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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岜沙部落 关于商业 关于民俗田野 的一点想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地苏木    时间: 2011-11-19 20:39     标题: 关于岜沙部落 关于商业 关于民俗田野 的一点想法

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 ... &extra=page%3D1
今年得知桂林的蝴蝶泉景区开发了个新的景区—金银寨,还没有来得及过去看看。听说里面有芭莎部落的持枪人;
芭莎部落,指的是中国最后的枪手部落———岜沙苗族。岜沙位于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是一个仅有两千多人的部落,和外界的接触少。[attach]20126[/attach]
当时就想,岜沙部落是贵州一个自己比较封闭的村子,怎么会来到桂林成为景区的一部分呢?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商业利益的驱使吧。感觉蛮悲哀的,如此我们的公众便在一个不正确的地方欣赏到了一个可能不正确的民俗民风。

下面是应该是一位热爱旅游和摄影的朋友在贵州岜沙部落拍的照片和他对此行的感受:
http://club.huanbohainews.com.cn/thread-110803-1-1.html

在那位朋友的日志中说到:小孩子看到别人对自己拍照就去要几块钱或几颗糖的行为,这种有点心痛的感觉在桂林也有,是一种心酸与心痛的感觉。他们可能根本就不想过这种被人观赏的生活呢,不是说他们多摊钱,只是那种心酸的被人当成动物一样拍摄的心情又有谁能懂呢?很喜欢这些纯朴的人们,可是我们如何才能够在没有打扰伤害到他们生活的前提下, 尽可能多地了解他们的生活,记录他们的习俗呢,以达到我们保护的目的呢? 是不是就是我们民俗田野中所说的——即强调最多的如何与田野地的人们搞好关系,更多的融入他们。这应该是我们作为民俗人在处理遇到这种事情时要思考的问题吧。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1-11-19 21:28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巴莫老师提出一个词汇“亲和关系”。。。
我的理解是像亲人一样和睦共处。更通俗的理解是像大高一样能跟村里人“'啊哈”。
作者: 小人家    时间: 2011-11-19 23:23

实际上,我们这些自我定位为“研究者”的人往往忘记了,所谓保护本身也是一种对民俗事象的干涉,而且因为披着一件正义外衣,可能是比商业行为更加粗暴的干涉。
上面说的这种现象是否合理,关键在于他们怎么看,而不是我们怎么看。我们没有代替他们思考和选择的权利。
作者: 一窍不通    时间: 2011-11-19 23:24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小人家老师说的太好了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1-11-20 00:14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这个问题确实值得讨论。因为学术的介入,我们发现现在民众也变得像学者一样看待他们自己的生活,那就完了。

另外有个问题是,当前对人口较少民族文化消亡的关注,是否也可以说不需要国家政府行为的介入,不需要学者的呼吁。

如果这样,教科文关于保护非遗的整个行为就站不住脚了。求精辟解答?
作者: 张多    时间: 2011-11-20 09:31

对于岜沙,事实上至少十年前他们就走进我们视野了,当时的很多媒体都关注过,例如《华夏地理》(原《华夏人文地理》)就专门讨论过。他们去桂林不奇怪,因为对于岜沙来讲,桂林是他们的中心城市,就好像对于云南镇雄县,贵州毕节是他们的中心城市,对于安徽马鞍山,江苏南京是他们的中心城市,对于内蒙古乌海,银川是中心城市。芭莎的情况不是个案,大家关注一下西双版纳的基诺山,老挝琅勃拉邦的酿酒村,缅甸南坎的长颈两姐妹,等等,都是被拿出来展览赚钱。

对于长鸿提出来的话题,我认为肯定要政府学界介入的,不然早就没了。这就好比,大熊猫的灭绝是其生物发展的必然结果,因为他生育率极低,食物链脆弱,那为什么我们要人工介入,就是因为基因多样性是不可复制的,那么文化基因的多样性同样宝贵,毕竟人类对于自己还一知半解,需要这些不同的生存经验帮助全人类更好地认识自己。
作者: 地苏木    时间: 2011-11-20 18:26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我孤陋寡闻了 我说呢   
但是 我还犯了个知名的错误:就是空口说话   举的例子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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