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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教师因写作东莞桑拿题材小说被刑拘 [打印本页]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9-28 16:09     标题: 广东教师因写作东莞桑拿题材小说被刑拘

广东教师因写作东莞桑拿题材小说被刑拘2010年09月28日 09:35南方网

南都记者 陈宇 王銮锋 实习生 梁惠枝

元平(化名),顺德北滘中学高三语文教师。在网上,他有个名字叫“天涯蓝药师”,这个网名因为描写东莞桑拿行业的网络小说《在东莞》而小有名气,他的这部作品单是在天涯“舞文弄墨”论坛点击就过200万。

9月26日,东莞警方从顺德北滘中学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带走元平,目前他已经被刑事拘留。

他的妻子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小说“完全不涉及色情,只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虽然小说描写东莞桑拿行业,但他本人从没去过桑拿场所。

优秀老师被警方带走

元平,1981年出生于湖南益阳,湖南科技大学中文系毕业,2003年进入佛山顺德北滘中学担任语文教师,次年,阮芳也进入该校担任美术老师,二人相识相恋,随后结婚。在学校,元平是师生公认的优秀老师,深受欢迎。

阮芳说,26日下午,丈夫在办公室被警方带走时,她并不知情。她在开会,后来学校一个领导跑来告诉她,元平被警察带走了,她觉得应该没什么大事,没有进一步询问,而开会中间,给丈夫发了短信及打电话,但均无回应。

开完会,晚上6点许,阮芳接到警方一个电话,通知她去北滘派出所。在那里,她看到了元平,但二人没能说上话。当晚,元平被东莞警方押回东莞。

元平被东莞警方带走一事,目前在北滘中学尚未引起震动,很多师生尚不知情,只是隐约听说,“元老师去东莞办事了。”

丈夫出事后,阮芳已为他向学校请假,并聘请律师。

所写内容来自阅读和想象

阮芳说,元平是一个典型的宅男,性格内向,不爱说话,夫妻二人每天都是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元平大学时代是一个公认的才子,思维灵活,就喜欢舞文弄墨,写小说,在校报发表很多文章。工作后,元平喜欢阅读天涯论坛,也尝试发了一些帖子。

“我认为这个小说,完全不涉及色情,只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阮芳说,丈夫洁身自好,从没去过桑拿场所,身边也没有这样的朋友,所写内容完全是源自想象及阅读经验。要说有生活基础,“那就是他看到过站街女。”

阮芳说,这部小说元平是2009年6月份开始写作,一共花了近4个月时间,原名《80年代———睡在东莞》,一共155节,39万余字,在天涯论坛连载后,引起热捧,点击率很高,先后有十余家出版社联系元平,要求出版此书。但书稿的一审二审都通过了,三审却始终无法通过。后来天涯杂谈的版主建议元平更改个别敏感字眼,同时小说更名为《在东莞》。

阮芳说,丈夫今年考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熟稔法律,心理素质良好,人格健全,绝对不会触犯法律,传播淫秽色情文字等。

丈夫被抓后妻子曾要求删帖

元平与阮芳的孩子不足两岁,家中还有一个56岁的母亲,身体不好,老人尚不知儿子出事。阮芳只是告诉婆婆,元平出东莞办事。

元平已在顺德买房,阮芳说,他们家境良好,丈夫写小说只是出于爱好,不是为了商业利益。

丈夫被带走后,阮芳一度听取律师建议,利用丈夫的账号登录,要求天涯论坛管理员删除《在东莞》,昨天,她经过思索,认为此举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又要求管理员恢复原帖。

“好好照顾女儿!”这是元平被带走后,托警方捎给阮芳的唯一一句话。

顺德警方表示,东莞警方带走元平之前,与他们有过接触,手续齐全。

北滘中学彭校长表示自己还在外地出差,还不知道此事,返校后将过问此事。

东莞厚街警方:

确实带走了小说作者

南都讯记者韩成良 东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市公安局网监部门已经关注到网络小说《在东莞》。市公安局宣传科昨晚回应,对于9月26日厚街警方到顺德抓该书作者一事暂时还不知情。据介绍,东莞镇街公安分局的一些行动,市局不一定会全部掌握。东莞所有镇街分局、甚至基层派出所外出行动抓人,回执文书上落款都是“东莞市公安局”。

昨晚,东莞厚街警方表示,9月26日下午他们确实到顺德北滘中学带回《在东莞》作者元平。目前,元平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已被东莞警方刑事拘留。

慕容雪村:

也许下一个就是我

南都讯 记者海鹏飞 今日零点三十分,南都记者电话联系了知名网络作家慕容雪村。“因小说创作而被抓起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情”。慕容雪村说,自己写完网络小说《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后,成都有关方面曾专门开会批判该小说;《深圳向左天堂向右》发于网络后,也有官员不点名批评。

“这个作者的命运应该也是我的命运”,慕容雪村说,自己写小说,也描写了很多真实场所和场景,如果东莞警方认定《在东莞》作者涉及当地色情场所,那“我也早该被抓进去了”。

慕容雪村说,其实自己一直有个困惑。如果小说内容是完全虚构的,当然惹不到麻烦,如果小说内容是真实的,“但其实我是说这个地方有泡狗屎,但你不去清理,警方反而去抓说出皇帝不穿新衣的小孩,这种事情不可思议。”他认为,宪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

“我呼吁全国网民、知识分子都来关注这件事”,慕容雪村说,虽然没看过《在东莞》,但小说作者因言获罪,而自己创作经历和该作者相似,“如果他被抓了,也许下一个就是我。”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9-28 16:10

天涯版主:如果是黄色小说,我们早删了

南都讯 记者张书舟 天涯ID:天涯蓝药师,注册于2005年10月3日。他的小说《80后———睡在东莞》最早于2009年6月17日发表在天涯杂谈,2009年8月9日,他因“杂谈敏感词多,让药师无法忍受”转而把小说改名《在东莞》连载于天涯的文学板块“舞文弄墨”,迄今为止该小说的点击已经超过了两百万。

“蜘蛛1”是舞文弄墨的首席版主,他向南都记者介绍说,这部小说描写的“东莞的城市生活,有揭秘桑拿行业和夜生活内幕的性质”,小说“只能算三流,可能达不到出版要求,但写得很真实”。他认为从有关部门的判断标准看,这小说也只能算文学作品而非色情出版物,“在东莞是文学作品,不是黄色小说。小说有些黄,但都是很文学的描写,如果拿电影来比喻,它不是A片,而是三级片。如果是黄色小说,我们也早就删除了。”

律师说法

周泽:事关创作自由需慎之又慎

昨日,针对东莞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拘网络小说《在东莞》作者元平一事,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接受了南都记者的采访。此前“渭南书案”中,周泽也是纪实文学《大迁徙》作者谢朝平的律师。

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不属淫秽物品

《在东莞》一文,一直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在天涯等网站连载,是否属于淫秽物品?

对此,周泽律师认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作为网络小说,《在东莞》应视为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不属于淫秽物品。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是否有艺术价值,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因此,判断一件有色情内容的作品是否属于淫秽物品,需慎之又慎,毕竟事关创作自由、言论出版自由。

最好由文学界去作出判断

“是否淫秽物品,应该交给文学艺术专家去判断,而不应该由警察来判断。警方简单将一个作品认定为淫秽物品可能损害创作自由。”周泽认为,如果其是小说,属具有艺术价值的文学作品,就不属淫秽物品;即使小说内有一定写实成分,但作为小说,纪实作品仍然属于文学作品范畴。

同时,周泽表示,传播淫秽物品罪本身属于故意犯罪,需要取决于传播者对作品本身的认知,如果传播者根本不认为其传播的是淫秽物品,就很难说其有故意,从而缺乏主观故意。

此外,小说虚构情节,是合理的。涉及具体地名和场所,如果不实,最多是侵害名誉权的问题,不能以传播淫秽物品罪相责。

南都记者 海鹏飞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9-28 16:12

         警方称作品损害东莞形象

2010年09月28日 11:20南方日报
理由:该网络小说作者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南方日报讯(记者/蒲荔子 郭文君 实习生/李高思) 写作网络小说《在东莞》(曾用名《80后———睡在东莞》)时,顺德北滘中学语文教师袁磊(网络笔名“天涯蓝药师”)不会想到,他有一天会被东莞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抓走。现在,被关押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里。

袁磊的妻子阮海梅说,9月26日下午,几个人身着便衣,走进顺德北滘中学袁磊的办公室,对他说让他交代一些事情,然后带走了他。后来,阮海梅了解到,那几个人是便衣警察,来自东莞市厚街公安分局三屯派出所。

阮海梅手中的回执显示,9月26日18时,根据刑法第61条,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对袁磊进行刑事拘留。落款是东莞市公安局并盖有东莞市公安局印章。

网络小说《在东莞》,在新浪读书等网站都有转载,且点击率不低。袁磊在天涯发表的帖子中写道:“《在东莞》以80后爱情、东莞桑拿、黄道生活为背景,幽默青春真实,写出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秘世界。”

昨晚,本报记者联系了东莞市厚街公安分局。该分局确认,确实于26日拘留了袁磊,本案还在调查当中。警方透露,袁磊所写的网络小说引起了东莞警方的注意,该小说传播影响较大。警方认为,小说损害了东莞的形象,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公安部门表示,案件如何处理,还需请示省公安厅意见。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9-28 16:14

利用网络小说传播淫秽物品,是一大发明。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9-28 18:01

东莞警方的行为是真的在败坏东莞形象,而且是在败坏中国形象。。。。。。。。。。。。声援作家!!!!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9-29 13:09

是不是里面写到了警察不光彩的地方?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9-29 16:59

网络作家因言获罪,何必冠以‘淫秽’恶名


作者:秀才江湖


广东顺德北滘中学高三语文教师袁磊网名“天涯蓝药师”,创作了描写东莞桑拿行业的网络小说《在东莞》,单是在天涯“舞文弄墨”论坛点击就过200万。9月26日,东莞警方从顺德北滘中学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带走元平,目前他已经被刑事拘留,关押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里。他的妻子阮芳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小说“完全不涉及色情,只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袁磊在天涯发表的帖子中写道:“《在东莞》以80后爱情、东莞桑拿、黄道生活为背景,写出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秘世界。”《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


我没有看过袁磊的《在东莞》,无法从小说本身判断它属不属于淫秽小说,但我相信五部委不是瞎子、不是窝囊废。小说发表一年多来,五部委在网络开展过好几次打击低俗专项整治行动,铺天盖地、草木皆兵,不计其数的网站被关停、帖子被删除,简直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天涯论坛鼎鼎有名,《在东莞》洋洋洒洒39万字点击200万,这么大的目标与影响,如果真是淫秽小说,明察秋毫的五部委怎么可能视而不见!怎么可能成为‘漏网之鱼’!再者说,天涯论坛的审查制度一向以和谐、戒备森严著称,我在天涯混了一年多深有体会、伤透脑筋,稍微‘敏感’点,帖子就被‘和谐’,《在东莞》如果真是淫秽小说,绝不可能通过天涯这一关。直到今天小说在天涯依然没有删除,小说没事,人被抓了,说明什么?袁磊的妻子阮芳认为如果自己要求网站删除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我认为警方没有采取行动或者没有能力删除小说才是真正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如果是淫秽小说,怎么可能到现在都不删除?怎么可能天涯论坛不受牵连?事实胜于雄辩,瞒天过海没那么容易。


《在东莞》是一部反映东莞桑拿业的小说,带点性描写完全必要,出于情节的需要无可厚非。如果以东莞警方的标准,红楼梦、金瓶梅都是淫秽小说,都应该查禁,张艺谋、陈凯歌、贾平凹等等都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都应该抓起来。


袁磊为什么被抓,警方已经不打自招。警方透露,‘袁磊所写的网络小说引起了东莞警方的注意,该小说传播影响较大,损害了东莞的形象,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原来如此,损害了东莞的形象是要抓起来的,政府的形象是只能歌功颂德的,看到社会阴暗面是不能揭露的。我们真是赶上了好时代,如果遇到朱元璋、秦始皇,你敢犯颜直谏,不掉脑袋才怪。现在可好了!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不用掉脑袋,不用灭九族,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革命前辈用鲜血换来的民主时代,英明啊!当然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好受,还是噤若寒蝉安全。袁磊小子,还不赶快叩谢东莞老爷,感谢他们不治你欺君之罪!感谢国家感谢敏感字!


如果警察说你写得反动你就是反动,说你写得色情你就是色情,不需要任何理由或者随便找个理由,这和封建王朝的文字狱时代有什么不同!针砭时弊的作者,请查查看,你们的帖子有没有损害某地的形象,如果有,危矣!就算‘传播淫秽物品罪’风马牛不相及,也未必不会落到你头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为了不被追究刑事责任,让我们噤若寒蝉吧!实在忍不住,可以道路以目。要不然,有一天袁磊的命运就会落在你的头上。袁磊一天不放出来,网络评论作者就会人人自危,不敢畅所欲言,‘言论自由’彻底成为神话故事。


帖子快要写完,为了不步人后尘,避免被扣上‘损害东莞形象罪’的罪名,我仔细检查了一遍。我发现,我没有说东莞是黄色泛滥的‘性都’,我更没有说东莞有很多桑拿场所、按摩女郎,我也没有损害东莞的形象。好了,我什么也没有说,我可以放心地发帖了,‘传播淫秽物品罪’与我无关了。‘传播淫秽物品罪’与我无关,与袁磊有关,因为他说东莞黄色泛滥,他说东莞有很多桑拿场所、按摩女郎,他损害了东莞的形象。他不该说的,他不应该做那个看着‘皇帝的新衣’喊出来的小女孩,我们都应该装模作样地赞叹:“这真是一件无与伦比、天下最美丽的新衣啊!”让他光着屁股裸奔去吧!别说,一说就有罪!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9-29 18:09

现在是什么时代?东莞市公安局对此事应该面对媒体有个清晰的符合法律程序的交代。
作者: zjhong1978    时间: 2010-9-29 18:16

无语中!这是一个什么时代?
作者: Robot    时间: 2010-9-29 19:58     标题: 评论:“作家又被拘”,我们为何还要关注?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9月29日 09:53 来源:华西都市报

  看了这个新闻,笔者特意上天涯看了原帖,抱着看“黄色小说”的心理粗览一遍,随即大失所望。平心而论,其尺度比一些公开出版的小说还小。如果笔法“纪实”,内容指涉该行业,那么某些描写过于直白,绝非作者之错,实因现实如此。警方显然应致力于书外扫黄,而非以法律之名钳人之口。


  某网站这一新闻后置顶跟帖是“与50亿打造文化之都的主旋律唱反调者,拘之”,被顶一万多次。我百度了一下,才发现“东莞未来5年拟投50亿打造文化名城”的消息。当时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表示“讲东莞打造文化名城该怎么做,批评也可以,表扬的就不说了。”上月真诚表态,言犹在耳,本月拘人之举,自然更令人瞠目。

  文化的魅力,来自于开放和包容。不敢正视幽暗面讳疾忌医的文化,难以获得向善进取的动力,最终只能发霉变质,令人掩鼻。多元表达和真实诉求被粗暴干涉压抑的城市,恐怕只能沦为“威权文化名城”。幸而,东莞公安局回应称“可能是基层所为”,联系到刘志庚书记表态,希望真的只是基层的“私自”行为,而非上头授意的官方行为。

  即便如此,舆论强势关注仍有意义。虽然,此事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作家又被抓了”——重音在“又”字上。这一点,资深媒体人李海鹏曾感喟:“一位朋友说,别再做矿难报道了,那都是垃圾新闻了。这话令人吃惊之处在哪?在于它一点儿没错。公众的同情心是有阈值的,很容易厌烦,久而久之,再严肃的悲剧也会无人理会。”

  第一个羁押人死于看守所的丢手绢、躲猫猫事件当然震撼,可是身边每个故事都如此模式,一“又”再“又”之后,就毫无吸引力了。矿难频仍、因言获罪、强拆致死……类似事件令人沮丧甚至绝望地无限轮回,本应速朽的时评的时效性长得令人发指,这或是媒体从业者的共同尴尬。也是底层民众绞尽脑汁翻新维权花样的不得已苦衷。早年表演性稍强的跳楼秀讨薪已过时,近来自残自戕等浓厚悲剧意味的维权,也快引不起舆论兴趣了。

  置身权利四面碰壁,诉求总被压抑的社会,民众很容易悲观失望,继而虚无的犬儒主义大行于世。正是在此背景下,我们才更要执着地指出“作家又被抓”之中的荒谬怪诞。哪怕重申的不过常识,不能超乎读者期待,但只要它内蕴一种近乎清高的信念,务使社会文化法治向符合公众利益的方向转向,那么这种重复就是力之所及最有价值的行为——哪怕只是一条跟帖,一次转发,一场围观。

  微博围观,宜黄事件惨胜,网络舆论传递“微观”中国的力量,再次证明评论家笑蜀所说的“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真乃至理名言。他还有个传神的比喻,将这种成本最低效力最大的公民行动,视为最艰苦的巷战。不要彻底悲观,因为它丝毫无益于社会进步。不能立马改观全局,也需要一栋楼一栋楼地纠缠,一条街一条街地拉锯,抓住能抓住的每个点,终会从点到面取得全面胜利。这是一种双向的公民政治训练,以舆论关注渐渐推进政府善治和社会转型。是故,“作家又被拘”,我们仍然要关注。(李晓亮)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9-29 20:10

需要的是社会良心!!!!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9-29 23:43     标题: 广东警方回应教师因写作东莞桑拿题材小说被拘案

广东警方回应教师因写作东莞桑拿题材小说被拘案
2010年09月29日 17:10人民网

《80后——睡在东莞》再现天涯,在标题上注明“作者9月27日因此贴被刑拘”



广东官方微博截图

人民网北京9月29日电 今天,针对媒体报道的“广东男教师因写东莞桑拿题材小说被拘”一事,广东警方通过微博回应称,东莞警方会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结合各类证据依法作出处理。若涉案小说经审查后不能认定为淫秽物品,原立案单位也会依法撤销案件。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东顺德北滘(jiào)中学一名高三语文教师因为在天涯社区上发表了描写东莞桑拿行业的网络小说《在东莞》而被警方带走,东莞警方认为他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这两天,有关评论甚嚣尘上。不少评论者认为,男教师是因“言”获罪。

今天,广东省公安厅在官方微博上就此消息给予了回应,广东警方称“关于很多网友关注的袁磊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一案,东莞警方会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结合各类证据依法作出处理。若涉案小说经审查后不能认定为淫秽物品,原立案单位也会依法撤销案件,并妥善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在此之前,希望各位网友应客观冷静地看待问题和发表言论,并静候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

记者在天涯社区看到,《在东莞》已经成为该社区的排行第一的搜索热点。有关教师被警方带走的消息也备受网友关注。一个网名为“药师没”的网友发帖透露“天涯蓝药师是前天晚上6点被带走,现关押于东莞第二看守所。目前已找到律师,广州的一个律师事务所也愿意组成律师团提供支持。”“药师没”显然是袁磊的亲属或者朋友,在发帖中,他介绍,袁磊的情况不很乐观,有可能会被判刑,现在他的母亲已经得知儿子被警方羁押的消息,伤心欲绝。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9-29 23:47

吴祚来:作家写书曝光桑拿业 怎就成了扫黄对象?

2010年09月29日 07:20新京报

向东莞警方自首的作家涌现出来,东莞警方是一一跨地拘捕呢,还是只抓本地的?

9月26日,广东顺德北滘中学高三语文教师元平因发表网络小说《在东莞》,被当地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拘,其妻阮芳表示,《在东莞》描写了东莞桑拿行业,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不涉及色情。

北京作家谢朝平刚从渭南警方的拘留所里出来,东莞就有作家元平被警方抓走,这里,人们看到的不是当地警方在保障公民权益,而是屈从于某些地方政府或利益集团的意志:谢朝平《大迁徙》一书,涉及的是移民安置过程中的一些权力腐败,而元平的《在东莞》可能有损当地政府的社会形象。于是,地方警方就以各种名义拘传作家,妄图通过打压言论,限制对事实真相的揭露,使作家有所忌惮。

如果《在东莞》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首先要抓的,是该小说的传播主体天涯网站负责人,因为作家只是写作主体。但天涯的网络管理员认为,这部小说不是淫秽作品,所以放行。那么,警方为何只刑拘作家呢?

什么是淫秽物品?法律的认定范围是:“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如果将文艺作品中涉及色情的内容均视为传播淫秽物品,那么《红楼梦》的出版者也要被刑拘。所以,退一万步说,如果东莞警方真想拿作家元平问罪,起码也得完成必要的程序,比如由文学艺术界和法学界专家认定其作品性质确属“淫秽物品”。

媒体采访了知名网络作家慕容雪村,他认为网络作家因小说创作而被抓起来,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的事,“这个作者的命运应该也是我的命运”。现在,网络上向东莞警方自首的作家也涌现出来,因为许多人对东莞被曝光的色情业充满文学想象,并有创作作品呈现,东莞警方是一一跨地拘捕呢,还是只抓本地的,杀一儆百?

渭南警方拘捕作家谢朝平,使移民安置问题放大百倍曝光在世人面前,更多的人看到了真相,本想掩盖事实,没承想欲盖弥彰。东莞警方拘传元平,效果必无二致。

□吴祚来(学者)

原题:吴祚来:刑拘揭批桑拿业黑幕作家 东莞警方想杀一儆百?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9-30 18:27

有消息公布:这位作家已释放了。作家的妻子说,警察好像是受人指使才抓人的。
作者: 后溪男孩    时间: 2010-9-30 23:11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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