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上,魏特夫这个名字被提到了,但学人们所关心的还是具体的资料。“让资料说话”,又造就了一种局面:三篇论文的资料都显示,水利与其说是传统中国“暴君制度”的产物和基石,毋宁说是超村庄的地方社会构成的主要渠道。理论上讲,这个说法绝对不能自居为“原创观点”。魏特夫本人也早已承认,“远在天边”的华南地区广泛存在一种与他所说的“暴君主义”不同的“氏族家庭主义”。到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人类学家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开始关注这种现象,在他的论著中(《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二○○○年版),这种“氏族家庭主义”的社会形态,核心的类型是“村落—家族”,而华南地区(包括东南沿海的福建)“村落—家族”之所以如此普遍存在,正是因为这个广大的地区地处皇帝力所不及的“边陲地区”,这里由密集的水利网络支撑的稻作经济,既能养育大量人口,又能成为人口稠密地区公共设施的核心组成部分(Freedman, 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 London,1966),以致成为地方化家族之间争夺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