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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岷县洮硯文化形成历史浅谈 [打印本页]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8-18 21:38     标题: 岷县洮硯文化形成历史浅谈

岷县洮硯文化形成历史浅谈




张润平




一、对具有高度文化内涵及历史影响力的域名“临洮”的历史界定


《尚书·禹贡》把全国分为九州,岷县属雍州地。秦穆公三十七年(前623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史记·秦本纪》)。自此,今岷县地域便进入秦国版图。在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史记·商君列传》),可以断定今岷县地属应在其中,是秦国的临洮县(因临洮水而得名)。在史籍中,作为县级行政单位的临洮,最早见于秦王嬴政八年(前239年),赢政平定其弟长安君成娇的反叛后,“迁其民于临洮”(《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统一六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临洮(今岷县,下同)地属陇西郡,是秦王朝直接管辖的最西县治。《史记》对秦统一后的疆土有“西至临洮、羌中”的记载,有关史志多用“西临洮而北沙漠”(《晋书·地理志》等)的界址来陈述秦王朝的疆域。
从此,临洮称谓直至西魏文帝时,置岷州及同和郡,遂改原临洮县为溢乐,为岷州治所。岷县自战国时秦国正式设县置至北朝西魏以前,地属关系几经变化,但县名始终叫临洮。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年)置岷州,领同和郡(后改为临洮郡),遂改临洮县为溢乐,为州治所在。岷州,以岷山得名,其地名称谓,始于西魏。北朝沿用西魏旧制。隋朝建立后,于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罢临洮郡建置,以其地属岷州。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复置临洮郡,领11县,郡治在美相(今临潭境内)。溢乐又改用临洮旧名。隋恭帝义宁二年(618年),复置岷州,再次改临洮为溢乐。自此以后,作为地名的临洮便和岷县地域脱离了关系。但是在人们的习惯中,特别是文人的习惯中,抒写岷县时,仍然喜欢称谓为临洮,这种习惯直至临洮这一称谓被其他地方域名惯用为止。从此,岷州称谓直至民国二年(1913),才为岷县,解放前为国民政府甘肃省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地
而现在临洮的称谓,是从元朝才开始的,元、明、清均置“临洮府”。此地,在此之前,历史上根本没有这一行政域名称谓。也就是说,在元以前,临洮的称谓就专指现在的岷县。
二、洮硯自古出岷县
1、唐代柳公权《论砚》名句:

蓄砚以青州为第一,绛州次之;后始重端、歙、临洮


2、宋代苏东坡三言体洮河石砚题砚诗:

洗之砺、发金铁。琢而泓,坚密泽。


洮岷,至中国。弃矛剑,参笔墨。


岁丙寅,斗南北。归予者,黄鲁直。


3、宋代黄庭坚咏洮河石砚诗:

久闻岷石鸭头绿,


可磨桂溪龙文刀。


莫嫌文吏不知武,


要试饱霜秋兔毫。


4、南宋陆游《剑南诗稿》赏洮砚佳句
玉屑名笺来濯锦,

                  风漪奇石出临洮


5、金代元好问咏洮砚诗《赋泽人郭唐臣所藏山谷洮石砚》

旧闻鹦鹉曾化石,


                    不数鸊鹈能莹刀。


县官岁费六百万,


                    才得此砚来临洮


玄云肤寸天下偏,


璧水直上文星高。


辞翰今谁江夏笔!


三钱无用试鸡毛。


6、明代汪元綗题梨云书屋
                   何事朝来早放衙,
                   文窗昨已护轻纱。
                   琢成绿石闲临帖,
                   赋就贪泉静煮茶。
                   雨后看山添翠黛,
                   夜深留月伴梨花。
                   纵教身是边城客,
但得键关似到家。
注:汪元綗,江苏常州人,康熙二十八年任岷州抚民厅。从“琢成绿石闲临帖”可以看出,该抚民厅在自己制作洮砚,说明当时岷州制作洮砚的普及程度,当然也反映出了该行政官员的人生雅趣。
72002126日,《甘肃日报》发表了标题为唐代箕斗型洮砚现身沪上,洮砚历史有望改写 的报道,摘录如下:
最近,一方唐代洮河砚在上海浮出水面。这是一方唐代箕斗型洮河砚,长16.7厘米,宽7厘米至11厘米,高约2厘米,一头高,一头低,一头宽,一头窄,底部有两个矮足,是典型的唐代箕斗砚。这方砚台的造型、包浆、石质、色泽、风化程度都与年代相符。砚台比较方整,腰部微收,因此,这是一方从唐代向宋代过渡时期的砚台,定位在唐末或唐五代比较妥当。此砚虽然风化比较重,但比较完整。通体呈现一种玉质般的苍黄的绿色,俗称鹦哥绿。砚台左上角泛白色,砚面中部左边微红。砚面中部右边据说七八年前呈现一种比较艳丽的绿色,正如公鸭头上的羽毛一般,但现在已经褪为苍绿色了。细看砚面,有隐隐的小小波纹,手感十分细腻,比端砚还要细。砚池中有蝉形装饰物,表面已风化(此装饰究为何物,有待专家进一步考证)。
砚池边缝处有清晰的墨痕残留。
据藏者介绍这方砚台是七八年前在安徽收到的。这方砚台看到过的人比较少,第一个看到并断定为唐代洮河砚的是安徽博物馆白观喜老先生,白老今年九十九岁,有六七十年砚台鉴赏方面的经验,在安徽很有名望。最近上海著名文物鉴赏家蔡国声先生也作了鉴定,断定这确是一方唐代洮河砚。
蔡先生著有《文房四宝鉴赏》一书,他在书中认为端砚、歙砚产于唐代,澄泥砚产于东晋,洮河砚则产于宋代,最近看到新发现的这方唐代箕斗型洮河砚后,蔡先生修正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洮河砚应该同端砚、歙砚一样,产于唐代,而不是宋代。
由于唐代洮河砚的出现,洮河砚产于宋代的结论应作修正了。

从如上的引用中“临洮”、“洮岷”、“岷石”、“洮河砚”可知,可查阅的有关洮砚的史料记载最早是唐代,而且有实物作证,洮砚就出产在古时的临洮、现今的岷县。这是毋庸置疑的。而且专家们说“洮河砚应该同端砚、歙砚一样,产于唐代,而不是宋代。”未免不够公允。因为诗及实物都有,应该说“至迟产于唐代”,下语才显准确些。从出产洮河砚的岷县出土的大量五、六千年前的彩陶来看,当地人使用毛笔的历史是与彩陶彩绘同期的。因此洮硯的产生有可能比唐代还要早。根据李璘先生考证:
从考古资料可知,石质砚始见于新石器时代的遗址。先民们在陶器上绘制图案时,要使用颜料研磨器,从而出现了原始砚。在西安半坡和临潼姜寨等遗址发现的原始砚为凹形石盘,并有研磨杵。此类砚,在甘肃境内也有发现。1983年,笔者在岷县洮河北岸一个马家窑类型的遗址上,采集到一件5000年前的原始砚,砚体为紫红色细砂岩质,长11公分,宽8.3公分,厚4公分。形状不甚规则。面背皆开臼池,正面臼池呈圆形,直径6公分,深1.5公分,有明显的使用痕迹,并有橙黄色颜料附着。背面臼池已破损,残部亦有研磨痕迹,且有炭黑附着。使用时将颜料置于臼池内,用石杵研磨。可见,史前的砚品发端于颜料研磨器,形制呈杵臼状。
秦汉以来,有以瓦为砚的情形。砚材为建筑用瓦,开砚池于瓦背。在临潭县就藏有一件东汉时期的瓦砚,形体完整,瓦背开椭圆形浅池,铭款齐全,有较高的文物价值。笔者曾在临洮至通渭四县境内进行过秦长城的野外考察。在这段长城线上,有大量秦瓦散落,可谓俯拾即是,厚度多在1.5至2厘米之间,火候亦佳。携回试作砚,典雅之中流露古风,窃感“长城秦瓦砚”当有开发价值。
陶质砚的制作,除用成品砖瓦外,还有专门烧制的造型瓦砚,是砚种的另一类型。在岷县境内有传统的制陶业,烧制工艺与史前一脉相承,产品除生活器皿外,就有砚,民间称之为“砚瓦”。因为此种砚长期流行,至今岷县群众还统称各类砚为“砚瓦”,位于县城西南专事烧制陶器的村名就叫“砚瓦坪”(一说该村地形似砚)。瓦砚多呈圆形,无盖,砚池较深。发墨性能好、储墨量大是其特点。
由此看来,岷县的制作砚的历史是非常久远的了,可上推到5000年以前。
洮河砚因洮河而得名,简称洮砚。洮河砚以石质温润、发墨而不损笔称誉文坛,久负盛名,为历代文人所青睐,苏东坡赞洮砚:“洗之砺,发金铁,琢而泓,坚密泽”,是砚中珍品。南宋著名的鉴古学家赵希鹄云:“绿如兰,润如玉,发墨不减端溪下砚”,得之为无价之宝。
洮砚石矿区出露的地层为上泥盆统大草滩组及下石炭统巴都组,也是洮砚石材的含矿层。主要分布在岷县的岷山乡板达沟、禾驮乡的哈地哈、义仁沟、西西沟、西江乡铁池一带和卓尼县洮砚乡的喇嘛崖、水泉湾、狗巴崖、白杨河、沙扎一带。
而分布在卓尼县一带的洮砚石材地区,恰好处在岷县、临潭、卓尼三县交界处。这一地区历史上曾属铁城地区,宋熙宁六年(1073)年建立铁城,元称铁州,明洪武四年(1371年)归岷州管辖,属岷州十七里中的底藏里。这一地区存在的时期实质上是动乱时期、暴乱时期,是不可能产生精彩纷呈、温文儒雅的洮砚文化的。洮砚文化是华夏文化。而在当时出产洮砚石材的地区周围,只有古岷州具有这样的沃土。而且历史上,这一地区多隶属于岷州管辖,加工洮砚的传统艺人多在岷县的坪上村、柳林村和马莲滩等村。岷县是洮砚技艺、洮砚文化产生的母体。
洮砚自古出岷县。洮砚艺术在岷县,洮砚文化在岷县,现在并波及到卓尼、临潭、临洮、临夏、兰州以至河西等地,惠及到更大范围的民生。
洮砚文化是岷县人民千百年来智慧的结晶,是岷县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
三、是岷县铸造了洮硯文化的辉煌
在改革开放以前,洮砚的加工产生全是零星性的家庭小作坊。改革开放以来,在赵成德等人的带领下,于上一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筚路蓝缕,励精图治,从小作坊、小规模、小创意“三小”型向规模化、精品化、创新化“三化”型转变;从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变;从手工密集型向资本知识密集型转变;从实用工具到石雕艺术的转变,很快就把洮硯制作工艺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把企业办到了省会兰州。甘肃省洮砚开发公司成了全省最大规模的洮砚研发销售企业,进而成为以洮砚为主打的特色文化集团公司和行业旗舰,产业迅速辐射到甘南、定西、河西以及杭州、北京等地,洮砚产品畅销国内,远销国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洮砚的开发步入了快车道。把洮砚产品提升到“国家的名片”、“明天的文物”、“重大历史事件的艺术载体”、“人际交往的高级媒介”的高度。
1997年7月1日,公司为香港回归,精心制作了“九九归一”砚,作为甘肃省政府的特别厚礼,隆重赠送香港特区政府。
1999年,为庆典新中国成立50周年,制作了“中华民族大团结”。该砚于2006年被全国政协收藏,精心陈列在全国政协办公主楼大厅。
2001年,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盛事,隆重推出了震撼人心的“东方醒狮”砚。该砚被中国文房四宝协会、中国故宫博物院授予“国宝”证书。
2008年,洮砚雕刻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甘肃省洮砚开发公司总经理赵成德被命名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0年岷县被中国文房四宝协会授予“中国洮硯之乡”当之无愧。



[ 本帖最后由 张润平 于 2010-8-24 09:31 编辑 ]
作者: 宁锐    时间: 2010-8-19 17:42

“中国洮硯之乡”如何创新发展是一大难题!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8-19 18:56

是呀,宁先生说得极对。这既需要一批专家学者奠基和热烘,更需要当地政府精心操作,做一些扎扎实实的工作,可惜我们的当地政府目前还缺乏这样的眼力和魄力。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8-19 21:53

砚在当前已无多少实用价值,更多的时候是以工艺品示人。古砚则为文物古董,皆为收藏鉴赏之用。当然,一些书画大师桌上一般会摆上一方名砚,以示品位。自己写字画画,还是碗碟盘盏来得顺手。
    名砚产地全国甚少,真正的古名砚产地更为稀少。很多古名砚生产受制于原材料的限制,产量十分有限,于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鱼目混珠者常有发生,外行上当受骗屡见不鲜。
    把砚台制作扩大为产业,专业化加规模化再加机加工化,目前好多地方都有,其目的是增加产量,扩大销量,多卖银两。殊不知这不仅对传统砚艺是种破坏,而且对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原材料是一种杀鸡取卵式的消耗,孰是孰非,还需斟酌、三思。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8-19 22:02

引用:
原帖由 张润平 于 2010-8-19 18:56 发表
是呀,宁先生说得极对。这既需要一批专家学者奠基和热烘,更需要当地政府精心操作,做一些扎扎实实的工作,可惜我们的当地政府目前还缺乏这样的眼力和魄力。
千万不要让政府把此当做GDP新的增长点而大上快上。政府惟一应该做的是:严格控制砚材资源,严禁滥采滥掘,以保护名砚有序而长久的发展。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8-19 23:23

车前子先生晚上好!看样子对洮砚是有研究的。非常谢谢关注!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8-23 11:11

提上去大家谈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8-23 12:25

谢谢马老师设置高亮!欢迎大家讨论。期盼大家赐教!
作者: 后溪男孩    时间: 2010-8-23 17:59

四大名砚如何保护?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8-23 21:23

问得好!明天回答一二。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0-8-23 21:51

并不是所有的文化遗产都不能产业化。一些对象比如润平兄指出的洮硯,还有织染、传统的刺绣等本身在产业化发展中如果不破坏其工艺不破坏其传统,走市场是适合的。只是要区别哪些是产业化大工业化生产的,哪些是传统手工技艺的产品,在价格上和样式上要有所区别,真的做到开发和保护可以并举。当然一些非遗项目从来就不适合走市场化的,在具体工作中分别对待是必要的。

既保持原生性的同时再创意出可以产业化的新产品。用新产品养源出的文化遗产,并且让消费者明确地知道创意的来源,懂得产业化生产的产品和传统工艺的区别和联系,懂得产业化产品的仿制性,而不要将产业化的产品和文化遗产本身混为一谈。

初步的思路,一家之言。请指正

[ 本帖最后由 马知遥 于 2010-8-23 21:52 编辑 ]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8-24 10:03

我认同马知遥老师的观点!四大名砚之一的洮砚,现在已经形成了产业化发展,也正因此才赢得了很多的殊荣,《中国洮砚之乡》之牌位也因此而来。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洮砚,只有不断地开发利用,其加工技艺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也才能使其技艺发扬光大,造福更多的民生。岷县现在加工生产洮砚的家庭足有上千户,是这些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
作者: 后溪男孩    时间: 2010-8-24 19:55

引用:
原帖由 张润平 于 2010-8-23 21:23 发表
问得好!明天回答一二。
期待中。。。。。。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8-25 11:09     标题: 回复 9# 的帖子

四大名砚如何保护?各砚有各砚的特殊情况,就洮砚来说,现在已经形成了产业化发展,也正因此才赢得了很多的殊荣,《中国洮砚之乡》之牌位也因此而来。我认为只有不断地开发利用,其加工技艺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也才能使其技艺发扬光大,造福更多的民生。岷县现在加工生产洮砚的家庭足有上千户,是这些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而且由于岷县的带动,现在卓尼县、临洮、临潭、兰州、河西部分地区等群众也在大量加工生产洮砚,另外还有一支奔赴全国各地的洮砚销售大军,因这一技艺的提升,成为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洮砚的销售也有了更大的空间,受益的民众更多,那么它受到的保护的力度就会更大。这是一种趋势。也只能如此。车前子先生的担忧是有道理的。最精美地道的洮砚石现在已经无法开采了,但相类的洮砚石材还非常丰富,足以开采若干年。由于商业效益的驱动,洮砚加工技艺,说实话,确实是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利益”、“技艺”双赢,何乐而不为?
作者: 女巫    时间: 2010-9-2 08:54

林老师:我是《中国社会科学报》人文地理版的编辑,觉得您这篇文章很适合我的版面,不知您是否愿意将此文惠赐我报?非常感谢!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9-2 09:23     标题: 回复 15# 的帖子

可以。请提要求,我还可以再行修改,附加几张洮砚照片。请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也可发短消息。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9-4 21:11

  本来属于手工技艺的东西,为了加大产量,改为机械化、模具化生产,下料、做坯、雕刻、打磨……都机械化了(务必要损料,伤及原材料充分合理的利用),其传统手工技艺所蕴含的好多文化信息都变异甚至荡然无存了。这样,生产规模化了,产量大大提高了,文化产业GDP也上去了……就是不知道这还算不算原本意义上的“非遗”了,或者这也属于工业化式的传承?
    当然,这不是针对洮砚说的,因为我对洮砚的现状不了解。只是觉得这种情况在好多传统民间工艺的所谓开发中确实存在,而且那些东西弄出来总觉得不对味儿。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9-6 13:01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先生所言极是。现在确实有这种情况,尤其是古典家具、木雕的生产,全是机械化了,传统的手工技艺已经荡然无存。不过,洮砚的加工生产,虽然说是规模化生产,但全部是手工生产,依然是传统手工技艺。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9-6 16:01

一位被政府授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的木雕艺人生产木雕,几乎百分之百是流水作业,用机器加工各个木雕构件,最后粘接组装而成。现在是钱也有,名也有,还是所谓非遗传承人,我们“有关部门”尽做一些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
     还有澄泥砚,国之四大名砚居其一。原料本是汾河(或滹沱河)之千年沉泥,掘之,粗布滤之,细帛澄之,阴干制坯,手工雕之刻之打磨抛光之,放入窑中焙烧一周以上,可依其窑温差异,呈朱、绿、青、紫、灰、黑等斑斓各色,叩之如金石,抚之若童肌,储墨不枯墨,润笔不损毫,堪称精品也。前些年为做大产业,加大产量,某些商家选泥随意,滤澄简化,模具拓制,巨量产出……甚而焙烧难逾三日,瓦皮泥心出窑,砚色千般手段作假,叩之如破瓦,抚之若妪皮……为出手争相压价,直杀到骨裂筋断,鲜血淋漓,百元价可三元售,五只精品十元拿,购者屡遭戏弄,摈之弃之唾之啐之。
    产业,开发,做强,做大……多少传统工艺假汝名惨遭践踏?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9-6 16:36     标题: 回复 19# 的帖子

传统手工技艺的保护与利益扩大化,有时确实是矛盾的,难以相得益彰的。看了先生对澄泥砚眼下的遭遇的愤慨,说明对传统手工技艺的保护,一定不能与利益扩大化对接,否则,只能是对传统工艺的践踏。而这样的话,就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道而驰了。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9-6 23:12

窃以为,老祖宗们留下来的东西,子孙们用来赚点钱无可非议。但政府是不是动点脑筋,把赚钱和保护分开呢?赚钱是老百姓的事,有点技艺你不让他想方设法赚钱(非法鼓捣的除外),是不人道的。然而政府能不能别靠这个来赚钱?你可以扶持百姓赚钱,百姓赚钱了,你税收增加了,等于你也赚钱了。政府可把主要把精力用在保护上,比如一些传统手工技艺,老百姓可以原汁原味继承,也可以为了增加效益而改革工艺,提高效率,包括机械化生产,甚至用电脑来操作。但政府可另外拿点银子出来,以建立专题博物馆或其它传习所之类的方式,将财政的钱直接投入,或用来设立专项基金会,把这些身怀绝技的人养起来,让他的手工技艺留住。这种模式是否可以用在具有一定价值的手工技艺保护传承上,是否就可防止出现我们前面所担心的局面?
   呵呵,这点子根本不算什么新鲜点子,头脑正常的官员都能想得到,但人家就不这么做,不知怎么回事。咱们也只是空发议论罢,说了也白说。

作者: 后溪男孩    时间: 2010-9-7 21:22

呼声总是可以被听到的时候的!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9-8 09:34

“但政府可另外拿点银子出来,以建立专题博物馆或其它传习所之类的方式,将财政的钱直接投入,或用来设立专项基金会,把这些身怀绝技的人养起来,让他的手工技艺留住。”这个意见是可以的。也就是说,分两步走,搞开发的把开发搞,并且还要有一定的相应的限定和要求;搞保护的,就由政府出专项资金,把手工技艺留住。操作到位,是能做到的。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9-8 12:27

老百姓利用自己的祖传手艺赚钱,天经地义;但要求他们原汁原味传承,他们没有这个义务。
但政府有这个义务,而且是责无旁贷!套句现在的时髦词儿,就是“第一责任人”。

这就是,赚钱的管他赚钱(当然人家愿意参与保护更好),负责保护的认真保护好应该保护的东西。

作为各级的大多数政府,这都是不怎么费事就可以做到的。

一个月少下一次馆子,少一次洗浴按摩,少喝一次茅台五粮液兰花汾,少抽一条软中华(现在县处级都是这个标准了),车也别换太勤太高级,就完完全全可以了。关键是政府愿不愿意去做的问题。

作者: 张润平    时间: 2010-9-8 17:37

文化,不论怎么说都是软性的。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得到硬性保护,只能也只有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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