,因为它容不下民族差异,更谈不到各民族之间的平等。以大革命时期的法国为例,对内,也只是同样使用法语的公民之间平等。那些操其他语言的人,即使是使用法国本土语言诸如布列塔尼亚语民族,不仅享受不到平等,而且在革命的极端年代甚至被视为“袒护着法国的敌人”。至于对现实的多样性,这种平等公然“煽动起对多样化……的厌恶”。由此形成的各种措施纷纷登场,其中尤以种族主义和同化主义为突出的典型。前者通过生理上的隔离、排斥和灭绝来实现同质,后者则是侧重于文化上的吸纳、压制和灭绝来实现这种平等所向往的同质。在美国,面对黑人、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等异类(差异)的存在,主流社会长期推行驱赶或同化等政策。而在欧洲,正如哈贝马斯所写的:“民族国家的形成,大多都是建立在‘少数民族’被同化、压迫和边缘化的基础上的。民族国家的建立,带有‘种族民族主义’的特征,总是充满着血腥的清洗仪式,并不断压制新的少数民族。在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的欧洲,民族国家的建立过程就是残酷的流亡和驱逐过程,就是强迫迁徙和剥夺权利的过程,就是消灭肉体的过程,直至种族灭绝。”应该强调的是,由于现代大工业的强大生产力和科技手段的支撑,这种绝对平等观的理念和实践在平等旗帜下对平等的蹂躏,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彻底性上都表现得空前绝后。
列宁与中国的早期探索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由列宁提出的有关“民族自决”和“事实上平等”等思想和政策主张,从今天的视角来看,依然可被看作是对绝对平等观的一种突破,也是对包容性平等的早期探索。
当列宁意识到作为民族绝对平等的主张,民族自决并不是绝对的之后,在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列宁对民族平等的关注不再强调“自决”,而是转向“事实上平等”的问题。列宁将平等分解为“形式上的平等”与“事实上平等”两种,并强调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不仅在于遵守形式上的民族平等,而且在于遵守对压迫民族即大民族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可以抵消生活上实际形成的不平等”。从当代各种类型的平等的相互关系来说,这段话可理解为既要法律(起点)平等,也要结果(事实)平等。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党和政府在制定民族政策的时候,也吸收了列宁的这一思想,将实现“事实上平等”作为少数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1954年中央提出要“消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在1957年青岛民族工作座谈会上,周恩来继续提出有关“事实上平等”的问题,指出:“事实上的不平等今天还存在”,一定“要把我国各民族经济、文化事实上不平等的现状逐步加以改变”,“要把各民族在经济、文化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状况逐步消除掉。”
尽管这里谈论的“事实上平等”与现在所说的“包容性平等”之间有一定的区别,如这里所涉及的主要是发展差距的问题,又以“旧社会”剥削阶级长期统治所遗留下来的诸如经济、社会等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为主,但从今天的视角来看,这是将平等理念分解和具体化的有益尝试。亦即将一般意义上的平等分解为起点平等与结果平等,并要采取措施,力求使不同起点的平等实现和达到结果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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