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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官方要求汉语出版物禁止随意夹带英文及缩写外文等 [打印本页]

作者: folkman    时间: 2010-12-24 22:35     标题: 官方要求汉语出版物禁止随意夹带英文及缩写外文等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应妮)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通知要求,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

  新闻出版总署网站21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书、互联网等各类出版物中,外国语言文字使用量剧增,出现了在汉语言中随意夹杂英语等外来语、直接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生造一些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等滥用语言文字的问题,严重损害了汉语言文字的规范性和纯洁性,破坏了和谐健康的语言文化环境,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通知要求,各出版媒体和出版单位严格执行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有关规定,高度重视规范使用外国语言文字。进一步加强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规范化,尊重并遵循汉语言及所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的结构规律和词汇、语法规则。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外国语言文字的翻译应当符合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惯例。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版物语言文字使用及质量的管理和检查。将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情况,尤其是使用外语规范情况作为出版物质量检查和年度核验的重要内容,并将其纳入日常审读范围。对违反使用语言文字规范的,要责令改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 本帖最后由 folkman 于 2010-12-26 22:18 编辑 ]
作者: folkman    时间: 2010-12-24 22:36     标题: 保卫汉语能否如愿以偿?一场虚构的战斗罢了?

  昨天,本报报道了新闻出版总署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通知要求,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

  应该承认,任何一种文明,假如对于自身的文化和语言都不知道保护,显然说不过去,从这个角度来看,新闻出版总署对于出版物语言的规范,至少并非全无道理。然而,语言,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夹杂外文进行封杀,是否就是对汉语的保护?尤其当这样的保护来自于行政强制,是否会如愿以偿?

  质疑

  不同语言渗透频繁 规范也要考虑实际

  在这个国际交往越来越密切,不同语言之间的渗透越来越平常的时候,拿什么来实现让汉语出版物中“千山A飞绝,万径B踪灭”这一伟大构想?其难度恐怕不亚于在大街上开辟出一个没有细菌的真空地带。

  难道说,就为了所谓的“汉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和规范性”,我们从此以后就要和CCTV、GDP、CPI这些已经混得脸熟的英文词汇说拜拜了?毕竟,哪怕仅仅是数字数,“中国中央电视台”、“国内生产总值”、“消费者物价指数”读起来都费劲多了。更别说,放着好好的DNA、MP3不用,非要让人家写成“脱氧核糖核酸”、“动态影像专家压缩标准音频层面3”,那不仅是折腾作者浪费纸张,更是故意挑战读者的阅读能力。

  明明有捷径却不让大家走,别怪民众有怨言,这条禁令实在让人无法理解,而什么叫“随意夹带”,新闻出版总署没有明说,更是给人留下了足够的想象空间,足以吓得人浑身冒冷汗。其实,依据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出版的权利,而法律并没有就公民在汉语出版物中的外语文字的比例作出硬性规定啊。

  温国鹏

  评判

  要想保护汉语 禁止不如提倡

  要保护汉语的规范纯洁,首先就要知道它的规范和纯洁在哪儿。其实这是一个大而化之的命题。我觉得汉语的纯洁和规范来源于它的包容和同化。所以,我不担心使用了缩写的字母或者单词,就能让汉语失去它的原汁原味。

  其实,静观这几年来的汉语发展,倒是可以看出,由于汉语和外语的天然糅合,从而有更多的新词,开拓了汉语的境界。比如“粉丝”一词,起先来源于英语的“fans”,随着大众娱乐的不断发展,使得英语原先的词被遗忘了,反而是中式的表达越来越有广阔的天地了。某某明星的“粉丝”,微博上关注了还是“粉丝”,报纸上在说“粉丝”,电视上还在说“粉丝”,网络上更是离不开“粉丝”。试想,简单的一纸禁令,能够让“粉丝”消失掉,让汉语显得更规范和纯洁吗?

  不管是以汉语为母语,还是以其他语言为母语,或者还有更多杂交的语言,语言的纯洁和规范只有一点,那就是便于交流,失去了这一点,语言也就无任何意义可言了。虽然,汉语是需要保持一些独有的东西,但这并不妨碍说它的同时再夹杂一些舶来品。如果真要和规范纯洁等较劲的话,那么汉语就得回归繁体,就得之乎者也,但这又给交流带来了诸多的不便,没有了群众基础的汉语,还会让人引以为豪吗?恐怕难啊。

  我们可以提倡汉语出版物,少些字母缩写、含混不清的词,但是没有必要搞到非要“禁止”不可。如果禁止汉语“交配、交流”的话,保持规范纯洁之身,那么等于是给语言“闭关锁国”了。把自己装在语言的天朝大国里,自娱自乐,对汉语还是弊大于利。

  保护汉语,使其保持规范性和纯洁性,这是有必要的。语言作为一个不断发展和进化的过程来说,总是在变,但是其作为交流的工作性质永远不会变。可以提倡公众在交流的时候少说些“怪话”,少写“火星文”,它怎么方便交流就让它怎么言说和书写去吧。我觉得,这才是最大地保持了汉语的规范性和纯洁性。

  汪彦玲

  理解

  原本是个伪命题

  客观地说,在全球化进程日渐加剧的背景下,普通公众日常生活中接触与使用外语早已不可避免。就好比近距离接触交流的文化会产生相互影响一样,外语的使用场合日益增多,当然不可避免地会压缩汉语的使用空间,并进而影响到人们的语言使用习惯。现实中,“中洋配”成为国人对于自身姓名的选择;一些商品为了显示自身的尊贵与个性,以全洋文的面貌示人;各种不中不洋的另类语言成为见惯不怪的日常交流用语,甚至堂而皇之地登上书报文摘,更是大有流行之势。外语对于汉语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从这个角度来看,版署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的确可能有利于维护汉语的纯洁性。

  然而,语言这东西,不仅有它的自然生态和规律,更有着自己的生命,只要公众认可、接受,新词语的涌现和普及其实就有它的道理。

  所谓纯净的汉语,其实本就是个伪命题,汉语的发展历程中离不开外来文化的滋养,外来词更是如今汉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真要保持纯净,恐怕得退回到甲骨文时代,才算纯粹。更何况,语言的使用其实更多还是来自约定俗成,只要说的与听的、写的与看的双方之间都能接受,两情相悦的话,也是人家的自由和权利。

  事实上,教育环节中的外语重于国语,汉语文化在现实生活中的影响力远不如外语文化,恐怕才是造成上述现象的根源,从这个角度来看,仅仅靠行政命令禁用缩略词来维护汉语的纯洁,更是没有“治本”。

  武洁

  评判

  一场虚构的战斗

  “保卫汉语”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早在2004年,在“2004文化高峰论坛”上,著名作家王蒙发表题为《为了汉字文化的伟大复兴》的演讲,呼吁全球华人展开一场汉语保卫战,母语已经面临危机。记得当时,“保卫汉语”旋即成为很热门的一个话题,应者甚众。

  一言以蔽之,汉语之所以“危机”,在于网络时代网络用语的解构和英语过热的冲击。

  因为互联网平台的存在,网络热词不断横空出世。“正龙拍虎”、“很黄很暴力”、“打酱油”、“俯卧撑”、“七十码”、“躲猫猫”、“范跑跑”、“给力”……颠覆传统语言结构的网络词汇以个性化的特征从网络向现实延伸,直接渗入大众的生活。但必须要理清的是:对传统语言规则的颠覆只是一种表象,蕴涵着或悲凉、或无奈、或乏力、或愤怒的形形色色且复杂的大众情感,寄予的是社会公平和公共道德的渴望和诉求,网络词汇的价值在于表达而非解构——创作或者使用网络词汇,不代表对于母语及其文化规则的抛弃。这本是两码事,不能简单地画上等号。

  另一方面,虽然时下英语教育的确存在过热现象,但这是整个教育趋向功利化和实用化的推动使然,与汉语“危机”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外语教育得到大面积的普及推广,是因为外语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需求”,这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而不单纯是教育问题。假如汉语存在亦有“社会需求”,那么汉语同样也会过热,反过来我们似乎就该提倡“保卫英语”了。

  母语是民族之魂、文化之魂,将汉语文化保护好传承好,理所应当。但文化也在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进步而发展,汉语概莫能外。而以网络热词为载体出现的语言使用形式,其实不是颠覆而是“丰富”。从传统的“有力”到彰显时代特征的“给力”,这本身就是一种语言内涵与表现的延展。

  由是观之,所谓“保卫汉语”不过是一场虚构的战斗罢了。硝烟散尽之后,或许我们就会发现,最该拯救的不是汉语不是国学,而是我们自己。

  陈一舟

  ■追问

  多少书会成“禁书”

  在我看来,屏蔽英文缩略词也好,文字“紧缩令”也罢,都是当前我国文化崛起之时对自身文化的一种不自信的表现。我们其实没必要对文字“紧缩令”上纲上线地批判,这对我们的影响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过不批判,并不意味着我们赞同他们这样的行为。我们今天使用的社会和人文科学方面的名词术语,至少七成是从日本等国家输入的。像组织、纪律、经济、商业、干部这些名词,在古汉语中要么找不到,要么根本和今天的意思截然不同。这些词汇,也要“排除在外”吗?真要如此较真的话,那我们很多的书籍估计会成为“禁书”。这对学术或者文化的交流而言,显然有着极大的不利影响,科学是没有国界的,文字其实也是一种科学,需要包罗万象。

  龙敏飞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 本帖最后由 folkman 于 2010-12-26 22:18 编辑 ]
作者: folkman    时间: 2010-12-24 22:38

   今年4月份,广电总局曾要求央视等媒体尽量屏蔽英语缩略词,转而使用中文全称。从此电视节目里如NBA、CBA、GDP等大家熟悉的英语缩略词消失在了电视节目中。近日,新闻出版总署也出台类似“禁缩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WTO、CEO、GDP等英语缩略词也将逐渐消失在出版物上。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在汉语出版物中,禁止出现随意夹带使用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等外国语言文字;禁止生造非中非外、含义不清的词语;禁止任意增减外文字母、颠倒词序等违反语言规范现象。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外国语言文字的翻译应当符合翻译的基本原则和惯例。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要按有关规定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通知》,在广大市民、出版业从业者以及专家中引起了不小反响。“对《通知》中的规定我非常赞成,早就该这样了。”广西教育学院中文系周文铮副教授认为,现在英文单词出现太多影响了人们对汉语的理解,很多时候不需要出现英文单词或是缩写。比如说,WTO、CEO两个英文单词缩写,WTO直接写世贸组织,CEO直接写总裁就可以了。

  新闻延伸

  《通知》的下发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但同时人们对《通知》也产生了一些疑问。对于这些疑问记者采访广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黄健。

  1.此《通知》于11月23日下发,对下发之前的汉语出版物是否造成影响?

  解答:《通知》只针对通知下发后出版的汉语出版物,而之前出版的汉语出版物不受影响。

  2.一些比较特殊的用语如“X光”、“DNA”等是否在使用时要用中文,如“DNA”就写成脱氧核糖核酸?

  解答:对于专业并已形成习惯的科学专指名词,没有必要按照《通知》,把这些词汇或是缩写翻译过来使用,反而对人们的生活造成不便。

  3.报纸上还能出现如GDP、SUV等英文单词缩写吗?

  解答:按照《通知》,如GDP、SUV等英文单词缩写就不能再使用,如果要使用那就是在中文后加括号,把英文写在括号里。如GDP就写“国民生产总值(GDP)”

  (记者 周珂 实习生 韦力 黄奇峰)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 本帖最后由 folkman 于 2010-12-26 22: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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