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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公文化拥有“义” 比孝悌更有现实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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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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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2-1-20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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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公文化拥有“义” 比孝悌更有现实内涵
中新网 2012年01月20日 09:59 来源:光明日报
胡小伟:中国社科院研究员、著有《中国文化研究·关公信仰系列》
刘世定: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社会学系教授
赵士林:民族大学宗教文化学教授、民进中央文化艺术委员会副主任
关公形象和文化在流传的千百年间,深受普通百姓、知识分子和上层人士的共同拥戴。关羽从一位历史上的英雄人物,逐步发展为圆融三教、和睦民族、覆盖全社会、延伸海内外的忠信义勇化身,一个中华民族广泛认同和崇拜的符号。
面对关公文化这样一份沉甸甸的遗产,在今天我们倡导建立和谐诚信的社会行为规范的进程中,可以从中汲取怎样的营养?
关公文化在更复杂的社会关系方面,比以血缘宗亲为基础的孝悌文化有更丰富和现实的内涵,因而在今天应予以特别重视
胡小伟: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人流物转,公共空间极大拓展。关公文化在更复杂的社会关系方面,比以血缘宗亲为基础的孝悌文化有更丰富和现实的内涵,因而在今天应予以特别重视。
义,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基石。古人云:以义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义事国,则同心而共济。忠义、义勇、信义……义,几乎可与所有的道德观念词汇连接组合,和其他良好行为规范之间也有很强的组合性、连带性。
文化建设要应对变迁的现实。今天,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频率和诚信需求远超古人。弘扬和继承中华民族延绵不断、兴旺发达的道德文化遗产,汲取其中的养分,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环境。
刘世定: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一套基于血缘、家族的规范体系。但当人们的活动超出了家族系统,遵循何种规范呢?这时,“义”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义”是跨越家族体系的,是在非血缘关系人之间甚至在陌生人之间通行的规范。这种超越血缘关系规范的、调节更大范围社会群体行为的规范,是建立和谐友好、诚信稳定社会的基础,因此,是目前亟须倡导和深入研究的。对“义”的演变和扩散的研究,告诉我们中华民族的先人们是怎样智慧地维系了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秩序。在唐宋时期,“义”这种行为规范被推到前所未有的地位,而那时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也是一个繁荣时期,其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值得探讨。
义,是关公文化中拥有最高道德含金量的决定元素,它是儒家除了“仁”之外最重要的道德范畴。对关公崇拜和“义”进行深入研究,不仅有现实意义,在学术上也颇有潜力
胡小伟:从理论上讲,“义”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就提出来了,历经三千年不衰,一直延续到今天的国歌:《义勇军进行曲》,也是义字当头。在不同时代,对“义”有不同的语言阐述,但语意核心从未变化。
董仲舒《春秋繁露》提出“以仁治人,义治我;躬自厚而薄责于外,此之谓也。”用“仁”说明彼此关系宽容;繁体“義”字下有个“我”,可以看做自制、自律,实际上与18世纪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中“利他”主张近似。唐中叶后随着茶瓷交易盛行,社会流动性增大,“义”、“谊”混用,凸显了非血缘或乡邻之间的情义。宋代面临多国并立,实际上已出现“国家民族”概念,开始提升为家国担当的“忠义”。“义”的概念也随之扩大,包括“同心合志”、“与众共之”等。历代不断诠释,使“义”的观念贯彻始终,内涵外延也不断扩展,逐步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道德基石之一。
赵士林:“义”字历史悠久,含义丰厚。义,不仅涉及个人的做人标准和与他人的关系,还涉及义和利的关系。义,是关公文化中拥有最高道德含金量的决定元素,它是儒家除了“仁”之外最重要的道德范畴。孔子强调“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指出“义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意思是人没有什么非要去做,也没有什么不能去做,唯一的标准就是一个“义”字。到了孟子,则有“舍生取义”: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刘世定:对社会上广泛存在的关公崇拜和“义”进行深入研究,不仅有现实意义,在学术上也颇有潜力。在社会学人类学领域,谈到源自中国社会的概念,国内外学术界都知道费孝通教授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的“差序格局”。运用这个概念,费孝通教授刻画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文化结构特征。如果从“差序格局”的具体社会文化内涵来看,则其基础是基于血缘的家庭、家族关系。
关公身上所代表的“义”,超越了血缘家族关系,成为调节更广泛社会关系的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差序格局”的原初内涵所刻画的内容。对这种规范,学界的研究就不像对“差序格局”那样多,也少为国际学界所知,这个方面还应有更深入的探讨。
关羽何以首先成为常年流动性群体,如军队、商人、文士、漕帮等尊崇备至的主要因素——每人都希望合作者、同路者是个义士:“以仁治人,义治我”,懂得“利他”和自律的人
刘世定:政府在推动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其推崇的文化理念、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应该是知识分子认同、老百姓熟知,并能唤起集体清晰记忆的某种具象相衔接的。只有这样,文化建设才能起到和谐社会、繁荣经济、强盛国家的作用。而关公文化以及和他相联系的“义”就具备这样的特点。孔子、孟子都有理论著述流传至今,但关公没有,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实践者,他是用行动阐释“义”。这样,他的影响力反而超过所有人并流芳百世,到处都是关羽的故事和传说,形象和庙宇,成了全世界为数不多的没有做过一天皇帝,却被后人尊称为“帝”的人。
胡小伟:关帝庙在中国可以说不计其数,有几十万座,史料记载“城乡多有,不可胜载”。北京通县,单是民国时期把关帝庙改成学校的就有103座。由此可见关公和他的“义”,是最有群众基础和最具有具象特征的。关公与异乡异姓之刘、张“恩若兄弟”,几经离合、备尝艰辛却同生共死的一段经历,不仅是文学艺术作品的重要内容,而且是很多关公崇拜者、信奉者的榜样和楷模。因为这样的关系要诀,是历朝历代流动社会公共空间中最为需要的。因此,它逐步演化为一种从普通百姓到上层官员,包括所有流动人口都敬仰效仿的接人待物的态度,成为中国人的基本道德标准之一,也是关羽何以首先成为常年流动性群体,如军队、商人、文士、漕帮等尊崇备至的主要因素——每人都希望合作者、同路者是个义士:“以仁治人,义治我”,懂得“利他”和自律的人。
对社会的制度建设,仅设计好的正式制度是不够的,必须深入研究社会中通行的非正式规范,并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刘世定:一个国家的运行状态与制度体系有密切的关系。当代制度研究发现,作为约束和激励人们行动的规则、制度,不仅包括通过国家力量来界定和推行的典章化的正式制度,也包括渗透于人们日常行为中的非正式规范,包括道德、信仰、习俗、禁忌等。制度运行的后果是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规范的合力决定的。其中重要的因素是,正式制度和被社会成员广泛尊崇的非正式行为规范的关系。如果它们之间的关系协调,那么社会运行就比较和谐;如果正式制度和非正式规范之间的关系紧张,乃至存在严重的冲突,那么,社会运行当然就不会和谐。所以,要进行给社会带来繁荣与和谐的制度建设,仅仅设计好的正式制度是不够的,必须深入地研究社会中通行的非正式规范,并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正式制度可以通过政治和国家力量在较短时间内制定出来,但它能否有效实施,会受到非正式规范的影响。而非正式规范不可能通过国家力量的短期推动而迅速改变,它是通过广大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的经验积累、世代相传、耳濡目染,逐渐演化的。“义”这种社会规范就是这样在社会历史中演化的。非正式规范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它常能弥补正式制度的不完备,乃至矫正不恰当的正式制度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在中国历史上我们不止一次看到,当正式制度发生崩解的时候,非正式规范在社会整合方面展现出其异常强韧而深远的力量。中华民族经历了无数磨难,非但未解体反而日益发展。非正式规范包括“义”在其中的作用特别值得我们重新审视和研究。
胡小伟:回顾18世纪以来世界的“现代化”进程,会发现不仅先发展的国家强化了民族意识,新兴国家如美国虽然缺乏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同样强调历史人物榜样,树立“爱国主义”典范。榜样及其价值体系正是任何国家学说都注重的核心论题,也是形成民族凝聚力不可动摇的基石。
赵士林:每个民族的价值体系都会涵盖个人品德及公共道德空间,在长期历史文化的演进中逐渐累积形成,以当今民族学视野来看,道德/价值体系是以宗教或相关共同信仰信念为其表达形式,是以个人勤劳诚信为基点,向家庭亲族、邻里小区、行业社会逐步扩展的公共道德范畴,包含和平发展中的相守相友、见义勇为、和衷共济、扶危济困,灾害战乱时的同心同德、奋不顾身。中国历史上从先秦儒家的“修齐治平”,“道之以德”,墨家“一人之义”到“万人之义”,一直到理学致力“伦常日用”,包含关公信仰中概括出来的“忠义节烈”、“仁智义勇”等国人耳熟能详的格言警句、历史故事、人物榜样,就是唤醒“共同记忆”,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的重要纽带。
关公文化和信仰在历史上还曾通过宗教和史诗双重途径,远播到蒙、藏、满等多个民族和周边国家地区,至今遗存仍很多。我认为关公不仅是海内外炎黄子孙和各民族崇敬的历史人物,也是民族和睦安康不可或缺的历史文化资源,可从中汲取扬弃后的营养,在理性精神的防火墙前可适当重塑这一英雄人物。但在今天,更多的恐怕还是要靠当代社会行为规范的约束以及社会公民公德意识的培育。这是一个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双重过程。(本报记者 梁若冰 本报实习生苏墨对本文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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