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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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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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1-4-27 23:46
标题:
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法治周末 日期:2011-04-27
4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责任教授陈力丹发表博客文章,首度就网友举报方舟子的妻子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的问题正式表态:如果是抄袭,我应该承担失察的责任,并要求社科院研究生院通过一定的程序,撤销刘菊花的硕士学位
法治周末记者 宋学鹏
在《法治周末》披露方舟子涉嫌抄袭的丑闻后,自顾不暇的"打假斗士"突然后院起火---他的妻子刘菊花被网友揭露存在严重的论文抄袭剽窃问题,刘菊花当年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陈力丹教授亦通过博客公开表态,如果抄袭事实存在,将通过一定程序撤销刘菊花的硕士学位。
4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责任教授陈力丹发表博客文章,首度就网友举报方舟子的妻子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的问题正式表态。
据调查,刘菊花2000年至2002年就读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硕士研究生,方向为新闻学,导师时统宇。2002年5月,刘菊花硕士论文答辩时,陈力丹教授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时隔9年,在接到学生转来的网友的举报材料后,陈力丹教授说:"经过一天来的回忆,这个事情多少有些记忆……刘菊花的论文水平不高,这是我留下的印象。考虑到介绍默多克的当时在国内不多,文章对于开阔眼界多少有帮助,通过的时候给的是'良',那时水平不大高的论文通常给的是良,极少到'中'。"
陈力丹教授在博客中说:"2002年的时候网络虽有,但不发达,作者参考了较多的外国资料,在这个意义上尚有价值。文章共有注释79条。亦明先生如果能够证明刘菊花的文章是抄袭,希望能够拿出具体的证据来,最好一一对照。不过,标明出处的地方,不是抄袭。既然文章不长,做到一一对照,比较容易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是抄袭,我应该承担失察的责任,并要求社科院研究生院通过一定的程序,撤销刘菊花的硕士学位。在这里,我先表这个态。如果没有这些情况,或只有二三行字相似,尚算不上抄袭。那么,提出这种质疑的人,应该向刘菊花礼节上道歉。"
陈力丹教授的博文无疑挑起了一场战争,他所指的"亦明"就是有"方学家"之称的华人学者葛莘,目前定居美国。对陈力丹教授博文的表态,亦明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回应说:"最早发现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抄袭的人,是网友洪荞,他是一位理学博士,现在美国一所大学任职。最早公布刘菊花抄袭案的人是廖俊林博士(网名寻正),他目前在美国衣阿华大学工作。"
亦明在归纳了多名网友提供的证据后,对刘菊花的论文进行了详细梳理,发现"这篇33页的论文从头抄到尾"。但记者注意到,刘菊花的论文共有70多个注释,这些注释是否能够免除她的抄袭嫌疑呢?亦明说:"实际上,刘菊花论文中'注释'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用来掩盖抄袭痕迹。这些'注释'中,有46个没有使用引号,因此读者根本无法知道一个段落中的哪些话是刘菊花自己的,哪些话是她引用的。而在多数情况下,刘菊花论文的一个自然段中,含有来自不同来源的文字。"
对此,亦明举例说:"该论文第一章第一节含有12个自然段,其中第二到第七自然段是百分之百地抄袭新浪科技的文章:《背景资料:AOL时代华纳》。可是,刘菊花只是在'勘误表'中说:'P3,最后一行:加入出处,尾注:《背景资料:AOL时代华纳》,新浪科技。'难道在六段抄袭文字之中的一段,加上一条这样的'注释',就可以说是'标明出处的地方,不是抄袭'了吗?"
最终,亦明经过与其他举报人多次讨论后得出结论:刘菊花的这篇题为《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的论文约31000字,共有159个自然段,其中146个自然段(约28000字)含有来自他人的文字,但只有70个自然段含有标明出处的"注释"。其中第二章第一节1600余字,出自刘菊花之手的文字,最多不过118字,即只有7%的"自主率"。
亦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已经将刘菊花抄袭的证据整理后用邮件发给陈力丹教授,并且表示:"如果这些证据不足以让您认定刘菊花抄袭,则我定将向刘菊花女生公开道歉。不仅如此,我还会向陈先生公开道歉。反之,假如陈先生作出'刘菊花确实抄袭了'的认定,则我也希望您能够兑现自己的承诺。"
4月25日,陈力丹教授回信说:"我已经离开那个地方8年,刘菊花的论文则是9年前的事情,那时很不规范。我太忙,连睡觉吃饭都难以保障,但卷进这个事情自然得有个交代。从你的材料看,根据现在的测试软件,她的重复率会超限,估计差不多可算抄袭,但问题复杂在有较多的注明了出处,如何算要由社科院研究生院来判断。我想把你的东西转交研究生院,由他们根据他们的文件来判断。"
4月26日,陈力丹再次发表博客文章,称亦明提供的认定刘菊花论文抄袭的材料,考证颇为丰富。他说:"根据看到的对照材料,虽然刘菊花在不少地方注明了出处,但颇为含糊,而且就现在的重复率看,估计超限了,得算抄袭。"同时,陈力丹将举报材料发给了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主任,请他转研究生院,"根据院内规定来公正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附件:刘菊花论文涉嫌抄袭部分对比摘要。刘菊花原文为A,被抄袭文章为B;A“抄1”至“抄29”与B“抄1”至“抄29”对应)
A:第三章第一节:从ABC的严肃新闻向收视率折腰说起
P19:今年二月份,美国的新闻界因为美国广播公司(ABC)打算抛弃它的深度新闻报道节目“晚间新闻”而换上愚蠢的宠物恶作剧和十大排行榜(抄1)而大大地热闹了一阵。
……
在过去的几年,“晚间新闻”的收视率下跌显著,和大多数新闻节目一样,主持人特德·科阵尔的节目只能吸引老观众,不能吸引广告客户青睐的年轻观众(抄2)。2002年的第一个季度,ABC黄金时段的收视率一直呈下滑趋势,被迫向广告客户退还了超过100万美元的广告费。根据不同的公开发布的报告,投资分析员们认为该季广告部将亏损数亿美元(抄3)。ABC无法忍受“晚间新闻”的平庸表现了,所以当CBS不能成功与喜剧演员戴维·利特曼续约的消息传来时,ABC毫不犹豫地开始和利特曼谈判(抄4)。在利特曼身上,ABC的高层管理人员看到的是一个18岁至34岁观众人数超过“晚间新闻”相应数据45%的节目,而这个年龄群正是广告客户愿意支付高昂代价吸引的对象(抄5)。30
30霍华德·库尔茨(美):《严肃节目为收视率折腰》,王尔山编译,《21世纪经济报道》,2002年3月13日。
B:《严肃节目为收视率折腰》,作者:霍华德·库尔茨,编译:王尔山,《21世纪经济报道》2002年3月13日
近日,美国广播公司(ABC)由于打算抛弃它的深度新闻报道节目---"晚间新闻",换上愚蠢的宠物恶作剧和十大排行榜(抄1)。(下略)
其中一名资深记者甚至大胆猜测,以戴维·利特曼取代"晚间新闻"的做法将导致新闻部寿终正寝。"假如人们不再相信ABC还存在一个严肃的新闻部,他们为什么还要看我们的新闻呢?"(抄11)
(中间两段文字省略)
若是这样,那么ABC的新闻记者显然未能觉察他们那里已经出现了一段时间的一件事。"晚间新闻"是1980年推出的节目,当初的用意在于报道伊朗人质危机。过去几年,其收视率显著下跌。主持人科普尔在2000年秋天重新就其合约与ABC进行谈判之后,年薪达到1000万美元,而他每星期总共只需主持三次节目。与此同时,和大多数新闻节目一样,他的节目只能吸引老观众,不能吸引广告客户青睐的年轻观众(抄2)。
年景好的时候,ABC可以容忍这一切。但现在年景变坏了。这个季度,该公司黄金时段的收视率一直呈自由落体下滑趋势,被迫向广告客户退还超过100万美元的广告费。而且,根据不同的公开发布的报告,投资分析员们认为本季将以广告部亏损数亿美元而告终(抄3)。
在利特曼身上,ABC的高层管理人员看到的是一个18岁至34岁观众人数超过"晚间新闻"相应数据45%的节目,而这个年龄群正是广告客户愿意支付高昂代价吸引的对象(抄5)。(此处为注释30)
因此,当一个月前传来CBS不能成功与利特曼续约的消息,ABC毫不犹豫地插了进去。实际上,该公司和利特曼的谈判已经持续了两个多星期之久(抄4)。
A:P19:就这样,一度非常神圣的晚间新闻突然变得无足轻重,轻易就被迪斯尼、通用电气和维亚康姆的管理层一笔勾销(抄6)。而过去的20年来,无论战争爆发还是丑闻曝光,无论严肃新闻还是愚蠢报道,美国三大新闻主播———丹·拉瑟、彼得·詹宁斯和汤姆·布洛科夫都一直占据各自电视台的王位,把持着美国的整个电视世界(抄7)。他们所属的公司被人收购又被人出售,他们的观众也常常被新节目和新技术搞得晕头转向,但谁也不敢跟这些新闻主播们过不去(抄8)。随着70岁的拉瑟、64岁的詹宁斯和62岁的布洛科夫走入黄昏,晚间新闻节目开始失去它的崇高地位(抄9)。
ABC的一名发言人说,与利特曼的谈判并未涉及“晚间新闻”,而是关于如何改善11点半到12点以及12点到12点半的两个时段的收视率。“利特曼若是占据那一小时的时间,一定可以大大刺激次日凌晨ABC的‘早安,美国’节目的收视率。”(抄10)而ABC一名资深记者则认为,以戴维·利特曼取代“晚间新闻”的做法将导致新闻部寿终正寝。“假如人们不再相信ABC还存在一个严肃的新闻部,他们为什么还要看我们的新闻呢?”(抄11)31
31同上。
评注:注释31之前共有两句带引号的文字,均出于同一篇报道,但位于不同段落,应该在注释的时候分别标明,故只能认定31之前的一句话为引文。
本文与《晚间新闻的太阳下山了?》一文有多处文字重合,但不见标注。
B:《晚间新闻的太阳下山了?》,作者:霍华德·库尔茨,编译:王尔山,原载21世纪经济报道(出版日期待查)
过去20年来,无论战争爆发还是丑闻曝光,无论严肃新闻还是愚蠢报道,美国三大新闻主播---丹·拉瑟、彼得·詹宁斯和汤姆·布洛科夫---一直占据各自电视台的王位,把持整个电视世界(抄7)。
他们所属的公司给人收购又给人出售,他们的观众已经给新节目和新技术搞得心神不定。但谁也不敢跟美国新闻主播们过不去(抄8)。
可是现在,这种情况可能发生改变。在这个即便美国广播公司(ABC)"晚间新闻"主播特德·科普尔也逃脱不了沦为牺牲品的命运、而ABC也心甘情愿要用喜剧演员戴维·利特曼取代严肃的"晚间新闻"的年代,一度非常神圣的晚间新闻突然变得无足轻重,轻易就被迪斯尼、通用电气和维亚康姆的管理层一笔勾销(抄6)。(此处文字被刘菊花提前到开头)
随着70岁的拉瑟、64岁的詹宁斯和62岁的布洛科夫走向人生的黄昏时分,晚间新闻节目终将失去他们的崇高地位带来的保障(抄9)。
《严肃节目为收视率折腰》,作者:霍华德·库尔茨,编译:王尔山
该公司一名发言人指出,与利特曼的谈判并未涉及"晚间新闻",而是关于如何改善11点半到12点以及12点到12点半的两个时段的收视率。后者目前播放的是"政治上不正确"。
"利特曼若是占据那一小时的时间,一定可以大大刺激次日凌晨ABC的'早安,美国'节目的收视率。"该发言人预测,而"晚间新闻"若是换到黄金时段,也能吸引更多观众(抄10)。
A
20:媒介工业建构了一个二元的产品市场(dualproductmarket),即媒介只创造一种产品,却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市场上运作,并且这两个市场会彼此影响。其第一市场是媒介产品市场;第二市场是广告市场。和其他产业相比,这个二元市场几乎是媒介经济独一无二的特征(抄12)。32广播电视为例,广播电视媒介与受众之间的产品交换关系是,受众作为广播电视媒介的消费者,支出时间与金钱交换广播电视节目,媒介则把受众的时间卖给广告客户;而时间支出是一项稀少的资源,媒介如何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满足从受众到广告客户乃至于全社会在信息与娱乐等方面的各种需求,便成为其最大限度赢利的市场起点和动力(抄13)。
32AlanB.Albarran:《MediaEconomics》IowaStateUniversityPress1996,p27
点评:“抄11”虽然做了注释,但也是从其他作者那里直接复制过来的,充其量算是转引,而转引的是英文著作,却没有说明中文来源。
B:《探析市场重构的范式与议题---全球化背景下的美国广电业》,作者:陆晔,《现代传播》2001年第3期
此外,媒介工业建构了一个二元的产品市场(dualproductmarket)。也就是说,媒介只创造一种产品,却在两个完全不同的市场上运作,并且,这两个市场会彼此影响。其第一市场是媒介产品市场;第二市场则是广告市场。和其他产业相比,这个二元市场几乎是媒介经济独一无二的特征⑶(抄12)。以广播电视为例,广播电视媒介与受众之间的产品交换关系是,受众作为广播电视媒介的消费者,支出时间与金钱交换该项媒介产品即广播电视节目,媒介则把受众的时间卖给广告客户;而时间支出是一项稀少的资源。广播电视媒介如何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满足从受众到广告客户乃至于全社会在信息与娱乐等方面的各种需求,便成为其最大限度盈利的起点和动力(抄13)。
⑶AlanB.Albarran,《MediaEconomics》,IowaStateUniversityPress1996,p27
A
20:国际传媒巨头之成为巨头,正在于他们把传媒视为由利润驱动的企业。在发达国家,越来越多数量和种类的媒体正在合并到越来越少的几个大企业手中(抄14)。“公司文化已经与新闻文化真正交锋。”33让我们回顾一下美国主流电视台在这十几年间被卖来卖去的历史。1986年,美国通用电气公司以6.28亿美元购买了全国广播公司(NBC)的母公司美国无线电公司,全国广播公司下属新闻部自然也被囊括其中。而通用公司是一个以巨大开支制造军火,却非经营新闻而出名的巨大的公司实体。1994年,美国广播公司(ABC)被大都会通讯公司(CCC)合并。大都会通讯公司倒是一直从事传播业,传播是它们最重要也是唯一的产品,然而一年后,迪斯尼公司(Disney)以19亿美元吞并了大都会通讯公司,ABC新闻部又易了主人。1995年,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被西屋电气公司以5.4亿美元处理价收购,CBS随之更名为鹏尼传播公司(J.C.Penny)。如此,昔日两大核巨头———通用电气和西屋电气公司,控制着美国当今主流传播业的半壁江山。它们以前靠军火牟利,现在又靠新闻赚钱。做军火与做新闻虽有天壤之别,但从追逐利润的目标来看,不仅不矛盾,反而相辅相成(抄15)。
点评:此段文字标注的只有33加双引号的一句话。J.C.Penny是著名的百货公司,与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没有交集。查wiki,未见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更名。
B:《新闻公司化与利润最大化》,作者:里查德·科恩,编译:余红、杨伯溆
1986年,美国通用电气公司以6.28亿美元购买了全国广播公司的母公司美国无线电公司,全国广播公司下属新闻部自然也被囊括其中。全国广播公司新闻部是一个严肃部门,而通用电气则是一个以巨大开支制造军火,而非经营新闻而出名的巨大公司实体。1994年,美国广播公司被大都会通讯公司(CCC)合并。由于大都会通讯公司一直从事传播业,传播是它们最重要也是唯一的产品,因此这次合并还说得过去。然而好景不长,一年后,米老鼠(迪斯尼公司)又叫了,它以19亿美元吞并了大都会通讯公司,美国广播公司新闻部又被一网打尽。传播公司彼此倾轧,导致一个巨大、神奇的传播王国的出现。1995年年底,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被西屋电气公司以5.4亿美元处理价收购,哥伦比亚广播公司随之更名为鹏尼传播公司(J.C.Penny)。昔日两大核巨头---通用电气和西屋电气公司,控制着现在的传播业。它们以前靠军火牟利,现在又靠新闻赚钱。做军火与做新闻虽有天壤之别,但从追逐利润的目标上看,不仅没有矛盾,反而相辅相成(抄15)。
A
20:过去人们都把新闻部看成一个不赚钱然而却有名望的部门,报纸以及一些广播电视公司过去常常以让广告和新闻径渭分明而骄傲,而现在传媒巨头已经不再容忍这一情况,企业的董事会也许仅把新闻当作另一个“营利中心”,应该对公司的赢利“底线,以及股票价格有所贡献(抄16),”成堆的新闻大多根据商业新闻“烹饪手册”制作而成,目的就是使消费者踊跃购买。“34当然非营利性和宣传性组织在美国媒体中会有重要的声音,但是公众获得信息的主要来源———如城区大报、新闻性周刊以及广播和有线电视网———大都是为营利而经营的(抄17)。传媒巨头的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因特网向公众提供什么样的信息,经济因素起着重要作用(抄18)。
点评:此段文字除了注释34的一句话,其他内容没有人任何标注。
B:《媒体:美国政体的第四权》,作者:尼可拉斯·约翰逊,中文版:http://usinfo.org/E-JOURNAL/EJ_MediaEthics/media1.htm
……导致這一局面的部份原因是,有越来越多数量和种类的媒体在合并到越来越少的几个大企业手中(抄14)。批评这种合并倾向的人担心,过去人们都把新闻部看成一个不赚钱、但是有名望的部门,现在这些大企业恐怕已经不再容忍这一情况了。如今,企业的董事会也许把新闻当作不过是另一个"营利中心",应该对公司的赢利"底线"以及股票价格有所贡献(抄16)。
经济因素对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如今的因特网向美国公众提供的、什么样的资讯起重要作用(抄18)。媒体是由利润驱动的企业。虽然非营利性和宣传性组织在美国媒体中有重要的声音,但是公众获得资讯的主要来源---如城区大报、新闻性周刊以及广播和有线电视网---大都是为营利而经营的(抄17)。
点评:"抄17"文字不完全相同但意思相似。
A
20—P21:在商业化操作模式下,大众传播的主要目标常常是把信息作为借口,把文化、信仰或价值观的某种表达作为装饰,其目的缩减为紧紧吸引住受众的注意力。受众的关注本身就是一种消费,而对受众的影响力指数又可以成为与广告客户讨价还价的筹码。关注的事实往往比关注的质量更要紧,为人所知这一事实,常常要比所知道的内容更重要,它是驰名的唯一必要条件。大众传播媒介在生产中的大量努力都意在通过引人注目、唤起情感、激起兴趣来赢得和保持注意力的方法上。信息的实质常常服从于展示方法,服从于它在传播过程中的增值。这就是所谓的媒介逻辑(抄19)。
点评:此段文字没有任何标注。
B:《跨文化传播的全球化背景》,作者:陈卫星,原载《国际新闻界》2001年第2期
……在商业化操作模式下,大众传播的主要目标常常把信息作为借口,把文化、信仰或价值观的某种表达作为装饰,其目的缩减为紧紧抓住和吸引住受众的注意力。这样,传播媒介就达到了直接的经济目的和间接的目的,受众的关注本身就是一种消费,而对受众的影响力指数又可以成为与广告客户讨价还价的筹码。在这个意义上,大众传播和受众一样,从参与降到旁观。关注的事实常常比关注的质量更要紧。为人所知这一事实,常常要比所知道的内容更加重要,它是驰名的唯一必要条件。大众传播媒介在生产中的大量努力都意在通过引人注目、唤起情感、激起兴趣来赢得和保持注意力的方法上。信息的实质常常服从于展示方法,服从于它在传播过程中的增值。这就是所谓的媒介逻辑(抄19)。
A
21:既然最终决定传媒巨头赢利的是受众的眼球,那么媚俗就不可避免地成为其媒体的主流。还是以国际传媒巨头云集的美国为例,对受众眼球的曲意逢迎使面向收视率、广告收入和销售指标并追求大众效应的低水准的伪文化、伪新闻、伪信息泛滥成灾。对于商业性或具有商业化倾向的媒介,市场逻辑成为主宰,发行量、收视率等标志着受众群的量的指标,已经成为生命线。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原则转化为对受众群的追逐,而媒介产品生产和销售也不可避免地执行市场经济商品的“人数原则”和“通用原则”,即什么商品最好销售,消费群最大,就生产什么。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兴趣和观点以及利益要求各不相同,最大共通点在哪里呢?传媒巨头的选择是:娱乐。
人类有玩乐的天性,无论男女老幼,无论在身份、阶级、种族、国别、教育等各方面有如何的差异,只要是人,娱乐通常总是需要的。在传媒的大众化时代,娱乐产品最容易成为畅销品。在这样的消费逻辑引导之下的媒介自然会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娱乐化倾向:最初是纯粹娱乐消费的娱乐性节目和内容的大幅上升,最终则发展到把距离娱乐性最远的那部分媒介内容———新闻,也向娱乐强行拉近,使新闻和娱乐之间的界限变得日益模糊,此即所谓新闻娱乐化(抄20)。
点评:此段文字无任何标注。
B:《市场经济与新闻娱乐化》,作者:林晖,《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年第2期
毫无疑问,对于商业性或具有商业化倾向的媒介,市场逻辑成为主宰,发行量、收视率等标志着受众群的量的指标,已成为生命线。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原则转化为对受众群的追逐,而媒介产品生产和销售也不可避免地执行市场经济商品的人数原则和通用原则,即什么商品最好销,消费群最大,就生产什么。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兴趣和观点以及利益要求各异,最大共通点在哪里呢?
媒介的选择是:娱乐。
无论男女老幼,无论身份、阶级、种族、国别、教育等各方面的差异,只要是人,娱乐通常总是需要的。大众化时代,娱乐产品最容易成为畅销品。
在这样消费逻辑引导之下的媒介自然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娱乐化倾向:最初是纯娱乐消闲的娱乐性节目和内容的大幅上升,最终则发展到把距离娱乐性最远的那部分媒介内容———新闻,向娱乐强行拉近,使新闻与娱乐之间的界限变得日益模糊,即所谓新闻娱乐化(抄20)。
A
21—P22:娱乐化最突出的表现是软新闻的流行。十多年来,新闻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受收视率的驱动,追求感官刺激的图片新闻和煽情题材取代了政治、国际事件,判断新闻重要性标准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关于华府、议会、听政会的报道有很多,可现在几乎听不到任何关于华盛顿特区的新闻。新闻顾问们认为政治乏味,不会带来较高收视率。因此对政治和选举的报道就如同赛马之类的体育赛事一样潦草简单。国内政治如此,国际事件也一样得不到电视的青睐,原因同上———枯燥乏味。安迪娄尼(AndyRooney)曾在《60分钟》节目中批评新闻现在不务正业,对国际事务的忽略,确实正中要害。“(引用)35严肃新闻的比例减少,名人趣事、日常事件以及带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闻、暴力事件、灾害事件、体育新闻、花边新闻等软性内容成为新闻的重点,这股潮流不仅在通俗性报刊和广电节目中盛行,而且有逐渐扩大、蔓延至往日以权威、严肃著称的主流媒体之势(抄21)。
35同33,引自《新闻公司化与利润最大化》,余红、杨伯淑编译,《国际新闻界》2001年第2期
B:《市场经济与新闻娱乐化》,作者:林晖,《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年第2期
综合媒介新闻娱乐化的现象来看,就内容和形式可分为二部分:一方面,娱乐化最突出的表现是软新闻(在西方媒介也有称之为"大众新闻"[1])的流行。即减少严肃新闻的比例,将名人趣事、日常事件及带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闻、暴力事件、灾害事件、体育新闻、花边新闻等软性内容作为新闻的重点,这股潮流不仅在通俗性报刊和广电节目中盛行,而且有逐渐扩大、蔓延至往日以权威、严肃著称的主流媒体之势:(抄21)(以下略)
A
22:我们看到新闻图片在晚间新闻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编辑们对图片的偏爱使得他们的决定具有倾向性,即使一篇纯新闻报道比一篇图片新闻更重要,编辑们仍然采用图片新闻。有时,即使无实质性内容,精彩图片也会制造出新闻故事。电视不会重视那些视觉上不甚刺激的内容,如果报道中无图片,那么它肯定不会出现在晚间新闻的显著位置上,这也是为什么电视新闻不喜欢报道经济之类题材的原因(抄22)。取悦观众被放在首位,利润重于社会责任感。新闻不再是新闻,而成为市场取向、无思想深度的炒作(抄23)。
点评:“抄22”部分文字对原文顺序进行了改动,但内容一致。此段文字没有标注。
B:《新闻公司化与利润最大化》,作者:里查德·科恩,编译:余红 杨伯溆
图片,在晚间新闻中占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编辑们对图片的偏爱使得他们的决定具有倾向性,即使一篇纯新闻报道比一篇图片新闻更重要,编辑们依然采用图片新闻。有时,即使无实质性内容,精彩图片也会制造出新闻故事。(中间内容省略)电视不会重视那些视觉上不甚刺激的内容,如果报道中无图片,那么它肯定不会出现在晚间新闻的显著位置上,这也是为什么电视新闻不喜观报道经济之类题材的原因(抄22)。(下略)
(第四节倒数第二段)……然而这不是新闻,这是搞笑,是市场取向、无思想深度的炒作。取悦观众放在首位,利润重于社会责任感(抄23)……
A
22:娱乐化的另一个表现就是媒介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尽力使硬性新闻软化。在内容上,新闻界竭力从严肃的政治、经济变动中挖掘其娱乐价值:媒介极端关注辛普森案不是在于反思种族问题和司法问题,而是在于炒作体育明星的凶杀案;媒介关注独立检察官斯塔尔的报告和莱温斯基的一举一动,不是在于反思美国总统的品行和美国的司法制度,而是在于炒作总统的风流韵事。在表现技巧上,强调故事性、情节性,从最初强调硬新闻写作中加入人情味因素加强贴近性,衍变为一味追求趣味性和吸引力。(24)这种趋势使新闻读起来更具有戏剧性,从而要求记者在新闻的陈述上与写作上更像一个讲故事的人,而不仅仅是个报道员(抄25)。新闻从业者不再是冷静的观察者,而是成了“新闻商品”的制造者和策划者(抄26)。(整段文字没有标注,其中,“抄26”原文照抄《新闻公司化与利润最大化》第一节第三段)
B:《市场经济与新闻娱乐化》,作者:林晖,《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年第2期
娱乐化的另一个结果就是媒介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尽力使硬性新闻软化。在内容上,新闻界竭力从严肃的政治、经济变动中挖掘其娱乐价值:媒介极端关注辛普森案不是在于反思种族问题和司法问题,而是在于炒作体育明星的凶杀案;媒介关注独立检察官斯塔尔的报告和莱温斯基的一举一动,不是在于反思美国总统的品行和美国的司法制度,而是在于炒作总统的风流韵事。在表现技巧上,强调故事性、情节性,从最初强调硬新闻写作中适度加入人情味因素加强贴近性,实现硬新闻软着陆发展到极致,衍变为一味片面追求趣味性和吸引力,(抄24)……这种趋势使新闻读起来更具有戏剧性,从而要求记者在新闻的陈述与写作上更像一个讲故事的人,并不仅仅是一个报道员(抄25)。
A:第二节P25:娱乐化倾向对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
因为媒介所有制的本质不同,我国媒介在运营模式、理念和操作方法上都明显有别于西方纯商业性的媒介,不可能走上彻底市场化的道路,而是只进行着适度市场取向的改革。我国的媒介始终坚持上层建筑和信息产业的双重属性的认定,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进,并始终坚持媒介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人民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严肃和高质量的媒介产品(包括新闻报道)始终占据着我国媒介产品的主阵地。
然而不可否认,在近20年的新闻改革过程中,随着我国媒介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其产业性质日益凸显。上世纪90年代以来媒介大众化、市场化潮流的兴起,改变了我国媒介内容一味重宣传轻信息、重教育轻娱乐的状况,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片面模仿国外媒体的某些做法:强调娱乐化甚至新闻娱乐化,过分地通俗化以争夺市场,过于强调软性内容的感召力,其结果是走向大众传媒的庸俗化(抄27)。
在近10余年的媒介产业化大众化浪潮中,我国通俗类媒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并成为媒介市场的生力军。有些人据此认为:市场化=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娱乐化是市场化的必由之路,中外皆然。有的党报编辑甚至私下教导记者要“逃避深刻,远离崇高”,有的电视新闻制片人公开号召“新闻是快乐的”,电视24小时就是快乐24小时,“生产快乐”似乎是媒介最响亮的口号(抄28)。50
某些媒介或热衷于炒作名人轶闻、奇闻异事,或热衷于凶杀、色情等事件的追逐,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一时的赢利。在写法上,从强调人情味、趣味性到故意煽大众之情甚至追逐耸人听闻的效果,力求故事性,甚至不惜无中生有,以吸引受众(抄29)……
点评:第三段加了注释50,但无法判断哪些是引文。
B:《市场经济与新闻娱乐化》,作者:林晖,《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年第2期
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2574
就我国而言,因为媒介所有制的本质区别,使我国媒介在运营模式、理念和操作方法上都明显区别于西方纯商业性的媒介,不可能走上彻底市场化的道路,而只是适度市场取向的改革。我国的媒介始终坚持上层建筑和信息产业的双重属性的认定,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轮并进,并始终强调媒介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人民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严肃和高质量的媒介产品始终占领着我国媒介产品的主阵地(包括新闻报道)。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近20年的新闻改革过程中,伴随我国媒介市场化步伐加快,产业性质凸显,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媒介大众化、市场化浪潮的勃兴……对改变以往我国媒介内容一味重宣传轻信息、重教育轻娱乐的状况,做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极有益处。但同时也产生了某些负效应,其中之一就是过分强调通俗化以争夺市场,结果走向庸俗化,过于强调软性内容的号召力,片面模仿国外媒介的某些做法,走娱乐化甚至是新闻娱乐化的道路;(抄27)某些媒介或热衷于炒作名人轶闻、奇闻异事,或热衷于将镜头聚焦于都市光怪陆离的百姓琐事,或热衷于凶杀、色情等事件的追逐,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执著于一时的赢利。在写法上,从强调人情味、趣味性到强调煽情性,甚至是耸人听闻,力求故事性,不惜无中生有,节外生枝,甚至于制造假新闻,以曲折离奇吸引受众。(抄29)
事实上,在近10余年来的媒介产业化、大众化浪潮中,通俗类媒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成为媒介市场的生力军。有些同志据此即认为:市场化=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娱乐化是媒介市场化的必由之路,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当然选择,中外皆然……有的党报编辑甚至私下教导记者要“逃避深刻,远离崇高”,有的电视新闻制片人公开号召“新闻是快乐的”,电视24小时就是快乐24小时……“生产快乐”似乎是媒介最响亮的口号。(抄28)看上去,新闻娱乐化似乎是媒介市场化的必然选择和当然取向,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http://www.legalweekly.cn/conten ... 25BE%25E4%25BC%259A
作者:
cfngroup
时间:
2011-4-28 06:58
这让我们还能相信谁?
作者:
黄景春
时间:
2011-4-28 07:05
这一次,让方舟子的理性主义遇到了感情问题,科学至上碰上了宗教自律,且看方先生如何作答。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1-4-28 07:15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哈哈~~~方舟子肯定会说:很遗憾啦!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她读硕士的时候还没认识我。误了大事
作者:
李晓婧
时间:
2011-4-28 07:36
回头大家都去查查自己的硕士论文,别让人找出毛病。
作者:
六神合体
时间:
2011-4-28 08:43
注释也有这么多讲究,后来人需谨慎。832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11-4-28 12:29
律已比律人要难。
慎 独!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1-4-28 15:03
不管方舟子的老婆是否真的抄袭,
但是,
拿方舟子老婆的事来要挟方舟子,
充分显示了那些所谓“知识分子”最最丑恶的劣根性!!!!!
作者:
黄景春
时间:
2011-4-28 15:10
●方舟子回应
引用部分有注释妻子论文未抄袭
今天上午,方舟子和郭国松两位当事人分别进行了回应: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怎么看待这篇报道?
方舟子(以下简称方):郭国松刊登这篇文章属于公报私仇,因为之前我曾经批评过他写的浙江大学李连达副教授学术造假新闻属于假新闻,所以对方一直怀恨在心,这次开始报复我的家人。
FW:你觉得自己妻子的论文是不是抄袭?
方:我妻子的论文并不属于抄袭,她的论文只是使用了相同的事实,部分地方有雷同,而引用的句子全部都加了注释,按照国内的规范,这样的文章不应该算是抄袭,如果这样算是抄袭,社科院所有硕士的文章都属于抄袭。
FW:你的妻子为何不出面做出回应?我们可以联系到她吗?
方:我是公众人物,但我不希望自己妻子出面回应,怕给她带来过大的压力,现在就交由社科院去评判文章是否属于抄袭,我暂时没有考虑起诉,不想妻子情绪受到影响。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1-4-28 15:32
标题:
回复 9# 的帖子
欣赏方舟子是个男子汉,敢于担待!
作者:
贝贝女
时间:
2011-4-28 15:35
期待看到下一步动态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1-4-28 15:38
更欣赏施老师的见地:
“不管方舟子的老婆是否真的抄袭,
但是,
拿方舟子老婆的事来要挟方舟子,
充分显示了那些所谓“知识分子”最最丑恶的劣根性!!!!!”
哪怕方舟子老婆真的抄袭了,于方舟子当年的侠肝义胆并没有关系。株连是人类最没落的一种行为和恶习!
作者:
嘉礼堂
时间:
2011-4-28 16:48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施老師說得好。方舟子他老婆抄襲關他什麽事。何況他就是知道老婆抄襲不打,也是值得辯護的。打假分親疏,並不能說明那些“假”就不假了。
作者:
Robot
时间:
2011-4-28 16:55
标题:
妻子论文涉嫌剽窃?方舟子:对方行为属公报私仇
中国新闻网 2011年04月28日 15:48 来源:法制晚报
《法治周末》昨日刊登文章称 方舟子妻子的论文涉嫌剽窃 双方当事人今天作出回应
妻子抄袭?方舟子称“遭报复”
(记者 任佳)“打假斗士”反被指家人作假,针对《法治周末》昨天发表的“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一文,今天上午,方舟子通过本报作出回应,称对方行为属公报私仇。
记者看到,在《法治周末》刊登的这篇文章表示,方舟子妻子刘菊花的硕士论文约31000字,共有159个自然段,其中146个自然段(约28000字)含有来自他人的文字,但只有70个自然段标明了出处的“注释”。
昨天下午,方舟子便在微博上称《法治周末》执行总编郭国松是在“公报私仇”。随后两人在微博上引发一场口水战。
●方舟子回应
引用部分有注释 妻子论文未抄袭
今天上午,方舟子和郭国松两位当事人分别进行了回应: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怎么看待这篇报道?
方舟子(以下简称方):郭国松刊登这篇文章属于公报私仇,因为之前我曾经批评过他写的浙江大学李连达副教授学术造假新闻属于假新闻,所以对方一直怀恨在心,这次开始报复我的家人。
FW:你觉得自己妻子的论文是不是抄袭?
方:我妻子的论文并不属于抄袭,她的论文只是使用了相同的事实,部分地方有雷同,而引用的句子全部都加了注释,按照国内的规范,这样的文章不应该算是抄袭,如果这样算是抄袭,社科院所有硕士的文章都属于抄袭。
FW:你的妻子为何不出面做出回应?我们可以联系到她吗?
方:我是公众人物,但我不希望自己妻子出面回应,怕给她带来过大的压力,现在就交由社科院去评判文章是否属于抄袭,我暂时没有考虑起诉,不想妻子情绪受到影响。
●郭国松回应
没有私仇 只是呈现事实
对于方舟子称自己是在“徇私”一事,郭国松表示报社不是自家开的,所写内容并不是公报私仇,而且自己和方舟子也确实没有私仇。
他表示,之前浙江大学的新闻并不属于失实报道,李连达教授已被开除。
“报纸用了两个版去呈现抄袭事实,其中记者文字只有1000字左右,绝大部分都是展示刘菊花文章抄袭的事实。”他说,刘菊花文章中的注释极为不规范,注释并没有标出是整句摘抄还是整段摘抄。
●最新进展
是否抄袭 社科院说了算
目前,记者了解到,抄袭的资料和证据已经提交到了社科院,最终将由社科院评判是否取消刘菊花的硕士资格。同时,本报也会跟进此事的进展,关注这件事的最终结果。
作者:
Robot
时间:
2011-4-28 16:56
标题:
媒体报道“方舟子妻子涉嫌论文抄袭”引发争议
中国新闻网 2011年04月28日 08:51 来源: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论文抄袭”,学术界最忌讳的一个词语,昨天再次引发网络强震。导火索是一篇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为《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文章写于2002年5月,学位授予单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作者:刘菊花。
法治周末:方舟子妻子论文涉嫌抄袭
刘菊花,媒体记者,但她同时也拥有一个更引人关注的头衔,那就是“打假斗士”方舟子的妻子。时间倒回到昨天上午,《法治周末》刊登署名文章《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在1万1千多字的内容里,详细讲述论文涉嫌抄袭的发现过程,并用超过三分之二的篇幅列举了论文与原文的对比摘要。
昨晚10点多,《新闻纵横》值班编辑拨通了《法治周末》执行总编郭国松的电话:
郭国松(微博):这些比对中间我们发现他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有注释的。但是从初步的情况来看,这个注释显然是极其不规范。它有70多个注释,这是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整段话全盘复制别人的,这些东西都有明确的出处的,你怎么解释这个问题。
方舟子(微博)可以被别人提出这种指控,提出怀疑,提出质疑,那么我们作为新闻媒体,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对你的行为提出质疑呢?我认为方舟子要做的事情就是面对这样的质疑,面向所有的过去被你质疑,被你批评的,被你揭露的那些所谓的涉嫌造假者一样,应当向公众做出解释,而不是谩骂和攻击。
郭国松所说的“谩骂和攻击”,是指昨天下午3点58分方舟子在博客上发表的一段话。这段文字指名道姓的点出“郭国松是公报私仇”。一个月前,《法治周末》曾经用两个整版刊登署名文章《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这篇将近两万字的文章,特别列举出对三篇涉嫌抄袭文章的详细质疑,末尾还附有方舟子在几天前发到报社的《律师警告函》全文。
方舟子:郭国松在公报私仇 打击报复
昨天深夜,经过多次拨打电话,方舟子终于接受了《新闻纵横》的独家专访:
方舟子:郭国松就是在公报私仇,打击报复,因为他曾经被我揭露过报道假新闻,所以他在网上也反应很强烈,出了一篇文章来骂我。在肖传国出狱的那段时间他们策划了一个行动——方舟子抄袭总调查,这个是他无意中发电子邮件的时候错发到我的邮箱了,后面还连续又做了两期。抄袭,但是没有把我怎么样,因为他们对我抄袭的指控是很荒唐的,是故意混淆了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的不同。
我妻子当时写这个硕士论文的时候,还不是我的妻子,所以从整个脉络来看,他们连续出了三期抄袭,接下来就说我妻子本人也抄袭,所以纯粹就是针对我个人的,针对我家人的打击报复。
郭国松:新闻很客观 动机很简单
方舟子的质疑,郭国松断然否认。昨天下午6点57分,他在微博上写到:“方舟子直到今天下午才开始回应,虽然仍是死不认账,但明显底气不足。” 针对网友对他本人的质疑,郭国松也一再强调,“新闻很客观,动机很简单”:
郭国松:之前揭露方舟子涉嫌学术不端的行为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考虑要去对刘菊花的论文涉嫌抄袭的问题去提出质疑,这不在我们的计划之内。新闻媒体有合理怀疑的权利,方舟子所涉嫌的这些学术不端的行为并不是他个人的行为,已经涉及到公共利益。
所以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对他的学术不端的行为嫌疑,我们有提出合理怀疑的权利。这是新闻报道,这不是一个鉴定结论。我们的动机基于公共利益,我的动机很简单很单纯,剩下的是否抄袭的问题,应当由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来最后最终做出判断,这是我们的基本的立场。
中国社会科学院未发表任何结论
在方舟子和郭国松的微博和博客中,都提到一个名叫亦明的人,他是华人学者,原名葛辛,目前定居美国。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曾是9年前这篇论文的答辩委员会主席。4月18日,他曾经发表博客,希望亦明拿出具体证据,并在得到回复后提出过一些处理意见。但截止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尚未发表任何结论。
而对于亦明,方舟子说,我并不认识他;郭国松说,我们只通过邮件联系。但截止目前,远在美国的亦明,并没有回复记者发去的邮件。对于方舟子的这个说法,他也还没做出任何回应:
方舟子:他们这些所谓的揭露,我都是根据一个笔名叫亦明,真名叫葛辛的一个材料。首先,这个人他是肖传国的支持者,写了100多万字,号称是揭露我、攻击我的文章。而且这个人以前因为造假被我揭露过,他曾经冒充美国大学的副教授回国来招摇撞骗,被我揭露过。
我看他针对我妻子论文对比的材料都是牵强附会的,我妻子的硕士论文里都已经做了注解了,她总共有70多个注释,亦明他也说有注解。但是他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理由,他说有注解更是为了掩盖抄袭,所以就是在他看来不管你注没注反正你都是抄的,这个理由当然是很荒唐的。
当事人仍在出差 方舟子已提出起诉
在亦明发给《法治周末》的邮件中,他曾经提到,最早公开刘菊花涉嫌抄袭的,是同在美国工作的廖俊林博士。廖俊林在科学网的博客上,一半以上的文章都涉及学者、教授的论文抄袭事件。而这一次,被他评为是“史上最恶劣的剽窃”。他同时还在博客中附上亦明给陈力丹教授的回信全文。
而事件的最直接当事人刘菊花,目前仍在出差,没有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但作为丈夫的方舟子,已经向朝阳法院提出了起诉:
方舟子:从保护我妻子的角度来说,我是不想让她在媒体上过分的曝光。现在让我觉得很愧疚的是,因为我的学术打假让她也变成了那些被我打击过的人的攻击目标。所以从我的角度,我是不希望她因为这个事情接受媒体的采访,即使是回应一下的话,对她也会造成伤害的。她该做什么还做什么,她继续做她自己的工作就好了。
我们已经在起诉《法制周末》,针对的是《法制周末》当时发表长篇的四个整版的报道,他诬陷我抄袭编造了一些谣言,我要起诉《法制周末》损害了我的名誉权。昨天朝阳区法院通知我说案子已经立了,可以立案了,我们已经去交费了,交诉讼费。
昨晚,记者也试图拨打方舟子律师彭剑的电话,但直到深夜,他一直关机。网络上,骂战还在继续。今天凌晨0点13分和0点28分,郭国松和方舟子先后互发微博,指责对方狡辩和造谣。一篇论文引发的争吵,一场因为牵扯公众人物而爆发的“战争”,至少在今天,仍在继续。
作者:
Robot
时间:
2011-4-28 16:56
标题:
新华日报:后院起火,不能否定方舟子
中国新闻网 2011年04月28日 15:10 来源:新华日报
梦语琴声
近日,“打假斗士”方舟子后院起火——他的妻子、新华社高级记者刘菊花被网友揭露存在严重的论文抄袭剽窃问题,她当年的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陈力丹教授亦表态,如果问题属实,将通过一定程序撤销其硕士学位。消息传出,舆论大哗,认为这对方舟子的“打假”形成极大讽刺,并由此质疑方舟子“打假”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方舟子“打假”四处出击,为什么对自己妻子的问题视而不见?这样的质疑,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事实上,这几年来,方舟子在“打假”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公众形象。不过,更公平一点说,方舟子没有对妻子进行“打假”,并不一定说明他袒护妻子,更不能得出其“打假”一定缺乏诚意的结论。他妻子的论文写于10年前,而且是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本身关注度不高,很容易被忽略。况且,对方舟子来说,“灯下黑”的可能性比较大。再进一步说,如果方舟子是拿工资的专职“打假”公务员,那么,出现这样的问题一定不能原谅,他应该“引咎辞职”,但方舟子只是一个民间“打假斗士”,我们没有必要“上纲上线”。
“打假斗士”方舟子的妻子论文抄袭剽窃,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学术不端问题的严重性。有人说,如今要想找到没有抄袭剽窃问题的论文,似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据不完全统计,现在的论文造假产业已达到了10亿元左右的规模,学术不端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细究起来,这涉及到学术态度、学术道德、学术体制等多个方面。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学术界普遍的浮躁、堕落与失范,学术不端问题层出不穷、花样百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方舟子“打假”虽然左冲右突,但势单力薄,显得“孤独”而“悲壮”。
方舟子妻子论文抄袭剽窃被揭露出来之后,很多人对此进行了多方面的阐释。有人说方舟子“打假”缺乏公信力和合法性,有网友甚至建议方舟子离婚,以此表明“疾恶如仇”的决绝态度。事实上,方舟子多年“打假”,在一些具体的事件中,凭确凿的证据和坚决的态度,已经建立起了不容否认的公信力。况且,“打假”是公民的权利、义务,只要用事实说话,并且言之有理,也就拥有了合法性。至于网友“建议”方舟子离婚,如果不是戏谑之举,就显得“别有用心”了,婚姻是方舟子的私事,外人没有权利说三道四。
“打假斗士”方舟子的妻子出现论文抄袭剽窃问题,令人遗憾,但我们不能以此否认方舟子打假的实际贡献和象征意义。在如今的社会背景下,方舟子不但以个人的力量维护学术尊严,还激励着越来越多的人激浊扬清,因而,尽管不是十全十美,但他不可或缺。
贾梦雨
作者:
Robot
时间:
2011-4-28 17:17
标题:
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陈力丹的BLOG (2011-04-18 13:19:16)
标签: 杂谈
说明:中午写的这篇博文尚不知道一些扯皮的事,现在看来我被耍了。我的基本态度未变,但我希望的方向变了,希望揭发一方拿出具体的证据来。4,18傍晚
支持方舟子在社会上打假,
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前天晚上我收到正在国外进修的一位大学副教授(我带出的博士)发给我的“亦明博客”2011-04-14短文《老婆刘菊花被指硕士论文开篇就抄,方舟子视而不见》,(网址:
http://www.popyard.org
,但是国内网打不开)。文章揭露方舟子的妻子刘菊花的硕士论文是抄袭的,还附有刘菊花硕士论文的封面。文章充满了讽刺话语。一看封面,啊,导师是时统宇,当时新闻业务研究室主任,我是答辩委员会主席!经过一天来的回忆,这个事情多少有些记忆。
2002年,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工作,当时的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设在新闻所,毕业的硕士生比较多,而正高职称在岗的只有我和所长尹韵公,所以,我和他承担各承担了半数学生的论文答辩主席的工作。刘菊花的论文水平不高,这是我留下的印象。考虑到介绍默多克当时在国内不多,文章对于开阔眼界多少有帮助,通过的时候给的是“良”,那时水平不大高的论文通常给的是良,极少到“中”。2002年的时候网络虽有,但不发达,作者参考了较多的外国材料,在这个意义上尚有价值。文章共有注释79条。亦明先生如果能够证明刘菊花的文章是抄袭,希望能够拿出具体的证据来,最好一一对照。不过,标明出处的地方,不是抄袭。既然文章不长,做到一一对照,比较容易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是抄袭,我应该承担失察的责任,并要求社科院研究生院通过一定的程序,撤销刘的硕士学位。在这里,我先表这个态。如果没有这些情况,或只有二三行字相似,尚算不上抄袭。那么,提出这种质疑的人,应该向刘菊花礼节上道歉。
亦明的博文,在揭发刘菊花的同时,对方舟子揭发别人的造假给予很多讽刺,我认为是不对的。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方舟子这样的顽强打假者,才可能有正义。
现在回想起90年代末和新世纪初的几年,其实那时在硕士论文抄袭和代笔的问题就已经存在了,当时有所怀疑,但没有多往哪里想。事后我明显意识到的,是两个让我带的研究生课程班的女学生,她们在社会上获得硕士课程结业证书,然后拿论文申请硕士学位答辩。一个是人民日报女编辑的女儿,一个是新华社的在职干部。只有三个月的时间,我看到的论文均感到不行,提了很多意见。人民日报的那位的母亲还特意找我,希望多关照。我要求的是论文至少过得去。有两个奇怪的现象,一是人民日报职工女儿在答辩的时候,问什么都答不出来,甚至快哭出来,委员们只是以为她太紧张,还一再安慰不要紧张,勉强通过答辩;新华社的那位,奇怪的在于原来我感到很不行的论文,后来送来的改稿不错。这样快的时间内能够改得比较好,我是有些奇怪的。现在看来,这两个人的论文很可能是别人捉刀的“成果”。现在我连具体年头、两个人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那时的学生太多了,这也是作为导师和答辩委员顾不上甄别的原因之一,多了就会滥。现在想起来,借这个机会我公开一下,其实这个事情憋了很多年了。如果能够查出来,我作为导师也是存在失察责任的。
陈力丹4,18
作者:
Robot
时间:
2011-4-28 17:18
标题:
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
陈力丹的BLOG (2011-04-26 10:44:58)
标签: 杂谈
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
昨天收看到亦明先生提供的认定刘菊花论文抄袭的详尽材料,材料的考证颇为丰富。“根据看到的对照材料,虽然刘在不少地方注明了出处,但颇为含糊,而且就现在的重复率看,估计超限了,得算抄袭。”根据报告的程序,这段话及亦明发来的材料我发给了现任研究生院新闻系主任,请他转研究生院,“根据院内规定来公正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主任回复:“我会向他们报告此事。其实你把邮件转了给我,你已经尽到责任了。”
我重申原来的观点:亦明的博文,在揭发刘菊花的同时,对方舟子揭发别人的造假给予很多讽刺,我认为是不对的。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方舟子这样的顽强打假者,才可能有正义。
我进一步的意见是:方舟子打假我总体上支持(尽管具体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方与9年前他尚不认识的妻子的硕士论文存在抄袭一事无关。这个时候查刘,我怀疑动机。当然,不论动机,打假客观上都应支持。所以我说如果查出确实有假,会报告研究生院。
两年前郑州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一位负责人造假被揭发,甚至抄了我的博士生的论文,大家知道了都很气愤;但对于打假者,也没有好的评价,原因在于提供的材料是人家第一次评职称没有评上的表格(表格内容有假),而揭发是几年后人家已经评上职称,因为谁当领导发生矛盾而抛出。
我极忙,所有的时间都被占满,连睡觉吃饭都在抢时间。上次的博文是在中午20分钟内做完上网的,随后便去上课,3个小时后回来接到别人电话才知道有千人点击,说什么的都有。关于这个事情,这次上贴后,我不再理会这方面的任何说法,见谅。
作者:
Robot
时间:
2011-4-28 17:24
标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
当年刘菊花童鞋抄没抄,确实不关方舟子的事儿。
抄没抄,大家不妨看看PDF文件中的对比:
[attach]16874[/attach]
作者:
Robot
时间:
2011-4-28 17:25
上帖附件来源: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 ... &page=1#comment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1-4-28 18:08
方与9年前他尚不认识的妻子的硕士论文存在抄袭一事无关。这个时候查刘,我怀疑动机。
作者:
黄景春
时间:
2011-4-28 18:11
我一贯欣赏方舟子的学术打假的斗士形象。
不过,在妻子论文是否抄袭问题上,方舟子最好秉承一贯的科学标准和严谨精神,不要未加审慎研究就对别人的指控断然否定。在自己身上让感情取代学术,执行双重标准,就丧失了斗士风采,或者就成了“伪斗士”。
如果方舟子的妻子并未抄袭,指控固然是一种伤害,但查清问题并非难事;如果指控有依据,这种伤害在所必然,无可逃避。
作者:
黄景春
时间:
2011-4-28 18:15
看了Robot提供的比照文本,感到抄袭触目惊心!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刘菊花当时是不是方舟子的妻子,而在于方舟子现在对抄袭指控的态度与他的一贯态度是否一致,审视和处理的标准是否相同。
[
本帖最后由 黄景春 于 2011-4-28 18:22 编辑
]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1-4-28 20:22
看了一下,确有抄袭。
不过,扣除已经有出处的部分,恐怕不到40%吧?
连有明确出处的部分,也被报复者记入“抄袭”,确实有点过份。
如果注了出处的部分也算抄袭,那人文研究的游戏规则就得全部重新制定了。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1-4-28 20:35
妻子抄袭关方舟子何事?!!!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11-4-28 21:55
引用:
原帖由
Robot
于 2011-4-28 17:24 发表
当年刘菊花童鞋抄没抄,确实不关方舟子的事儿。
抄没抄,大家不妨看看PDF文件中的对比:
16874
看了那两长排的材料整理者名单,叫人怎么能相信这不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打击报复?
我赞成如果构成抄袭的话,一定要处理。
但我更鄙视那些无耻的“知识分子”。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1-4-28 23:50
标题:
回复 26# 的帖子
我不知道公共关系领域中是否有"树大招风"这一说,不过作为一个专门打假的公共知识分子,确实承担要比普通人多得多,我们也只是在论坛里聊聊,发表发表自己的意见就完了,但是公众人物必须自己亲自去面对。我赞成抛开其他的因素,就事论事,把事情解决!我特别赞成质疑者(包括媒体)不要再把当事人当成是某某的妻子!她就是论文作者,她如果曾经有过不端行为那是发生在那一个历史时空下的事情,即使解决,也只能说明解决了一个曾经硕士论文不合格的问题。
首先公众必须还方舟子一个自由的空间。这才是一个有素养,有道德的批评行径。
我愿意相信方舟子能淡定如初,抛开一些外界偏见,像斗士一样挺立着,任凭风吹雨打;我特别愿意相信方舟子今后还能照样敢于站出来继续打假行为。我更加愿意相信应该有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加入到这个打假行列中来,为自己打假,为身边的人打假,为更好的未来打假。
————不是崇拜方舟子,不是同情方舟子。但是要理解他的感受,如果真的后院失火,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淡定的。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1-4-29 21:58
我们的长鸿越来越理性化了,也还不乏激情。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1-4-29 22:03
标题:
张老师谬奖了。来看看当事人的回应:
刘菊花:作为方舟子妻,我享受到了和方舟子一样的待遇
作为方舟子妻,我享受到了和方舟子一样的待遇,网上对我的谩骂、谣言无日无之,一一回应还真忙不过来。还有些事情,比如被“最后贵族”章立凡轻薄嘲讽的那件,我要真说出我做了什么,恐怕广大网友都得表扬我呢,但由于特殊的原因我现在还不能说,那么我就暂且一笑了之,等我老了,若还有人感兴趣的话,我再回忆回忆。,贵报的黑方水平亟待提高,仅有迫切的心情和强烈的意愿是远远不够的。
此前方舟子一直没对这事表态,有人质问方舟子为何“装聋作哑”“视而不见”不打老婆的假?也许我的硕士论文有些引用不妥、不规范的地方,但像我这样的小蚂蚁遍地都是,方舟子穷其一生也打不完,所以让他格外关照一下我的凛然建议显然不太可能被接受。不是总有人质疑打了几十位部级高官、学界大佬假的方舟子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吗?现如今又揪住个小蚂蚁非让他打,真是众口难调啊。还是让方舟子的宝剑去打老虎吧,毕竟纠正了中国的学术风气才好让那些“不抄”的老师别再对自己的那么多学生深表不满,还要在9年之后把其中的一个举报一下。
有网友针对此事感慨说,在中国做一个好人的成本远远高于做一个坏人的成本。我坦然接受这个高成本。无论此事结局如何,我都会全部笑纳,就算是为支持方舟子打假所付出的一点小小牺牲吧。这篇低水平硕士论文,应该是我唯一的弱点,此后更没有任何泼污抹黑能影响到我。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又有这么好的舆论监督环境,当我死去时,应该能问心无愧在天地间清清白白走了一回吧,呵呵。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1-4-30 13:23
刘菊花,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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