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几位学者认为需要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一个研究是否有必要联系到国家制度,只能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些地方受国家制度的影响很大,有些地方则不然。除了国家制度外还应该看到其他的因素,例如,施坚雅(G. William Skinner)在研究中用成都平原的市场去分析农村社会结构,虽然他的结论未必能够推广到其他地区,但是我们可以由此看到国家制度之外的因素。决定一个地方社会发展的因素很多,很多因素都不是国家所能完全控制的,所以我们的研究不能都归结到国家上面,否则就陷入了另一个套路。国家制度可以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之一,但是绝对不能作为结论。
2007年1月出版的Modern China第33卷第1期,以“中国的仪式、文化标准化与正统行为:华琛理念的再思考”为主题做了一个专号,围绕着华琛(James L. Watson)分别在1985、1988和1993年发表的几篇文章中提出的由信仰和仪式的标准化来理解中国文化整合的问题展开讨论。“专号”的某些作者认为,华琛的研究强调了中国文化的统一性,过于偏重讨论标准化的信仰和仪式在地方社会的渗透,而对民间和本地的习俗的延续性则没有足够的关注。针对这组文章,科大卫与刘志伟撰文进行了回应,笔者以为其中的一些内容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礼仪概念及其重要性的理解,特转述于此。
两位学者指出,“专号”的文章是对华琛理论的一种误读。长期以来,西方学者在谈到、讲到中国社会、中国文化时,常常把它视为按照儒家的模式建立起来的。自从1950年代萧公权﹑何炳棣﹑张仲礼等论证了乡绅在明清社会中的统治阶层地位,再经过1960年代芮沃寿(Arthur F. Wright)等外国学者以儒家的影响和扩张来展示皇权在社会的伸展之后,在美国研究中国的学者中,形成了明﹑清社会以儒家为主导的观念。然而,当他们特别是人类学者真正与中国发生接触时就发现,事实上到处都不相同,差异是非常明显的。华琛认识到了这一点并试图给出自己的分析,他的本意不是说中国到处都一样,所以“专号”对他的批评不仅没有击中要害,而且也没有把他的认识再往前推进,而是把讨论的水平拉回到了华琛之前,或者说回到了讨论中国各个地方是有差别的这个层次,而这个其实是无须讨论的。我们真正需要讨论的是差别之上仍然有一个“标准化”的东西,也就是所谓“正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