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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因建议拆分五一长假 网上遭谩骂 索赔2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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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景春
时间:
2010-12-1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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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因建议拆分五一长假 网上遭谩骂 索赔210万
教授因建议拆分五一长假网上遭谩骂 索赔2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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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8日01:4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朱燕) 清华教授蔡继明建议将五一长假拆分,网友在百度上设置“蔡继明吧”,蔡继明认为贴吧内语言多为恶意谩骂,起诉百度,索赔210万余元。昨日,海淀法院驳回索赔请求,判决百度披露谩骂者的信息。
建议拆分“五一”电话被公布
2006年,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组建了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向全国假日办提出“变‘五一黄金周’集中休假为分散休假,同时增加部分传统节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建议。
此后蔡继明发现,有网民在百度开设“蔡继明吧”,称其为“蔡叫兽”,他的照片被换上了狗的头像,称之为“蔡狗”,还有人通过“人肉搜索”,在贴吧上公布了蔡继明的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有网民打电话扬言要杀他。
蔡继明统计,从2007年12月至今,仅在百度“蔡继明吧”,侮辱的帖子有3000多条。
百度不用赔但须公布谩骂者
蔡教授将百度告上法院,要求删帖、赔礼道歉,并赔偿包含精神损失费等在内各项金额210万余元。另外,还要求百度提供在蔡继明吧上对其进行谩骂、侮辱和语言威胁的用户个人信息。
庭审中,百度公司认为,贴吧是电子公告服务,均由网民创建,帖子系网民发布,应由发布者承担相应责任。百度公司仅为网站贴吧经营者,发现帖子后依法及时删除,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实施侵权的是贴吧的网络用户,百度公司采取了及时必要措施,防止侵权行为扩大,不存在过错,不构成侵权。
对于蔡教授要求关闭“蔡继明吧”的要求,法院认为“蔡继明吧”只是公众舆论对公众人物和公众事件发表言论的渠道,其本身并无侵害其姓名权的故意。
因百度称披露谩骂者技术上可行,法院判决百度公司向蔡继明披露在百度贴吧内的“蔡继明吧”中所有谩骂、侮辱及语言威胁蔡继明的网络用户信息,驳回蔡继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蔡继明的代理人表示要上诉,但未透露是否起诉发帖谩骂者。
作者:
Robot
时间:
2010-12-19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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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教授”官司没赢 法官认为网络监督很重要
2010-12-17 14:43:03千龙网
北京晚报讯(记者 王蔷)备受关注的假日制度改革倡议者、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状告百度侵权案,今天上午在海淀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百度公司不存在过错责任,蔡继明的诉讼请求绝大部分被驳回,但百度公司须向蔡继明提供在“蔡继明”贴吧中对其进行谩骂、侮辱及语言威胁的网络用户信息。原告蔡继明并未出庭,但其律师表示要上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从事侵权行为的主体并非百度公司,而系使用百度公司提供的网络贴吧服务平台的网络用户,故百度公司并非造成蔡继明的人格权益损害的直接侵权人。其次,百度公司不属于明知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蔡继明民事权益而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的情形。百度公司在接到蔡继明有效通知后采取了及时必要措施防止网络用户侵权行为扩大,其行为不存在过错,其行为不构成对蔡继明上述人格权益的侵犯,亦无需对网络用户侵害蔡继明相关人格权益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因此,法院没有支持蔡继明要求百度公司删除贴吧中侵犯其姓名、名誉、肖像和隐私权以及人身侮辱、威胁的言论的诉讼请求。
就蔡继明要求关闭百度贴吧中的“蔡继明贴吧”,法院认为,“蔡继明吧”只是公众舆论对公众人物和公众事件发表言论的渠道,以“蔡继明”命名吧名只是指代舆论关注的焦点,其本身并无侵害其姓名权的故意,故对该部分诉讼请求亦不予支持。
对于蔡继明要求百度公司提供在“蔡继明吧”上对其进行谩骂、侮辱及语言威胁的网络用户信息,法院认为,百度公司基于善良管理人的诚信义务,应在网络技术力所能及范围内,向蔡继明披露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用户信息,以维护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息知情权。最后,法院判决百度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蔡继明披露在百度贴吧内的“蔡继明吧”中所有谩骂、侮辱及语言威胁蔡继明的网络用户信息,并驳回蔡继明的其他诉讼请求。
今天上午,原告蔡继明并未出庭,其律师李小波表示肯定要上诉,坚持原来的诉讼主张,但她并未表示是否对侵权的网络用户进行起诉。被告百度公司代理人没有表示任何看法。
海淀法院民一庭法官陈昶屹是该案的审判长,他告诉记者,这起案件虽然是在《侵权责任法》颁布之前受理的,但在审理中参考了《侵权责任法》的法条。法官提到了网络上曾轰动一时的“天价烟局长”等网民揭发的事件,认为网络言论是舆论监督的一个重要渠道,从保护社会利益出发,不应对网络言论采取过于严格的措施。J178
作者:
Robot
时间:
2010-12-19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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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教授蔡继明网上挨骂 百度有无责任?
腾讯 2010年12月16日15:11新华网
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因为主持假日制度改革的研究,被网民在百度建立了以他名字命名的贴吧,发表辱骂、骚扰言论。因百度拒绝封掉该贴吧,蔡继明遂向法院状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关闭贴吧并赔偿210万元的精神赔偿及维权费用。今年6月此案开庭审理,明天上午9点半,海淀法院将作出一审判决。
原告蔡继明:侮辱超越了人的底线
记者昨天采访了蔡继明教授。他说已收到法院通知,明天上午宣判。“我坚信这个案子会赢,百度必须根据起诉书要求删除贴吧并赔礼道歉。”
如果官司败诉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的期望,蔡继明表示他会根据今年7月颁布的“侵权责任法”,援引新的法律规定再次起诉百度公司,“我不会就此罢休”。
作为公众人物是否应该具备承受舆论压力的“肚量”?蔡继明认为,他参与政策决策,可以接受正常的批评,但不能接受人身攻击。“我们的课题组完全是公益性的,没有拿一分钱,也没有站在任何一个特殊或既得利益群体的立场上,没有为特殊阶层谋取利益,”蔡继明说,他没有想到会遇到这种压力来自网民的侮辱、威胁。
“普通公民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去反映,但没有必要对我本人、家庭或者课题组进行谩骂,没有任何理由对我个人进行侮辱,这超越了人的底线!”蔡继明略微激动地说,这是国家、政府作出的决策,课题组提出的建议也是经过科学研究的。
“破口大骂是你的自由,但对别人是侵害,他们敢于在网上这样做,是因为坚信网络是安全的,可以不负责任、为所欲为。”蔡继明说,这种自由是建立在对别人造成伤害的基础上,而网络服务商提供了这种自由,他本身就要承担责任。
蔡继明认为,和他有类似遭遇的受害人包括著名学者大有人在,他在庭审中始终拒绝和百度达成调解协议,因为“打官司不是为了200万的索赔”,而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正义感”,为其他千千万万被网络侵权的人讨说法。
被告百度:宣判前暂不表示看法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百度公司,百度方面表示对本案暂不发表看法。
百度公司在庭审答辩时表示,百度在《贴吧规则》中已告知了法律责任,在接到起诉书后,已经删除了涉案的带有侮辱诽谤信息的帖子,其行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尽到了事前提示和事后监管义务。所以,百度不存在对原告的侵权行为。百度代理人认为,对法律明令禁止的黄、毒等内容,网站已经设置自动过滤,严格控制类似帖子发表,但不可能延伸到每个人的私权。“面对上百万个贴吧,对每个帖子都进行事先审查,是绝对不可能的。”百度公司表示,个人在网络上遭遇侵权,只能通过投诉解决问题。百度公司拒绝关闭“蔡继明”贴吧,其理由是现实中使用“蔡继明”这一名字的人在200人以上,不具有排他性,网络用户以“蔡继明”为名创设主题吧,不存在侵犯姓名权的问题。
第三方观点
网民言论应受法律约束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员莫纪宏认为,网民在网上发表言论也应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对公民个人表达不满。
而网站管理者也应在发现侵权行为后采取一定措施,比如删帖,断开链接等,起到停止侵害的作用。至于本案中百度是否已经采取措施停止侵害,需要法院根据证据判定。
百度不能关闭贴吧的理由是有重名的人,法律专家认为,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确定,如果通过帖子内容很容易就能确定被侵权人,就不能避免侵权责任。另就“隐私权”而言,不是说曾经公开就不再是隐私权,就可以随便传播。
案件回顾
2006年,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组建了假日制度改革课题组,通过调研,课题组向全国假日办提出“变‘黄金周’集中休假为分散休假,同时增加部分传统节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建议。
此后蔡继明发现,有网民在百度开设“蔡继明吧”,蔡继明的教授身份被改为“蔡叫兽”,他的照片被换上了狗的头像,称之为“蔡狗”,,还有人通过“人肉搜索”,在贴吧上公布了蔡继明的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发动对假日调整不满的网民骚扰蔡继明,甚至有网民直接给蔡继明打电话扬言要杀他。蔡继明统计,从2007年12月至今,仅在百度“蔡继明吧”,侮辱的帖子有3000多条。记者 王蔷
(北京晚报 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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