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我国民间的育婴习俗与禁忌 [打印本页]

作者: Robot    时间: 2011-12-5 15:29     标题: 我国民间的育婴习俗与禁忌

[ 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 发布日期:2011-12-03   作者:佚名|

  本文所讲述的有关育婴的禁忌是千百年来中国民间形成的一种俗信,所介绍的禁忌现今仍在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着。不过这些禁忌总的来讲是属于民俗学范畴之内的,反映了民众期望婴儿健康成长的美好愿望,与科学育养婴儿无涉。

  床神信仰

  婴儿主要受到床母的呵护。我国汉族有床神信仰,床神有床公、床母之分。也许是由于妇女在生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民间在床神信仰中,多以“床婆”、“床母”相称,而“床公”之称则少见。我国南方民间俗信,婴儿一出生就受惠于床母。床母不仅平时要照顾、保护婴儿不受意外伤害,而且负有教导婴儿的责任,担任婴儿早期的智力开发工作,人们认为孩子在睡觉时会微笑、皱眉、嘟嘴等,正是床母教导的结果。因此,民间忌讳将睡梦中的孩子弄醒,以免中断孩子的学习。信仰床神,即禁忌触犯床母,因此要用衣食、香烛等物敬祀。考虑到床母嗜酒,又担心床母喝醉酒,会忘掉看护婴儿,使婴儿从床上滚落下来,又忌用酒祭祀床母。中国民间育儿保健的诸多方式,在古代医书中有所记载,但多数则隐含在对婴孩的禁忌之中,其中不少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

  在婴儿衣着方面,除了注意不要过暖外,还强调小儿衣服不能过夜不收。隋唐以来,就有不许将小儿衣物挂在户外过夜不收回来的禁忌。此禁忌出自《玄中记》:“姑获鸟夜飞昼藏,盖鬼神类。衣毛为鸟,脱毛为女人。一名天帝少女,一名夜行游女,一名钩星,一名隐飞。鸟无子,喜取人子养之,以为子。人养小儿不可露其衣,此鸟度即取儿也。”

  此禁忌习俗至今在一些地方仍然流行。不过,民间传说姑获鸟是难产死亡的妇女变化的,姑获鸟胸前有双乳,喜欢取人家的孩子来养,所以,小儿衣服不可夜露在外,因为此鸟如果在晚上飞行时滴血于婴孩的衣服上,婴孩穿了此衣服后,就会惊痫,生疳病而活不长。河南开封一带亦有九头鸟的传说,其伤害小儿之法,与姑获鸟类同。中原一带民俗忌讳幼儿衣服过夜不收,则以为夜间多鬼鸟,恐鬼鸟污染衣物,令幼儿患疾病。《荆楚岁时记》中亦有此种记叙。据说,还有一种鬼本鸟,能入人家收魂气,如果让它袭取了婴孩露夜的衣物,恐对婴孩不利。因此,荆楚一带人晚间听到鬼本鸟的声音,则灭灯、打门、捩狗耳以压邪,台湾亦有此俗。民间忌幼儿衣物露夜不收除害怕鬼本鸟外,还怕感染温、热、风、寒、惊、积、饿、饱等八邪之害以及鸟粪的污染。我们剔除其迷信成分,从科学角度审析,小儿衣物不在屋外过夜有其合理性,衣物在外过夜有毒虫爬过之可能,因此,露衣过夜的确没有益处。

  护理婴儿的禁忌

  孩子降落人间直到长大成人,需要大人精心护理,其间禁忌众多。孩子出生后第一件事是断脐,断脐时,民间忌讳用刀剪,如果非用不可,也应在怀里暖一会儿,否则,婴儿有中“脐风”的可能。断脐时,一般是先沐浴,后断脐。忌讳先断脐,还忌讳包裹孩子太紧太厚,忌尿浸湿,忌风寒邪气。古时,人们还不知道剪刀消毒法,但已经注意到脐带对一个新生儿的重要性,这是民间祖祖辈辈育儿经验的积累所致。

  民间有句俗语:“若要小儿安,常带三分饥和寒”,这也是千百年来人们育儿经验的总结。民间忌给孩子喂食太饱,以防积食,认为“饱则令吐”。哺乳期母亲的健康和生活情形对婴儿有直接影响。孙思邈在《千金翼方》中谈到,民间忌讳乳母在寒、热、怒、醉、房事时乳儿;同时忌讳母亲在生病、精神不愉快、大喜大悲时喂乳,不然,婴儿将会受到伤害。“母患热以乳儿,令儿变黄不能食。母怒以乳儿,令儿喜惊,发气疝,又令儿上气癫狂。母新吐下以乳儿,令儿虚羸。母醉以乳儿,令儿身热腹满。”

  民间在育儿过程中,注意给幼小的孩子一个安宁、稳定的环境,以免孩子受到外界的惊扰。我国许多民族都忌讳婴儿见生人。浙江温州一带禁止100天之内的婴儿出门,生客也禁止进入产妇门探视婴儿,民间以为婴儿见到生人“犯冲”,对婴儿不利,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婴儿死亡。畲族也有此俗。瑶族则认为穿白衣、草鞋的外人进入产房,会引起月子里的婴儿日夜啼哭、不吃奶,后果甚为严重。白族则禁止带弩弓的人进入产妇房内看望女婴,看男婴则无碍。此外,民间忌讳大人高声喊叫,如忌在房内大声喧哗,忌器物碰撞,忌光线过强,忌讳小儿熟睡时,在孩子脸上用笔或颜料涂抹。万一孩子被吓着,多采取轻轻抚拍的办法,有的则用手轻轻触摸婴儿的耳垂使婴儿镇定下来。这些做法,最终目的是让产妇房间保持安静,不让孩子受到惊吓。

  婴孩活动的禁忌

  对小孩的行动,民间禁忌诸多,家长不许带孩子看望生病的亲友,亲友的丧礼禁止小孩参加。忌带婴儿去看布袋戏、傀儡戏。民间庙会道场、佛事、祭祀、朝拜等事也不让婴儿参加或靠近。少让孩子到热闹的地方去,无非是担心孩子会受到意外的惊吓,但如果有些时候非带孩子出去不可,大人也应该在日落之前带孩子回家,途中穿越城门或过桥时要轻轻呼唤孩子的名字,以免孩子的魂魄被鬼魂勾走。如果因故小孩子深夜仍在外行,父母则要设法不让孩子受到惊吓。对孩子行动的约束不乏迷信的因素,但也不失其一定的科学性。

  为防止意外物品伤害到孩子,民间育儿过程中有忌讳孩子见生物的习俗。云南佤族在孩子未满月时,不准把老鼠、蚂蚱带到家里来,因为那样会引起小孩皮肤过敏,长出许多疙瘩来。基诺族在婴儿满月时,禁止把猎物和瓜菜带进产房,直到夜间,禁忌才能解除,否则对婴儿不利。猎物及瓜菜恐有对婴儿身体不利的物质,虽然这只是满月那天白昼的禁忌,仍有其合理的一面。鄂伦春族则禁止把马镫、猎刀和猎斧等一类的器物搁置在婴儿的摇篮里,这种禁忌的目的是防止大人疏忽大意造成对婴儿的伤害。俗话说:水火无情。水在孩子玩耍中是犯忌讳的,大人往往禁止小孩在河边、沟边、湖边、水井边玩耍,以免孩子不小心掉进水里。同时,大人也禁止孩子玩缸里、盆里、壶里、锅里的水,特别是禁止孩子碰热水,以免孩子被开水烫伤。大人更禁忌孩子接近火,孩子靠近火炉、火炕洞、火塘、火盆等都不被准许。为保孩子平安,民间常敬祀水神、火神,祈求水神、火神不要伤害他们的孩子。

  民间还有许多教育孩子的禁忌,尽管其中含有迷信色彩、恐恫孩子的成分不少,但在养成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上,我们的先人是颇费心机的。陕西华县告诫孩子不许在十字路口撒尿,否则眼角要生疮;四川重庆则告诫孩子们,两婴孩不可对嘴,否则就要变成哑巴。小孩也不许啮指甲,那会对本身或父母不利。根据幼儿爱模仿的特点,禁止孩子做模仿口吃的游戏。此外,为让孩子节约粮食,不许孩子吃饭时碗里剩饭粒,男孩被告知,如果剩饭,长大便会娶个麻子太太,女孩则要嫁个麻子丈夫。这些禁忌习尚对教育孩子克服不良行为是大有好处的。

  古人虽然留发,成年之后并要加冠簪笄,但初生儿的胎发则必先剃去,以除污秽。新生儿剃头,忌见舅父面。剃头时剃得不整齐不要紧,因为小孩本身就是“毛毛头”。再就是不能剃正头顶上的胎发。正头顶俗称“呼歇顶”或称“天灵盖”,那里的波动起伏让人感到可能就是灵魂出入的地方,因此要格外小心避忌。这地方禁止用手触、拍打,否则压伤了天灵盖,小孩就会变成哑巴,或者成为痴呆。头发长长了,就梳成一个小辫,辫梢上系上一根红绳,以示警戒。据《中国礼俗迷信》介绍淮安旧俗则云:“剃时无论男女孩囟门上皆留着不剃,那处叫作‘万年桩’,其他各处也只是东剃一刀西剃一刀,并非全剃。”但是脸和眉毛一定要修剃一下,剃下的头发应搓成团,用红绿花线穿起来,挂于房内,认为如此可以压邪,使婴儿将来健康成长。

  异常胎儿禁忌

  过去,由于人们对妊娠过程不了解,故当产妇一胎多子,生下连体、畸形等形体异常的婴儿,或者产妇难产、婴儿出世时有反常等情况,皆视之为一种凶兆,不但一般民众深信将给家庭带来不幸,而且也波及封建统治者,他们也认为这是上天的一种特殊警示,意味着人世间阴阳不调、五行不畅,如果人们不行禁忌,改弦易张,上天就要大发雷霆之怒,降灾布祸,使普天之下的百姓遭受巨大的惩罚。所以百姓把这种孩子看成凶恶的祸物,多弃置不举。古人所谓的“人疴”即指这种婴儿。在历代官修的史书中的五行志里,对此有大量的记录。

  一胎多子,过去产家都以为不吉利,尤其是一胎三子以上,人们皆丢弃不育。到了唐代,民间仍以一胎三子为怪异不祥。唐人所著《开元占经》一一引《天镜》云:“妇女一时生三男,不出三年,外国来伐,生三女,国有阴私。”还有一胎四子、五子的,亦列在弃养的范围。一些少数民族也有相近的不举多子的习俗,如昔日哈尼族人认为妇女生双胞胎是一件非常凶异的事情,会给整个村寨带来毁灭性的灾难,为此,村寨的首领和主持全村宗教活动的儒玛下令处死婴儿,并烧掉其父母的房子,分了他们的财产,把他们驱逐出寨,并不得回来居住。

  对畸形婴儿,民间亦认为是灾祸恶兆,所以产下这样的小孩,多禁忌不育。如双头婴儿、连体婴儿等,百姓往往弃置不举。民间所以有此俗,当与统治者有意将这种事神秘化、谶纬化有关。如《后汉书》作者范晔、《新唐书》作者欧阳修、宋祁皆为大儒,本来是富有理性、讲究人道的学者,受当时科学水平的限制,对这些形态非常的婴孩,持有一种可怕的偏见,把分娩怪胎的现象看作是一种兆示,以为这样的孩子不能养育。所以一般百姓更是如遇烫手山芋,无力也无法也不敢养育畸形的婴孩。

  除上述两种情形之外,婴儿豁嘴、多指亦属禁忌。幼儿如一出世便有牙齿,俗信这是青面獠牙的恶鬼投胎做人,会扰得产家一辈子不得安宁。若新生儿刚产出即毛发异常长鬓发,也在不举之列。《风俗通义》“释忌”中言:“不举生鬓须子,俗说,人十四年,乃当生鬓须,今生而有之,妨害父母也。”小儿寤生也应溺杀禁忌抚育成人。《春秋左传》“隐公元年”:“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郑庄公因为儿子寤生便讨厌其人。到了汉朝,民间对寤生子也采取同样的禁忌方法,甚至禁忌新生儿貌寝丑陋、肤黑发稀。如《三侠五义》述及清官包拯出生时,因为脸黑难看而被其父遗弃,还亏得其兄嫂仁慈把他抱回喂养成人。旧时,人们极重父母的养育之恩,父母去世,儿女要披麻戴孝,服丧3年,因此,孝期生育的儿女,也不能抚养。《风俗通义》“正失”中即云:“服中子犯礼伤孝,莫肯收举。”倘若违禁生养,舆论要对此抨击,甚至官府也要对当事人治罪。

  中国古代对婴儿的禁忌很多,而婴儿自身本是无所谓禁忌的。关于婴儿的禁忌实际上仍是关于大人们的禁忌。千百年来,正是这些民间禁忌习俗,像一架古老陈旧而又灵活多变的心理调节机器一样,随时调整着家家户户做父母的心态,使他们在恐惶、欢愉、担忧、亲昵、渴望中度过了产育婴儿这一段充满禁忌的时间。

  转自《百科知识》

    来源:http://www.mzb.com.cn/html/report/257971-1.htm




欢迎光临 民俗学论坛-中国民俗学网 (http://chinafolklore.org/foru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