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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后滨]《天圣令》与唐宋史研究问题空间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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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1 02:32
标题:
[刘后滨]《天圣令》与唐宋史研究问题空间的拓展
《天圣令》与唐宋史研究问题空间的拓展
刘后滨
一
1999年上海师范大学戴建国教授率先披露了在天一阁发现明钞本北宋《天圣令》的情况,随后陆续发表校录的令文。《天圣令》的发现和整理刊布,日渐引起了海内外唐宋史学界的广泛关注。2006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课题组整理的《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以下简称《校证》)一书,其中不仅包括明钞本《天圣令》的影印本、校录本和清本,还附带有该课题组花费巨大心血所完成的《唐令复原研究》。这可以说是《天圣令》研究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项成果。2008年6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唐研究》编委会联合主办的“《天圣令》研究———唐宋礼法与社会”学术研讨会的召开,是在《校证》问世后第一次大规模的专题研讨会。
学术研究的重要进展,往往因新资料的发现而取得。就唐史研究而言,20世纪的学术创新很大程度上是由敦煌、吐鲁番文献的出土和整理刊布而推动的。随着《天圣令》的发现和研究的展开,唐宋史研究也将呈现出新的问题空间和研究视野。当前,《天圣令》的研究刚刚开始,而且由于受到日本学界关于唐令复原和日唐律令比较研究的影响,相关研究主要还集中在文献学和法制史的领域。而随着对《天圣令》的特性及其史料价值认识的不断深入,围绕《天圣令》而展开的研究,将从文献整理和唐令复原的传统话题,进一步向唐宋制度的实际运行及制度与社会的变迁拓展。
二
近年来,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尤其是唐宋政治制度史研究,已经从传统的职官制度史转向“活的制度史”(邓小南语),即关注制度的实际运作及运行机制的变迁。在这样的研究范式中,“政务运行”作为一个核心概念,已经引起了唐宋史学界的高度关注(参见游自勇:《动态的政治制度史———评刘后滨〈唐代中书门下体制研究〉》,《唐研究》第十三卷)。要研究政务运行,就必须把对制度的关注点从机构和官职转到事务及其处理机制上来。而传世史料尤其是正史《职官志》和《百官志》的特点是重人而不重事。即使是《唐六典》《唐会要》和《宋会要辑稿》等,对各级官僚机构及相关官职所掌事务有程度不同的记载,但也还是以职官为中心,往往失于笼统或流于分散,不易呈现出事务或政务运行的具体过程及完整环节。
因此,在有关唐宋政务运行机制的研究中,就特别依赖于政务文书,以此发掘出政务裁决的具体程式及政务运行机制。在唐代制度史的研究中,敦煌、吐鲁番出土文献中保存的各种公文书就成为关注的焦点。在宋代制度史的研究中,一些传世告身资料和碑刻史料中包含的文书,以及如日本僧侣成寻的日记《参天台五台山记》等文献中收录的大量公凭和文书,也日渐受到关注和重视。但是,在具体的文书资料和制度规定之间,还是缺少一些必要的史料环节,在描述一些方面政务运行机制的时候,很大程度上还要进行曲折的推断甚至是猜测。
唐代令文对国家政务各个方面的规定是具体而详备的,至少在唐前期,各级官员都是按照令文的规定来处理政务的。《唐六典》卷六“刑部郎中之职”条载,“凡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正邪,式以轨物程事”。用以“设范立制”的令,完全按照国家政务的类别,规定了各类政务的处理规定和裁决机制。唐朝令的篇目和卷数,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大体上说有三十多篇。相对于日本学者在《唐令拾遗》和《唐令拾遗补》中复原的唐令,《天圣令》中所保留的唐令被认为是唐令的原文,具有原始资料的价值,而且其残存的部分比《唐令拾遗补》相关篇目复原出的令文要多出许多。尽管只是残卷,但残存的十二篇《令》特别为经济制度和一些社会制度的研究提供了许多前所未见的新材料(参见黄正建:《天一阁藏〈天圣令(附唐令)〉的发现与整理》,《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年11月9日)。
《天圣令》残卷的发现和整理刊布,对于唐代政务运行机制的研究来说,实际上就在传世的编撰史料和敦煌、吐鲁番出土的档案文献之间,架起了会通相关史料的津梁。如果仅仅依据“以令式分入六司”编撰而成的《唐六典》来串连零散的出土档案文献,国家政务尤其是对于地方和基层政务来说,运行中的一些具体环节和程式,是无法复原的。而在《天圣令》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于一些以往较少关注或泛泛而论的问题,探讨的深度和细节性将有很大的改观。
三
关于唐宋变革,近年来的研究中也呈现出一些新的进展。从内藤湖南、陈寅恪到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研究,关注点主要在社会发展阶段及其不同的时代特性,尤其着力于变革始于何时或变革过程导致的根本转变发生在何时。而随着政治制度史和社会史研究的深入和转型,各项具体制度和各方面社会管理规定在唐宋间的演变,成为了研究者关注的重点。由于《天圣令》同时包含唐、宋两种《令》,透过宋代“不行”的令文,分析其不行用的制度和社会背景,以及透过宋代行用的令文中如何“以新制参定”而改动唐令中的关键字词,分析这个改动背后的原因。如此深入下去,则唐宋之间许多具体而细微的变化就能够立体地呈现出来。
通过《天圣令》及宋代的附令敕等法令来研究唐宋变革,涉及的问题非常繁多而具体,无论是宋代“在行”或“不行”的部分,几乎每一条令文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复杂的历史变革过程。由于北宋时期对唐代法令特别推崇,甚至有意模仿,所以,《宋刑统》和《天圣令》等法典,都基本套用了唐代律、令的结构和框架。而《天圣令》与南宋的《庆元条法事类》差别反而很大。这就容易给人如下感觉,即:唐代和北宋之间在制度上没有什么重大变革,而两宋之间却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也许是个错觉,毕竟法令的变化不等于实际运行中的制度的变化。
总体上看,北宋的法令和制度相对于唐代来说,既有因为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带来的演进,也有因为统治区域在地理空间上的不同而导致的变迁。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8-9-4 14: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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