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市遗产?简单地讲,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历史街区以及传统街巷等,就是城市遗产(urban heritage),或者说是具有文化意义的建成环境遗产(cultural built heritage)。需要说明的是,正如1975年欧洲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阿姆斯特丹宣言》所指出的,城市建筑遗产“不仅包括品质超群的单体建筑及其周边环境,而且包括所有位于城镇或乡村的具有历史和文化意义的地区”。城市遗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城市遗产,包括在城市行政辖区范围的所有文化遗产(有形的和无形的、列入保护的和未列入保护的)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等);狭义的城市遗产一般包括:历史建筑及其周边环境;城市内的历史地段,如历史中心区、传统街区、工业遗产地段等;历史城区,包含公共空间、街巷肌理等在内的历史性建成环境(built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