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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遗四月份大型活动讨论平台 [打印本页]

作者: @邹艳妮    时间: 2011-3-19 21:12     标题: 非遗四月份大型活动讨论平台

今天接到社联通知,要求我们在四月份要搞一个大型活动,主题内容不限,策划书下星期就要交,而且是越快交越好。大家有什么好点子,赶快想想啊……
作者: @邹艳妮    时间: 2011-3-19 21:18

我们原定的四月份的活动是“非遗两周年”,没准备大搞,现在看来不行了。我想还是别找新主题了,就以两周年为活动背景,再加点别的,盆友们多多给力啊!
作者: 张玲232    时间: 2011-3-19 21:39

我们的时间、精力都有限,就以两周年为主题就挺好。
作者: 张玲232    时间: 2011-3-19 21:39

我们的时间、精力都有限,就以两周年为主题就挺好。
作者: 张冰兰3    时间: 2011-3-19 21:42

可以把我们以前想做的却没做的事比如非遗文化周之类的一起做了,搞不了年会那么大的,就用数量来凑吧。
作者: 张玲232    时间: 2011-3-19 21:43

手机也能发帖子,呵呵,随时随地都可以进来逛一下了
作者: 张玲232    时间: 2011-3-19 21:47

非遗知识竞猜、非遗文化周都是好点子啊!
作者: @邹艳妮    时间: 2011-3-20 08:49

昨天想了一下,我们把室内活动和室外活动链接起来。四月份有两个传统节日:清明节(寒食节)和上巳节,另外我们非遗两周岁生日也在四月。我们在室外搞一个“祝福非遗”的签名活动,在教室我们搞一个传统文化的讲座,请老师来讲清明节和上巳节,看两个活动看是同时进行,还是等老师讲完了再签名。我们把讲座当成是非遗两周年的礼物,顺便也宣传、普及一下民俗知识。大家看行不行?
作者: 张灿    时间: 2011-3-20 09:05

我认为讲座这个想法不错、可以尽快的定下来了~
作者: 李雪南    时间: 2011-3-20 09:29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在生日的时候办清明节知识的讲座是不是有点不妥?
作者: 李雪南    时间: 2011-3-20 09:31     标题: 回复 1# 的帖子

嗯,谁接到的社联那边的通知?把具体的内容说一下,也好做策划!
作者: 李雪南    时间: 2011-3-20 09:36

我觉得讲有关人生仪礼的比较好,我们的两周年生日,与这个比较切实。请老师来讲一些有关出生,诞辰,成年礼等方面的民俗知识。大家都把自己的想法发到论坛上来,我们要自己当家做主人了@!
作者: 恩施土家    时间: 2011-3-20 15:48

引用:
原帖由 张灿 于 2011-3-20 09:05 发表
我认为讲座这个想法不错、可以尽快的定下来了~
文化遗产日可以请卢川给大家讲讲“荆楚文化遗产知多少?”哈哈哈!
作者: 刘金蓉    时间: 2011-3-20 18:07

我觉得两周年不能和清明节一起吧,那时放假大多数人会回家吧。就没有多少人了啊
作者: 张冰兰3    时间: 2011-3-20 18:16

清明节不可能都回去吧,我们把活动做好了,不来是他们的损失。
作者: 青苗    时间: 2011-3-20 21:29

我们非遗协会在五月的时候也需要办一个特色的活动来突出我们协会的特点,似乎也挺茫然的,就请各位非遗社的兄弟姐妹们一起出出主意吧,谢了,很希望大家和一起商讨·············
作者: @邹艳妮    时间: 2011-3-20 23:45

引用:
原帖由 青苗 于 2011-3-20 21:29 发表
我们非遗协会在五月的时候也需要办一个特色的活动来突出我们协会的特点,似乎也挺茫然的,就请各位非遗社的兄弟姐妹们一起出出主意吧,谢了,很希望大家和一起商讨·············
这是当然的,咱们都是为非遗服务的。以后要多联系,多交流。兄弟同心,其力断金。
作者: 黄梅    时间: 2011-3-20 23:50

活动最好不要定在假期,很多人没回家也出去玩了,所以讲座之类的就不要搞在清明,但是邀请大家出去走走,交流感情还是可以的,签名的话,是签在本上还是拉一条横幅呢#####若是本的话,就可以放在门口,横幅就可以放在外面呀!!!!!!!!!!讲座的宣传也要有吸引力哦,把文字弄得吸引眼球一些~~~~~~~~~~~~
作者: 李雪南    时间: 2011-3-21 17:18

引用:
原帖由 青苗 于 2011-3-20 21:29 发表
我们非遗协会在五月的时候也需要办一个特色的活动来突出我们协会的特点,似乎也挺茫然的,就请各位非遗社的兄弟姐妹们一起出出主意吧,谢了,很希望大家和一起商讨·············
咱们的确应该多来往来往,加强合作与交流,等哪一天我们过去了,一定要记得招呼一下哦!!!呵呵呵
作者: 青苗    时间: 2011-3-21 22:37     标题: 回复 19# 的帖子

一定会的,欢迎过来做客
作者: 青苗    时间: 2011-3-21 22:39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恩,多多合作,交流;相互学习,督促进步
作者: @邹艳妮    时间: 2011-3-23 13:22

引用:
原帖由 黄梅 于 2011-3-20 23:50 发表
活动最好不要定在假期,很多人没回家也出去玩了,所以讲座之类的就不要搞在清明,但是邀请大家出去走走,交流感情还是可以的,签名的话,是签在本上还是拉一条横幅呢#####若是本的话,就可以放在门口,横幅就可以放在外面呀! ...
讲座放在四月下旬搞,清明去扫墓,但去哪很纠结,有什么好的提议不?
作者: 刘颖    时间: 2011-3-23 17:02

可以去扫墓的,也能加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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