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评奖活动的 通 知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民间文艺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中国民间文艺事业的深入发展和繁荣,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定于2011年3月下旬举办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评奖活动。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是经中宣部批准,由中国文联、中国民协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民间文艺奖项,在民间文艺界和全社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参评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程序 1、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专家学者、个人自荐参评;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之乡,中国民协各专业委员会,各高等院校,各级有关文化部门和出版、研究机构推荐。 二、参评条件 1、参评者为中国民间文艺研究工作者; 2、每位参评者仅限一部代表作参评,同一参评著作寄送三本,同时附内容简介及联络方式; 3、除作品外,应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材料中,可附国内外报刊杂志的有关评论、报道、介绍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个人自荐信或单位推荐函。 三、 作品分类 1、民间文学研究著作与论文集; 2、民间艺术研究著作与论文集; 3、民俗研究著作与论文集; 4、民间文学、艺术及民俗调查报告集、民俗志书等。 四、 参评作品范围 1、 参评作品需是在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 2、合著的作品集体参评; 3、主编多位作者成果的论文集不在参评范围; 4、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相关的杂谈、随笔、报道、综合介绍、各类散文描写、漫话、导游等文集,不在评奖范围; 5、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无关的城乡现代化建设论著不在参评范围; 6、各类译著不在参评范围; 7、已故学者的专著不在参评范围; 8、所有非法定出版社或内部出版发行的各类著作不在参评范围; 9、少数民族语文本著作不在参奖范围; 10、以丛书形式出版的著作,可以以个人专著或丛书整体两种形式参评。 五、 奖项设置 1、民间文学研究类(如神话学、歌谣学、史诗学、故事学等),设获奖者5名; 2、民间艺术研究类(如民间音乐学、民间美术学、民间表演艺术研究等),设获奖者5名; 3、民俗学研究类(民俗学、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设获奖者5名; 4、民间文化田野考察报告类,设获奖者3名。 请参评者于2011年3月15日之前将参评著作寄送至北京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B座11层中国民协组联部。 邮编:100083 电话:(010)59759619 传真:(010)59759619 电子邮箱:xsma2003@yahoo.com.cn 联系人:刘慧 马雪松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1年2月8日 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参评表
(此表可复制) 文章来源: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
欢迎光临 民俗学论坛-中国民俗学网 (http://chinafolklore.org/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