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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翻译的歧途——检视一桩个案 [打印本页]

作者: TeigEnte    时间: 2011-6-16 21:23     标题: 翻译的歧途——检视一桩个案

感谢黄涛教授在博客里贴出来的一篇文章,其标题是《民俗研究与翻译研究》,译自英文,作者利·哈林(Lee Haring)是资深的美国民俗学者,几十年致力于将西南印度洋五大群岛上的民间故事译成英文。文章刊于《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4卷第2期(2011年3月),第31-35页。因为文章标题中兼有“民俗”和“翻译”两个关键词,于是我就看得很仔细。作者认为,翻译和民俗研究都是处理文化异质性的手段。“两种方法都认为文化表述是传递不同价值观的有效手段”(第31页)。对于这个观点本身我不置可否。但是作者紧接着论证这个观点的句子,无论从学科史的史实还是从文本的翻译用语上,都让我感到困惑。这个句子如下:

……因此,由上一代德国民俗学家提出的“法尔肯施泰因法则”(Falkenstein Formula)获得了世界民俗学界的认同。该法则认为:民俗学这门学科是将“各种文化价值观(包括它们发生的动因及过程)以主位或客位的形式进行的一种传播,其目标在于帮助解决社会文化的诸多问题”。(第31页)



先从所谓的“法尔肯施泰因法则”(Falkenstein Formula)的出处说起。Falkenstein是德国黑森州的一个有一万人口的小镇。它之所以能被写进民俗学史,是因为1970年在那里召开了德国民俗学会的双年会。当时,德国民俗学改革势在必行,这是会上的共识。但是走向如何,在会上形成了两种看法。其中一种以图宾根为旗帜,要转向社会学,以日常文化为研究对象;另外一种以法兰克福为旗帜,要转向美国的文化人类学,以发达社会的文化比较为研究对象。最后同意前一种取向的人为多数,会议形成了一个简短的宣言式的表述,其实就是两个句子,被称为“Falkenstein Formel”。

让我们先把德语、汉语和英语三种语言表述列举出来:

1、德文原文,出处Falkensteiner Protokolle.Hg. von Wolfgang Brückner, Frankfurt am Main: Universitätsverlag.第303页。

„Volkskunde analysiert die Vermittlung (die sie bedingenden Ursachen und die sie begleitenden Prozesse) von kulturellen Werten in Objektivationen (Güter und Normen) und Subjektivationen (Attitüde und Meinungen). Ziel ist es, an der Lösung sozio-kultureller Probleme mitzuwirken.“

2、中文译文,译自某个英文文本。我不清楚这篇文章译自何处,英文原文如何。见《民俗研究与翻译研究》一文,第31页。

民俗学这门学科是将“各种文化价值观(包括它们发生的动因及过程)以主位或客位的形式进行的一种传播,其目标在于帮助解决社会文化的诸多问题”。

3、相对权威的英文译文,出处:„There Is No Grand Theory in Germany, and for Good Reason“ by James R. Dow, inJournal of Folklore Research, Vol. 45, No. 1, 2008, pp.55-62, here p.55)

„Volkskunde analyzes the transmission of cultural values (including their causes and the processes which accompany them) in their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form. The goal is to contribute to solving sociolcultural problems”.

这段话的第二个句子很简单,几乎不可能有歧义。这里只讨论第一个句子的翻译问题。

首先,Formel这个德文词,在James R. Dow的文章里,被译成Formula,这应该没有太大问题。Formel这个词用在这里,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并非实指。这两个句子是宣言、是判断、是一种宣言式的判断句,它要表述的是民俗学分析的对象,相当于一个“民俗学分析对象=……”这样的一个公式。它不是在表述不可动摇的真理性事实,所以在中文里,这个更贴切的对应词应该是公式,而不是法则。

其次,从句子的结构上分析,德语和英语的文本的结构是“主语(民俗学)+谓语(分析)+宾语”,而中文译本的句子结构是“主语(民俗学)+是+宾语(各种文化价值的传播)”。这样一来,就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不同译本产生的歧义了:德文和英文本定义的是民俗学分析的对象,而中文译本定义的是民俗学本身。这种差异不能说无关紧要。

让我们先把中文译本搁置一旁,回过头来比较德文本和英文本之间的细微差异。

其中一个关键环节是Vermittlung这个词的翻译。如果直接在《德汉词典》里查的话,可以找到“调和”、“斡旋”等类似的含义,但是都和这里的文本不相符合。Vermittlung是名词,其源于动词vermitteln,其含义是“介绍、中介、传达某种信息”。了解了这样的词源背景,就很容易明白,Vermittlung在这里可以相应地翻译成“表达”、“体现”。在英文本中,Vermittlung被翻译成了transmission。我们无法说这个翻译完全错误,但是至少不完全准确。当transmission一词再被翻译成汉语的时候,就变成了“传播”,而这个结果就与德文原来的含义相去很远了。

在德文原文中,这个句子里包含了三个括号。怎样理解和处理括号里面的内容,也构成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让我们暂时抛开括号,先把这个句子的结构理清楚。该句的主干含义是:民俗学分析的是各种文化价值在客体对象和主体对象中的表达和体现。后两个括号的用法比较简单,每个括号内只有两个名词,是列举括号前的那个词所指的具体事项,即“客体对象”指的是“物品”和“社会准则”,“主体对象”指的是“态度”和“看法”。英文译者可能觉得这种解释是多余的,所以把这个两个括号里的内容直接给忽略掉了,根本没有让它们体现在译文里。取而代之的是把Objektivationen和Subjektivationen放在一起,翻译成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form。我个人觉得这样的简化也并非一点问题没有。其一,德文中的两个词都是复数,英文的句子中的主体名词form成了单数。其二,与Objektivationen一词相应的动词是objektivieren,强调的是被主体感知到的客观事物和存在,因此Objektivationen不同于Objekte(物品、对象、客体),其括号后面的举例正好在强调说明这一点,Güter是可见的实在物,Normen是被主体感受到的具有客观约束性的社会规则,是“硬件的”社会事实的一部分,它不同于“软件的”主体对象中的态度、看法、观点等。括号中的举例实际上对理解整个句子还是非常有帮助的,而译者对这两个括号及其内容的腰斩(也许是出于行文流畅的考虑)我觉得是有失恰当的。

最棘手的问题就是,第一个括号里面的内容应该怎样理解,因为这里两个借代词die和两个人称代词sie所指究竟为何,并不十分明确。从字面上,这个句子可以译成“导致其发生的原因和与之相伴的过程”,相应的英文译本是“their causes and the processes which accompany them”(第55页)。这个语段没有问题,但关键的问题是两个主体词“原因”和“过程”的归属限定词是哪个,这个语段中的“原因”和“过程”归属谁或者什么,即:是谁的或者什么的原因和过程。这样一来,sie这个词指的究竟是什么,就是理解这个句子的关键。棘手的是,sie可以是阴性名词的单数形式,那么它所指的是die Vermittlung;sie也可以是名词的复数形式,那么它所指的是die kulturellen Werte。从语法上看,两种解释都是可行的。英文译本取的是第二种理解,即诸多文化价值的“发生原因”及其“相伴过程”。

我个人倾向于前者,即把第一个括号里面的内容看成是与die Vermittlung直接相关的。这里的“原因”和“过程”都与文化价值的“体现和表达”相关,并非与“文化价值”本身相关。我不敢确定这种理解肯定正确,因为这里是语法上的歧路。不过我的理由是:从句子的构造上,括号紧跟在die Vermittlung之后;从逻辑上看,文化价值是静态成形之物,而谈静态之物的原因、尤其是过程,似乎有些逻辑上的困难。

把这几个关键节点厘清之后,就可以这样来理解这个口号式的宣言中要表达的几层含义:一、民俗学分析的对象不是静态的文化价值,而是文化价值动态性的体现与表达;二、在分析文化价值动态的体现和表达时,民俗学也分析引发某种文化价值的体现与表达的原因,以及与这种动态的体现与表达相伴随的过程;三、民俗学要面对的文化价值的体现与表达既存在于客体对象中也存在于主体对象中,也就是说,民俗学同时要进入的是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的世界;四、民俗学的目标在于经世致事,参与进对社会文化问题寻找出路的知识实践当中。

利·哈林这篇《民俗研究与翻译研究》的文章,似乎非常看重德国民俗学。但是作者的某些表述,只能说有失精准。按照这篇文章,世界民俗学界认可1970年德国民俗学界倡导的民俗学转型,而新的民俗学的使命成了去传播“各种文化价值观”(包括其动因及过程)。对德国社会有些许了解的人会知道,这样的观点在政治上也是令人无法接受的。民俗学在德国,虽非学术中坚,但也绝不至于单薄肤浅到如此的程度。利·哈林还写道:“因此,由上一代德国民俗学家提出的‘法尔肯施泰因法则’(Falkenstein Formula)获得了世界民俗学界的认同。”(第31页)如前所述,第一,这不是什么法则,这是个口号是的宣言。提出这个口号的人,也不是上一代学者,而是和他本人同代、甚至比他年青十五至二十八岁的学者。它在学术史上的价值在于它是一个标志性事件,表明了德国民俗学力图告别往昔的姿态,就如同北美的《独立宣言》无法被看作是建国的纲领体系一样,它不是德国民俗学建设的理论纲要,没有那么重大的理论意义。第二,即便在当时、在德国民俗学界,这个口号式的宣言也没有得到普遍的认同。回头看去,即便当时的发起者、倡导者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口号的简单和可笑(参见Wolfgang Kaschuba, Einführung in die Europäische Ethnologie,第93页),那是一种在总体上革命、革新的氛围之内,充满创新勇气和幼稚激情的矫枉过正。况且,德国民俗学界大多是不太精通外语的“乡巴佬”,他们的著作如何很快获得世界民俗学界的认可,令人不得而知。在我所看到的材料中,以英文介绍德国民俗学的著作几乎都出自两位作者之手,一位是本文提到的James R. Dow,另外一位是Hannjost Lixfeld。我无由得知,利·哈林关于德国民俗学的知识,究竟来自自己对德文文献的阅读,还是来自二手翻译资料。在这篇用中文发表的文章中,有几处标出了原德文词汇,实在可以说是理解有误,比如Erweiterung原本应该是“扩展”的意思,在中文里成了“文化习得”,Bildung明明指的是教育,结果在中文里成了“结构”(以上两处均出自于第33页)。我没有找到这篇文章的英文本,所以不能断言这些误读出现在哪个环节。但是我倾向于认为,是原英文作者在使用德文文献时有误,责任并非在中文译者。

我是没有才力对英文专业文献的翻译吹毛求疵的,所以只集中到利·哈林这篇文章中涉及到的德文的翻译。不过一个明显扎眼的地方,我还是想提出来引起注意。这里涉及到的是一句迈克尔·菲舍(Michael M. J. Fischer)的引文:“经典人种学……”(第33页)。Michael M. J. Fischer是当今活跃在学界的人物,是麻省理工学院的社会人类学教授。被译成“人种学”的那个词汇究竟是什么,这是需要好好斟酌一下的,因为在今天的学术话语和用词中,除非在讨论有极其特定的历史背景的话题时,“人种学”这个词是不会轻易出现的。我相信,菲舍也足具对学术语汇的敏感。

翻译多歧路,险象环生。写到这里,我就想起了做哲学研究的李文潮老师。李老师的教授论文写的是在思想史上,十七世纪基督教传教士在中国引发的基督教、佛教和儒教在思想上、哲学上的碰撞。洋洋五六百页的大著,书名中包括了三个关键词:理解(Verständnis)、不理解(Unverständnis)、误解(Mißverständnis)。记得当时听李老师谈文化思想史上不理解和误解均无法避免时,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是:“假如没有误解的话,人类的历史将会变得多么没意思,多么无聊。”说这话时,他满脸的“狡黠”和得意。

学术翻译何尝不是如此,其功用与传教士的使命异曲同工。也许某种基于歧路的误读可以带来思想上的撞击,可以引领出一片新的天地。尽管如此,翻译还是应该首先求“信”,尽量理解原文的含义并表述出来。我不主张的是按照原文的句法字句对应式的“忠实原文”,因为那样的“忠实原文”之后往往变成了不可读懂的文字。我更倾向的是,翻译时要先读懂原文的意义层次,别因为对自己译文语言“达”和“雅”的要求,把原本有的内容也给删却繁枝而简单化了。简单化的误解恐怕只会引领出更多的歧路,致使原本可以贯通的思想和理论,却不断面对壁垒重重。当“歧路”遍地之时,恐怕“穷途”也相距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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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igEnte    时间: 2011-6-16 21:45

浏览资料的时候偶然碰上这桩个案,于是把它来龙去脉梳理了一下,放在这里供有同好者讨论。欢迎拍砖。
知道民俗学圈子里懂德语、看德文材料的人挺多的,正在学德语的年轻人也不少。只是大家都不愿意暴露,不愿意以懂德语自居而已。
希望这里能变成讨论问题的场地。
这里讨论的问题与利·哈林文章的中文译者关系不大。
如果有人能提供原本英文本,可能更有助于问题的讨论。
作者: collector    时间: 2011-6-17 08:20

在普林斯顿大学的Program in Translation and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网页上找到了一个PDF文件,标题近似:

“Translation Studies and Folklore Studies, Sibling Disciplines”
Lee Haring
Brooklyn College,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Emeritus

http://www.princeton.edu/~piirs/ ... g%20disciplines.pdf

[attach]17731[/attach]
作者: cfngroup    时间: 2011-6-17 09:51

引用:
原帖由 TeigEnte 于 2011-6-16 21:23 发表
都让我感到困惑。这个句子如下:
……因此,由上一代德国民俗学家提出的“法尔肯施泰因法则”(Falkenstein Formula)获得了世界民俗学界的认同。该法则认为:民俗学这门学科是将“各种文化价值观(包括它们发生的动因及过程)以主位或客位的形式进行的一种传播,其目标在于帮助解决社会文化的诸多问题”。(第31页)

……2、中文译文,译自某个英文文本。我不清楚这篇文章译自何处,英文原文如何。见《民俗研究与翻译研究》一文,第31页。
民俗学这门学科是将“各种文化价值观(包括它们发生的动因及过程)以主位或客位的形式进行的一种传播,其目标在于帮助解决社会文化的诸多问题”。
……
译文有个注释:

因此,由上一代德国民俗学家提出的“法尔肯施泰因法则”(Falkenstein Formula) 获得了世界民俗学界的认同。该法则认为:民俗学这门学科是将“各种文化价值观(包括它们发生的动因及过程)以主位或客位的形式进行的一种传播,其目标在于帮助解决社会文化的诸多问题”[3]。

文末的注释[3]为:
[3] Dow J R, Lixfeld H. German Vlolkskunde: A Decade of Theoretical Confrontation, Debate, and Reorientation:1967-1977 [c] // Dow J R, Lixfeld H. Folklore Studies in Translation. Bloomington: l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6:3.

这应是出处吧。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1-6-17 10:07

引用:
原帖由 TeigEnte 于 2011-6-16 21:23 发表
先从所谓的“法尔肯施泰因法则”(Falkenstein Formula)的出处说起。Falkenstein是德国黑森州的一个有一万人口的小镇。它之所以能被写进民俗学史,是因为1970年在那里召开了德国民俗学会的双年会。当时,德国民俗学改革势在必行,这是会上的共识。但是走向如何,在会上形成了两种看法。其中一种以图宾根为旗帜,要转向社会学,以日常文化为研究对象;另外一种以法兰克福为旗帜,要转向美国的文化人类学,以发达社会的文化比较为研究对象。最后同意前一种取向的人为多数,会议形成了一个简短的宣言式的表述,其实就是两个句子,被称为“Falkenstein Formel”。
...
既然是会议达成的共识,我觉得“Falkenstein Formel”直接译为“法尔肯施泰因宣言”也可以。
这就如同现在的许多学术论坛,最后与会各方都喜欢共同发表一个《XXX共识》、《XXX宣言》,以表明共同的关注。
作者: silver    时间: 2011-6-17 10:13

引用:
原帖由 cfngroup 于 2011-6-17 09:51 发表

译文有个注释:
……Dow J R, Lixfeld H. German Vlolkskunde: A Decade of Theoretical Confrontation, Debate, and Reorientation:1967-1977 [c] ...
这本书我有,但在书柜[英文书籍归档处]中翻了好一会儿,无果。。。
也有可能被哪位借走了?

这里顺便向借过我书的童鞋发一通缉令。。。还有,以后必须打借条了!
作者: 王霄冰    时间: 2011-6-17 12:48     标题: 其实是愿打愿挨的事

哈,真过瘾!不过还得回到那个老问题上来:以后谁还敢轻易去做翻译?
其实最好是大家都去读原文。
但光读原文也不行,因为你还得知道原文是怎样通过翻译而被误读的。
所以本人最近又多长了一个心眼,凡引用外文原文时都去找找该书有没有中文翻译,如有,就尽量采用现有的中文译本。
不然你从原文翻译,跟别人译得不一样,也许就会让读者产生怀疑,进而动摇他们对原著和翻译者的信任。
我的老师顾彬是个阐释主义者,他一贯认为翻译就是阐释。中国人译他的作品,经常错误百出,有时连我们都看不过去,他却坦然如故。
其实经验老道的顾彬何尝看不出其中的错误。但他坚信,别人通过翻译“修改”他的作品,只能对他有利,而不会有太大的损害。
因为翻译者往往是从另一种文化出发,用当地读者习惯的思维和表述方式来阐释他的作品(当然低级的理解错误除外),这样只会促进原著在异文化中的传播,使它更受欢迎。
作者们不怕被误读,读者们愿意误读,这可能也是翻译误读层出不穷的一个社会心理因素吧。

[ 本帖最后由 王霄冰 于 2011-6-17 12:49 编辑 ]
作者: TeigEnte    时间: 2011-6-17 17:12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谢谢。
打开浏览一下,不是一篇文章。这篇挂在网上的文章和那篇中文发表的话题类似,但是似乎更长、更丰富些,感觉像是一个民俗学者大会的主题发言或者新学期的开学演讲,结尾的时候呼吁民俗学者考虑他们的学科要往哪里去,没有提到德国的Falkenstein Formual。作者注明这篇网上的文章部分来自他的一本书的导论部分,那本书马达加斯加史诗Ibonia 的英文翻译,书名为Ibonia, Epic of Madagascar (1994).
作者: TeigEnte    时间: 2011-6-17 17:25     标题: 回复4楼

我也看到了这个注解。按说应该出自James Dow 之手,与我拿来比较的英文译本为同一人,但是感觉差别很大,所以存疑。不知道是哈林为支持自己的观点(翻译和民俗研究都在传播文化价值)而做了剪裁呢,还是James Dow们二十年后修改了翻译。James Dow自己2008的文章里标明的是德文的原初出处。
作者: TeigEnte    时间: 2011-6-17 17:41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我也考虑到用“宣言”或者“共识”这样的词汇,但是又觉得不太合适,这个东西没那么正式,Formel这个词用在这里,有一种调侃的味道在里面。我脑子里的画面是一群留着长头发、穿着破牛仔裤、打着横幅、听着唱着Beatles的反叛者的形象,他们的本意也是不要让自己和自己的学科陷入现有的话语当中。那次会议的正式出版物(论文集)的书名是Falkensteiner Protokolle。Protokolle原本指的是会议记录,是很技术层面的东西。
作者: TeigEnte    时间: 2011-6-17 18:37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其实看原文也一样发生误读啊,说不定比看翻译本更危险呢,因为号称能读原著人的语言水平可能还不如译者呢。

翻译是必要的,用自己的母语阅读是不可替代的。读马克斯·韦伯的著作时我找中文版的。

学术翻译的确是回报很低的工作,但译者并不因此拥有道德制高点。他们的作品一样可以被质疑,其价值并不能因此受到贬损。但是这种质疑应该有实在的基础,就问题而论。我讨厌针对译者的任何攻击性语言。

我当然也同意翻译是阐释,误读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没那么后现代,严重不认可顾彬的看法。我认为既然翻译,就得忠实原著蓝本;如果想发挥自己的东西,就别翻译,写自己的东西好了;如果本意没想发挥,无意中错讹累累,那就是活儿没干好。

我就是因为看不下去哈林的文章里说,上一代德国学者认为民俗学是传播各种文化价值,还得到了世界民俗学界的认可,才写了这个帖子。翻译也好,使用原文也好,既然已经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就把事情搞得清楚些,免得以己昏昏,使人昭昭。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1-6-18 05:21

引用:
原帖由 TeigEnte 于 2011-6-17 18:37 发表
我当然也同意翻译是阐释,误读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没那么后现代,严重不认可顾彬的看法。我认为既然翻译,就得忠实原著蓝本;如果想发挥自己的东西,就别翻译,写自己的东西好了;如果本意没想发挥,无意中错讹累累,那就是活儿没干好。

...
我也不同意顾彬的看法。
他大概是站在如何让自己的著作有影响的角度来看的。
但是站在读者的角度,我很不喜欢这种译著。

我最近研究中国龙形象的西传,
因为自己的外语能力有限,
所以尽量想用中译本,
结果,发现许多译者的想当然给我许多误导。
好在我留了个心眼,
只用中译本找信息,找到有用的信息后,再对照回原文,一句句对读。
要是对读可信,我就用中译本,
要是对读不可信,我就只好结结巴巴地自己译,然后再请人校译。

比如某北大教授译的译著,
原文明明说的是中国皇帝的旗帜上画着一些“蛇”,
这是很重要的信息,
他译的时候,按自己的理解译成了“龙旗”。
原文涉及“蛇”的地方,
他全译成了“龙”。
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差异就这样全被他的想当然给掩盖了。
作者: 王霄冰    时间: 2011-6-18 17:44     标题: 如何实现精准的翻译

翻译能精准当然最好。少数能力既强又有责任心的翻译者或许能做到这点。
不然也许需要集体的力量。据说过去佛经的翻译是专门组织一班人马,不干别的,专做翻译。
而且人人有分工,并不是一个人全翻到底。我们现在可能只有中共中央翻译局具备这个条件。
他们翻译的马恩著作,好像错误就比较少。虽然这些著作是从德文翻成俄文,再从俄文翻成中文。
我曾经帮一位老师校对过马克思写给恩格斯的一封信,拿中文再和德文对照,几乎找不出什么原则性的错误。
这说明两道翻译工序都是比较到家的。实属难得!
至于一般的学术翻译,往往很难保证忠实原文。也许因为学者们对一些事实多拥有自己的观点和阐释。
所以自己在使用翻译文本时多留一个心眼是对的。
不过我本人凡读到批评翻译的文章还是会害怕。德国人不是提倡什么kollegialitaet吗?
该怎么翻?“同行精神”?“同行道义?”
如果一个医生发现别的医生诊治有误,他出于这种同行道义就会掩盖事实而不去向病人揭穿。要真这样也够残酷的。
不过我先在这里为自己先求个饶。等我下次翻译文章时,你们放我一马就得了
作者: 放牛班的课堂    时间: 2011-6-18 22:18

要区别“文学的误读”与“学术的误读”,不是一回事儿。。。

文学的误读可能有某种诗意,但学术翻译最好忠实原著。
作者: TeigEnte    时间: 2011-6-19 17:22     标题: 回复 13# 的帖子

霄冰你这最后一句,可是让我承受不起。得多大的本事才能挑出你翻译的毛病(假如有的话),反正我是没这份本事。

看到“放一马”这话,我很自责地想,是不是我让人感觉到好像是在跟谁叫劲,和谁过不去。我无意如此,所以也没泛泛而论。想说的就是一个句子和一个词的翻译,很具体。而这个句子和这个词在我看来正好比较关键,在歧路口上。仅此而已。

如果用医生这个比喻的话,翻译者和使用译文者都应该是医生吧,最多是来自不同科室的。一个医生如果发现另外一个医生诊断有误的话,应该是可以讨论的。至少下次不能犯同样的诊断错误。这种讨论不伤害Kollegialität,我是这么理解的。如果一个错误诊断造成的后果是不可逆性的,对病人来说知情的确很残酷,但是让病人受到蒙蔽会是更好的办法吗?如果我是病人,我选择知情,尽管我可能接下来选择不追究医生的责任、不要求赔偿。好在我们的专业,事情没那么复杂。

既然当了回医生,就提个保健的建议:用“人种学”这个词的时候,大家稍微留心点儿,免得让人对这个学科发生误会。十多年前我曾经听到过一个非专业的台湾人用“人种学”这个词,一个懂汉语的德国人第一个反应是:他们真的是这样研究原住民的吗,去量头盖骨有多大、眼窝有多深吗?一堆话可能没说清楚这个学科要干什么,一个关键词却有可能引发一堆歧义,不值当的。

[ 本帖最后由 TeigEnte 于 2011-6-19 17:23 编辑 ]
作者: 王霄冰    时间: 2011-6-21 12:18     标题: 回楼上

没问题啊,互相批评也是对的!要是有人能像你用这么认真的态度对帮我校对译文或者修改文章,那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去感谢他(她)了呢!!现在苦就苦在没人帮你看文章帮你批评。人人得过且过,懒得去管别人的闲事。所以偶尔有直面的批评,凡觉得不适了。

说到“学术的误读”,其实都是翻译者的主观性所致。因为学者们毕竟不是专搞翻译的科班出身,搞翻译对他们来说只是“客串”或副业。他们凭靠自己的学术背景知识,对原文产生了和别人不一样的阐释,有时候一不注意就会把这层意思加进到译文中。

其中最容易产生歧义的,就是专名的翻译。把一个名称或概念翻译成另一种语言,而在那种语言中事先又没有现成的对应词汇,这样翻译者就必须造一个新词来表达。要不就得搬用语言中现成的词汇,但可能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会有差别。新词如果造得不好,不够细心的读者不去仔细研究它的实际意义(通过阅读上下文),也可能会造成武断的理解。

人文科学的译作中往往有很多这样的、让人看上去似懂非懂的新概念,看它字面的意思,你都猜不到原文是什么。一些在原文中很普通的表述,经过翻译一转口,也会变得玄妙莫测起来。特别像我们从国外回来的,平时听惯了原文,回到国内才发现这个东西别人原来是这么讲、这么叫的,觉得很新鲜也很陌生。若要追究起来,很多概念的翻译也不是十分精确、到位。但大家将错就错,都接受了,好像也就成为既成现实了。后人要想翻案也难。

其实翻译误读是很值得去研究的社会文化现象。深得误读之好处、但自己也深受其害的顾彬本人就说过,中国人把他的一句“中国的美女文学都是垃圾”,直接误读成了“中国的当代文学都是垃圾”,这个问题并不在他,而在于有一部分人中国人心里更愿意听到后一句话。或许他们自己想这样说,又没有勇气,才“借”用顾彬的口说出来。

包括施爱东兄的例子,或许也是那位作者在国外找中国的龙过于心切,就干脆把蛇也当成龙了?

[ 本帖最后由 王霄冰 于 2011-6-21 12:27 编辑 ]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1-6-21 14:18

引用:
原帖由 王霄冰 于 2011-6-21 12:18 发表
中国人把他的一句“中国的美女文学都是垃圾”,直接误读成了“中国的当代文学都是垃圾”,这个问题并不在他,而在于有一部分人中国人心里更愿意听到后一句话。或许他们自己想这样说,又没有勇气,才“借”用顾彬的口说出来。...
哈哈哈哈,我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他的本意是说“美女文学”。
霄冰说得对,其实是中国人自己想说的话,借顾彬之口而已。
作者: 王霄冰    时间: 2011-6-21 23:22     标题: 主体/客体 主位/客位

先回楼上:可不是吗?到后来连他自己都给搅糊涂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被套出一些听起来十分荒唐的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话来,比如“中国当代作家水平低是因为不懂外语”之类的....

我在这里也要支持一下楼主的观点:美国人在翻译欧洲作品时,确实有简单化的嫌疑。
我过去开过一个会,主题是cultural memory (文化记忆),一般欧洲学者都知道这是近一二十年来流行德法学界的一个新概念,有很多学者参与打造,涵义还是比较复杂和深刻的。
可当时有个美国的历史学家在场,他之前没听说过这个概念,也没耐心去仔细辨析,就大发议论说:你们说什么cultural memory,其实不就是tradition的意思吗?造这么个奇怪的新词,有何必要?我看根本不需要用它,还用tradition得了!
当时他的态度非常武断,让我们都觉得有些尴尬。会后有位学者形容当时的情形是:一头大象闯进了一堆细瓷瓶当中。

把德文中的"客体对象"和“主体对象”(我觉得楼主的这个翻译建议极好),直接变成了英文中的“客观的和主观的形式”(我不知道objective和subjective是否也可译为客体的/主体的?),中文译者又译成“客位的和主位的形式”。
但在我的印象中,“客位(知识)”“主位(知识)”是专用来翻译人类学家Kenneth Pike提出的“etic & emic”这一组概念的。现在看到有人把英文的objective/subjective也翻成“客位/主位”,不仅让我对自己固有的信念产生了动摇。
现请教你们大家:etic和emic有没有固定的译法?我记忆中的“客位/主位”难道不对吗?

[ 本帖最后由 王霄冰 于 2011-6-21 23:24 编辑 ]
作者: TeigEnte    时间: 2011-6-22 02:38

先谢谢霄冰替顾彬“辨污”:原来在他老人家的法眼里当代中国文学也没那么不堪。欣慰欣慰!

客位/主位的翻译问题,我也说不好。记得以前上课的时候,老师对etic & emic这一组概念很是有些不屑的样子,因为Kenneth Pike是语言学出身,生造出这两个希腊语语源的词汇,实际上的目的是绕开从哲学上讨论“客观性”的本质,避免回答“什么是客观的”这个问题,把哲学问题变成文化描写中的方法论问题。所以有点儿“为赋新辞强说愁”的意味。

不过,做人类学的都喜欢把问题从哲学殿堂上拉下,变成伸手可触的身边事物。七十年代Marvin Harris写过专文论述这对词对人类学的重要性。现在用的人少了,好像也和objective & subjective 替换着用了。也许可以这样做:强调视角的时候用“客位/主位”,强调内容时用“客观/主观”?(我对英语,除了字典以外,一点儿感觉都没有。惭愧ing)
作者: 王霄冰    时间: 2011-6-25 11:36

顾彬昨天在中大做客,在中文堂做了个讲座“中国作家在德国的文学活动”。其间他提到,中国人都以为他是中国文学的批评者,却不知他是中国文学的支持者,他每天都在翻译和介绍中国文学,而其他的德国汉学家却根本就不关心当代的中国诗人、作家们在写些什么东西,等等。他这样说当然是有失偏颇的,因为也有不少的汉学家在关注中国文学。不过的确没有人像他那么热心,三天两头地为中国诗人和作家们张罗在德国各地召开读书会、朗诵会等等。

回到咱们的话题上来,怎么我有一种感觉,好像楼主的老师们眼界都非常的高,谁都瞧不起?不知你指的是洪堡大学的老师,还是柏林自由大学的,或是马普所的?

可能我接触的德国学者都属“温和型”的比较多(像顾彬这样出言不逊的属例外)。虽然他们偶尔也会批评别的学者,但从不会显示出“不屑”状,最多也就是不置可否,或者反问一句“真的是这样吗?”

也许人类学的传统和其他人文科学又不一样,人类学家往往都是靠批评别人起家的。做惯人类学的人回来做民俗学,可能感觉会很轻松。因为人类学的研究总是要针对现存的理论展开批评,在前人的理论里寻找不够严密的、可以攻破的所在,再从田野找些例子来反驳,然后再建立自己的理论。相对来说,民俗学就比较允许停留在具象的层面,可以就事论事。

其实人类学的最后必须回到理论层面的学术规范,也容易让人觉得他们不是在研究实际问题,而是在完善一种“哲学”。但人类学家沉浸于这种游戏,自以为很了不起,虽然他们在其他人文科学家眼中经常也是一群奇怪的人(语出一位德国汉学家,他的原话是:民族学家都是很奇怪的人)。

我在科隆大学上民族学课时跟的一个老师也经常会对别人的研究显示出“不屑”,包括对他同所同事的研究也会用一句sehr langweilig(很枯燥)来形容。他这样做的结果,只是让我在心里对他本人的学术水平打了几分折扣,觉得这人毕竟有些肤浅,缺少大家风范。不过因为这位老师是个真诚的人,我也知道他不是在作秀,不是想抢夺别人的学术地位或话语权什么的,所还是很喜欢他率真的一面。

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使用攻击别人的方法,来显示自己的优越或是超人之处。顾彬说别的德国汉学家都不研究中国当代文学,只有他最热心,就是一例。我虽然是他的学生,也不认可这种做法。听众在听这样的话时最好也能经过自己的头脑鉴别,对方的话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一位理性的听众会听出这句话背后的虚荣心和排他心理。这样他们就不必当真,只置之一笑罢了。
作者: TeigEnte    时间: 2011-6-27 21:13     标题: 回复 20# 的帖子

我提到的老师应该是柏林自由大学的,时间应该是九十年代末,上的课是个普通的“席明纳”,老师也就是个博士生吧,名字我不记得了。

具体到对etic/emic提法的“不屑”,我还是赞成这位老师的。他的逻辑是这样的:etic/emic提法的意义在于让问题离开哲学讨论,进入实际操作层面。人类学要做的反正是要实证的,而不是哲学层面的,所以有没有这对新词没有太多的意义。对当时和现在的我来说,这个解释都很明晰、很让人豁然开朗,这也是我还能对此保留记忆的原因。
至于etic/emic提法是否还有其他的微言大义,这个解释是否穷尽了其中的含义,那就超出我的知识范围,我就不敢置喙了。

说别人的研究题目枯燥,其实也符合认识论意义上的逻辑——如果一个人不觉得某个题目枯燥的话,可能他(她)自己就去做了。2006年,我第一次在图宾根见到户晓辉,听他谈民间文学与现代性,民间文学存在的哲学意义,我曾经当面对他说:恕我直言,我觉得这个题目挺没劲。他很淡定地说:因为你的兴趣点不在这儿。后来我的眼界开阔了点儿之后,发现这个题目也没有我当初以为的那么没劲,户晓辉也没记恨我的直言。再后来我们还偶尔还互相释疑解惑,一起干点儿活什么的,算是不打不成交。

不能排除有人以攻击别人抬高自己,但正如你所说的,这样的做法经常会效果适得其反。所以我宁愿从这样的推测出发:讨论问题是的“攻击”、‘不屑“其实都是出于学术上的公心,并非对人的诛心之论。只是每个人的眼界、见识有所不同,未必都能说到点子上,这倒是真的。

这个贴子的本来是讨论一个具体的翻译问题,又引出另外一个具体的翻译问题,算是功德圆满了。关于人类学怎样做研究以及其弊端所在和改良方案,这个水有点儿深,我就不趟了。
作者: 王霄冰    时间: 2011-6-29 08:15

多谢楼上指教。其实我确实觉得这是个好贴,可以引发人们对很多问题的深思。只不过到最后只有我们两个人在聊,别人都不插话,感觉有点寂寞。也许错误在我,很多问题本来就不该深思。

关于Pike,我的看法有些不同。虽然我也没好好看过他的书,多数人类学家不再提他的理论。但etic/emic这两个词已成固定概念,留心的话经常可以看到。Pike的理论对很多人类学理论有影响也是事实,比如格尔兹的“深描说”,显然有其影子。包括后来的认知人类学,表演理论和仪式理论等等,都让人怀疑这些作者是不是看过Pike的书。

只不过很多学者在用这两个词时,就像柏林自由大学的那位老师那样,直接把它们“误读”成了“客观的/主观的”。中文翻译成“主位的/客位的”,或许正是出于这种误读。我自己也一直受骗,把这个翻译当成定律来用。这次多亏看到本贴,引发了本人对这一对词语的反思。现在觉得中文翻译也有修改的需要,或许译成“表象的/深层的”或“主体内的/客体化的”更为合适。

其实回应本贴并无他意,也是出于学术的“公心”。因为我感觉到,一方面,从译者的角度来讲,误读很难避免。正如楼主所言,如果大家都去看原著,也许会产生更多的误读,因为每个人对原文的理解都可能不一样。就像我们两个虽然都是在德国生活的中国人,都在国内读过中文系,学过民俗学,又都在德国学过民族学(当然我不像楼主学过民俗学,又在马普所这样的高端人类学机构研究),但有趣的是,我们对一些事物的理解却常常完全不同。

另一方面,接受“误读”的广大读者也不像他们自己想象的那么“无辜”。他们虽然是受害者,但同时也是共谋。当面对各种形式的解读时,他们很多人不是像楼主这么认真地去翻阅原文,而是根据自己的想象或主观需要,去挑选接受其中的一种。读者的力量又非常强大,哪种翻译最终被接受都取决于他们的选择。一些误读被他们转用后,就很难再翻案。

人类学的水确实太深,我这个半瓶子也不敢在此久留了。就此收笔。再次感谢楼主!请允许我将本帖收入博客日志,以做纪念。
作者: karin    时间: 2011-6-29 15:23

引用:
原帖由 王霄冰 于 2011-6-29 08:15 发表
多谢楼上指教。其实我确实觉得这是个好贴,可以引发人们对很多问题的深思。只不过到最后只有我们两个人在聊,别人都不插话,感觉有点寂寞。也许错误在我,很多问题本来就不该深思。
...
呵呵,其实大家都在潜水,你们的讨论也有的是人在关注。
不过大家好像都比较“含蓄”一些吧,这种谦谦君子的作风就是中国特色?

偶不会有什么贡献,就是看到你们在谈etic vs emic之类的问题,想起主站有一类似关键词的文章,转发到这里:


主位(emic)、客位(etic)


作者:黄平、罗红光、许宝强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10-02 | 点击数:2283


  
    人类学研究中对于文化表现的不同理解角度。主位和客位这两个术语是肯尼思·派克(Kenneth Pike)在1954年从语言学的术语音位的(phonemic)和语音的(phonetic)类推出来的。

    主位研究是指研究者不凭自己的主观认识,尽可能的从当地人的视角去理解文化,通过听取当地提供情况的人即报道人所反映的当地人对事物的认识和观点进行整理和分析的研究方法。主位研究将报道人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把他的描述和分析作为最终的判断。同时,主位研究要求研究者对研究对象有深入的了解,熟悉他们的知识体系、分类系统,明了他们的概念、话语及意义,通过深入的参与观察,尽量像本地人那样去思考和行动。

    客位研究是研究者以文化外来观察者的角度来理解文化,以科学家的标准对其行为的原因和结果进行解释,用比较的和历史的观点看待民族志提供的材料。这样在研究理论和方法上,要求研究者具有较为系统的知识,并能够联系研究对象实际材料进行应用。

    主位研究在现代文化人类学中得到日益广泛的重视,人类学家在田野工作和民族志写作过程中都注意本位术语和观念的应用。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详尽的描述文化的各个环节,克服由于观察者的文化差异造成的理解偏差,但是这种研究角度也有一些缺点,即由于当地人在自身的文化当中可能会将许多的行为和思想视为当然的和平常的。而在客位研究中,研究者通过对所搜集的材料的解释,研究者可以认识和解释那些本土文化中生活的人们在自身文化中可能视为当然的和平常的许多的行为和思想,缺点是不能详尽的描述文化的各个环节,观察者会因为文化的差异、文化假设上的偏差而产生可能错误的认识。

参考文献:

吴泽霖主编,《人类学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
Thomas Bvarfield (ed.), The Dictionary of Anthropology, Blackwell Publishers Ltd. 1997.

摘自 黄平、罗红光、许宝强 主编:《当代西方社会学人类学新词典》,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2月版。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文化人类学网 2005-5-12
作者: karin    时间: 2011-6-29 15:39

一位故去的老师也是一位语言学家告诉偶们:
主位(emic)和客位(etic)也可以理解为“自观”(emic)与“他观”(etic)。。。
作者: TeigEnte    时间: 2011-6-30 05:02

谢谢karin贴上来的文章。这些现成的东西我都没看过,就开始说话了,也算无知者无畏吧。
顺便贴上Marvin Harris的那篇文章,1976年的,在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 他讲到了两个词的来源、运用在人类学上的假设前提,还有应用的情况和问题。也算是一家之言。有兴趣的可以跳着看一下。
自观和他观这种说法我喜欢,因为也是新词,别处不常见,所以也不会被“污染”。
谢谢霄冰收藏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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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霄冰    时间: 2011-7-2 17:51

是啊,多谢高人(karin)指点和TeigEnte提供新的资料!自观和他观是很不错的译法,只是“深层/表面”这对意思好像不包含在内。再看Harris的文章(只粗粗地看了一下),其中好像还有“意义(目的)/行为”的意思?
而且,自观和他观也已有人在用。只是不知道大家在使用这两个词时是不是都已统一思想,确认是emic/etic的固定翻译了。

对了,本来是想收藏来着,结果费了半天劲也没拷过去(格式出错),只得放弃了。只能常常到论坛这边来看了。

[ 本帖最后由 王霄冰 于 2011-7-2 17: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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