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民族,《辞海》解释第一义为“泛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们共同体,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现代民族等。同时还有其它广泛的用法,如中华民族、阿拉伯民族等。”[1]这与《韦伯斯特新 20 世纪词典》对“nation”解释的含义之一具有相似性,即nation是指“1、一个稳定的、历史上发达的有着共同领土、经济生活和特定文化与语言的人们共同体(community of people)。”[2]
“natio”的派生义指“归属于同一地域出身的一群人。”古罗马时代大多指“一群从同一地域来的籍贯相同的外国人”(a group of foreigners),相当于古代“外族人”或“异族人”的含义。由于这些籍贯相同的“异族群体”因各自的语言和生活风俗不同习惯于按出生地籍贯居住在罗马城中,因而受到难以理解的罗马人另眼相看,视为另类,使得“natio”最初便含有了歧视性贬义。诸如“natio”这类含义的系列贬义词还有一些,典型代表即为拉丁词“barbarus”(蛮族、野蛮人)。“barbarus”从希腊文“Barbaroi”→“barbaros”演变而来。希腊文“barbaroi”原义是指生活在古希腊社会边缘的部落人,引申义指“外国人”或“不会讲希腊话的异邦人”。现代英语词典对“barbaroi”一词的解释大多认为它最初并无贬意,实则非也。深入研究一下希腊语言史便可知之:当时的古希腊人言及到这些“barbaroi”(边缘部落人)时,通常将他们与“bar-bars”一视同仁。而“bar-bar”一词在古希腊语中指“狗吠出的一种声音”,词义如同古希腊拟声词“bowwow”(狗吠声)。古希腊人认为这些部落人说的语言一句都听不懂,像狗吠声一样,因而将他们视为“狗类”,蔑称为“bar-bar人”。可见“人类贵贱”、“阶级区别”(人与民,民与奴)、“人种差别”、“民族优劣”等“自者”与“他者”的差别意识自古有之,绝非近现代的产物,尤以世界文明古国表现突出。这种差别意识最初大多反映在语言形式中,进而体现在民族文化和政治、法律中。
历史进入到中世纪后,中世纪初期出现的“natiovillae”复合词中的“natio”,开始具有了“贵族”含义。当然,这类贵族属生活在罗马城中的“都市贵族”,而非具有正宗罗马人血统的世袭“原初贵族”。拉丁文villae为拉丁文名词villa的复数形。由于villa是英文含义为“乡村 、村庄、乡民、村民”一词“village”的语源,一些学者或许以此为据将“natiovillae”译为“用来表示村里的亲属集团”,实为误解。拉丁文villa和villae的原义指古罗马“庄园”、“休闲庄园”和“郊外别墅”。古罗马时代住在罗马城中心区的商人豪宅称为“ Palatium”(意大利语,义为豪华的宫殿、邸宅),而古罗马市近郊的贵族“庄园”或“别墅”则称为“villa”或“villae”。当时的罗马近郊四处点在着许多美丽的“villa”或“villae”,皆为古罗马贵族打猎或休闲之用的高级庄园。因此,“natiovillae”应译为“贵族庄园”。这里的“natio”自然应译为“贵族”。它与1258年英国牛津贵族们用“natio regni Angliae”来表示“英格兰王国血统贵族”或许有着一定程度的关联性。
最初导致“nation”与“gens”和“populus”概念融合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在当时欧洲封建国家制度机能不全的机制中,“社团”力量促使王室扩大“nation”(身分阶级)的范围获得了社会各阶层的广泛支持所致。为此,将“身分阶级”从“特权阶层”扩大至一般民众的过程中,“populus”(人民)和“gens”(人种、种族)的概念的内涵双双得到引用或借用。这种状况最初发生在法国,然后是在英格兰。作为“身分阶级”的“nation”扩大至一般民众的过程,在英格兰于1455~1487年发生的蔷薇战争(Wars of the Roses)期间得到发展。因为当时在兰开斯特家族(House of Lancaster)与约克家族(House of York)的双方支持者为了英格兰王位而发生的这场断断续续旷时日久的内战中,导致贵族大量伤亡,促使战后新贵族不断涌现,逐步造就了“nation”(身分阶级)从原来的“populus”(人民,即贵族阶级)向“people”(人民,即有产阶级)的接近以致融合。英国都泽王朝(1485~1603)时期这种变化同样缓慢演进着。尽管当时对“nation”的重新定义而由此壮大成长的“nation”(身分阶级)事实上大多依然限定在新贵族与新兴富农、地主、工商资本家阶层,而非近代意义上的“people”(人民、市民、国民、民族)含义,但受到“身分制”束缚的这些新兴资产阶级“nation”(身分阶级),已与古罗马时代的贵族共同体(populus)不同,某种意义上接近于古罗马共和国的“市民”或“公民”含义,大多被视为参与国政的市民社会一部分精英。从政治原理上而言,他们已经成为了被赋于主权的人民(a sovereign people)一部分。稍后启蒙时代流行于世又影响广泛的“人民主权论”,便是从这些历史事实和诸如此类的政治原理延伸和演化后而对“people”、“nation”、“gens”等术语、概念和法律定义的重新解释以及给予新概念理论上的全新解构而已。
[2] 引自《Webster’s New 20th Century Dictionary》,Unabridged,Second Edition. Copyright,The World Publishing Company,1964,p. 1196.
[3] 见Eastlake Frank Warrington等著:《英和新辞林》,第883页,东京:三省堂,1894年5月版;《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第780页,牛津大学出版社,1970年版;《新英汉词典》第96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76年12版;(英文版)《THE POCKET OXFORD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牛津袖珍常用英语词典》),第655页,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8.
[24]见荒井郁之助编:《英和対訳辞書》(《英日对译辞书》)第370页,东京:小林新兵卫出版, 1872年9月版;东京新制活版所
编:《和訳英辞書》(《日译英辞书》)第406页,东京新制活版所,1873年12月版;《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辞典》第703页,牛津大学出版社,1970年版;《新英汉词典》第85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76年12版;(英文版)《THE POCKET OXFORD 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牛津袖珍常用英语词典》),第581页,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8.
[25]参见Walker Connor:nation is a nation,is a state,is an ethnicgroup,is a...,Ethnic and Racial Studies,Vol.1,No.4,October 1978,p.379~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