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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掌礼司”舞狮传人诉北海公园侵权 [打印本页]

作者: Robot    时间: 2012-6-3 19:06     标题: “掌礼司”舞狮传人诉北海公园侵权

2012年05月05日 02:12  来源:新京报

   

  昨日,北京民俗学会秘书长高巍出庭作证,称使用掌仪司的名字有文化传承的问题。新京报记者 张玉学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民间艺术舞狮“掌礼司”传人董云,认为北海公园以“掌礼司狮子会”名义进行舞狮表演和宣传,侵犯自己的“掌礼司”商标权,起诉北海公园管理处索赔5万余元。

  昨日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北海公园称有权引用和介绍史实,不侵权。

  舞狮传人

  “掌礼司”商标不容侵犯


  董云在诉状中称,他作为舞狮“掌礼司”(又称“掌仪司”)的第四代传人,专业从事舞狮表演,并于2003年取得“掌礼司”的注册商标。

  董云介绍,2012年1月19日至20日,他的一位朋友在报纸上看到,“掌仪司太狮老会”在北海公园有表演活动,并且报纸上的狮头照片与他家家传的狮头不一样。

  “当时这位朋友还在纳闷,说我怎么没有把在北海公园搞活动的事情告诉他。”董云说,“活动当天,朋友特意去北海公园观看,发现表演的不是掌礼司太狮,而是其他舞狮队。”

  董云认为北海公园打着“掌礼司狮子会”的名义进行舞狮表演活动和宣传,现场还以大幅宣传展板形式进行介绍,并且表演未取得他的任何许可,表演人员也不是掌礼司的专业舞狮人员,北海公园有损其注册商标形象,侵犯了他的注册商标权。

  董云向北海公园管理处索赔5.4万元。

  北海公园

  “掌礼司”商标不能垄断


  北海公园管理处称,董云注册的商标不是“掌仪司”,并且他们在报纸上仅是介绍内八档花会内容时有所提及,没有将“掌仪司”作为商标使用,不构成侵权。另外,公园内宣传展板上使用的“掌礼司狮子会”是为普及民俗知识,没有任何商业目的,园内的舞狮表演不仅未对游客收费,公园还亏了七八十万。

  “北海公园是著名的皇家园林,介绍内八档花会过程中提及“掌礼司”、“掌仪司”合乎情理。”公园人说,掌仪司作为清朝职官的一种,对于历史事实,公园有权引用和介绍,对方虽取得掌礼司商标,但无权垄断,禁止他人在非商业用途中引用和介绍掌礼司及舞狮。

  昨日,北京民俗学会秘书长高巍作为北海公园的证人出庭,高巍称,北海公园的春节庙会是他参与策划的,当时为了体现出内八档与皇家园林有紧密联系的活动,选了一些相关表演节目,而参与舞狮表演的是蓝靛厂的狮会,使用掌仪司的名字是有文化传承的问题。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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