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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歌都是集体创作的吗? [打印本页]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11-5-8 22:02     标题: 民歌都是集体创作的吗?

中国艺术报(杨瑞庆)
 民歌具有什么属性?一般认为,民歌是劳动人民的集体创作和世代接续的口头传承。应该讲,这个归纳基本正确,因为当我们想到要采录民歌时,就难寻源头,只能得出这个结论。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有关民歌版权的争议事件不断发生,对听顺了的这个有关民歌属性的定义渐渐怀疑起来。难道民歌非要集体创作和口头传承吗?笔者的观点是不一定。

  什么是民歌?顾名思义,民歌就是劳动人民创作的、反映劳动人民生活的、有感而发的歌曲。民歌总是运用方言演唱而表现出鲜明的地域风格,并且音乐语言简明洗练,音乐形象生动逼真,音乐体裁丰富多样。唱歌表情是劳动人民与生俱来的本能,编词度曲又是劳动人民献艺亮才的追求,历史上创作的妙歌丽曲数不胜数,由于当时记谱条件的制约,真正流传下来的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20世纪初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才从国外传进了通俗实用的简谱记法,为广泛采录民歌创造了条件,但由于记谱人才的奇缺,所采录的民歌数量寥寥无几。再加上录音技术的滞后,更不敢奢望有音响保存了。20世纪40年代后,延安“鲁艺”率先培养了一批新音乐工作者,成为了采录民歌的“开路先锋”,他们在革命老区和解放区采集到许多民歌,为乐坛积聚了一份丰厚的音乐遗产。解放后,收集民歌仍旧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到了上世纪80年代初编选《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时,全国的音乐工作者更是深入乡村,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为抢救民歌作最后的努力。但留下了为时已晚的遗憾——有些造诣很深的民歌手已去世,有些本来唱得很好的民歌手已力不从心,有些优秀的民歌几经应时性的改词、改曲已经面目全非。尽管如此,还是寻觅到了一些美不胜收的民歌,令人欣慰。

  那时,只要在群众中传唱的民歌都得到了及时采录,记谱在册。但往往已历经沧桑,难以追根寻源了,有名有姓的只能记录到当时的这位演唱者,而谁是最先的创作者?谁是具有“血缘”的传承者?由于少有记载、无人知晓,一切都淹没在历史长河中,所以只能得出民歌是集体创作和口头传承这个比较模糊的结论。

  由于采录当时没有不同历史时期的乐谱和音响作对照,所以原始形态和传承形态已无从比较。在民歌的传承中常是根据地域的不同、方言的不同、特别是所要表达的内容不同,都不同程度地对原始民歌在润腔方面、结构方面进行了改编。那时谈不上尊重原作版权,只要根据演唱者的喜好,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原作进行改动。如苏南的两首古老民歌《孟姜女哭长城》和《月儿弯弯照九州》的旋法、结构很相似,情感、形象也很相似,只是歌词内容不同,至今也难以确定哪首民歌是最先形成的,哪首民歌是后来演变的,所以只能被认为都是集体创作和口头传承的。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一些优秀的民歌被流动人员(如逃荒、战事、经商)带到了四面八方,再与当地的方言和生活相结合,形成了一脉相承的“同宗民歌”,如在一首江苏《茉莉花》的影响下,不知有多少东南西北的《茉莉花》再生,这些民歌同中有变,被看作集体创作和口头传承也是客观事实,也在情理之中。

  每当想到这种性质的“集体”就会产生一个疑问,因为这不是同一时空中的“集体”,而常是历经数十年,甚至数百年的纵向“集体”,那必定有一个起始的“原点”。这里存在着一个艺术规律——任何咏唱的民歌,或者说民歌雏形,开始总是由个体或志同道合的一个小群体最先完成的,然后在漫长的传承过程中,因人而变、因地而异,确切地讲民歌应该是个体创作、群体改编。只不过这个最先创作的原创者被淹没了。古人也不懂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流通空间中拱手“出让”原作,一传十、十传百地自然扩散。如果环境闭塞一些,相对能保持一些原汁原味的“原生态”;如果环境开放一些,那么民歌的“籍贯”要打上一个问号。如民歌《八月桂花遍地开》有说是江西民歌,有说是四川民歌,也有说是河南民歌,依笔者看,它的祖籍应是江苏,因为旋律与江苏民歌《八段锦》很相像,可能是革命战争时期传到了这些地区,再填上了新词,才形成了属于各个地区的革命民歌。

  退一步讲,如果说20世纪前的民歌是集体创作的话,那么,之后的民歌就不一定是这个属性了。随着百姓创编水平的提高,一些民歌最先由能人精英来个体完成(或词曲分别由两人完成的)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凡运用该地区方言演唱、融合该地区音调特点、反映该地区生活内容的,都可以看作该地区的民歌。如一直被认为是云南民歌的《小河淌水》,据说是由某作者在解放初创作的,由于作者还健在,所以要为自己的著作权正名。又如被看作是河北民歌的《回娘家》,据说是外地作者创作而传入的,一些专家、学者否定了这是正宗的河北民歌,但民歌的旋律和歌词的内容却与河北风格十分贴近。这两首歌曲都被当地民间视为民歌,证明了民歌是可以个体创作,而不一定是集体创作的。

  如果说20世纪前的民歌是口头传承的话,那么,之后的民歌就不一定是这个属性了。随着记谱、出版工作的普及,特别是近几十年来音响设备走进了寻常百姓家,对民歌的传承创造了有利条件。以笔者为例,我所掌握的民歌基本都是从歌谱和音响中学会的,而不是靠前人口头教唱学会的。我想,最有代表性的中国民歌《茉莉花》基本上家喻户晓,人人会唱,靠的是现代化的传媒工具,而不是口头传承。

民歌是集体创作和口头传承的这个结论,是基于民歌不可再生的这个推断得出的,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

  历史进入了21世纪,同样存在着民歌再生的土壤。只要有百姓,只要有生活,就能产生新的民歌。一种民歌可以在传统基础上“与时俱进”,如旋律的现代渗透、语言的扩张通融、唱法的艺术美化、伴奏的锦上添花等等。如不用山东话演唱的《沂蒙山小调》,我们仍能公认它是一首山东民歌。另一种可以是吸收传统元素的新创作,如歌曲《吉祥三宝》短小精悍,具有浓郁的蒙古族风格,可以认为是一首地道的蒙古族新民歌。并且民歌进入了城市,少了一些粗犷的山野味和沉重的劳动感,多了一些优美的抒情味和现代的时尚感。有人对重新“包装”的新民歌不敢苟同,那么你能肯定几百年前的《茉莉花》是现在了解的这个形态吗?

  历史不能中断,民歌还在延续。对民歌属性的异议,就想让大家意识到,民歌不只是具有集体创作和口头传承的属性,而且还有个体创作和媒体传承的属性,这样才能对某些新民歌产生认同感,才能有利于新民歌的不断创作和不断涌现。曾记得,在“大跃进”年代里大力提倡新民歌的创作,人人动笔,个个咏唱,新民歌铺天盖地(质量另当别论)。但“文革”时,只有少数几首重新填词的民歌被演唱,其他一概被斥之为“靡靡之音”而禁唱,使民歌的传承和再生受到了致命的打击。粉碎“四人帮”后,民歌的传承问题再一次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不过,采录工作做得多了些,而传唱工作做得少了些,对于创作新民歌的事更是无人提及。那么我们这一代过后,难道中国大地上的民歌还只能是那些老祖宗传下来的“老腔老调”在反复咀嚼吗?可能会做到代代相传,但充其量只能做到传承,而难以做到发展,这与民族音乐应在传承基础上发展的理念是格格不入的。

  为民歌属性重新定义看来不是小事。如果以科学发展观的眼光来洞察事物,民歌要发展,民歌能发展,对一些民歌现象就不会产生分歧,甚至“对簿公堂”,如王洛宾对新疆民歌的改编,郭颂对赫哲族民歌的改编,都渗透了个体创作,这是在新民歌创作中司空见惯的事;黎锦晖创作的湖南民歌《采槟榔》、佚名的江苏民歌《采红菱》,都是由个体完成的新民歌作品,并通过现代媒体广泛传播;有人把符合民歌条件的创作歌曲《太湖美》当作江苏民歌,把创作歌曲《采茶舞曲》当作浙江民歌,编入各种“民歌集”中也是可以理解的。

  笔者认为,民歌可以个体创作并通过现代媒体传播。少一些争议,多一些创作,有些创作歌曲被看作民歌是莫大的光荣。广大音乐工作者,特别是生活在基层的作者、歌者更有责任、更有能力创作新民歌,将这一代百姓的喜怒哀乐在民歌中生动地表现出来,那么,数百年以后,如果再要编选《中国民歌集成》的话,我们可以囊括整个历史时期,而不至于从建国后就开始断层。
作者: 竹林遗风    时间: 2011-5-9 14:44

我们小学时,有一首改变的“校园民歌”,歌词是这样的: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炸药包,我去炸学校,老师不知道。一拉线,我就跑,炸的老师变成黑老包!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1-5-9 15:01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凡是歌者,并不在乎何谓歌?歌为何?

我们所讨论的集体性,原生态,加工,个人创作其实都不是问题,即使是问题,也是在一个严格限定的学术语境下进行的讨论。

我想为什么口头传统研究如此受人推崇,关键是他们找到了要害。

同样现在探讨民间文学(文艺)与媒介的话题本质上也是一样的。

其实人类(民众)是很聪明睿智的,他们善于利用身边中的一切来创造属于自己的生活。民歌只是生活文化很微小的一部分。不同的历史时空下,会生产出不同的生活文化。

我想民俗学需要讨论的就是这些生活文化对于民众的意义如何?怎样用更为精华的文化形态来引领民众生活,让民众的生活都变成华彩的乐章?

我们特别不愿意看到玩伴娘这样的习俗再次发生,更不愿去为这些习俗做什么辩解。

总归,生活是属于民众自己的,选择权在每个人的手上,人类学的立场是尊重尊重再尊重。而民俗学可以在应用研究上多做贡献,用求真求善求美这样引领式的立场来表示对民众生活更大的尊重。

所以,民歌民歌,无论是集体创作还是个人创造,我们都希望有更多最适合民众生活的民歌产生。让民众在消费民歌的基础上感受到生活的愉悦,感受到生活的美丽。总之,是可以在愉悦和美善之间做一个很好的平衡的!
作者: 竹林遗风    时间: 2011-5-9 19:50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嗯,我同意长鸿的观点。我之所以举出我们小学时改编的一首“民歌”(或者叫儿歌),就是想说,不管是谁创作的,只要表达的是民众的思想,民众的心声,受到民众的欢迎,在民间传唱,就是民歌。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11-5-9 20:40

“不管是谁创作的,只要表达的是民众的思想,民众的心声,受到民众的欢迎,在民间传唱,就是民歌。”
这是一种泛民歌吧,是“民”的歌。
作者: cfngroup    时间: 2011-5-9 20:47

引用:
原帖由 风林火山 于 2011-5-9 20:40 发表
“不管是谁创作的,只要表达的是民众的思想,民众的心声,受到民众的欢迎,在民间传唱,就是民歌。”
这是一种泛民歌吧,是“民”的歌。
嗯,这样说也有道理。民的歌,是从歌的所属群体来划分,而民歌本身应该是一个定性的,在艺术上的一个定位,所以可能单单去理解了民歌而无法准确的把民歌这个概念加以准确的概括出来也不行。

民歌是一种艺术形式,既然属于艺术范畴,完全可以从艺术学的角度来阐释。而探讨集体性完全又是民俗学讨论的范围了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11-5-9 20:58

我们现在普遍接受了一个观念:我们是自由的,“生活是属于民众自己的,选择权在每个人的手上”。

为什么前一个世纪之交,那么多有影响力的学者认为民众是无意识的”,需要“英雄”、“超人”等的领导。过了100多年,事实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吧?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11-5-9 20:59

民歌的集体性应该是在流传中的集体,我也不认可创作的“元点”是“集体”。

这个集体也是被湮灭个体的佚名。
作者: cfngroup    时间: 2011-5-9 22:39

引用:
原帖由 风林火山 于 2011-5-9 20:59 发表
民歌的集体性应该是在流传中的集体,我也不认可创作的“元点”是“集体”。

这个集体也是被湮灭个体的佚名。
是的,推荐峰哥参看田兆元老师太原会议那篇文章。说的就是这个理。

田老师的基本想法有这么几个:
民俗文化是文化精华,是传统中求真求善求美的文化形态。
民俗学强调的集体性没有错,但不能忽视个体,特别不能忽视精英个体的创造。
民俗文化不是简单的“俗”的理解,民俗文化应该是雅致的。
民俗同样是官方知识分子群体创造享用传承的,不能简单将民间文化和民俗文化等同。
民众的生活文化需要文化精华来引领,需要更多的精英来创造。
民俗是非日常的。
作者: 竹林遗风    时间: 2011-5-9 23:35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哥哥说的是一个需不需要“启蒙”的问题。
作者: 竹林遗风    时间: 2011-5-9 23:41     标题: 回复 6# 的帖子

嗯 应该还是有艺术学上的分类标准的
作者: wuting9033    时间: 2011-5-10 08:43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有的有的,我们也有的。还有“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不要脸,抢了我的钱,还给我一个炸药包,送我上西天”不知道是谁编的,这个不是很好。怪怪的。
作者: wuting9033    时间: 2011-5-10 08:45     标题: 回复 9# 的帖子

民俗非日常?意思是它只存在于特定的节日吗?
作者: wuting9033    时间: 2011-5-10 08:49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玩伴娘,前几日,看到一个新闻,说七八个壮汉闹洞房竟扒光伴娘的衣服,太无耻了。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2-5-26 16:16

引用:
原帖由 wuting9033 于 2011-5-10 08:49 发表
玩伴娘,前几日,看到一个新闻,说七八个壮汉闹洞房竟扒光伴娘的衣服,太无耻了。
民歌*&(……&*%&  扒衣服?~。。
作者: 土家寨子    时间: 2012-5-26 16:28

民众有感而发 在山间在小路在田里……传播开来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2-5-26 16:28

引用:
原帖由 cfngroup 于 2011-5-9 22:39 发表



是的,推荐峰哥参看田兆元老师太原会议那篇文章。说的就是这个理。

田老师的基本想法有这么几个:
民俗文化是文化精华,是传统中求真求善求美的文化形态。
民俗学强调的集体性没有错,但不能忽视个体,特 ...
好像没有人愿意跟田老师对话? 也不知道田老师是在跟谁对话?

我比较赞同老师对民俗文化的理解,但是民俗学的学术史不是这样的,也就是说我们要了解民俗学的理论基点在什么地方,民俗文化当然不同于民间文化,但是民俗学视域下的“民俗文化”就是民间文化,“民间文化”的概念是由民俗学这个学科建构的,而田老师是将民俗文化作为一个自在的对象来看的,所以民间文艺学之后的民俗学要解决这个研究对象的问题,特别是非遗引入之后,集体性与个体性纠缠不清,“民间”这个概念也遭到了多重解构。文化精华对对应的是什么?文化糟粕吗?如何界定。。文化形态的多元化已经远远超出一个学科的解释能力。。学术范式从关注集体到关注个体,从非日常到日常的转换应该怎样理解,研究目前走到了哪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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