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ecology)一词源于希腊文OIKOS,原意为居住。“生态学”(Ecology)作为一个学科名词,是德国博物学家海克尔(Erst Haeckel)于1866年在其所著《普通生物形态学》(General Morphologie der Organismen)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生态学是研究生物在其生活过程中与环境的关系,尤指动物有机体与其他动植物之间的互惠或敌对关系。1869年,海克尔对“生态学”这一术语进行了定义,即研究生物有机体与其周围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生态学”概念提出的意义,在于“它将环境因素纳入到生物学的研究,将生物及其生存环境结合起来,研究生物及其环境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生物及其生存环境之间建立了一种整体的生态关系”[1].“生态学”成为一门具有独立研究对象、任务和方法的比较完整和独立的学科,是在1935年,英国生态学家坦斯勒(A.G.Tansley)提出“生态系统”(Ecosystem)概念之后。他说:“我们对生物体的基本看法是,必须根本上认识到,有机体不能与它们的环境分开,而与它们的环境形成一个自然系统。”[2]这就是生态系统,它是自然界生物和非生物环境之间,或生物有机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彼此进行物质、能力、信息的交换,构成动态平衡的整体。生态系统的各个部分是处在相互作用的平衡状态中的因素,整个系统依靠各方面因素的相互作用而得以维持。可以看出,生态系统是“生态学”的核心概念,在之后的生态学研究中,它不仅构成生物及其环境的系统理论,而且是成为系统整体的研究方法或方法论。
“文化生态学”(Cultural Ecology)概念由美国新进化论学派人类学家朱利安·斯图尔德(Julian H Steward,1902-1972)于1955年在其代表作《文化变迁论:多线进化方法论》(Theory of Culture Change: The Methodology of Multilinear Evolution)中首次提出,以“解释那些具有不同地方特色的独特的文化形貌和模式的起源”[5],并倡导建立“文化生态学”学科。
20世纪60、70年代,随着环境科学的迅速发展,生态学思维向各学科渗透,“生态博物馆”理论也应运而生。生态博物馆实际上是欧洲在工业文明背景下,生态意识、环境意识觉醒在博物馆领域的一种反映。生态博物馆的概念由法国博物馆学家乔治·亨利·里维埃(Georges Henri Rivière)和于格·戴瓦兰(Hugues de Varine)于1971年提出。他们提出:“生态博物馆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和当地居民共同设想、共同修建、共同经营和管理的工具。公共机构的参与是通过有关专家、设施及设施机构所提供资源来实现的;当地人民的参与靠的是他们的志向、知识和个人途径。”[14]法国政府在1981年对“生态博物馆”作了官方定义:“生态博物馆是一个文化机构,这个机构以一种永久的方式,在一块特定的土地上,伴随着人们的参与、保证研究、保护和陈列的功能,强调自然和文化的整体,以展现其代表性的某个领域及继承下来的生活方式。”[15]中国博物馆学家苏东海先生认为:“生态博物馆是对自然环境、文化环境、有形遗产、无形遗产进行保护、原地保护、发展中保护和居民自己保护,从而使人们与物与环境处于固有的生态关系中并和谐地向前发展的一种博物馆新理念、新方法。”[16]传统的博物馆是将文化遗产搬到一个特定的博物馆建筑中,使文化遗产远离其所有者和所处的环境。而生态博物馆是将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和保护在其所属的社区及环境之中。它不是一幢建筑,而是一个社区,所保护的对象是由鲜活的文化及其环境所组成的整体,在操作过程中强调社区民众对博物馆工作的直接参与。生态博物馆作为一种工作模式,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关于本社区情况的资料信息中心和对社区文化遗产尽可能原状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