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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黄志繁】二十世纪华南农村社会史研究(来自人类学在线论坛) [打印本页]

作者: 木兰山人    时间: 2010-6-14 08:51     标题: 【黄志繁】二十世纪华南农村社会史研究(来自人类学在线论坛)

二十世纪华南农村社会史研究
二十世纪华南农村社会史研究



黄志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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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的农村社会史研究,如果从20世纪上半叶陈翰笙、林耀华、傅衣凌等先生的经典研究算起,至今也有七十多年了。经过半个多世纪海内外学者的努力,华南农村社会史的研究,应该是目前中国区域农村社会史研究中成果比较丰富的领域之一。本文尝试着把华南农村社会史研究历程放在学术发展的脉络下进行简要回顾。必须说明的是,由于笔者的学识及资料的不足,本文对前辈时贤成果的理解恐有谬误,对许多学术史上的重要作品定有遗漏,万望方家批评指正。[1]
     
    一、经典与传统:20世纪上半叶的华南农村社会史
     
    较早对华南农村进行研究的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一批社会学家与人类学家。他们当时虽然关注的是华南农村的现实问题,但是,他们的许多作品已成为了解新中国成立前华南农村社会的经典,并深深地影响了后来的华南农村社会史研究,因此有必要在此介绍。
     
    著名的经济学家陈翰笙先生是较早进行华南农村社会研究的学者之一。1933年,时任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的陈翰笙组织了对广东农村的经济调查,调查结束后,陈翰笙根据调查结果写成《广东的农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一书,1934年由上海中山文化教育馆出版。1936年,陈翰笙用英文写成的《中国的地主和农民——华南农村危机研究》一书在纽约出版。[2] 陈翰笙是比较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中国农村问题研究的学者之一,陈翰笙及其“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十分重视用社会学的方法进行科学地调查与研究,形成具有鲜明马克思主义理论色彩的“中国农村研究学派”。
     
    葛学溥是最早研究华南农村的人类学者(Daniel Harrision Kulp,又译为库珀),1920年代,他依靠自己和学生对潮州凤凰村的调查,写成了《华南的农村生活——家族主义社会学》一书,描述了潮州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并运用功能学派的观点分析了华南的家族。[3]林耀华先生是研究华南宗族问题影响较大的另一位学者,[4]他的《义序的宗族研究》是中国人类学学者研究汉族家族的第一部人类学专著,他的小说体裁的人类学作品《金翼》影响深远。葛学溥和林耀华的著述成了很长时期内海内外学者了解中国宗族问题的基础读物之一,功能分析方法也成为宗族研究主要的理论依据。
     
    综述二十世纪初华南农村社会史研究,还应该溯及著名历史学家傅斯年、顾颉刚等人倡导的民俗研究及其对人类学、民族学的积极作用。1927年,顾颉刚任中山大学史学系教授兼主任,与何思敬、钟敬文、容肇祖等创立中山大学民俗学会,创办《民俗》周刊,开展学术活动。1928年傅斯年组建历史语言研究所,倡导历史学、语言学与民俗学和人类学相结合的研究风格。三十到四十年代,华南的民族学和人类学研究达到了一个新局面。在中山大学的杨成志、岭南大学的陈序经的积极推动下,广东的学者深入到华南农村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社会调查,广东的人类学和民族学逐渐形成规模。
     
    历史学界较早涉及华南农村史的当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进行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一些学者。但比较系统的研究还应该从傅衣凌先生算起。傅先生早年留学日本攻读社会学,并受到人类学家弗雷泽名著《金枝》的影响,重视对民间文献的收集和关注基层社会。他早年撰写了一系列关于华南农村社会史的著作,[5]在这些著作中,傅衣凌先生对福建和闽赣毗邻地区的社会经济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强调应该从社会经济的层面分析佃农经济与抗租斗争。他大量使用当时学术界不很重视的族谱、碑刻、契约文书等地方史料,对史学界较少关注的佃农经济、租佃斗争、乡族组织等问题进行论述,考察所谓的“福建农村的经济社区”,逐渐发展出独特的学术风格和旨趣。
     
    今天看来,二十世纪上半叶华南的农村社会研究,虽然历史学在其中不为主流,但无论是顾颉刚、容肇祖等人的民俗研究,还是后来杨成志、陈序经等人的民族社会历史调查,都体现着历史学与经济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等学科相结合的特点。这一事实,使后来的华南农村社会史研究一开始就建立在一个多学科研究的基础之上。特别是中山大学、厦门大学一直有个人类学和民族学的研究传统,对于后来历史学者的学术风格形成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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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笔者掌握的情况看来,研究华南农村社会史成果最为集中的是广东和福建两省,因此,本文主要综述广东和福建两省的研究,且由于对境外资料掌握的困难,本综述将以大陆学者的研究为主,兼及港台及海外学者;本文综述的研究一般只到2000年为止,但亦兼及2000年以后作品。特此说明。
     
    [2] (Chen Han-Seng):Landlord and Peasant in China: A Study of tne Agrarian Crisis in South China,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New York, 1936. 中译本《解放前的地主和农民——华南农村危机研究》(冯峰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
     
    [3] 该书为英文。Country Life in South China,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25。
     
    [4]林耀华先生研究华南宗族的作品主要有:《金翼》,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林耀华:《义序的宗族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
     
    [5] 此一阶段傅衣凌有代表性的著作有:《福建佃农经济史论丛》(邵武:协和大学,1944年出版)、《明末清初闽赣毗邻地区的社区经济与佃农风潮》(《社会科学(福建)》第3卷,第3-4期,1947年12月出版)等等,傅衣凌并编有《福建省农村社会经济参考资料汇编》(出版地点不详,19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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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社会经济史:区域取向与探索
     
    20 世纪50至80年代,中国大陆的社会史研究的主流是政治史范式之下的研究,[1]但是,或许是由于地理位置的缘故,相对于其他区域来说,华南地区的历史研究较少受缚于政治史范式。50至80年代,华南社会经济史研究的重镇是中山大学和厦门大学。早在三、四十年代,傅衣凌先生就致力于收集民间文献和倡导关注基层社会的“社会经济史”,解放后,他和他的学生以厦门大学为中心,开始有意识地、系统地收集福建地方文献,并对福建的农村历史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傅衣凌先生以其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深刻认识,提出了“乡族理论”,很长时期内指导着福建乃至华南地区的农村社会的研究。同时,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社会科学院也开始开展福建历史研究。[2]1949年,著名经济史学家梁方仲先生就任岭南大学经济系教授兼任系主任,在中山大学建立社会经济史学科,开展社会经济史研究,提倡关注农村与国家关系,广东农村社会史的研究也在汤明檖等人的努力下,取得了较多的成果。
     
    20世纪80—90年代,大陆史学界经济史研究成为主流,广东和福建的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成果也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1985年、1987年分别出版了《明清广东社会经济形态研究》[3]、《明清广东社会经济研究》[4]和《明清福建社会与农村经济》[5]三本论文集。这三本论文集可以说是此一阶段福建和广东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一个缩影。 1987年,傅衣凌在深圳主持召开了清代区域社会经济国际学术讨论会。本次会议,以区域研究为主题,以广泛利用地方档案、民间文书、社会调查等资料为特色,体现了学术界的取向,也体现了华南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水平和成绩。
     
    20世纪60、70年代也是美国汉学界开始摆脱费正清“冲击—反应” 模式,开始注重中国社会内部结构及动力的时期。一些比较年青的学者,以魏斐德(Philip A. Kuhn)和孔飞力(Philip A. Kuhn)为首,开始应用弗里德曼和施坚雅的理论来探讨县政府以外的农村世界。[6]魏斐德和孔飞力的研究,从更广阔的社会史角度探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注意到了中国社会内部的社会组织及其反应出来的社会结构,开启了美国对中国研究的社会史的风气。
     
    20世纪50—80年代,日本明清社会经济史学界问题意识由政治色彩较强的“商品经济·地主制论”转向“乡绅论”、“国家论”、“共同体论”等与区域社会经济史密切相关的问题,至80年代,“地域社会论”被正式提出,至今仍然方兴未艾。在地域社会研究的潮流下,日本学界对华南的农村社会的研究成果也逐渐增多。
     
    总体说来,50—90年代,无论大陆还是海外的关于华南农村社会史研究是在区域社会经济史的取向和追求下进行的,这一研究取向实际上一直贯穿至今。通过学者们的努力,华南农村区域社会史的研究也有了进展,特别是农业商业化与农村商品经济、土地和租佃关系、赋役制度、宗族等方面的研究十分引人注目,限于篇幅,下文只能择要介绍。
     
    长期以来,珠江三角洲的开发、商业化、宗族与土地制都是学界讨论的热点。叶显恩、刘志伟、谭棣华、黄永豪、伍若贤等人的论著表明,[7]由于优越的地理位置、生态、交通条件和人口的压力、国际市场扩大等多种因素,从明中叶起,珠江三角洲商品性农业发展迅速。与此同时,沙田的开发与宗族制和商业化相互促进,珠江三角洲土地所有制以乡族集团地主所有制为特点。
     
    叶显恩、谭棣华专门论述了明清珠江三角洲农业商业化与墟市的发展。[8]黄国信依据广东的资料,明清时期广东地区以“镇”命名的聚落基本上仍以军事职能为主。在明清时期的广东,担当起江南市镇职能的聚落是“墟”。[9]刘志伟认为,清代广东商品经济出现质变的重要内容是对外贸易转为以出口为基调,各级市场联成统一的有机体,商品生产主要以市场创造的条件获得了新的发展。[10]陈春声对广东粮食市场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他运用数理统计的办法,通过计算近十万个粮价数字,来论述18世纪广东的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认为18世纪的岭南市场整合可以与同时期的法国相媲美,[11]陈春声并与刘志伟指出清代经济运作的两个特点,即农户活动的非市场导向与整体经济活动的非经济导向。[12]陈铿、徐晓望、戴一峰等人则对福建农村市场进行了深入研究。
     
    福建的学者在收集土地契约,探索土地租佃制度方面用力颇深。建立在大量民间文书的收集整理基础上,杨国桢于1988年出版《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一书(人民出版社),他深入地研究了明清南方特别是福建复杂的土地租佃关系,对明清土地制度和契约关系的发展、从永佃权到“一田两主”等历史过程有清晰的论证,并运用傅衣凌先生“乡族”理论,对土地所有权的“国家所有、乡族所有、私人所有”的三重结构进行了论述。
     
    珠江三角洲赋役制度因为和宗族、土地制度密切相关,素为社会经济史学者所关注。叶显恩、谭棣华认为,清中叶以后,珠江三角洲豪族赋役征解的变化,标志着宗法势力的日益强大。[13]刘志伟比较详尽地考述了一条鞭法前广东里甲赋役制度,认为此对所谓广东最早实行摊丁入地的说法,应当慎重。刘志伟还阐述了明清珠江三角洲“户”的演变及其反映出来的地方社会经济结构变动。[14] 福建的赋役制度以陈支平为用力最多。厦门大学出版社1988年出版了他的《清代赋役制度演变新探》一书,虽然探讨的是全国性赋役制度,但多以福建的情况为背景。黄山书社2004年即将出版他的《民间文书与明清赋役史研究》,该书依据了大量福建民间文书,探讨了包括户籍、易知由单、自封投柜制和民间负担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广东福建地区的宗族研究长期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与关注,是学术水准比较高的领域。厦门大学的学者则在傅衣凌先生的“乡族” 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福建的宗族问题进行深入研究。[15]郑振满发表系列论文,剖析了闽北乡族经济的形态、结构、所有权关系及发展历程。[16]陈支平比较系统地论述了近500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包括福建家族制度的发展、祠堂与族谱、族产与义田、等丰富多彩的内容。[17]1996年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陈支平《福建族谱》一书则深入分析了福建族谱修纂的历程、种类与格式、修纂与管理、族谱家法、序跋题词的装饰炫耀、祖先的寻觅与塑造、渊源的追溯与合流、异姓的联系与合谱、神明的崇拜与创造、客家族谱等问题。
     
    广东的宗族研究集中于珠江三角洲地区。叶显恩、韦庆远以族谱资料为基础,阐述珠江的宗族伦理与宗族制的特点,认为珠江三角洲的宗族制与商品经济是互相适应的。[18]叶显恩对徽州和珠江三角洲的宗法制进行比较,认为珠江三角洲的宗族组织则因明代中期后商业化的发展而转向发挥经济功能,宗族的经济功能是商业行为,而不是徽州的道义经济。[19]
     
    陈春声对清代广东仓储制度的研究也显示出,清代广东基层社会控制权的下移过程。他系统地考察了清代广东的常平仓、社仓、义仓三大仓储制度的运作,认为咸丰以后,绅士自办的义仓的兴起,反映了基层社会控制权下移的过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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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赵世瑜、邓庆平:《二十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历史研究》,2001年第6期。
     
    [2] 这一时期关于福建农村社会史辑录的资料主要有:傅衣凌、陈支平编《明清福建社会经济史料杂抄(1—11)》,《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至 1988年第3期连载;杨国桢编《清代南平小瀛州山契辑说》,《中国经济史论文集》,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杨国桢编《清代闽北土地文书选编(一)(二)(三)》,《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第1—3期,1982年;杨国桢编《闽南契约文书综录》,《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增刊;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古籍部编《福建地方文献及闽人著述综录》,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年;唐文基编《明清福建经济契约文书选辑》,人民出版社,1997年。
     
    [3]广东历史学会编《明清广东社会经济形态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
     
    [4]广东省社会经济研究会编《明清广东社会经济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
     
    [5]傅衣凌、杨国桢主编:《明清福建社会与乡村经济》,人民出版社,1987年。
     
    [6] 参考科大卫(David Faure):《告别华南研究》,载《学步与超越:华南研究论文集》,华南研究会编辑委员会编,(香港)文化创造出版社,2004年。孔飞力:《中华晚期帝国的叛乱者及其敌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魏斐德:《大门口的陌生人:1839—1861年间华南的社会动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8年。
     
    [7]刘志伟:《简论明清时期广东沙田的所有权》,《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1982年第1期;(美)伍若贤:《清代民国珠江三角洲的乡族田与二路地主》,《广东社会科学》,1987年第4期;赵令扬、谭棣华:《清代珠江三角洲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土地问题》,《清代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中华书局1992年;刘志伟:《宗族与沙田开发——番禺沙湾何族的个案研究》,《中国农史》1992年第4期;谭棣华:《清代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叶显恩:《明清珠江三角洲土地制度、宗族与商业化》,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1997年第6期;叶显恩、林燊禄:《明清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开发与宗族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4期。
     
    [8]叶显恩、谭棣华:《明清珠江三角洲农业商业化与墟市的发展》,《广东社会科学》1984年第2期。
     
    [9] 黄国信:《明清广东“镇”之考释》,《中山大学史学集刊》第三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
     
    [10]刘志伟:《试论清代广东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
     
    [11] 陈春声:〈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十八世纪广东米价分析〉,中山大学出版社,1992年。
     
    [12]陈春声、刘志伟:《清代经济运作的两个特点》,《中国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
     
    [13]叶显恩、谭棣华:《关于清中叶珠江三角洲宗族的赋役征收问题》,《清史研究通讯》,1985年第2期。
     
    [14] 刘志伟:《明代一条鞭法改革前广东地区赋役制度考述》,载《明清广东社会经济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明清珠江三角洲地区里甲制中“户”的衍变》,《中山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广东摊丁入地新论》,《中国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1期;《清代前期广东地区的里甲差役及其改革》,载《十四世纪以来广东社会经济的发展》,广东高教出版社,1992年。
     
    [15]郑振满是研究福建家族组织极富成就的学者,关于他的研究,本文下面将介绍。
     
    [16]郑振满:《试论闽北乡族地主经济的形态与结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5年第4期;《明以后闽北乡族土地的所有权形态》,《平淮学刊》第5辑;《明清闽北乡族地主经济的发展》,《明清福建社会与乡村经济》,厦门大学出版社1987年。
     
    [17]陈支平:《近500年来福建的家族、社会与文化》,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
     
    [18]叶显恩、韦庆远:《从族谱看珠江的宗族伦理与宗族制的特点》,《学术研究》1997年第12期。
     
    [19]叶显恩:《徽州和珠江三角洲的宗法制比较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4期。
     
    [20] 陈春声:《论清代广东的常平仓》,《中国史研究》1989第3期;《清代广东的社仓》,载《纪念梁方仲教授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清代广东社仓的组织与功能》,《学术研究》1990年第1期;《士绅与清末基层社会控制权的下移——咸丰以后广东义仓研究》,《中山大学史学集刊》第一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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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历史人类学:视野、方法与制度
     
    20世纪50—80年代,受政治因素的影响,海外学者基本上无法进入大陆开展学术研究,香港和台湾也就成了海外学者了解大陆汉人社会的窗口和“实验场”。其中,以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关于中国宗族问题的研究影响最大。弗里德曼注意到了广东、福建地区宗族和村落相结合的现象,提出了关于中国宗族的理论模型。弗氏认为,华南社会结构是以宗族和地方社会的结合为基础组织起来的。[1]几乎同时期,香港中文大学教授华德英(Barbara Ward)也开展了一系列香港和海外华人社会的研究,她提出颇具解释力的社会认知(social consciousness)模型。[2]
     
    此一时期,海外学者进入香港和台湾开展田野调查对香港和台湾的人类学学科建设起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1950年代开始,台湾一些人类学家开始研究台湾本土社会,但真正推动对台湾土著社会研究的还是1972年张光直主持的“台湾省浊水、大肚两溪流自然与文化史科际研究计划”,简称“浊大计划”。[3]
     
    实际上,尽管弗里德曼的宗族理论影响很大,但弗里德曼对广东和福建宗族的研究主要是采用功能学派的观点进行分析,研究中国汉人宗族的目的是为了与研究非洲部落社会的学者对话,因此,后来学者批评其研究对中国宗族本身的系谱和文化特点把握不够。比较著名的对弗氏理论进行批判的是陈其南,他提出宗族以“房”为中心的理论,认为“房”的观念才是厘清汉人家族制度的关键。[4]陈其南的批评代表了一部分研究台湾和香港新界社会学者建构“本土化”理论的努力。一些学者逐渐认识到中国社会与非洲等其他非西方社会不同,中国是个有着很长时期国家制度和文献典籍记载的国家,因此,他们开始重视对中国典章制度的分析与田野调查经验的结合。[5]最为经典的应该说是华琛(James Watson)关于天后信仰的研究。华琛通过研究香港新界沙岗天后庙,提出“神明标准化”的概念,即国家通过敕封地方神来实现对地方神统一化,从而使国家权力和意识形态贯彻到地方。[6]
     
    大致说来,至20世纪70年代,香港、台湾及海外学者在新界和台湾的研究已经开始努力发展出对中国传统社会理解的具有本土意义的理论和概念,在研究方法上,历史学和人类学的结合相当紧密,初步形成有关中国农村社会研究的新范式。 80年代,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他们逐渐把研究的眼界扩展到大陆地区,与中山大学和厦门大学等一批学者合作进行华南农村社会史的研究。
     
    1985 年,科大卫、萧凤霞(Helen Siu)与中山大学历史系陈春声、刘志伟等人就开始合作研究。后来,通过一系列的研究计划,一些有共同兴趣的海外学者和大陆学者进一步整合,形成比较固定的研究方法和有特色的计划。参与这一计划进行比较研究的学者来自不同的学科,为了找到共同关注的问题,整合研究计划,他们采用了田野工作坊的形式。他们以民间宗教为切入点整合历史学、人类学和宗教学,关注诸如国家透过什么制度和形式进入乡民社会等问题,开创了历史学和人类学结合的新气象。[7]
     
    在合作研究过程中,一批研究华南的学者逐渐形成一个有共同学术旨趣的学术群体。[8]建立在前期比较扎实的对本区域社会经济史的掌握基础上,秉承傅衣凌和梁方仲先生开创的学术传统,这一学术群体在研究方法上强调历史学与人类学相结合,重视王朝典章制度与基层社会的互动,关注国家话语在地方社会的表达与实践。
     
    这一颇具特色的研究理念和方法,可从最近他们发表的关于乡村社会研究方法论的文章得到反映。刘志伟认为,珠江三角洲的土地垦殖、宗族发展、神明崇拜、户籍制度、族群问题,都展现了地域社会文化结构的动态过程,历史研究需要考察和反省这个“结构过程”(structuring)。[9]陈春声、陈树良分析潮州东凤村一个原本杂姓聚居的村落逐渐演变为单姓村落的历史过程,认为可以将农村故事视为乡民的“历史记忆”,对农村故事的解析,实际上也可视为重新建构农村历史的过程。[10]陈春声通过对樟林这个村落历史的考察,表达有关中国农村社会研究方法的一些思考,他认为,研究者的责任不在于指出传说中的 “事实”的对错,而是要通过对百姓的历史记忆的解读,了解这些记忆所反映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是如何在很长的历史过程中积淀和形成的,而将农村置于地域社会的脉络之中,对更深刻的理解农村的故事与国家历史的关系,具有方法论上重要的意义。[11]
     
    自弗里德曼提出他的宗族理论后,关于中国宗族问题的研究,一直是国际汉学界的热门课题。郑振满在一系列前期成果的基础上,完成专著《明清福建家族组织与社会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该书是国内研究家族组织相当出色的著作,书中在大量民间文献的收集整理的基础上揭示了家庭与家族之间的演变过程,并以家族组织的探讨为核心论述了明清福建社会宗法伦理庶民化、财产关系的共有化、基层社会的自治化的变迁趋势。
     
    刘志伟和科大卫的系列研究则在郑振满的基础上,基本上超越了功能学派观点,科大卫指出,弗里德曼模型中,宗族与地域社会之间的联系显得相当抽象,必须引入“入住权”的概念,农村就是有入住权的群体,村民就是有入住权的人。[12]科大卫与刘志伟合作的《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一文则比较系统地表达了他们对珠江三角洲宗族问题的看法,认为考察明清时期“宗族”的历史,应该超越“血缘群体”或“亲属组织”的角度。华南地区宗族发展是明代以后国家政治变化和经济发展的一种表现。宗族的发展实践,是宋明理学家利用文字的表达,改变国家礼仪,在地方上推行教化,建立起正统性的国家秩序的过程和结果。[13]
     
    乡村与国家的关系是任何研究中国农村社会史学者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前面论及的陈春声、郑振满、科大卫和刘志伟等人的研究都反映了这一点。刘志伟长期从事里甲赋役制度的研究,他的《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一书采用的是制度史的区域研究与里甲赋役制度研究社会史视角结合视角。[14]刘志伟详尽地论述了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的变化及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过程,他始终把王朝制度变迁看成国家与基层社会之间的对话过程。陈春声则考察了明末清初潮州地区近二百年间地方动乱与社会变迁,指出在国家正统性不明确的情况下,地方社会对“盗”的看法是复杂而多元的,所谓“倭寇”与“迁海”等与朝廷政策相联系的问题,其背后反映的是地方社会整体的转型。[15]
     
    在中国传统社会,地域社会的历史也是王朝的历史,两者的相互作用,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展开,在具体的社区空间中体现出来。刘志伟认为,珠江三角洲的“沙田区”和“民田区”的区分,不仅是一种土地形态和地理上的区分,更应该看成是在地方社会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一种地方政治格局、一种身份的区分,乃至一种“族群”的认同标记。[16]地域社会中的“中心—边缘”关系,既是王朝国家体制下的“中心—边缘”关系的表现,又是一种特定的地方性政治经济格局。[17]萧凤霞考察了中山小榄的菊花会,认为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边缘村落演变为财富和文化的“超级中心” (super-centers)是同宗族的剧烈分化和重组相联系的,虽然也存在一个市场网络,但它在区域的动态变迁中并不是首要的决定因素,而是受宗族的分化与共同体形成的过程制约的,而在这个过程中,诸如菊花会这样的活动具有重要的社会整合的意义。[18]
     
    民间信仰是华南社会史研究比较深入的领域,也是国际学术界比较关注的领域。相对边缘的华南地域社会如何融入大一统的中国范畴,一直是学术界比较关心的问题。学者们力图通过对民间信仰的研究,来回答这个极具魅力的课题。前文已述及的华琛(James Watson) “神明标准化”的概念,即国家通过敕封地方神来实现对地方神统一化,从而使国家权力和意识形态贯彻到地方。宋怡明(Michael Szonyi)则以福州地区的五通神为例,对华琛的观点提出修正,指出正统化的神用到地方上面,不一定改变乡民对神的概念。[19]科大卫通过考察北宋到清中叶珠江三角洲地区礼仪演变,讨论地方社会与国家整合的过程。[20]刘志伟认为珠江三角洲北帝崇拜既是标准化神明信仰地方化的过程,也是地域社会在文化上进一步整合到大传统中的过程,两者相互渗透。[21]陈春声重点研究了潮州地区的双忠公崇拜以及三山国王信仰,他考察了宋代至清代双忠公信仰在潮州出现和流播的历史,指出这个历史过程和潮州地区农村社会逐步融入“国家”体制的过程是相一致的,这个过程,又可能被当地士绅作为培养民众对王朝和国家的认同感的机会。[22]
     
    神明信仰也是地域社会秩序和社会文化结构的表达和象征。陈春声与陈文惠的研究表明,神祈信仰、神庙兴建、庙际关系等传统民间宗教活动都直接间接地影响了地域社会的性质、结构、内部关系和外部环境及其变迁。[23]建立在长期田野调查的基础上,郑振满通过考察莆田江口平原的神庙系统和祭典组织及其演变的历史过程,指出神庙祭祀组织也是一种社会组织,受到官方意识形态和政治体制的制约,祭祀圈不仅仅是台湾汉族移民社会的特殊历史产物,而是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普遍现象。[24]陈春声研究三山国王信仰与台湾移民社会关系,探讨了清以前大陆原乡士大夫阶层和民间社会关于三山国王信仰的不同传说和解释,以及这些传说随着广东客家人移居台湾,在当地流播和变化的状况。[25]
     
    总结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历史人类学尽管作为一种新的研究方法,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但是,历史人类学的开展实际上扎根于20世纪初华南地域社会研究中的经济学、人类学、民族学开展时的多学科传统。另一方面,历史人类学对王朝典章制度的强调和对区域社会史的关注,则表明历史人类学与20世纪以来中国历史学,特别是社会经济史的探索与追求一脉相承。
     
    总的说来,二十世纪华南农村社会史在陈翰笙、傅衣凌、梁方仲等前辈学者开拓下,无论是区域社会经济史的研究,还是在国际化的视野下开展的具有历史人类学色彩华南研究,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展望今后,未来华南农村社会史的研究,必须进一步拓展课题,积极开展与国际学术界的对话和交流,力争形成具有鲜明华南地域特色的农村社会史研究的理论和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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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Chinese Lineage and Society: Fukien and Kwangtung, the Athlone Press, University of London, 1966;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Lineage Organization in Southeastern China, the Athlone Press, University of London,1958;中译本《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刘晓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2] Barbara Ward, Sociological Self-awareness: Some Uses of the Conscious Models, Through Other Eyes: an Anthropologist’s View of Hong Kong Hong Kong: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kong,1985.
     
    [3] 参考王晴佳:《台湾史学50年:传承、方法、趋向》,麦田出版社,2002年,第96—106页。
     
    [4]陈其南:《房与传统中国家族制度:兼论西方人类学的中国家族研究》,载《家族与社会》台北:允晨出版公司,1990年。
     
    [5]主要有华琛(James Watson)、武雅士(Arthur P. Wolf)、桑格瑞(P.Steven Sangren)、华德英(Barbara Ward)、日本的田仲一成等人。
     
    [6] James L. Watson, Standardizing the Gods:The Promotion of Tien Hou(Empress of Heaven) along the South China Coast,960-1960,in David Johnson ,Andrew Nathan and Evelyn Rawskil,eds. Popular Culture in Late lmperial China,pp.292-324.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7] 参考张小也:《人文学者的工作坊》,中华读书报, 2002年5月22日“文史天地”栏。
     
    [8]关于他们的合作研究历程,可参考蔡志祥《华南:一个地域、一个观念和一个联系》、科大卫《告别华南研究》和萧凤霞《廿载华南研究之旅》,均载于《学步与超越:华南研究论文集》,华南研究会编辑委员会编,(香港)文化创造出版社,2004年。
     
    [9]刘志伟:《地域社会与文化的结构过程:珠江三角洲研究的历史学与人类学对话》,《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
     
    [10]陈春声、陈树良:《乡村的故事与社区历史的建构——以东凤村陈氏为例兼论传统乡村社会研究历史记忆问题》,《历史研究》2003年第5期。
     
    [11]陈春声:《乡村的故事与国家的历史——以樟林为例兼论传统乡村社会研究的方法问题》,《中国农村研究》第二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
     
    [12] 刘志伟:《宗族与沙田开发——番禺沙湾何族的个案研究》,《中国农史》1992年第4期;《祖先谱系的重构及其意义:珠江三角洲一个宗族的个案分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4期;Liu Zhiwei,Lineage on the Sands: The Case of Shawan﹐in Helen Siu & David Faure eds. Down to Earth: the territorial bond in South Chin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5;《附会、传说与历史真实——珠江三角洲族谱中宗族历史叙事结构及其意义》,《中国谱牒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族谱与文化认同—— 广东族谱中的口述传统》,《中华谱牒研究》,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0年。科大卫的文章分别有:Village Accounts,a Preliminary Study,Proceedings of the 18th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Asian Studies, Hong Kong:Asian Research Sevice,1986;The Structure of Chinese Rural Society, Lineage in the Eastern New Territories of HongKong,Hongkong: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6;The Lineage as Business Company:Patronage Versus Law i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 Business,Reprinted from The Second Conference on Modern Chinese Econmic History January 5-7,1989.The Institute of Economics,Academia Sinica,Taipei; “The Lineage as a cultural invention: The Case of the Pearl River Delta”, Modern China, Vol.15 NO.1, January,1989;《明清珠江三角洲家族制度的初步研究》,《清史研究通讯》1988年第1 期;《国家与礼仪:宋至清中叶珠江三角洲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中山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等。
     
    [13]科大卫、刘志伟:《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
     
    [14] 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
     
    [15]陈春声:《从“倭乱”到“迁海”——明末清初潮州地方动乱与农村社会变迁》,《明清论丛》第二辑,紫禁城出版社2001年版。
     
    [16]刘志伟:《地域空间中的国家秩序:珠江三角洲沙田——民田格局的形成》,《清史研究》1999年第2期。
     
    [17]刘志伟:《边缘的中心:“沙田——民田格局”格局下的沙湾社区》,《中国乡村研究》(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
     
    [18] 萧凤霞(Helen Siu):《文化活动与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关于中山小榄菊花会的考察》,《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4期;《传统的循环再生——小榄菊花会的文化、历史与政治经济》,《历史人类学学刊》,第一卷第一期,2003年4月;Helen Siu, Recycling Tradition: Culture, History, and Political Economy in the Chrysanthemum Festivals of South China,S.C.Humphreys ed. Culture of Scholarship,Ann Arbor: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7.
     
    [19] Michael Szonyi,“The Illusion of Standardizing The Gods:the Cult of Five Emperors in Late Imperial China”,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56,No.1,F eb.1997,pp.113-135.
     
    [20]科大卫(David Faure):《明嘉靖初年广东提学魏校毁“淫祠”之前因后果及其对珠江三角洲的影响》,载周天游主编《地域社会与传统中国》,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 年;《国家与礼仪:宋至清中叶珠江三角洲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中山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科大卫另有英文论文论述这一过程,见David Faure,“The Emperor in the Village:Representing the State in South China”, State and Court Ritual in China,Editde by Joseph P.Mcdermott,University of Cambridge,1999。
     
    [21]刘志伟:《神明的正统性与地方化——关于珠江三角洲北帝崇拜的一个解释》,《中山大学史学集刊》第二集,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刘志伟:《大族阴影下民间祭祀:沙湾的北帝崇拜》,载《寺庙与民间文化》,台湾汉学研究中心出版1995年。
     
    [22] 陈春声:《正统性、地方化与文化的创制──潮州民间神信仰的象征与历史意义》,《史学月刊》,2001年第1期;《官员、士绅与“正统”神明的地方化—— 潮州地区双忠公崇拜的研究》,载郑振满、陈春声主编《民间信仰与社会空间》,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版;《明末东南沿海社会重建与乡绅之角色——以林大春与潮州双忠公信仰的关系为中心》,《中山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
     
    [23]陈春声、陈文惠:《社神崇拜与社区地域关系——樟林三山国王的研究》,《中山大学史学集刊》第二集,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陈春声:《信仰空间与社区历史的演变——以樟林神庙系统的研究为中心》,《清史研究》1999年第2期;陈春声、吴雪彬:《天后故事与社区历史的演变——樟林四个天后庙的研究》,《潮学研究》第八辑,花城出版社2000年版。
     
    [24]郑振满:《神庙祭典与社区发展模式》(《史林》1995年第1期);《神庙祭典与社区空间秩序——莆田江口平原的例证》,载《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5]陈春声:《三山国王信仰与台湾移民社会》,《中央研究民族研究所集刊》第50期,1996年。
         

中国农业历史网     200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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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为你走天涯    时间: 2010-6-1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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