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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张士闪:从民俗旅游的角度看河北涉县女娲文化 [打印本页]

作者: 王娜    时间: 2009-1-7 10:39     标题: 张士闪:从民俗旅游的角度看河北涉县女娲文化

从民俗旅游的角度看河北涉县女娲文化

——在河北涉县·中国女娲文化首届高层论坛上的发言提纲

张士闪

围绕着女娲神话,以女娲为核心,寄寓着中华民族所特有的一种神圣的温情。这种神圣的温情历经千万年的风风雨雨,直到今天依然滋养着国人的心灵。由此凝结而成的女娲文化,也伴随着中华民族的发展而不断地粘连新的意蕴,并在不同的地区产生了丰富多样的“在地化”表现。

河北涉县中皇山所以让人震撼,是因为它将这样一种神圣温情储存得如此丰富。当面对着娲皇宫一带的古老建筑、历代碑刻以及各种仪式表演活动时,就将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的那种神圣情感唤醒,随着我们步步登高、流连忘返,这种神圣情感被表达得淋漓尽致。

然而,这种一种神圣情感主要是“大叙事”的,从中体验的是“我与中华民族同在”的宏大情感。从民俗旅游或深度旅游、体验旅游的角度来看,作为旅游起点的涉县县境尤其是中皇山下,对于这种神圣情感的表达是不充分的,而这一带是有资格、有能力将女娲文化建构得更深入人心。对此,我有两个建议:

1.应该有一个专题性的女娲文化馆,承担如下四个方面的功能:(1)展示女娲文化在整个中国范围内的空间分布;(2)展示女娲文化在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功能、意义方面的“层累”景观;(3)展示女娲文化的丰富表现形式丰硕研究成果,如具有不同地域特色、不同时代色彩的各种传说、故事、歌谣、音乐、舞蹈、影视剧、戏曲、连环画、书法、绘画、工艺品、邮票、庙宇、名胜、碑刻等,以与中皇山上的女娲文化圣地相呼应。另外,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可谓汗牛充栋,这样的展示本身也是对中皇山女娲文化的神圣性的衬托与附加。(4)以4D电影短片的形式,以神奇的效果表达神奇的故事。如韩国民俗村里的《神马的传说》,就在景区里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受到了不同年龄段游客的欢迎。

2.根据女娲文化在涉县民间生活中的具体表现,各种故事的不同版本,在当地乡土社会中设计旅游路线,满足众多深度旅游者的深层文化体验的需求。涉县是一块文化的厚土,女娲文化是长期传承于这片肥沃土地上的一种特色文化,并已经浸润于当地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乡民们通过对女娲文化的生活化阐释,形成了与地方风物、民俗的多重勾连,表现出独具特色的涉县民间的文化逻辑。实际上,也正是通过这一类的文化认同,通过信仰、传说等文化形式,传统的涉县社会与广阔的周边乡土社会得以勾连起来。

对于涉县我还没有进行过田野作业,但通过这两天的走马观花式的粗浅观察,已经感觉到女娲文化在涉县的民间认同基础是非常深厚的。从民俗的内在规律来看,在民间有着广泛认同基础的传说,必然当地乡土社会中有着比较丰富多样的表现形式与比较丰厚的民间记忆。传说往往在广泛的意义上与地方山川风物、庙宇、庙会以及祭祀、祈子、许愿、还愿、解锁等民俗仪式活动相互缠结,共同构成了一方水土的丰富多彩的口头记忆、行为记忆与文字记忆。如在我的家乡山东,在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白庄村有一座爷娘庙,当地村民将与爷娘庙相关的神职人员一律称为“和尚”。“和尚”有“门里的”、“门外的”之分,“门里的”称为“徒弟”,“门外的”则称“干儿”。“门外的”,即可以不离家庭而当寄名和尚的;“门里的”,是需要出家到庙里当“和尚”的,将来若想还俗可用牲口换(一般是一头毛驴),换不起的则必须永久性地在庙里当和尚。“门里的”,一般是因为逢遇病灾时许愿,从而与庙宇形成一份神圣契约关系,即庙宇为病者提供神圣庇护使其“免除灾难”,病者则在难消病除后舍身入寺(这中间,往往还要经过当地神婆的“命中注定和尚命”式的指点迷津,才能到庙里许愿,这涉及到一套更为复杂的契约机制,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查)。时过境迁,“门里的”若想出寺,需用1头毛驴赎身,届时还要举行特定仪式,“老和尚”用三节皮鞭将其“轰出山门”;若是只为求平安的寄名干儿,平时逢年过节时要对庙宇有所奉献,长大时要自购簸箕、笤帚等举行还愿仪式时,“老和尚”用簸箕、笤帚将其“扫地出门”。也就是说,从庙宇神职人员的再生产机制来看,这是以女娲信仰为旗号,道俗之间有着比较固定的交换机制。一方提供神圣庇护,一方提供经济资源。这样一些具有鲜明地域性色彩的民俗事象,是我们目前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需要深入挖掘的,经过一定模式的转换,又会在当今社会中成为一种极为难得的民俗旅游资源。

显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偏重于以人为载体的知识与技能的传承,从而深刻地关涉到以人为主体的活生生的民众生活。因而当务之急,显然是遵循文化整体观的现代民俗学理念,尽快完成对于本地女娲文化的普查工作,摸清家底。所谓文化整体观,就是将民间文化置放于乡土社会的整体语境之中,从多种象征符号交织而成的内部文化体系中去理解。强调社区内部知识所具有的整体性特征,从功能与意义的层面去切近民众的知识形态,这是准确理解与描述民间文化的唯一路径,也是设计涉县女娲文化民俗旅游线路之前所必须完成的。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促进地区民俗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就是对于民俗文化的一种积极性保护。民俗文化不是“文化遗留物”,而是当下活生生的文化现实,作为民俗文化产业“冰山之一角”的民俗旅游,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延续我们身心之中的文化传统,为的是让它永远地滋养着、温润着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灵魂,甚至惠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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