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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星亮]简析西方文化人类学的认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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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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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7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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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星亮]简析西方文化人类学的认识论
简析西方文化人类学的认识论
何星亮
一、主智论与反智论
西方一些学者认为,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30年代,人类学界流行两种不同的认识论,一是主智论,二是反智论。所谓“主智论”,即唯理智论或唯理性论。主智论者认为,现代社会的人以理性原则来支配自己的行为。换句话说,任何一种行动,都是行动者理性思想的产物。亦即认为现代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是理性的产物,人类行为都是合乎理性的。那些非理性的行为或制度,是人们的无知与错误造成的。人们一旦明白自己的行为或制度是非理性的,便会抛弃它。人类社会的进化是由非理性向理性不断发展,非理性的行为与制度终究会被理性的行为与制度所取代。19世纪的西欧民族是文明民族、理性民族,是人类理性思想的最高代表;而原始民族和非欧洲民族都是非文明民族和非理性民族,他们分别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世界上的所有民族都会沿着西欧民族走过的路向前发展。19世纪中叶形成的人类学进化学派代表人物大多是主智论者。
主智论根源于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资产阶级早期的启蒙思想,特别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思想,不论其具体的哲学观点如何,大多是理性主义者。因此,在19世纪至20世纪初,主智论或理性主义在当时的思想界居于主流地位。
反智论强调人类社会和文化制度基本上不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而是建立在“情绪”、“情感”之上。人类行为受与情绪、情感相关的无意识的习惯和文化模式的支配。要了解人类社会和文化,就必须考虑人的非理性和情绪、情感因素。反智论者认为,思想似乎经常受欲望、感情、偏见、习惯的和不由自主的心理反射行为所制约,以及人类生活中其他许多非思想的部分所左右。因此,研究者不能以自己的眼光和观点去审视其他民族的社会和文化,而应采用所研究的民族的眼光和观点去分析问题。
反智论是美国历史学派(又称美国历史特殊论派)的认识论,与进化学派的主智论正好相反。美国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博厄斯“否认文化建立在理性与功利的原则上”,他对文化中的情绪行为作过深入的研究,特别强调“习惯”是人类行为的基础。比如,一个人学会以刀和叉进食,这将会变得如此习以为常,好像是天生自然一样。那么它便成为无意识的,而不受意识和思想的支配。
博厄斯的这种认识观引起对于西欧社会制度的意义,如道德、民主等的标准的解释的改变。对于进化学论者来说,西欧的制度处于历史的顶峰,是人类理性的最高表现。但对博厄斯来说,它们不过是西方人生活习以为常的习惯模式。美国人类学家郝屈认为,博厄斯反智论的提出,是19 20世纪之交的社会思想革命的中心要素的革新。
其实,“理性与非理性”是一对对立统一关系,两者的关系是一般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关系。理性是人类的普遍具有特性,“理性”是区别人与动物的重要标志之一,有些学者甚至说“人是理性的动物”。每一个民族的制度和风俗都是理性的产物,都是适合该民族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体系;而非理性是人类的特殊性,它是人类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动物本能的遗留,无论是“原始”民族还是文明民族,都存在这种非理性的意识和行为,这种意识和行为往往在特殊的情况下发生。自人类社会形成以来,无论处于何种发展阶段,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现代发达社会,“理性”和“非理性”均同时存在。
二、单元论与双元论
单元论者主张从个人心理的视角去分析社会和文化现象。他们认为文化是人类创造的,是人类意志的产物,文化源自人的本能、观念和意识,而且与人的本质一致。因此,一些西方学者认为,社会现象无论是原始的还是派生的,都是人类本性的产物。因此,从个人意识中可以找到社会进化的所有渊源,应该从人的本质、心理和需求去解释社会和文化的变迁。
19世纪形成的人类学进化学派的代表人物大多是单元论者,他们提出“心理一致说”,认为人类有共同的起源,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也无论东方民族还是西方民族,人类本质是一致的,心理活动是一致的,基本想法是一致的,人类思想中一些基本的东西,是全人类共有的。人类心理的不断完善、智能的不断提高是人类文化和社会进化的动力。20世纪20年代形成的英国功能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马林诺夫斯基等也是单元论者,他认为,文化与人的本质一致,文化建立在人的本能与内驱力基础之上。
双元论是相对于单元论而言。单元论主张从人的本能和心理去理解社会和文化现象,而双元论者则认为,“个人—社会(文化)”形成双元结构。社会或文化要求个人压抑自己,并摆脱个人自然天生的思想与行为方式。而个人则总是希望摆脱社会或文化的约束,这样,个人与社会或文化之间形成二元对立结构。因此,不能从个人心理的角度解释社会或文化现象,应该从社会本身或文化结构去分析社会或文化现象。
双元论创始人的为法国著名人类学和社会学家杜尔凯姆(EmileDurkheim,又译“迪尔凯姆”、“杜尔干”等),他认为,人类具有双重的性质,有一部分纯粹是个人与自然的,而另一部分则是社会的。这两部分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个人—社会”之间有一明显的界限,并形成紧张的状态。社会现象的基本特征是那种从个人身外作用于个人的力量,作用于个人意识的压力。因此,社会现象不能由个人心理方面的感受去解释,只能通过社会去解释社会现象,社会学或文化人类学不能简化为个人心理学。美国人类学家郝屈指出:“杜尔凯姆在发展他的论点时,反对几世纪以来支配着大多数社会思想的一个假设:即社会是人类意志的产物的概念。”
英国结构—功能学派的代表人物拉德克利夫·布朗在许多方面继承了杜尔凯姆的观点,在这一方面也不例外,是一个地道的双元论者。
单元论和双元论都过于片面。人类是根据生存和精神的需要而创造社会制度和文化,一种社会和文化制度一旦形成,它又反过来约束人类的意识和行为。人类的意识和行为如果没有约束和限制,社会不可能有序,生活不可能和谐,人类社会也就不可能发展。因此,研究文化或社会,应从整体的角度去探讨,既要探讨人的心理和需求,也要分析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对人类的影响。
三、民族自我中心论与文化相对论
民族自我中心论或译“民族自我中心主义”,又称文化自我中心论,即以本族民族的文化为中心,并根据本族文化的价值观去审视、评判异文化。民族自我中心论者一般认为,本民族的文化是自然的、正常的,是最优秀、最先进的,而异民族的文化则是不正常、不合理的或落后、野蛮的,本民族的文化高于其他民族的文化。
民族自我中心主义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无论在原始民族还是在文明民族中,都存在民族自我中心主义。在文明民族中,最为典型的是欧洲中心论,始自古希腊、罗马时代直至当代,都存在这种意识。古希腊、罗马人曾将本国以外的人称为“野蛮人”。19世纪的欧洲中心论者认为欧洲民族是最先进、最文明的民族,欧洲民族是人类社会发展最高阶段的民族,而其他非西方民族都是后进或野蛮民族,分别处于人类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早期人类学受民族自我中心主义的影响很深,以“原始”、“野蛮”、“文明”来分割自然与人、民族与民族。他们认为,人是高于自然的,西方民族又高于非西方民族,那些非西方民族都是“原始的”、“落后的”或“野蛮的”民族,从而给人类学的定位就是研究那些“原始”或“野蛮”民族的社会、文化与习俗。
文化相对论或译“文化相对主义”。文化相对论者认为,每一种文化都是适应环境独特方式,都有其独特的历史,一切文化都有其内在的独特的价值,不应脱离文化背景评价异民族的风俗之优劣或善恶。任何一种文化元素的价值,都必须放在该文化体系内加以判断,而不能以本民族文化的价值去评判。一切文化的价值是相对的,绝对的价值标准不存在。各民族的文化在价值上是相等的,它与其他民族的价值标准无法比较。要认识异文化,要判断与解释别人的行为与信仰,就一定要按照他们文化自身的传统与经验去解释。
文化相对论基于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异质性,主张宽容地对待世界各种不同的文化,为人类文化研究的深入,促进异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做出了贡献。一般认为,文化相对论首先是韦斯特马克在《道德观念的起源与发展》一书中首先提出。美国历史学派人创始人博厄斯发展了这一理论,他的学生赫斯科维茨完善了这一理论,他在1949年出版的《人类及其创造》一书中,对文化相对论作了系统的阐述。
文化相对论在历史上曾起过积极的因素:反对种族主义、欧美中心主义和一元化的进化观,反对用暴力干涉落后民族及其文化,主张尊重、宽容地对待各民族的文化,主张各种文化共生共存,反对把西方的价值标准来评判土著民族的文化。文化相对论主张多民族国家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各自的文化,对保护文化多样性和世界多元文化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化相对论也受到不少学者的批判,指出它过分强调差异性和相对性,否认普遍性。事实上,人类文化既有多样性、相对性的一面,又有共同性、普遍性的一面。文化相对论容易导致无条件的宽容,容易形成文化保守主义,容易促成不思进步、不求发展、保守僵化的思想。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8-8-5 15: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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