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学者又雷人 称课本应删除朱自清《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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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ariceChen
时间:
2010-6-25 19:47
标题:
学者又雷人 称课本应删除朱自清《背影》
日前关于《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是否该从中学课本上删除的讨论,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无独有偶,24日,一位学者发表博文《朱自清《背影》应该从语文课本中删去的理由》。在文章中,学者大肆列举了四大理由,说明为何要将《背影》剔出中学课本。
该博主认为应该删除《背影》的四大理由如下:
一, 违反交通规则;
朱父穿越路轨的行为,并不是一个道德层面的行为,而是一个法律层面的问题。说得更明白一点,朱自清父亲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为,他的行为有可能触犯他人的利益,造成火车无法正常行驶,破坏火车站的秩序,影响他人的正常旅行。
一个父亲,可以令儿子感动的行为方式实在是太多了,绝不限于违反交通规则去买橘子一种。比如说,他可以绕远道、上下台阶去买橘子,然后累得心脏病差点发作等等。如果认为朱父的行为感人至深的话,同理,那么“吻瘫”美国机场的江海松,其爱情故事更应被列入年度“最令人感动的人和事”,不至于被美国政府告上法庭了!
用违法的行为去渲染父爱,的确是一种“病态”的美学!
二,父亲的形象很不潇洒;
看《背影》时经常让我疑惑:为何朱父就不能循正道,绕道、上下台阶去买橘子,而偏偏搞到自己形象狼狈不堪?费劲、笨拙、不雅观,在特定的情景下,就成为打动读者情愫吗?只有这样写才有诗意吗?那么轻松、轻快、潇洒地把橘子买来,就不感动人了?就没有诗意了?
当然我们不能认为所有的父亲都应当是玉树临风的潘安,那才叫潇洒,但朱父形象的不潇洒,并不是学子们的审美观出现问题,相反,的确是年青一代有正确的法律意识、有不病态的审美观念的一种表现。这是值得动辄把学生斥责为“学生缺乏美学修养”的那些老一辈们自省其身的!
三,朱自清表达的父爱只不过是一种意识中的“错爱”;
说到这点,我们应该从朱自清的生平中找答案,现实生活中朱父的品行并没有什么闪光点,说重一点,朱父绝非一个值得世人歌颂的好父亲!也是一个不合格的父亲!
从朱自清的生平我们知道,他写《背影》时,是因祖母逝世,回扬州奔丧。但列位要知道,朱自清的祖母是让他儿子(朱父)气死的!朱父时任徐州榷运局长。在徐州纳了几房妾。此事被当年从宝应带回淮阴的淮阴籍潘姓姨太得知,她赶到徐州大闹一场,终至上司怪罪下来,撤了朱父的差。为打发徐州的姨太太,父亲花了许多钱,以至亏空五百元。让家里变卖首饰,才算补上窟窿。祖母气得不堪承受此变故而辞世。(姜建、吴为公《朱自清年谱》)
我们知道,朱自清自1920年从北大毕业后,辗转杭州、扬州、温州、上海等地,不停地换工作,其实就是为父亲纳妾造成家庭生活艰难而埋单。为了自己一个人的欢娱,在官纳妾、气死母亲、害苦儿子,朱父实在是一个不忠不孝不慈的男人。如果让一代代中国人为一个如此不堪的父亲,而作为伟大的父爱而代代相传下去,这岂非人类文明史上一个最大的笑话?
四,《背影》成为不朽名篇,其实很有时代局限性;
众所周知,《背影》成为横亘中国几代人的“不朽名篇”是很有时代局限性的,它主要受到老一辈语文教育家们(比如叶圣陶)的推许,并将它选入新式语文教材,但朱自清作为一个身心皆不健康(有些文章指出朱有“恋童癖”)的小知识分子的无病呻吟,境界不高,仅凭有一定的作文技巧、语言流畅煽情、病态审美感而让它成为不朽,那么我相信朱自清从坟墓中都会笑醒。
而且,朱父的光辉形象却竟然是朱自清自己臆造出来,是一种“错爱”,为这种人一代代立丰碑,这难道不是时代局限性的产物吗?
该博主认为“可想而知让它继续作为父爱的经典“样板”而强植入一代代新新学子心中,这不啻于是一个精神毒瘤,是对审美的一种变态亵渎!”
其实,朱自清《背影》应否从语文课本中删去早就是一桩陈年旧案:2003年年底,“武汉晚报”披露,朱自清的《背影》在中学生民意测验中得分很低。中学生不喜欢《背影》,主要理由是,文中的父亲“违反交通规则,形象又很不潇洒”。因此,某中学语文教科书将《背影》排除在外。据说因为此举惹怒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生家长,教科书编者又出来辟谣,表示已决定将《背影》列入下一册语文课本,风波这才得以平息。
评论:《背影》中的父亲违反了交通规则?
最近我们许多专家学者都患了文字洁癖,非和中学课本过不去。前段时间有人说节选自《水浒传》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太过暴力,要删除,现在又有人觉得朱自清的父亲在《背影》中违反交通规则,也要删除。如果照这样下去,中学语文课只能取消算了,因为天下哪里才能找到毫无瑕疵,完美无缺的文章呢?
出处:雅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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