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何星亮]关于“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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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rin
时间:
2008-8-8 02:17
标题:
[何星亮]关于“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关系问题
关于“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关系问题
何星亮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7-2-15
一、从学科的形成与分化看民族学与人类学的关系
20世纪之前,关于人类、种族、民族及其文化的研究主要有两个名称:“民族学”和“人类学”。1839年,世界上第一个研究人类体质和文化的学会———巴黎民族学会成立,标志着民族学作为一个学科的诞生。但早期的“民族学”是广义的民族学,研究领域较广,在19世纪30年代~40年代成立的美国、英国等国的“民族学会”,既研究人类文化,也研究人类体质。后来,人类体质和种族的研究从民族学中分了出来,成为独立的学科。1859年,巴黎民族学会也发生了分化,分为“人类学会”和“民族学学会”两个学会,前者主要研究体质,后者主要研究文化。1863年,英国在民族学会之外,也创立“伦敦人类学会”。美国也在民族学会之外,于1879年创立“华盛顿人类学会”。由此可见,从学会成立和分化的角度看,人类学会是从民族学会中分化出来的。从这一学科的发展史来看,两者应该属于一个学科。
二、民族学、人类学学科内涵与外延的变化
在19世纪以来的近200年时间里,民族学和人类学这两个名称的涵义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外的民族学从广义变为狭义,而人类学则由狭义变为广义。一般而言,民族学和人类学涵义的变迁,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民族学包括人类学阶段。由于民族学、人类学的形成与殖民国家对殖民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种族研究密切相关,因此,这门学科自产生之初,便与殖民统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并且称研究文化和体质比较研究的学科为民族学。法国著名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曾在《民族学者的责任》一文中称:“正是由于殖民地的存在,人类学研究才成为可能,并且成为必要。因此,人类学与殖民主义确实无法分开。”英国著名人类学家A·C·哈登在1910年出版的《人类学史》一书中也称:“‘民族学’这一术语常被用作是‘人类学’的同义词,用来概括人类学科学的整个领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它才成为突出的字眼,并于1839年被爱德华兹选用作为巴黎民族学会的称号。”日本权威的《文化人类学事典》“民族学”条称:“19世纪前半叶开始,民族学是作为研究人类的一门学问,从文化和体质两方面进行研究。”我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民族学会”条也称学术界一般认为早期的民族学“包括体质人类学在内。”
二是民族学与人类学并列阶段。如前所述,1859年,巴黎民族学会分为“人类学会”和“民族学学会”两个学会,前者主要研究体质,后者主要研究文化。此后,民族学的涵义开始逐渐缩小,研究对象主要是人类文化,而研究人类体质的学问则归入人类学。直至20世纪上半叶,西欧的德国、法国、奥地利诸国和东欧、北欧诸国及日本的人类学仍与民族学并列。193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成立国际学术组织时,其名称定为“国际人类学民族学联合会”。
三是人类学包括民族学。这一阶段的开端是1871年英国民族学会和人类学会合并,成立大不列颠和爱尔兰皇家人类学会为其标志。从此,一些国家的人类学,既研究体质,也研究文化。也就是说,1871年后,一些国家的人类学包括民族学,即民族学成为人类学下面的分支学科,相当于美国式的文化人类学和欧洲的社会人类学。不过,人类学包括民族学的现象,在20世纪之前还是个别现象,只在英国等国存在。进入20世纪后,这一现象才较为普遍。195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集美、英、法等8国代表在巴黎开会,调查各国社会科学课程的种类和教学方法,并于1954年发表报告书。该报告书称:在今日的世界,几乎一致同意以人类学为最佳之定名,包括体质人类学(从事由动物进化为人类的研究,及以解剖学、生理学上的特征区别人类种族的研究)、民族志(从事由田野工作的考察而加以描述的研究)和民族学(根据第一手的民族志资料作综合的研究)。
三、当代人类学与民族学的学科划分与互渗关系
虽然自1871开始,英国等国的人类学包括民族学,但是,直至20世纪下半叶,许多国家的人类学仍不包括民族学。如西欧的德国、法国、奥地利诸国和东欧、北欧诸国及日本的人类学仍是狭义的人类学,仅指体质人类学而言,而研究文化的称民族学。有些国家还长期存在两个学会。如日本既有人类学会,也有民族学会。
近十多年来,人类学这个名称有逐步取代民族学的趋势。20世纪90年代,日本一些学者建议“日本民族学会”改名为“日本文化人类学会”,全体会员投票表决,但大多数会员反对改名,未获通过。2004年4月,日本民族学会全体会员再次投票表决,支持改名的占大多数,从此日本民族学会改名为“日本文化人类学会”。东欧多数国家近十多年来也出现以人类学取代民族学的趋势,有的研究机构则以人类学和民族学两个名称并列,如俄罗斯科学院将“米克卢霍-马克来民族学研究所”更名为“米克卢霍-马克来民族学和人类学研究所”。在我国,民族学与人类学(主要指社会文化人类学)仍并列使用。在台湾地区,作为学会和研究机构名称,仍保留传统的民族学名称,如学会仍称“中国民族学会”,中央研究院内的研究人类体质和文化的研究所称“民族学研究所”。但大学的系多称“人类学系”,如台湾大学1949年成立考古人类学系,1982年改为人类学系,开设的课程也一般称“人类学”。
人类学在其发展过程中,从体质人类学扩展到了考古、语言、文化,因此就笼统的人类学而言其内部有关语言、文化的内容也是民族学的研究对象。在这个意义上,民族学与人类学中的社会文化人类学具有同一性。
四、民族学与文化人类学、社会人类学的关系
在国外学术界,“民族学”这一术语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不再具有研究人类体质的涵义,由广义变为狭义。但又往往与文化人类学和社会人类学这两个名称难分难解。
“文化人类学”这一术语为美国学者W·H·霍尔梅斯于1901年首创,他把专门研究文化的学科称为文化人类学。此后,美国大多数学者较喜欢以文化人类学名称取代民族学。“社会人类学”是英国著名学者J·费雷泽于1908年提出来的,后来,英国各大学都把人类学的课程改称社会人类学。直到现在,欧洲国家多用社会人类学这一名称。
当代民族学、文化人类学和社会人类学是否为同一个学科?各国学者大多认为,三者名虽异,但实质和研究领域基本相同。目前,美国式的人类学学科分类较为普遍分为四个分支:体质人类学、文化人类学(社会人类学)、考古学和语言学。一般认为,狭义的民族学与文化人类学和社会人类学没有太大的差别,可以互通,应把它当作一门学科来看待。
综上所述,从学科角度而言,人类学与民族学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两者不可分。国外狭义的民族学含义基本上与狭义的文化人类学和社会人类学相同,均属同一个学科。
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看,西方人类学包括民族学的分类方法也不完全适合我国国情,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是我国当代学术界关于民族学一词的概念与国外的民族学概念有所不同,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民族学,既包括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民族史、民族文化、民族语言、民族宗教、民族艺术等;也包括一些特殊的专门学科,如蒙古学、藏学、西夏学、突厥学、纳西学等学科。狭义的民族学通常等同于西方的文化人类学或社会人类学。广义的民族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它与西方的人类学又有所不同。因此,把民族学置于人类学下面显然不适合我国国情。考虑到广义的民族学在我国学术界占有特殊的地位,同时也考虑到民族学与人类学不可分的历史渊源关系。因此,把民族学与人类学并列为一级学科符合我国国情,即以“民族学/人类学”或“民族学·人类学”作为一级学科的名称方式表示,其下分若干二级学科。建议有关单位,统一规划,共同协商,制定统一的、科学的、规范的学科分类标准,结束人类学、民族学学科分类和定位方面的混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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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rin 于 2008-8-8 02:25 编辑
]
作者:
karin
时间:
2008-8-8 02:28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08-11-17 22:24
20年后,可能这个问题就看得更清楚。
入乡随俗的“入”与“随”是要待以时日的,毕竟这关系到宏观的国家体制、学科体系、社会文化变迁。
作者:
采薇
时间:
2011-11-18 21:06
看到这个就清楚多了,刚刚还很白痴地在其他地方问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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