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刘东]挞伐学术剽窃 拯救中国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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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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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2-5-21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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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挞伐学术剽窃 拯救中国学术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5月11日第302期 作者:刘东
【核心提示】剽窃者败坏了知识共同体,败坏了学者在社会中的声望,从而贬损了整个学术圈的无形资产。
无论古代还是现代社会,也无论成文还是不成文法则,只要是文明社会,就不允许盗用别人的学术作品,谋取私人的名与利。无论现有的知识生产制度在理念和设计上有多少可商讨之处,都不能用来替现行的学术盗窃行为辩护,否则就只能是“盗亦无道”,且整个社会的基石会化为齑粉。为此,有必要清点一下,对于他人研究成果明里暗里的窃用,究竟造成了哪些伤害?
剽窃者肯定是伤害了理论前驱者或前人。由于这种冒名顶替的行为,盗用学术史上的发明权,使后人只知欺世盗名者的虚假字号,而不了解理论前驱者所作出的真实贡献。我们在理论研究工作中,时常会发现有学者拼命在讲谈某个观点,而且自始至终都避免谈到他的研究来源,好像那是他的重大理论发现。久而久之,后人也就将此当成他的招牌观点,除非我们要专门耗费精力,像侦探一样循着蛛丝马迹去正本清源。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梳理出一部实至名归的学术贡献史,建立一本相对清晰的学术发明花名册,不仅是对于前驱者的应有报答和怀念,更构成了学术界的生存底线。
正因为这样,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学术界从来都要拿出一部分精力,来专事澄清和维护自身理论建构的沿革史,从而保障自身事业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也保持自身发展的秩序与后劲。众所周知,康德和拉普拉斯对于星云假说发明权的争执,以及学术界最终使之并列的裁决,牛顿和莱布尼茨对微积分发明权的争执,以及学术界最终使之“双赢”的定论,都属于这方面最经典的案例。
剽窃者严重地伤害了从事学术训练或研究的同辈。在激烈的学术竞技场上,剽窃者毫无顾忌地抢跑,以至于投机、取巧、占先,把承载着沉甸甸学术汗水的奖牌窃为己有,而其他严守学术竞技规则的竞争者们却莫名其妙地沦为失败者。再如,足以容纳学者的教研岗位向来有限,剽窃者的存在好比在公共汽车上插队上车,且通过剽窃他人的优秀成果占据车上最好的座位。那么,在排队等待公平机会的老实人,总有一个人因此没有座位,乃至完全上不来车。这当然是不公平和不道德的!于是,在“学术小人当道”的氛围中,只要有几匹害群之马作祟,作为君子国的学术界,就有可能被糟蹋得人人自危。
如果不禁止抢跑,跑道上就不会有公平,田径场上就会打起群架。所以,一个知识共同体的“游戏”规则,要么去杀一儆百,要么去自乱纲纪。从表面上看来,这类剽窃行为的牺牲者并不很具体,所以往往难以引起人们的警觉,然而此中的道理却相当明晰:只要剽窃实现了“不当得利”,社会为勤恳的研究者所提供的总职位就会少了一个,由此一路“击鼓传花”下来,总要有一个未名的老实人横遭学术生涯中不应有的坎坷。
剽窃者还伤害了读者,辜负了他们的学术信任,戏弄了他们的阅读过程。哪怕读者们是在买盗版的书籍,也会以为其中的内容是原创的,更何况他们是掏出血汗钱,到正规书店买来的货品,且牺牲了正常的休息时间,去正襟危坐地阅读。所以,正如波斯纳所说:“认定剽窃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复制行为除了在误导预期读者的意义上具有欺骗性之外,还造成了预期读者对他的信赖。我说信赖是指,读者因为相信剽窃作品是原创作品而采取了如果他知道真相就不会采取的行动。(法律人管这叫‘有害’(detrimental)信赖,意指信赖了你因虚假造成的损害)”
按照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我认为早该依法制定这样的规则:既然在任何正规商店买到了假货,就应依法施以“假一罚十”的重罚,那么,从正规渠道买来了学术书籍,发现其中有剽窃的“伪原创”内容,不仅同样允许退货,而且罚款的数额至少不应少于此数。如果不能实行这样的基本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就形同虚设,我们的图书市场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真品市场,那些出版了剽窃作品的责任编辑,也就根本没负起任何应担的“责任”!
剽窃者更是伤害到了整个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首先,如果放任这类偷盗行为,那么人们无论是否意识到了它的存在,都会使投身学术更像是利益赌博,而学术界也更像是“江湖”。由此,无名的怨愤与憋屈笼罩其间,那些想对自身前途更有把握的年轻人,肯定会远离如此无序的领域,造成我国的学术研究后继乏人,危害深远。其次,如果抓到了这类剽窃而不去严肃处理,那么学术界的公正性就会备受质疑,真正严谨为学的人就会无所适从。“十年磨一剑”的雄心抱负和“板凳须坐十年冷”的沉稳心态,就会被奸诈老滑的投机心态所取代,真正革命性的重大发现也就无从指望。再次,明明看到了这种剽窃行为,却成心挑起内斗以模糊学术批评的视线,那么被污染的学术界就只能沦为学术黑社会,清明的治学氛围被大大毒化,污浊的学术圈也就会派阀林立,连最基本的学术共识都难以达成,何谈推动理论创新?最后,因为揭露、争辩、核查和处理剽窃的活动,必然要耗费很多无谓的学术资源,而这些珍贵的人力、财力与物力,原应投入到真正急需的研究项目,去为人类解决更有意义的问题……
剽窃者败坏了知识共同体,败坏了学者在社会中的声望,从而贬损了整个学术圈的无形资产。令人痛心的是,中国知识界原本正待重建理性的威望,整个国家也正在急需理论思维的开拓,以便抓住机遇去深耕尚未深入的改革,在这样的节骨眼上那些学术界的江洋大盗们,却使我们学术团队的正常成长一次次大伤元气,反而助推了迎合和怂恿相当不健康的反智倾向大肆蔓延,用心何在?
为拯救中国学术,对于学术剽窃,现在应该是大力讨伐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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