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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事业单位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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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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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事业单位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新浪 2011年08月09日08:20 南方日报
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也将起草,为下一步工资改革作准备
南方日报讯 (驻京记者/杨春 实习生/朱文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起草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于近期出台,《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也将进入起草制定阶段,为下一步公务员工资改革作准备。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寓意强烈民生关怀。
“三步走”迈出最后一步
在彭光华看来,在规范津贴补贴的同时实施绩效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009年9月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根据会议确定的时间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是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此次即将发布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进行的改革,只针对除义务教育学校和基层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两类事业单位的其他类事业单位,也就被业内人士看成这三步走中的最后一步。
根据2009年数据统计,中国有事业单位120多万个,在职人员3000多万人,离退休人员900多万人。然而对于工资改革有两种声音,有声音认为是为了涨工资,另一种则认为是财政为了甩包袱、降工资。
相关报道指出,国务院此前有关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做法,被评价为是“甩掉两头,留下中间”。除公益性事业单位得以保留外,一部分被推向社会,朝着“自收自支”的企业方向改革,另一部分则被纳入政府机构序列。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绩效工资跟以前的“大锅饭工资”方式相比,更多是工资计算方式的变化,是一种相对规范和相对公平的方式。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涨工资。绩效工资改革并不是以涨工资为基本目的,实行绩效工资,财政是要出钱的。
此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解读“绩效工资制度”时就曾表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不是简单的涨工资,而是要同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同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机制相结合,是建立一种新的机制和制度;此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涉及人员多,单位数量多,非常复杂,是一个系统工程,“实施起来会有一个过程”。
即将出台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涉及到的主要是那些在分类改革中得以保留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3月发布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实施指导意见》,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被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在公益性事业单位中,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也就是说,以后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工资将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事业单位养老金应向公务员看齐
随着一部分事业单位被纳入政府机构,公务员队伍的人数将进一步增长,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津补贴问题也需要有明确规定。
虽然目前在有的地方公务员津补贴已经规范,但大部分地方都还没有规范,除了人保部和财政部规定的津补贴外,当地又额外自行出台了津补贴,带有随意性。而且东中西部差异巨大,部门之间差异巨大。
日前,人保部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在北京、云南等地开始调研公务员津补贴情况,并根据调研结果着手起草《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将来起草制定的《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会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岗位的公务员的津补贴标准,同时尽量缩小地区公务员的收入差距。
地区附加津补贴标准,将根据不同地方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等差异,区别制定。但这并不意味着,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务员津补贴就一定会比欠发达地区的高,因为政策制定时,还将考虑对边缘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适当增加津补贴类别,并由中央财政负担。
除了附加津贴外,养老金问题也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彭光华认为,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事业单位在进行改革时,应该将养老金适当提高,向公务员看齐。汪玉凯也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应该把企业不合理的养老金适当提高。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应照顾到社会整体的公平性,要把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障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三者整体来考虑和谋划,找到大体相对能够平衡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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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9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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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新政可能近期出台
新浪 2011年06月21日00:18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红茹|北京报道
2009年,一项被称为“绩效工资改革”的新政,拉开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序幕。这项事关4000万事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因牵涉面广,涉及单位类型差异大,牵涉利益分配人数众多,成为当前事业单位改革中争议最大的敏感问题。也正因如此,两年来,一直在审慎推进当中。
近期,这项改革有望得到大力推进。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日前,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刚刚完成了一份受人社部委托的、针对全国绩效工资改革的报告。该报告“直接是针对某些省的绩效工资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做”。这份报告已经呈送给人社部,具体政策措施不久或将出台。
只有几个边远省份完成了改革
福利好、工资高、清闲、干多干少一个样……一提到事业单位,不少人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这样的场景。然而,这样的 “超国民待遇”将随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戛然而止。
吴江,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长期从事公共管理和人事人才领域的理论研究,近年来承担了大量诸如《职称制度改革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跟事业单位改革相关的中央重大委托课题。
针对2009年国务院部署的绩效工资“三步走”目前的进展情况,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解决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目前大约解决了1200万人。”
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这部分目前也已经解决了两三百万人。第一步和第二步这两步下来,事业单位的一半人已经基本实施了绩效工资。”
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实施第三步前先解决离退休职工的津补贴问题。各地正在不同程度地进行当中,比如,从今年的1月1日开始,中央统一给离退休人员津补贴。这些津补贴有的是财政拿钱,有的是单位自己拿钱。现在,增加的津补贴全国已经基本到位。”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目前仅有依靠转移支付的几个边远省份完成了第三步改革。
“已经完成绩效工资改革的那几个边远省份,本身就没有多少津补贴,再加上工资主要是财政转移支付,因此,绩效工资相对好做一些。有些省份才刚开始,有些省份还在规范,大部分省份还没有推开。”吴江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上述进展跟国家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工作方针甚为吻合。
6月2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出席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不同社会功能、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之所以提出不在全国采取‘一刀切’,主要是因为第三步绩效工资改革不是中央出钱。”
多达300项的津补贴,规范很难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资标准都是比照公务员工资标准建立起来的。在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前,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公务员一直采用的是统一的工资标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06年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从2006年7月1日,我国公务员开始实行新的工资制度;同月,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也开始酝酿,并提出了涉及全国120多万个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
这是“绩效”二字第一次出现在事业单位改革的框架中。
但是,绩效工资从提出到实施已经5年,还远远没有达到全国范围内的真正意义上的绩效工资改革。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尽管我国在2006年就提出了“绩效工资”的概念,近些年来很多事业单位在工资制度方面也都进行了一些改革,增加了一点激励因素,但主要还是针对传统的工资制度间接地进行了一些调整,并没有从根本上以工资的绩效制度来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人们在事业单位所作出的贡献以及工作质量,与工资水平之间并没有直接挂钩。这些改革与规范化的绩效工资的距离还相差很远。
在诸多因素中,“混乱的事业单位津补贴”成为这项改革不能真正得以推进的障碍之一。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津补贴从住房、交通,到饭补、降温费、过节费等,五花八门,“有些省份,事业单位的津补贴基本都在250到300项之间,发到每个人的津补贴也有十几二十项,复杂的工资单连本人都看不明白。自收、自建、自发津补贴的现象,比公务员乱多了。”一位业内人士说。
当“绩效”跟“激励”结合一起,意味着过去带有平均主义色彩的“津补贴”将一去不复返。
吴江院长对绩效工资的解释更为通俗,“现在的绩效工资在过去就叫津补贴,饭补、降温补贴等各种补贴人人有份;变成绩效之后,就要‘论功行赏’,不再是通过津补贴之类来体现工资待遇。”
实施绩效工资的前提就是要清理规范混乱的津补贴。
然而,清理规范津补贴的难度之大出乎很多人的想象,尤其是对那些有能力自创、自建、自发的事业单位,规范起来难度更大,“老百姓已经装到口袋里的钱,现在让他拿出来,就很不高兴。高的不愿拿出来,低的都想规范上去。绩效工资实施得快与慢其实是和规范程度直接相关的,没有规范就快不了。”
“激励”标准难确定
两卫(公共卫生、公共医疗单位)和高等院校是事业单位改革“三步走”中的第二步和第三步,同时也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中难啃的硬骨头。
相比义务教育学校,高校规范起来难度更大。据悉,由于高校的很多项目是市场行为,不完全是准公益,政府财政不可能全包下来。最明显的市场行为就是“办班”。目前几乎每个高校的院系都办有各种各样的培训班、进修班,以增加收入来源。“办班”俨然成为高校推出“激励”措施的重要手段。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大学各个学院的激励设计也很不一样,大学教授的工资中除了国家财政拨付的基础工资之外,激励工资分为三部分:学校给付的校级激励工资(其实是岗位津贴,完全跟职称相关联,严格意义上没有激励);学院给付的学院级激励工资;系里给付的激励工资;而学院和系里的激励来源主要是“办班”。
一位大学老师对此颇为感慨:“‘办班’的结果是导致每个学院、每个系无一例外不再以教学和科研为导向,而是以‘办班’为导向。一些老师可以把正常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放一放,‘办班’反倒成了第一位。由此导致小金库,乱发钱,还耽误了正常的教学和科研。”
吴江表示:“我们的大学老师每周在学校上课的时间很少,在外走穴的却很多,打的都是公共事业单位的牌子。现在我们搞不清楚一个大学老师的工资,学校发多少、院里发多少、系里发多少,感觉层层都在发津补贴。这些都需要有规范。”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实行的绩效工资是“大保障、小激励”,目的是让每个人都得到“激励”。一般来说,保障和激励的比重有7:3和6:4两种。义务教育学校是7:3,统一拿7,差别拿3;两卫(公共卫生、公共医疗单位)是6:4,统一拿6,差别拿4。即便如此,仍然众口难调,有很多意见。
“乡镇卫生院的清洁工和医生,在保障部分的6是一样的,1000元都拿600元,剩下的绩效差别用400元来体现。如果清洁工拿了100元,医生拿300元。两者的工资差别可能就是700元和900元,只差200元。这样医生就很不满意,本来一个礼拜能做七天手术,总会找借口只做两天手术,这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吴江说。
上述难题在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看来,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阻力,也有操作上的难度。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事业单位要实施绩效工资,前提是规范创收,根本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要合理地拉开绩效工资差距,体现出公益性服务质量的好差、数量的多少,当务之急是要确定好公益性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并进行考核,“关键是要进行科学的绩效考核。没有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是无法正确分配绩效工资的。”
具体考核标准应由基层单位制定
目前我国的绩效考核并没有系统、成熟的经验,尽管已经有许多企业和一些事业单位都建立了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但仍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以借鉴。
一份来自重庆东部一个国家级扶贫县某人民医院下属分院制定的绩效考核标准办法,堪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样本。
这份名为《某县某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奖惩条例(试行)》文件中,奖励条款共19条。在奖励条款中,几乎每项奖励都有具体项目和奖励金额,最低奖励10元,最高的是科技成果奖,奖金达到2万元。
处罚条款共分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违反劳动人事纪律的处罚”、“违反职业道德及精神文明的处罚”、“处方质量缺陷的处罚”等十大类,共90条。
这份考核办法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看来,是一份符合实际的考核办法,“怎么考核院长,怎么考核员工;每个人一天干多少活,干什么活,质量标准是什么,根据这个标准,兑现多少钱。名堂多得很,办法也多得很,而且创造了很多好办法。考核办法出台后,员工都没有意见,因为它符合实际。”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目前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相关部委也在制定当中,但给人的感觉依然是“脱离实际”。有学者直言,基层的实际状况和相关部委的标准之间存在距离,相关部委制定的一些标准到了基层根本不适用,太繁琐,基层也不具备那些条件,根本无法考核。
“比如卫生部制定了很多考核的标准,但到了下面很多都用不上,基层医院连X光、CT设备都没有怎么考核!其实,卫生部只需要出一个指导意见,具体确定绩效工资的标准和绩效工资的差别,让基层单位自己制定。基层单位领导要想把工作搞上去,有的是考核办法。”一位知情专家说。
津贴 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地区津贴、高温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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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9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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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 仅数家划入政府序列
新浪 2011年06月07日00:52 中国经济周刊
央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成
事业单位分类将成改革硬指标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红茹|北京报道
6月2日,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在北京的京西宾馆召开。一度雾里看花的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终于勾勒出了清晰脉络。
伴随《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的下发,事业单位改革开始正式推进。
目前,全国共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其中,有3000多万名正式职工,900万名离退休人员。这次改革几乎涉及到所有的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这让很多人的心情不再平静。
《意见》显示,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时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在这张时间表中,事业单位分类将成为第一个五年改革目标的一项硬性指标。
划入政府序列的中央所属事业单位寥寥无几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难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
在这场改革中,政府部门既是推动者,又是被改革对象,改革中的“主客同体”现象使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有专家分析,各类利益的维护也让这场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举步维艰。政府的特定利益,事业单位的独立利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提出的要求以及改革的个人得失,使得改革的动力在各类利益维护之间互相抵消,无法形成广泛的社会基础。
由此看来,分类改革定下的5年目标并不算长。
在5年目标之下,根据《意见》,事业单位被划分为三类:“参照公务员类”,即承担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划入政府序列;“自收自支”类,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财政补贴”类即公益性事业单位,将从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推进,采取“管办分离”等办法完善治理结构。
“这三个类别,其实是按照社会功能来划分的。说白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就是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推向市场;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种改革可以形象地概括为‘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说。
事实上,事业单位改革早已进行多年,并取得了一些效果。比如,在几年前一大批经营性科研院所已经完成转制,变身为企业,部分科研院所还成为上市公司;去年,原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出版社已全部完成转企改制。
然而,在分类改革中,事业单位转变为行政机构,意味着在目前国情下,由原来端着的“铁饭碗”变成“金饭碗”,尤其引人关注。知情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目前中央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绝大部分已经进行完毕,划入政府序列承担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只有为数很少的几家。
据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在中央所属的事业单位中,仅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央编译局等少数几家划入了政府序列,按照公务员对待;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则实行区别管理岗和技术岗,分开管理的办法。而类似中国社会科学院等这类学术单位则划入了公益性事业单位,走的是“财政补贴”类。“近来,很多事业单位都进行了岗位聘任制改革,这些单位在聘岗之前就必须把这些事都做了。”
记者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中编办”)核实上述信息,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现在很多分类改革的报道都是猜测性的,都是非官方的声音,并没有我们的声音。我们对此不评价、不议论。”
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改革主要由两个部门——中编办及人保部担当。中编办负责制度层面的改革,比如分类改革;而人保部负责更为具体的比如招聘制度改革、用人制度改革、职称改革、工资改革等方案的制定。
关于分类改革,目前也仅看到人保部的表态。人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分类改革是一项长期工作,有关部门将按照分类指导、分类推进、分级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稳步实施。
从制度层面保障被改革人的福利待遇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6年,我国在广东等地便进行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
2007年,广东省审议通过《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指导意见》;2008年拟订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2009年在该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这两份文件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三类:行政类、经营类和公益类。
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看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难点在于行政职能的界定。“有一些要并到政府序列享受公务员待遇,有一些要划归为企业。这个比较复杂,不是一下子能够做到的。”
深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遭遇的难题似乎验证了吴江的判断。
2006年7月,《深圳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出台。在深圳市改革办的主导下,深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正式启动。改革将事业单位“一分为三”,划分为监督管理类、经营服务类和公共服务类,并与原有行政管理单位剥离,部分直接转企。
然而,让设计者始料未及的是:许多被列为法定机构试点(在现有事业单位中推行法定机构试点,按照董事会的模式进行运作)的单位,通过各种各样的关系要求取消自己的试点;一些被划定为企业、不再享有财政拨款的单位开始表示异议,要求恢复其事业单位身份;在教育系统推进取消行政级别、按事拨费时,又引发了众多教师的不满和集体罢工……
改革之所以不能顺利推进,在业内人士看来,实际上就是因为改革触及了部分人的利益,由此引发了各种反弹,也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阻力。
“大多数人对改革的实际内容不了解,经常出现对改革的猜测、担心、疑虑和误解,很多人认为‘机构改革就意味着人员精简’,‘企业改革意味着减员增效’,所以担心事业单位改革也就是‘断奶脱钩’,就是降低福利,丢掉饭碗。这大大降低了职工的改革意愿,削弱了改革的积极动力,而变成了一种基于利益保护的阻力。”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说。
相比深圳试点的艰难前行,佛山试点推进得相对比较顺利。
佛山作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市,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经历时三年多。根据安排,包括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内的216个市直事业单位将整合调整为170个机构。在分类改革完成以后,除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佛山将不再批准设立新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不再赋予现有事业单位新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据悉,目前佛山的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广东省有关部门审批,佛山市编委办要求各区在6月底前完成这项工作,全部改革工作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现实的问题是,事业单位被撤销以后,相关人员如何分流与安置,成为改革的关键。为此,佛山研究制定了《市直事业单位转企及单位撤销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保障被改革人员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从深圳和佛山的改革经验来看,不管是哪类改革,阻力和动力的分析设计都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战略和策略。”针对广东佛山分类改革试点往前推进的基本经验,胡仙芝向《中国经济周刊》如此评价。
在胡仙芝看来,事业单位改革要注意从制度层面保障被改革人员的福利待遇,清晰明确改革方向,开发事业单位扩权改革的潜在动力,配套推进各项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凝聚事业单位内部共识和向心力;加强立法,加强宣传,形成有利的社会环境,强化改革的精神动力。“一定要善于开挖动力,消除阻力才能保证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推进。”
目前全国各地的分类改革仍在进一步确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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